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博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兴起。互联网金融不仅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而且会推动我国的金融效率提升。本文总结了互联网金融几种模式的概念和特征,并分析了其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得出互联网金融模式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从长远来说商业银行应融入到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去,以获得新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改革;经营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034
1引言
起源于1960年,爆发于1990年代的互联网在不断改变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不断地在改变着传统各行各业的原有生态格局。诞生于2003年的支付宝是阿里巴巴出于市场需求为淘宝网用户量身定制的第三方服務,却没想到由此成功抢滩金融行业在线支付业务,并且随着互联网走进千家万户,并依靠已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信用评价体系与用户数据库,不断试水金融业务。2010年,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小贷”)成立,在此后的三年之中,各种新型金融产品与服务滚滚而来,以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开始渗入到金融领域,改变着我国原有的金融生态格局。“互联网金融”也作为一个专有名词为大众所熟知。
2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根据互联网金融当前的主要业态形态,其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对我国当前的金融业态产生影响。一方面是支付渠道的扩充,主要体现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另一方面是融资渠道的扩充,P2P、众筹等方式扩展了企业与个人的直接融资渠道;还有一方面是余额宝等互联网平台与传统基金公司等的结合,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投资理财的方式,丰富了人们的投资理财途径。
互联网支付方式的转变,“支付宝”、“财付通”不受到支付终端成本的限制,具有多样且便宜的付款和转账方式。通过此类支付平台支付的金额在过去几年得到了快速增长,网络购物的兴起增加了原本存储在银行账户资金的流动性,并集中在支付平台账户上。这种影响带来的结果首先是非备付金存管银行活期存款的外流,主要会对商业银行负债项产生影响。更进一步地,它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资金成本,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
P2P模式和众筹等互联网融资模式,更多还是传统民间借贷的互联网化,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导机制与吸储的方式,其业务主要面向的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因此会对商业银行的零售贷款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其中,个人网贷平台主要为针对个人及个体业主的P2P借贷平台和众筹融资平台,其主要面对的客户群是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个人及个体业主,与银行面对的客户几乎完全不同。机构网贷平台比如以阿里小贷代表的供应链金融则是附属于电商平台的主要针对平台商户的电子商务小额贷款,其与银行的关系更多的是合作与互补的关系。因此互联网融资模式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仍是传统银行所不重视的高风险、低信誉客户,其更多的是与商业银行形成一种市场互补的关系。并且就其目前互联网融资的当量来看,还不足以对商业银行造成过大的冲击。
由于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的便捷性和销售产品的丰富性,余额宝等的诞生,使一些以前通过商业银行渠道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的客户可能会转向线上理财销售平台购买。并且线上销售平台具有流程简化、申赎费率低的特点,因而可能会有更多的人转向线上平台理财,可能使商业银行流失少量理财资金及个人存款。余额宝类产品针对传统只能获取极低的活期储蓄利息的散户,为他们提供了现金管理和收益管理的部分金融服务,抢夺了部分的银行存款。一方面造成了银行存款主要是活期存款和少量定期存款的流失;另一方面间接地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负债成本率。这主要是由于其资金大多投资于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大额存单等,因此资金最终借助各种渠道回流到银行体系内部,但是由此造成的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其资金成本率的被动提高。
互联网金融更多作为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以及互联网企业参与到传统的金融业务中来,借助互联网平台及技术,信息处理成本低、效率高,客户规模大、黏性大,数据资源获取方便。相比较而言,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则集中在信用基础坚实、风险管理能力强、资本实力雄厚方面。作为金融系统的机构以及历史原因,商业银行既受到了国家的严格监管,也享受了国家信用的背书。并且作为最传统的信用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的管理上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而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的风险意识还较为缺乏,监管方面也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总资产为14805万亿元,其全年净利润达到了约142万亿元。相比传统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虽然有迅猛的发展势头,但是在资本实力上仍然无法与其抗衡。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会对商业银行的盈利产生一定的冲击,但对目前我国金融业态亦难以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3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策略建议
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既有挑战也有机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发展会更加的完善,证券化的进程也会加速,而互联网,毫无疑问会加速这一进程,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对商业银行最大的威胁实际上正是金融脱媒的加速,促进资本市场的充分竞争。这对我国的银行业是个挑战,但这也是有益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的。它的出现更多的是对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一种补充和引发一种“鲶鱼效应”,促进商业银行进行改革与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应当一方面转变思想,在战略上重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改变。在认清自身在如支付业务等某些业务上作为追赶者的劣势的基础上,将自身的转型与发展上升到全行战略的层面上。同时,学习互联网企业的思维方式和理念,重视信息整合,重视客户体验,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在组织结构、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上进行改进以适应新的内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大力推进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提升自身拥有数据的规模、活性以及收集、运用数据的能力,可以使商业银行拥有在当前环境下的一项核心竞争力。同时,在此基础上,通过大力发展电子银行、微信银行等平台,拓展直销银行、网络银行等新兴销售渠道,促进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在扩大客户的服务口径的同时也可有效降低成本。第三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不只是单纯的竞争关系,双方通过合作,可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信息以及其良好的用户交互体验;而商业银行的优势则在于品牌信用、风险管理以及资本实力。两者可在融资业务、销售渠道等方面展开深入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来实现双赢的可持续发展。深度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提高业务水平,适应互联网金融模式给传统金融格局带来的冲击,获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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