集体林权改革中农户参与林地流转意愿与影响因素分析

2015-05-30 10:48黄雷
经济师 2015年5期
关键词:实证分析意愿影响因素

黄雷

摘 要:文章通过实地调研,总结北京市集体林权改革和林地流转的现状和特点,分别用描述性分析和统计学相关分析的方法对农户参与林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影响林农参与林地流转的意愿的主要因素:家庭林地和农地面积、农户的受教育程度、农户家庭的林业收入、对林地流转的认识程度、林地流转的容易程度及对森林资产评估的满意程度;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提高北京市农户林地流转意愿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林地流转 意愿 实证分析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5-033-03

林业是一个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的综合体,其内部组成要素甚多。作为其组成要素之一的林地,它的流转实质是林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方式,通过将暂时无力经营和无暇经营的林地流转出去,将林地流向资金、技术具有相对优势的主体进行经营,通过优势主体的经营,将优化林业生产中的各项因素。这样有利于林地流转的买卖双方,提高林地的使用效率,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

作为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的北京市,林业的发展有其独特性。在目前北京市现有的林地中,生态公益林所占的比重很大,其比重超过80%,其中集体林地又占了90%。在北京市林业发展的战略中,最大化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是被优先考虑的。基于此,和其他省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比,北京市具有特殊性。本文是通过对北京市集体林权改革中农户的实地调研的访谈获取一手数据以及统计年鉴等方面的二手资料,分析北京市的农户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其林地流转的意愿情况。

一、北京市森林资源与林权改革的概况

(一)北京市森林资源禀赋

目前,北京市的森林资源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我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结果显示,北京市目前拥有林地面积101.46万公顷,其中有林地65.89万公顷、疏林地5576.31公顷、灌木林地30.58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12万公顷、其他林地5.46万公顷。森林面积52.05万公顷,人工林面积35.65万公顷,其中森林蓄积量1291.29万立方米,人工林蓄积量571.62万立方米,占到了55.04%。北京市森林覆盖率为31.72%,林木绿化率已达到52.60%,其中山区林木绿化率和平原林木绿化率分别为71.35%、26.36%。与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相比,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等森林资源禀赋衡量指标均变化较大。

(二)北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况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北京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北京市的林改工作进程主要围绕上述三个阶段进行,采取试点到全面推开,分层推进的做法。在这个过程中,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改进的做法,取得较好的成效。当前北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基本完成阶段。总体而言,改革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各项政策逐步实施。截至2011年9月底,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勘界确权、明确主体、落实股权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已完成3274个村的明晰产权、确立主体工作,占纳入改革村数的99.2%。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86.43万公顷,林地确权率达97.5%。其中,山区生态公益林勘界确权面积71.49万公顷,发放股权证55.23万本涉及林地68万公顷,发证率为95.2%,109.2万山区农民已拿到股权证;全市以经济林为主的商品林,85%实行家庭承包、自主经营,完成了10多万公顷承包经营林地、13.5万本合同的梳理完善工作。至此,北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在2011年基本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完善配套措施建设,实现兴林富民目标。

二、农户参加林地流转意愿的实证分析

本次对北京市农户林地流转意愿的调研,被调查的人群年龄范围为28-65岁,平均年龄45岁,其中40-55岁占73.5%。被调查人群均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一)数据采集

本次调查是对对北京市集体林权改革完成后所进行的跟踪调查,主要采取随机抽样和典型抽样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随机抽查了26个乡镇,在每个乡镇中选取一个村的5-20户进行抽查,共发放问卷419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问卷回收率为95.46%。

(二)数据分析

1.农户对林地流转的意识。在本次调研的400个农户中,被问及林地流转好不好时,选择“好”、“比较好”、“一般”、“不好”、“不知道”的人数分别为126人、13人、120人、68人、73人。被问及林地流转是否容易这个问题时,选择“容易”、“比较容易”、“一般”、“不容易”、“不知道”的人数分别为82人、44人、43人、53人、180人。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有占45%的人选择不知道,也就是说他们对林地流转这回事根本不了解,当调研人员给他们讲解什么是林地流转时,他们确实不知道这种流转程序是否复杂。当被问及是否愿意把自家林地流转出去时,超过70%的农户表示不愿意。在他们看来,因为把林地转给别人管理自己不放心,森林病虫害和防火工作可能会做不到位,甚至有农户认为林地时期间中财产的总要组成部分,其流转是家里财产的损失,是败家的表现。此外,目前的森林资源和资产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在农户的流转过程中,林地究竟值多少钱依然不是很清楚。因此,农户认为在林地的流转中林地的价值可能会被低估,现在林地流转是不划算的。另外,在被调查的对象中,青壮年劳动力离村外出务工的现象较为常见,尤其是偏远山区中的各村其外出务工的比例更高,只有40-50岁甚至年龄更大的居民留守农村,但是农民认为家中依然有充足的劳动力经营和管护林地,种种原因导致农户不愿参加林地流转。

