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青
内容摘要:凯瑟琳﹒斯托克特的畅销书《相助》自2009年出版以来好评如潮,小说通过对三位女性的日常生活的描述,真实生动地再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密西西比的种族问题现状。这是一部典型的女性作品,故事中主人公全部是女性,因此母爱自然成为故事的主题之一。但是这部作品中的母爱除了给我们温馨幸福的感觉之外,更多的是母爱的错位和无助对读者造成的心灵冲击,使我们在看似平静的故事中对造成这种现象的种族隔离制度的残酷性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本文将通过对故事中主要人物的分析,探讨错位、无助的母爱。
关键词:凯瑟琳﹒斯托克特 母爱 种族隔离制度
一.母爱的无助
母爱是人类的天性,它是不受任何爱恨交织的矛盾心理和愤怒所左右,而愿意为孩子付出所有一切的强烈感情。母爱是伟大的,但在种族隔离制度所造成的严酷现实面前,母爱却显得如此无助。这种无助在黑人女佣康斯坦汀和艾碧莲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
根据小说的描述,康斯坦汀的父亲是一个白人而母亲却是一个黑人,由于父母的结合是不为社会所接受的,康斯坦汀的生活便有了许多的无奈。尽管白人父亲总是说她是自己最喜欢的孩子,每周却只能来看她们母女一次。她坐在父亲怀里,一起和着母亲的琴声唱歌,这是多么温馨的画面,但每次的幸福时光都是那么短暂。当她因为各种境遇悲伤时,父亲只能流着泪对她说对不起,抱歉带给她这样的生活,却又无力帮助她改变。
还是因为肤色,她爱自己的女儿洛拉却无法让她在自己爱的怀抱中成长。虽然父母都是黑人,但洛拉继承了她外祖父的白皮肤。作为黑人的孩子却有白人的肤色,这在当时的密西西比是很难生存的。你不被任何人接纳,因为你好像不属于任何一个群体。而对作为母亲的康斯坦汀来说同样艰难—丈夫在孩子出生后便离开了她,亲戚朋友对她侧目,不信任她,白人警察还经常拦住她,怀疑地质问她怀里的白孩子是怎么回事。当时,很多黑人母亲为了能为白人家庭工作不得不将自己的孩子送走,大部分是送给别的家庭。而洛拉情况更糟,由于她的白皙肤色当地没人敢收养她,康斯坦汀只好在她四岁时将她送到芝加哥的一家黑人孤儿院。
对女儿的思念及送走女儿的自责使康斯坦汀的生活失去了一切乐趣。她有着动人的歌喉,之前经常在教堂唱歌,但女儿走后便再也听不到她的歌声了。当几年后她意识到这是她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并想把女儿领回来时,女儿已经被别人领养了。作为母亲这是她一生中最大的痛。
她将全部的母爱都给了白人家庭的斯基特,将她抚育成人,并对她百般关爱。却又因自己失而复得的女儿没有表现出黑人家的孩子应有的卑微,被斯基特的妈妈菲兰夫人从这个她服务了二十九年的家里赶了出来,而且不许她和斯基特联系。这是在她一生中第二次被迫与深受的孩子分离,年事已高的她不堪这种重大精神打击,三周后便去世了。她爱自己的孩子却被迫亲手将她送走,爱斯基特却不得不从她生活中消失,在她的一生中,浓烈的母爱总是被严酷的现实践踏,母爱的无助是她悲剧命运的写照。
