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相关方博弈研究

2018-03-26 12:02王学华
时代金融 2018年6期
关键词:保理博弈供应链金融

王学华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而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的出现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一条全新的方法。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对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中保理商、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进行分析,考察保理融资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各中风险,并根据风险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保理 博弈

一、引言

和传统的贸易信贷融资相比较,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模式是以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将授信还款来源的封闭性和自偿性作为授信模式的重点,并且保理商将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加入到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中去,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可以依靠这种增加信用的方式来提高其信用等级,这样大大的降低了企业融资的风险,进而能够解决由于企业应收账款被占用导致上下游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从而提高整个供应链中的生产效率。供应链保理融资模式是指上游企业为了取得运营资金,双方订立的真实有效的买卖合同作为构成整个运营模式的基础,为上游企业供应的,并且以合同条款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容易业务,是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新金融服务。保理融资不但对企业应收账款的变形具有重大意义,并且它确实能够有效解决企业和保理商之间的债务危机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和方法。

供应链金融系列产品不管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应用都获得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的关注。Allen N.Berger(2002)等研究展示了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设想及框架,初步提出了利用供应链进行融资的思想Pozzolo(2004)指出供应链金融中企业的内部担保物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和原材料等,融资企业一旦违约,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担保物来弥补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详细调查和跟踪担保物的真实性以及使用状况来避免道德风险和控制银行信用风险。于辉、马云腾(2015)研究的是保理融资的新业务订单转保理融资模式在供应链金融运作的现状,研究了这种融资模式对供应链绩效和效率的影响及保理回报率对订货决策的影响,订单模式转变为保理模式能够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使得各个参与方都能达到共赢。

二、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博弈过程

(一)博弈相关参与方

1.保理商。保理商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保理过程中的一个资金提供者,它通过审核上下游企业及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对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进行授信,运用高效的金融服务来为其带来收益。

2.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存在信用基础差和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它是整个供应链保理融资中的重要一环,通常通过转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来获得保利商的资金支持,以此来加快企业的运转效率,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

3.核心企业。核心企业通常为供应链金融的主导方,一般为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基础,核心企业基于买卖双方真实的交易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能够凭借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将其相关的供应链成员吸引在自己周围,从而形成協调一致的网链结构。

4.物流企业。由于保理商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理商的贷款风险,但物流企业对中小企业库存商品和商品价值情况都十分了解,因而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保理融资过程中可以协助金融机构对风险监管和评估。

(二)相关参与方的博弈关系

中小企业、保理商、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的博弈主要关系包括:第一,核心企业与保理商的博弈。核心企业是否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博弈,这是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中的前提条件。第二,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融资过程的博弈。物流企业是否愿意并且能够为保理商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和监管支持。第三,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间的博弈。他们见的博弈主要体现在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是否能够对中小企业的进行有效监管。第四,中小企业和保理商之间的博弈。中小企业往往为了获得保理商的资金会虚构交易或者隐瞒交易的真实信息。第五,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还款选择的博弈。中小企业在获得来自保理商的贷款后,他是否会继续履行约定。

三、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中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加强保理商对供应链决策过程的监控

物流企业和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库存信息和企业价值情况十分了解,保理商可以通过与物流企业和核心企业线上线下的合作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监控为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建立准入机制,掌握其资金的流向和用途,以此来保证买卖合同的进行。

(二)加强贷款后风险识别机制

贷款后的风险防范是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在和中小企业发生贷款业务往来后,保理商才能全面了解中小企业的状况,但保理商放贷后贷款就失去了对资金的直接控制,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尤为突出,对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资金进行专门监控,可以适当的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担保来分散风险,这位降低信用风险在保理融资中的过程中是十分有必要的。

(三)加强对违约的惩罚

中小企业本事的信用比较差,为了取得贷款会歪曲自身企业价值,甚至会虚构合同。保理商可以引入大数据技术,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以此来甄别中小企业的情况。建立合理的惩罚机制,加大对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增加企业违约的成本,事实证明加强惩罚有助于合约的履行。

参考文献

[1]于辉,马云麟.订单转保理融资模式的供应链金融模型[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5(07).

[2]陈祥锋,石代伦,朱道立.融通仓与物流金融服务创新[J]. 科技导报.2005(09).

[3]陈长彬,盛鑫.供应链成本构成及测量模型构建[J].统计与决策.2014(18).

[4]方洪权,曾勇.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实证研究及比较分析[J].金融研究,2004(1):62—69.

[5]Allen N Berger,Gregory F UdellA More Complete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SME Finance [R],World Bank Conference on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Overcoming Growth Constraints,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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