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玲云
【摘要】时至改革开放的今天, 我们学校的道德教育工作实效究竟如何呢? 转变观念, 首先就是认真建立起“五育并重, 道德教育为先”的观念。陶行知先生说: “道德是做人的根本”, “是建筑人格的基础”。道德教育说到底就是教育学生如何做人, 做什么样的人的教育。“教书育人”, 教书是为了更好的育人,而所谓人才, 应先是学会做人, 然后才能成才, 做好人的同时才能成为国家、民族、人类的有用之才。只有确立了这样的观念, 才能在全面发展教育中以德为先, 在全面评价学生时“以德为先”, 在统筹各项工作时“以德为先”。其次, 树立学生是道德活动主体的观念。“学生是教育的主体”是教育学上一个重要的命题。近年来,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 教学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 这一变化令人感到欣慰。这种变化似乎更多地应用于教学领域。“道德教育为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因而如何进一步增强学校道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也就成为新世纪学校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话题。
【关键词】学生 道德教育 主体性道德人格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9-0216-02
道德教育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一个永恒的话题,道德教育的根本目标, 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 一直被人们理解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中华民族素来就有重视道德教育的传统, 上自西周的“明人伦”教育, 下自清末的“忠君、尊孔、尚公、尚实”的教育宗旨, 到民国初期的“注重道德教育”的方针, 以及我们今天全面发展教育的“道德教育为首”,“以德治校”, 上下五千年, 时时有道德教育,处处有道德教育,在中国每朝每代无不重视道德教育。在关注个性、张扬个性、培养个性的今天, 通过道德教育来提高国民道德素质已经受到人们格外的关注。
所谓主体性,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主体是一个关系的范畴,只有发生了主客体关系的地方,才有主体。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主体,是在他同自然、社会以及他自身发生的主客体关系中确立的。我们谈人的主体性,其意义就在于“把世界还给人,把人还给自己”, [1]通俗地说,就是以人性的方式和人道的方式认识人、对待人。“主体性的内涵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2]主体性道德人格是相对于“奴性的道德”“盲从的道德”“他律的道德”等概念而言的。主体性道德人格即独立、理性、自觉、自为、自由的道德人格。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理想道德人格。它体现着一个时代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 体现着人的道德发展方向和人格标准。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 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建基于内在的自由, 即为理性所控制的自由, 它是我们向某种最高的善皈依的自由” [3]
主体性道德人格之所以有高扬的必要, 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 在我们的生活中, 特别是道德生活中, 自由意志和个人责任, 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如他所期望的那样从一开始就自由地行动时, 我们才能对实际上发生的事情追究责任”。 [4]也就是说, 自由意味着责任, 责任必须要以自由为前提。如果不谈自由意志, 人的责任便无法确认, 从而道德的有无和高低便无从谈起。自由意志并不神秘, 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 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 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道德选择中的“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做出决定的那种能力。”[5]经验表明, 随着道德选择自由度的提高, 道德责任感也越强。
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力图扬弃和超越道德教育中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从脱离社会生活实际, 特别是脱离学生的道德生活实际的高远的、单一的道德理想出发, 将道德教育变为空洞的说教和粗暴的灌输; 二是无视人的价值内涵和精神品性, 把道德教育变为琐屑的行为训练和消极防范”[6]。它们共同地漠视了发展中的个体作为潜在的或显在的道德活动的主体所应有的人格尊严。实际上,它们由于过分执着于或更确切地说, 是过分拘泥于、局限于“社会人”的教化, 而忽视和漠视了“个体人”的道德尊严、人格尊严的确立, 因而使得道德教育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深沉的感召力。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 表达的是一种价值理想和在应然的意义上对道德教育所作的价值追求。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在对个体的意义上, 将道德理解为健康人格形成的基石。
在世界范围内, 不少教育家开始认识到, 以往的教育研究停留在应用“释义学”与“经验”的研究手段上, 只注重教育事实的描述、解释、预测与检验, 而忽略了对教育事实及其社会条件的批判。由此产生的后果是,“ 教育研究忽略了主体的把握, 不把教育看成是一种价值的赋予、形成和创造的过程。这样, 教育研究长期以来仅仅把教育看成是一种技术性活动, 只关心如何才能达到目的, 而并不对目的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进行必要的批判。因此教育研究仅仅发展了“教育术”而没有促进“教育学”的真正发展”[7]。任何教育研究, 如果脱离了教育所置身其间的社会背景的分析与批判, 对教育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就会是肤浅的、缺乏整体性和方向感的。缺乏合理的价值预设和目标的设定, 任何具体的操作规程的探索, 轻则遁入盲人摸象的困境, 重则将实践导入歧途。
因此,培养学生主体性道德人格是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学校德育的必由之路,也是时下学校德育面临的严峻课题。“人的心灵世界本身就是一个主观意义的价值世界, 主体性道德人格只能在这个世界中凸现出来” [8]。因此, 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形成只能是个体主动地参与、探寻和创造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引导和自主建构相统一的过程,它是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超越性的最大张扬。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创造契机、情境和氛围, 为人完整的自由和尊严努力。也正是在为了人完整的自由和尊严的努力中, 学生的自我意识和创造能力才能不断得以发展和提高, 人格不断得以丰满和强健,主体性不断得以体现和确证,道德人格才真正得以形成和发展。只有这样, 主体性道德人格才能适应时代的召唤, 担当起时代赋予其的历史使命。培养学生的主体性道德人格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具长远的意义,它需要在今后长时间的研究与实践中才能得以实现。因为它不仅仅关涉到德育本身,它还涉及到社会环境的改善、所有社会成员的观念转变等等社会问题,而所有这些都不是一时所能完成的。但笔者相信只要我们对主体性道德人格深入研究和努力实践,我们将会得到累累硕果。
参考文献:
[1]郭本禹.道德认知发展与道德教育[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第73页
[2]肖川.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94页
[3]林志峰.关于德育新模式的再思考[J].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4(5) 第21页
[4]董良泽.主体性道德人格[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社,2001年版 第68页
[5]博凡.现代人的贫困[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3年版 第85页
[6]杜时忠.学校道德教育何以可能[J].道德教育论丛[C](第一卷).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2) 第27页
[7]戚万学.走出道德教育的两难境地[J].教育研究与实验论丛[C](第3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 第32页
[8]鲁洁、王蓬贤.德育新论[M].苏州: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