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靓
[摘要] 保理是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商务信用融资服务,已成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的新渠道。本文主要从当前国内商业保理业存在的问题出发,从多个角度分析对策、提出建议,旨在促进我国商业保理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关键词] 保理;商业保理业;行业规范;保理风险
[DOI] 10.13939/j.cnki.zgsc.2015.08.043
保理,是保付代理(Factoring)的简称,也叫保收代理,是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商务信用融资服务,已成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的新渠道。由于商业保理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行业,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不多,各商业保理公司也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与所有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一样,我国的商业保理业正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应对,不断探索解决之道。
1 商业保理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长期缺乏行业规范
当前,整个商业保理业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规范和管理,以致保理合同纠纷的案由、管辖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保理法律关系认定、保理合同效力、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的冲突等问题,均无明确和统一的规定。尤其是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游离于法律规范的边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同时,因为没有明确的行业规定,商业保理公司普遍依据自己对该行业的理解,按照自己的经营模式进行管理和操作,企业之间交流合作甚少,并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状况。
1.2 融资渠道不畅通
商业保理公司在从事金融业务的同时,承担了一定的资金风险,不但不能够以同业市场资金拆借的方式来进行融资,也一直没有得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质。目前,银行将商业保理公司定位为普通的工商企业,所以当商业保理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很难获得银行的信任并得到贷款,致使商业保理公司融资困难,难以做大做强。
1.3 行业人才严重短缺
专业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商业保理从事的是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故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全面熟悉金融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国际贸易规则并掌握外语等技能。但是,当前国内高等院校成建制的商业保理或信用管理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寥寥无几,且缺乏成体系的教材,很多从业人员也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严重缺乏相关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再加上我国的商业保理业起步不久,对国际商业保理了解甚少,经验也不足,从而制约了我国商业保理的发展速度。
1.4 保理风险难以化解
第一,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在一些发达国家,信用体系较为完善,商业保理公司能轻易获得企业信用方面的相关信息,从而合理地对客户公司的信用进行评估,以此降低其在运作中承担的风险。与之相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商业保理公司很难从政府或者金融机构获得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也不能获得非上市公司的信用信息或者公开财务信息,因而不利于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风险评估来控制风险。
第二,我国的信用保险市场不成熟。信用保险是以商品赊销和信用放贷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它是化解保理风险的有效手段。然而,我国目前的信用保险业务主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独家提供,其他保险公司刚刚开始“试水”。总体来讲,信用保险承保方式单一、保险费较高、保险额较低,无法起到化解保理风险的作用。
第三,公司内控机制缺失。商业保理公司的股东背景复杂,往往缺乏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方面的明确规划,公司治理结构先天不足,内部控制薄弱,业务随意性较大,决策人员和经办人员未分离,导致真正能做到专业化经营、合理控制风险的公司并不多。
1.5 缺乏有效的网络化信息平台
现在,发达国家的商业保理公司里很大一部分都成为了国际保理商协会(IFG)以及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会员,通过全球数据交换网络进行信息传递。但是,我国的商业保理业还没有一个完整有效的信息传递网络,这就使得商业保理业内信息的准确性和传递速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阻碍了业务的开拓与发展。
2 促进商业保理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建议
2.1 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2.1.1 强化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
首先,政府应根据我国商业保理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建立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以真正规范整个行业。还应制定一套针对商业保理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规则,让保理行业的从业准入门槛设置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其次,政府部门应对商业保理行业进行有效监督。一是对已经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商业保理公司制定不同的审批制度,从源头上对风险进行防范;二是分类建立档案,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对其业务信息进行统计和监管,建立审计财务报送制度和风险预警或处理机制;最后,应充分发挥协会的功能和作用,打造一个专门化、具有权威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规则实行自律管理、自我调控,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1.2 提升服务水平和后台支撑能力
目前,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开展亟须获得银行方面的支持,故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之间建立一个可供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应让商业保理公司在银行的征信中心对应收账款权力进行登记并公示,从而更好地保护公司权益。银行征信中心也应在系统的使用人中加上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为保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2.1.3 构建完善的商业保理机构体系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创造条件,引进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公司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以更快的速度扩大我国商业保理的业务量。也可通过台资企业在大陆建立创新金融机构的机会,引导其在大陆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为海峡两岸企业和金融界搭建沟通的桥梁。
2.2 商业保理公司的职责
2.2.1 找准业务切入点
目前,找准业务切入点是商业保理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国的商业保理公司实力还不是很强,规模也都不大,与银行保理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建议商业保理公司从银行尚未涉足的公共事业领域进行切入,把中小型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采用与银行错位发展的方式拓展业务领域,相信一定能够在行业中开辟一片天地,做出一番成绩。
2.2.2 加强国内保理同业交流
商业保理行业作为泛金融新兴行业,从无到有,并逐步迸发出蓬勃生机。但同业之间缺少互动交流的平台,彼此之间基本没有业务互补、合作的机会。为加强商业保理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应建立一个可供同行业进行数据共享的“商业保理业客户信息数据库”,并且和银行征信中心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交易对手的信用信息,创造互助发展的良好局面。企业还可以安排从业人员参加国内的保理行业座谈会,加强与同行业之间的交流,撰写行业研究报告。
2.2.3 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我国商业保理业的最终发展目标是走向世界。因此国内商业保理公司应积极加入国际保理商协会(IFG)和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等国际保理行业权威组织,尽快熟悉国际保理行业规则与惯例,从而避免因缺乏国际行业知识而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时遇到阻碍。此外,还应积极与国外的商业保理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对方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操作流程。企业也可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国际性保理培训,取得国际性的保理从业资格证书,提高保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3 商业银行的职责
保理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最初是从银行保理业发展而来的,虽然后来有了商业保理公司,但银行在整个保理行业仍有着非常重的分量,而商业保理公司显然对整个行业的成熟也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双方进行密切合作将有利于保理行业的和谐发展,从而达到双赢的局面。因此,银行一方面可通过向商业保理公司购买保理业务、为其提供定额贷款等方式来加强双方的交流,同时还能满足双方的业务需求。另一方面,银行可以把自身的资金优势、网络优势与商业保理公司的专业优势结合到一起,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电子信息系统、资金和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服务,相互协助,打造出一个成熟的保理业务模式。通过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优势互补,让国内的商业保理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2.4 商贸企业的角色
2.4.1 深入了解商业保理
作为商贸流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商贸流通企业,应对商业保理进行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对商业保理的运用,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商业保理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及时的资金回笼服务,通过商业保理这种全新的结算方式为企业降低汇率风险,转嫁收款风险,减少融资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成本和负担,让企业集中精力于研发和生产,开拓更广阔的市场。所以国内的中小型贸易企业应更加充分地了解现代商业保理,认识到商业保理能够为其带来的优势。
2.4.2 强化商业信用观念
恪守信用是商业保理公司与企业合作的基础。商贸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保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积极配合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工作,提高自身的信用度,树立良好信誉,这样才能让商业保理公司更好地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3 结语
综上所述,商业保理在我国的市场发展空间还很大,行业前景较为广阔。虽然发展起步比较晚,在很多方面都还不成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相信在政府的重视、商业保理公司的努力,以及银行和商贸企业的配合下,我国的商业保理业必将健康有序发展,并逐步走向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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