艾碧莲,故事的叙述者之一,也是无助母爱的体现者。她本有一个优秀的令她无比骄傲的儿子崔洛尔。他喜欢阅读,已经开始写自己的书—一本关于生活和劳作在密西西比的黑人的书,而且有一个很不错的女朋友。在他工作时被卡车碾轧之后,白人工头只是将他扔进小卡车的后厢,拉到黑人医院的门口。他们把他从车上滚下来,然后便开车扬长而去。由于没得到及时的救治,他在二十四岁,一个人最好的时光,在还没来及享受生命时死去。对于一个母亲,眼看着孩子的生命一点点消逝时的无助是怎样的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楚。史铁生在《我与天坛》中曾说过:“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那么儿子如此凄惨的离去对艾碧莲的打击可想而知。梵文谚语说“丧子之痛,终生泣咽”,儿子去世后对艾碧来莲来说整个世界变得一片漆黑,她曾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即使是在三年后,她还是难抑悲痛和眼泪,连墓地也不敢去。但是一个黑人青年的惨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是不会引起任何关注的,所以如此巨大的悲痛,艾碧莲作为一个母亲只能默默忍受。看到别的孩子她就会想到自己的儿子,苦痛也就重复一次,她只能一遍遍咀嚼着内心的痛苦。
在李菲特家工作后,她的母爱复苏,全部倾注在梅·莫布丽身上。尽管艾碧莲努力地弥补孩子情感需要的不足,但看着孩子幼小的心灵因自己母亲的冷漠受到伤害,她却不能阻止。她努力地教孩子去爱所有人,而不是以肤色来判断。但外界的影响却使她的母爱显得如此无力。四岁的梅·莫布丽从学校回来会忧郁地问为什么她是黑人,因为老师泰勒小姐告诉他们“黑人不能上学,因为他们不够聪明,黑皮肤意味着肮脏,丑恶”。她的妈妈在她使用了女佣的卫生间时也边打她边告诉她黑人脏,她们带有病菌。艾碧莲知道,梅·莫布丽在一天天长大,仅仅她的“你是一个聪明、和善、重要的人”的话语将不再能保证让孩子自信并且在这样的环境中保持内心安宁。而且她也明白,这些可爱的孩子,在长大之后,又会成为她们这些黑佣的主人,或变成她们妈妈那样的人。“我看着小美宝,心里明白,她长大后也会像她妈妈一样,这是我无法阻止的。”(斯多克特:29)
当她在最后因被辞退,不得不将紧抱着自己的美宝轻轻推开时,孩子的眼里流露出的是对今后十几年生活的恐惧。这时她的心在滳血。她流着泪走在路上,担心自己走后如果找不到一个好的帮佣,孩子的世界里将只有告诉她黑人脏的泰勒小姐,因为她没说谢谢就拧她的外祖母,还有整日对她紧皱的眉头的冷漠的妈妈。满怀浓厚深沉的母爱,她却不能象自己渴望的那样陪伴这个缺乏家人关爱的孩子成长,保护她不受伤害及外界邪恶力量的影响。母爱的无助再一次以如此令人心碎的方式呈现出来。
二.母爱的错位
将女儿送走之后,康斯坦汀将全部母爱都给了故事的女主人公之一斯基特—她照看的白人孩子女孩。虽然只是一个女佣,除了日常生活中的呵护之外,她更知道如何保护孩子的感情和自尊,培养他们面对外界困扰和打击时应有的自信和坚定。虽然斯基特的长相不佳,连她的母亲都不喜欢,班里的男孩子也经常说她丑,但康斯坦汀鼓励她,称她为漂亮女孩,并告诉她每天都要问自己一个问题:是否要相信别人说的自己的坏话并受其影响。像所有疼爱孩子的母亲一样,她有时也会溺爱斯基特,如容忍斯基特吸烟,并在妈妈即将发现时为她打掩护。她的爱换来的是斯基特对她超过自己母亲的依恋,她愿意把自己所有的秘密告诉她。当她毕业后发现康斯坦汀已经离开时,感觉没有康斯坦汀的家显得空荡荡的。家里的一切都令她想起这个将她抚养成人、在她受挫时给她安慰和鼓励的朋友、母亲、保护者、那个宠她爱她的人,她感觉自己被遗弃了。
而菲兰夫人给女儿的感觉则完全不同。她虽然也爱女儿,但不懂得保护尊重女儿的感情,也不注意方法,一遍遍地絮叨,并经常拿女儿跟其他女孩相比。曾是选美亚军的她对女儿的容貌,身高和头发都不满意。她给孩子的感觉就是她对有这样的女儿感到羞愧,而女儿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妈妈不要对自己如此失望。由此,女儿在她面前总是小心翼翼,甚至刻意避开她的目光。在女儿去上大学时,虽然她哭红了眼睛,但女儿却感觉终于获得了自由。