2.农户参与林地流转情况。在被调查的400个农户中,只有 4户参加了林地流转,林地流转率只有1%。

由表1(见下页)的数据可以发现,目前北京市林地流转行为不是很规范,表现在林地流转范围比较狭窄,流转面积比较少,费用也没有固定的标准,没有经过专门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部门的评估。在被调查的出现林地流转的4个农户中,对于流转的程序和步骤均了解不够。而且这4户农户之所以发生林地流转并不是流转机制产生的作用,而是农户因为家里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资源流转,如:农户的家庭劳动力出现严重匮乏,林地实在无法经营所以才流转出去的;家里出现老人住院或孩子升学,而家里一时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才想起通过将自家林地流转的方式进行变现,来缓解家里用钱的燃眉之急。此外,通过调查发现,在其他尚未发生林地流转的农户中,无论是对林地流转有一定了解的农户还是对林地流转基本不了解的农户均不愿意其林地流转,他们对自家林地转给别人经营以及认为自家财产损失表露出不放心的意思。

3.农户受教育程度与参与林地流转意愿的关系。通过查询相关文件可以发现:其他省份集体林权改革的相关经验表明被调查农户的文化水平与其林地流转意愿存在高度相关。因此,本调查对农户的文化水平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的400家农户中,小学及以下的有147人,占37.5%;初中的有233人,占 57.5%;而高中及以上只有2人,只占5%。另外,对于已经发生林地流转的4户农户文化程度的调查发现,4户农户的文化程度均在初中以上。从受教育程度看,其他省份集体林权改革的相关经验在北京市依然适用,农户对林地流转的受教育程度与了解程度成正比关系。农户之所以不愿意参加林地流转是因为农户的林地流转了解程度较低,从而引起农户不愿意参加林地流转,林地流转市场不活跃,农户对林地流转失去兴趣。

(三)相关性分析

其实,影响林地流转的因素很多,本研究运用统计软件展开分析,通过将农户参与林地流转意愿作为因变量,自变量分别为户主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家庭劳动力数、农田面积、林地面积、农户家庭林业收入、林地流转容易程度、对林木林地资产评估是否满意,采用双侧检验,具体分析的结果见表2。

根据相关分析的结果,对其进行解释与分析。

1.户主年龄和户主性别与对农户参与林地流转的相关系数数值很小,且影响不显著,由此看出,是否发生林地流转与户主的年龄和性别没有直接关系。

2.受教育程度与参与林地流转的意愿高度显著相关,相关系数为0.564。受教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对新生事物的理解能力,受教育程度越高,对林地流转程序的了解程度就有可能越高。结合前文的分析,在被调查的400家农户中,大多数的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较低,对林地流转的不甚了解,这些均导致农户参与林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参与的人数非常有限。

3.家庭人口数和家庭劳动力人数对参与林地流转的影响不显著,在被调查的农户中,大多数的农户家庭中青壮年农户均出现外出打工的现象,农村存在一定的空心化趋势。即使是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也因为经营林地的收益相对较低,机会成本过高,而选择投入到经济效益相对较高的行业中。

4.农田面积与林地面积和参与林地意愿影响显著,呈正相关的关系。由于北京市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所以说如果农户拥有的农田面积和林地面积较大,那么出现家庭劳动力短缺的可能性较大,农户无法兼顾农田和林地的经营。况且农户认为林地收益相对较低,不如将一部分林地暂时流转出去,由此其林地流转的倾向加大。

5.家庭林业收入与参与林地流转意愿影响显著,呈负相关的关系,相关系数为-0.73。农户在决定是否将手中的林地流转出去的时候,要考虑农田和林地的经济效益比较。如果林地所带来的林业收入增加,那么农户转出林地的可能性就较小,就越不愿参与林地流转。

6.林地流转容易程度与参与林地流转意愿关系不显著。结合前文的调查结果,农户对林地流转了解的比例相对较小,对于林地流转容易程度就更不了解了。

7.对林地林木资产评估是否满意与与参与林地流转意愿高度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63。林地流转的基础之一是林地林木资产的评估,对林地林木资产评估满意程度越高,农户越能体会到林地流转的真实价值,农户林地流转的倾向越强。

三、对策与建议

(一)做好林地流转宣传工作

从前文的调研结果来看,被调查农户的文化水平较低,理解林地流转的步骤和措施有一定的困难,而短期内有无法提升这些农户的文化程度。所以,政府相关部门要对林地流转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在林地流转过程能够带来收益,增强农户林地流转的意愿。

(二)建立并完善林地流转体系

要实行规范的林地流转制度,就要建立完善的林地流转体系。加强包括林地在内的林业要素市场的培育,推动各地区、各产业、各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林权交易。通过建立包括林地在内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评估森林资源的价值,使农户体会到林地流转中林地价值评估的规范性,积极将林地流转推向市场。此外,可以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农户,做好林地抵押贷款,提供农户林业经营的小额贷款等,积极开展包括林地资源在内的森林保险,尽量降低农户林地的经营风险。

(三)建立并完善林业服务体系

在建立林地流转体系的同时,还需要建立林业服务体系。如:加大对农户林地经营和林业知识的培训力度,逐步普及农户的科技服务知识,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林业合作组织和服务技术咨询机构,为林农提供经营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四)搭建林地流转平台

林地流转的形式应该是多样的,而不仅仅是直接转让,所以要完善林地转让、林地出租、林地承包等多种流转方式,就要搭建一个公共交易平台,为农户和多种经营主体提供大量的信息和帮助,进而提高林地流转的数量和规模,规范林地流转的交易程序,公平地对待包括农户在内的多种林地交易主体,规范林地流转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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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农经系 北京 102206)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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