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古代的文论与书论之间的关系是很密切的,在某些地方存在着本质上的相通。本文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文论对书论的影响,从以书论诗的基础上来阐述书论对文论的影响,并在两者之间的相互关联和差异性对两者之间的影响和互通予以分析,使得可以在更加高度上对古代文艺理论的特点加以把握。
关键词:文论;书论;相互影响;分析
0 引言
古代的文论与书论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历史上的文学和书法理论的更新都会产生新的文学和书法理论。对于古代的读书人,对文学和书法的掌握是他们最为关注的,但是对文论和书论之间的关系的定位,是古代也是现代文藝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刘熙载《游艺约言》谓“颜鲁公书不颠不狂:而自有天趣;杨少师书亦颠亦狂,而自有分数。谓颜似杜甫,杨似李白,意在斯乎!”就是强调文论与书论之间的密切关系,分析两者的相互影响,从而对古代文艺的特征可以很好地把握。
1 古代文论对书论的影响
1.1 创作观
自然是中国美学中很重要的评价标准,老子、庄子等思想家对自然和道的评价有着比较完善的分析,对文学中应该出现的自然并不应该是没有人工痕迹的天然,而是在有很好的才华的艺术家思想家对字句的刻画中提炼显示出来的。一般来说,书法理论对自然观的借鉴和运用表现在:第一,书法、字形是对自然的模拟的结果。文字的产生是先辈对自然万物的模拟结果,比如甲骨文字,一些是对飞禽走兽形象的模拟加上自身的理解和改造而得出的。后来出现的行书和草书,都是以自然为标准进行创造的,是对自然之美的表现,对书法有很高造诣的人就是会对自然万物进行探测,是对自然之美进行观赏的。第二,书法中的笔法要尽量的接近自然,笔法的好坏对作品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笔法功底好的人写出来的字有入高峰如云等美的感觉。第三,章法接近自然,书法的好坏直接可以通过是否对章法有研究,而章法的研究是遵循自然的原则。第四,书法中对自然的书风有着追求,对所表达的意思用很自由随意的艺术手段予以表达。道家思想在两汉时期对文化和艺术的感染,自然观是我们追求的思想,很多文学理论都是建立在自然观之上的,同时书法在创作上也追求自然法则。
1.2 表现观
古代文论中有很多关于言志抒情的文章,如《左传》中讲述的“以诗言志”是指赋诗来表明自己的志向,或者《诗经》中借用一些篇章对自己的人生理想进行抒怀等。文论中对诗言志的志很是看重,文学创作在对景物的描写都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志向,情景交融,对文学的欣赏不能欣赏文字的本身,应该对文字的外延加以分析研究,还要注意身法的表现手法的特点。“诗言志”对书论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具体表现为:第一,书论中对心和志的借用,书论的创作就是对人的心志的自然表达,书法和文学都是为了表达作者的内心世界,文学借助字句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书法则可以根据一个字对作者内心的想法予以表达。第二,书法具有抒情的手法,东汉时期的书法就是一种抒情的手段,蔡邕《笔论》谓“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孙过庭也认为书法可以对作者的思想和内心世界进行表达。第三,书法极力追求神采和格调等方面,诗言志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中,使得其不断的扩展外延,就出现了神、气等美学语言,因为其本身具有很好的比较独特的美学审美价值,使得其从诗言志中脱离开来,一般而言,书论对神、气这些美学概念是接受的,这是对书论的丰富和发展。
1.3 批评观
中国古代对人品和文品尤为重视,文如其人是古代一个重要的文论命题。例如,儒家在道德和行为上严格对小人和君子进行区分,《文心雕龙》中对作品和作家的个性进行分析,认为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表里一致的。古人认为“文如其人”是对人品和作品之间的关系的分析,认为作品应该和人品之间对等。“书如其人”的观点和“文如其人”一样的,古人都认为只有优秀的人品才可以写出优秀的文学作品,这是儒家思想的伦理人格上的体现,是对作家的道德修养和品质的要求,但同时会造成书法本身审美标准的差异。由于历代文人对人品和文品的看重,使得对书法家的评价不仅关注其书法的造诣,同时也关注其自身的道德修养。
2 古代书论对文论的影响
古代书论对文论的影响主要在书论诗上,书法和诗歌的结合使得相得益彰,唐代开始的以诗歌书、以书论诗,到清代基本上都一直盛行这一风气,使得借助书法的风格对诗歌的风格、方法以及意境进行表述。
2.1 以书体比喻诗体
汉字在演变中经历了隶书、楷书等书体,诗歌也从最早的诗经再到后来的近体诗,明清时期的文论家和书论家对文论和书论之间看出了其相似的地方,对诗歌体系的阐述,他们也经常采用书法来进行诗歌上的解释,有鲁迅先生的评论说得好:“它不是诗却有诗的韵味,它不是画却有画的美感,它不是舞却有舞的节奏,它不是歌却有歌的旋律。”书体对诗体的比喻,使得诗歌在表现手法上更为直观,使得诗论中的感悟比较容易的得到理解和感知。
2.2 以书“法”作诗“法”
对诗论家来说,对诗歌的继承和发展上有着比价特殊的讲究,采用前人作品和方法是他们关注的一个重点,诗论家在很多时候是采用书法的原理对其中的诗法中的道理进行阐述的。诗论家或者书法家在诗书中研究发现,书法对于线条和神韵上十分讲究,诗歌上对色彩的语言和气韵也十分的考究。对于他们而言,对抒写的技巧的掌握以及掌握的熟练程度直接关系着能不能创造出优秀的诗歌或者书法作品。对于书法来说,讲究的是相同的字不能采用相同的写法,应该写出该字的不同形态,这就像一首诗中尽量不要用相同的字来重复表达一个意思。书法是动静结合的艺术,同样诗法也是动静结合的艺术等。
2.3 以书风论诗风
诗歌的风格正如书法一样,具有多种多样的风格,这里以书风来和诗风进行类比。乔亿等学者对唐代的书法的风格来说明其诗歌的风格,他们认为两者之间具有同样的审美观点,他们认为张旭为代表的草书和李白为代表的豪放派诗在风格上是一致的,都是表现无所束缚。以书法的角度来看,对不同风格的诗歌进行比较使得其更加直观明白。严羽在《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中采用书法的角度对唐宋诗歌的风格进行评述。例如,把苏东坡的诗词比作米芾的字,使得对苏东坡的诗词的把握处在一种书法上的风格上,更为形象具体。
3 结束语
古代在文论和书论之间,有着很多地方是极其相似的,古代采用的教育方式是全才式教育,使得古代的读书人具有很好的全面的知识素养和书法素养。他们可以对不同文艺观念可以进行借鉴以及引用,并且做到得心顺手,由于这种环境的影响下,文论和书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相互之间的借鉴和引用,也可以说是对相同的观点采用的不同方式的表达的结果。因此,对于古人来说,两者的联系起来可以使得更为轻松的阐述它们的内在机理。总之,对文论和书论的相互影响分析,有助于对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研究,以及剖析古代文论研究具有很深刻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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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熙载文集[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761.
作者简介:郭岩(1995—),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