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效中 李月娇 王利宾
摘要:文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合适度进行了评价,现在关于这方面的课题还鲜有研究。文章首先根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制度特征、分配的实际情况、分配现状决定因素的分析构建了收益分配合适度评价指标体系,其次对肃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数据进行采集,最后运用因子分析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合适度进行了评价和分析。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合适度;评价分析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合适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分配决策程序
完善盈余分配决策程序,除了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结构,消除大户对于盈余分配程序的影响外,还应注意健全成员的权利机制。由于相当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机构设置和民主管理方面流于形式,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也影响着收益分配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可以从分配制度建设、理事会构成、盈余分配方案决定的民主程度、监事会的监督状况、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产生方式以及盈余分配实施等方面进行考量。
(二)分配执行过程
盈余分配的执行,是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章程的规定分配给成员的行为。这一过程中需要理事严格遵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来进行盈余分配,在规范盈余分配程序的同时加大盈余分配过程中监事和成员的参与监督权。其用程序规范化、社员参与监督权、入股人数占社员的比例、股东分红占总收益的比例、二次返利占总收益的比例等指标来评价。
(三)分配效果
分配效果主要体现在实施收益分配后,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流、利益主体、文化建设及社员忠诚度等的影响,可以用对利益主体的影响、组织成员和谐度、工作积极性、资金流畅通性、社员继续投资意愿等指标来考察。
根据对合作社收益分配全过程的分析,本文对合作社收益分配合适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中,理事会构成的合理性依据农民社员的多少来考核;盈余分配方案决定的民主程度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理事长掌握决定权来判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产生方式由社员、股东或理事长掌握决定权来判定。
二、样本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样本数据来源于2013年8月及2014年3月对河北省肃宁县发展运行良好的6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结果。本次调研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发放问卷66份,收回有效问卷47家。
三、评价分析
本文在数据分析之前,首先对数据进行KMO和Bartlett 适用性检验,其中KMO值为0.863大于0.8,Bartlett统计值显著异于0,因此适合进一步做因子分析。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合适度评价模型构建
1. 确定公共因子 利用SPSS18.0统计分析软件,采用主成分分析提取了3个能代表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分配合适度的大部分因素的公因子,特征值均大于1,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74.601%。
2. 命名公因子并标准化成分矩阵 首先,采用最大方差法将各因子正交旋转建立因子载荷矩阵,将发现的决策程序中有显著差异的d2指标剔除。其次,对剔除指标的数据进行第二次因子分析,提取3个公共因子D1,D2,D3,分别代表执行过程、决策程序和分配效果。再次,将各因子成分标准化处理后作为权重构建模型来计算3个因子的得分,由于篇幅原因,此处只列出标准化处理后的成分矩阵见表3。
将解释方差百分比标准化处理后作为权重构建模型来计算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分配合适度的得分,标准化处理后的方差百分比记为矩阵I,I=(0.435,0.343,0.222),表3记为矩阵DW,指标d1-d14的标准化数据记为矩阵d,主成份D1,D2,D3记为矩阵Di,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分配合适度记为D,则构建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分配合适度运算模型。
D=I·Di(1)
DC=d·DW(2)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分配合适度评价结果
运用模型计算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分配合适度的前十名如表2所示。
通过以上结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分配合适度分析如下:因本文选择样本的收入分配执行过程类似,所以即使执行过程成分的权重较大也并没有对收入分配合适度的最终得分产生明显影响。一些规模较小的合作社收入分配决策程序不够完善,导致整体样本的该指标差别较大。另外,成立时间较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相对完善的体制,其收入分配合适度也会较高。
从分配合适度来看,越是投资收益能力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配的合适度就越高;在具体分配中,决策程序好,其执行过程一般也好,分配效果就好。如XD决策程序得分4.639,排名第一,执行过程的得分4.1293,排名第一,分配效果得3.8524分,排名第二;表2中所谓分配合适度高低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总体上看,肃宁县被调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以股权为主、交易额为辅进行分配,甚至有的百分之百以股权为依据进行分配,二次返利为零。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