她最关心的是女儿的婚姻大事,认为受教育的最重要的目的是嫁一个好丈夫,文凭不过是一张好看的纸。所以她每日关注的是女儿的发型,衣着。即使写信,她给女儿的除了支票就是让人生硬的指令,如:别忘记做祷告,别穿高跟鞋,会让你显得更高。当女儿激动地告诉她找到了喜欢的报社工作时,希望跟她分享快乐时,她的回答竟然是“整日坐在打字机前是找不到丈夫的。”
在李菲特家里情况也是如此。儿子葬礼五个月后,艾碧莲穿上工作服,到李菲特家工作。她爱梅·莫布丽超过孩子的母亲,细心地呵护着孩子幼小的心灵。艾碧莲耐心地回答孩子的一切问题,在孩子被母亲打了之后,她以自己温暖的怀抱和轻柔的语言安慰她,并且庆幸在孩子遭受这一切时自己在场,不至于让孩子感到孤立无援。在孩子因为母亲的一再责骂而开始认为自己不好时,她耐心地安抚她,在她幼小的心灵里播下自尊自信的种子。对于孩子不完美的长相,比如头上的一小块斑秃,她不介意,却要为了让孩子的妈妈高兴而尽力遮盖,使它看上去好一些,为的是让本不喜欢梅·莫布丽的妈妈不会因此更讨厌她。在孩子三岁生日时,因为作为黑人不能参加晚上孩子的生日聚会,她特意从家里带来蜡烛,为孩子做一顿生日早餐,祝她生日快乐。
作为一个母亲,她对孩子的冷漠是少见的。艾碧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好像被自己的孩子吓坏了,竟然对梅·莫布丽以“它”相称,并且一整天都不怎么抱她。她感叹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天使,唯独她的孩子不好。对孩子的胖嘟嘟的身材她不满意,说她一天到晚只知道吃;当她在缝纫机前干活时,对在婴儿车中大哭的梅·莫布丽翻着白眼,好像那是一只趴在她家纱门外的讨厌的流浪猫;孩子渴望得到母亲的关注,伸出小手,希望得到母亲的拥抱,她视而不见;在与女儿同处一室时,她甚至都很少看她;连孩子夜间需要更换尿布她竟然也注意不到。她对梅·莫布丽在她打桥牌时打扰她厌烦至极,更因为孩子妨碍了她与那个让她俯首帖耳、言听计从的西丽通话而恼怒,狠狠地打了自己的女儿。
她也是自私的。与一般的母亲时时把孩子的需要放在首位不同,她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需要。即使梅·莫布丽取得了生活中第一次突破性进步—学会自己如厕时,她少见地给予的拥抱也只是因为这样可以省掉她换尿布的麻烦,而且随即就因为孩子用了黑佣的卫生间而狠打了她。在为孩子准备三岁生日蛋糕时,她要求艾碧莲做自己喜欢的巧克力品味而不是孩子的最爱--草莓蛋糕。在谈论姐姐在好莱坞的家时,她最羡慕的是有住在家里的女佣,这样她就几乎不用看见梅·莫布丽,言语之间让人感到孩子是她最大的负担。
三.结语
小说中反映的母爱的无助与错位归根结底是种族隔离制度造成的丑陋的社会现实,是对人性的扭曲。作品从对日常生活的描写中揭露了种族制度的丑陋和罪恶,同时也歌颂了黑佣们对白人孩子超越种族的无私的母爱,并引发读者与观众对人性及母爱的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张瑞红.超越种族肤色的爱[J].博览群书,2012,(4):55-58.
[2]张艳.浅析《相助》中艾碧莲的黑人女性形象[J].电影文学,2014,(24):90-91.
(作者单位:北京物资学院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