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丢
中年丧妻的书店老板。这并不一定是一种不幸。不幸的只是,在此前,他在生活中只需负责愤世嫉俗的那部分,所有的长袖善舞都由他的妻子来负责。
他的读书品位,对销量毫无帮助,因为他讨厌一切名人传记、成功学、八卦以及卖弄的书籍。书店的经营,主要靠游客来维持,可他讨厌游客。他对镇上所有人和活动都不关心。如果不是娶了一个出身于艾丽丝岛的妻子,而妻子正好有一笔基金可以够开一个书店,这辈子,他大概除了读文学博士,继续愤世嫉俗之外,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生活了。
有一天晚上,他喝醉了,梦到他的妻子在身边,万念俱灰,准备溺死在酒瓶里算了。第二天,他发现了两件同时万念俱灰的事情。第一,他拥有的唯一值钱的东西,一本价值几十万美元的珍本书,失窃了。第二,有人在他店里留下了一个快2岁的女孩,原因是,孩子的母亲,希望她的孩子在书店里长大。
这真的是一个蕴藏了很多悲伤的故事。里面每一个人都是如此的悲伤,封闭的书店老板,母亲自杀留下的孩子,孤单无聊的警察,对婚姻绝望的中年女教师。
故事的主人公A.J.费克里,书店老板。他的封闭,不是因为性情古怪,不是因为真的讨厌,而是他试图用这种封闭的模式,来保护自己内心觉得最珍贵的那一部分。他害怕,他害怕他一旦进入人群,这些东西就全部淹没在人群里,再也没有了。
与其说愤世嫉俗,不如说所有愤世嫉俗的人,都是因为有一种不愿意抛弃的骄傲。他们害怕人群,害怕成为世俗的一部分。这种害怕,让他们再也看不到渴望。
但是那个孩子,让他感知到了这种渴望,这种愿意与世界和生命发生连接的渴望。
当他决定抚养这个孩子的时候,就是他决定开启这种渴望的时候。因为要抚养女儿,他需要求助他人,而内心关心他却无门而入的人,也找到了一个关心的理由。
这是孩子能够轻易连接任何孤僻大人的原因。因为,你不忍心伤害他们,又都想把好的东西给他们,在那一刻情境下,善意就自然流动起来。
这是一种微妙的改变,无形之中,渗透到了书店之中。他因为变成了父亲,开始对过往毫无兴趣的许多书产生了好感,也借此爱上了那个图书推销员。 这种善意与慈爱,开始让这个书店与小岛上的所有人发生连接,原本,这些都是由他的妻子来做的,现在,他也笨拙地开始了这些。
整部小说,主线并不复杂,内容也不难理解。但有些话,还是值得细细去品味的。
放下书,我尤记得3岁的玛雅,手轻轻滑过它们,稚嫩的声调嚷着, “早上好,杂志!早上好,书签!早上好,书本!早上好,书店!” 能想象这场景有多美。
警长兰比亚斯的那段,“我告诉你,生活中每一桩糟糕的事,几乎都是时机不当的结果。每件好事,都是时机恰到好处的结果。”其实,事情并无所谓的好坏之分吧。
A.J.费克里临终前的, “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又或許,根植于内心的孤独,永远是没人可以分享的。
而伊斯梅说的,“图书业的人跟其他人不一样,这是绅士淑女的行业。”有时候我们身处某个行业,容易形成固定看法,或者是很深的理解。但事实的真相就一定是这样吗!
这部小说,让我深刻地明白了,任何时候,惟阅读与爱不可辜负。静心阅读,用心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