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伯玉 孙玉梅
摘 要:高校课堂教学存在着教学方式单一、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科研成果难以运用到课堂上等问题,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对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学理念和学习方式带来冲击,为高校课堂教学带来新气象。
关键词:高等教育;课堂教学;微课;慕课;翻转课堂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6-0140-02
传统的高校课堂教学存在着教学方式单一、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科研成果难以运用到课堂上等问题。新近涌现的微课、慕课以及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丰富了教学手段并因此具有提升学生兴趣、优化教学效果的作用,但同时应当理性地看待这些新型教学方式,而不能盲目跟进。
一、高校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的高校课堂教学中,对于怎样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怎样真正地关注学生的需求,怎样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教学方式过于单一
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体,教师更多地是关注自己怎么教合适,自己怎样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这种单一主体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没有积极地参与到课堂的学习之中,教学的效果仅仅由教师负责,如果学生成绩不好,就会简单地认为教师的教学任务没有很好地完成,而忽视了与学生互动所产生的新的知识,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学生不能积极地进行知识的创新,学生所具有的思考品质逐渐弱化。同时,在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下,学生们的学习热情被大大地降低,尤其是遇到枯燥的理论课时,学生们的学习热情降到低点。同时,教师在讲授这些知识的时候,看到学生们低迷的回应,自己的讲课热情也会随之降低,最终,课堂上,只有教师变成了一个表演者的独白,学生变成了冷漠的观众。
(二)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
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有助于查找高校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效果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2]。但是,目前高校普遍地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在对课堂教学制定评价指标的过程中,大部分高校决策者从教师的角度出发,主要是对教师进行考评,忽视了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评。如学校考评主要指标是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态度等,在评价的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忽视了。对于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学生才是最具有发言权的,但在实际的过程中,学生却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大多数情况仅是以结课考试的形式对学生的学习质量进行考察。很多高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增加了社会实践的环节,却没有具体的评价措施。在评价结束后,又缺乏反馈和激励机制。
(三)高校的科研成果难以运用到课堂上
高校的科研成果逐渐地被功利化,要么是用来帮助教师评职称,要么是为某项政策出谋划策或是解决某一领域的问题,科研成果很少能够被教师运用到课堂的知识讲授上来。很多教师的科研都是教学之外的研究活动,他们从申请项目到完成项目的整个过程,都是独立于课堂教学的。长期以来,科研跟课堂处于独立的状态。这样,作为教师,很自然地就认为科研与课堂是无法混合在一起的,因而缺乏将科研成果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意识,很少关注科研与课堂教学之间的联系。科研和教学的分离状态,对与专业或学科相对应的教材教法的形成及对从学科的角度真正提升专业教学质量并无多大益处。
二、当前高校教学新方式的革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教育环境也在不断地改变着,新的教学方式、教学理念、学习方式冲击着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学理念和学习方式。在电子技术的支持下,当前高校涌现出诸多新型的教学方式。
(一)微课
所谓微课,实际上是一种以视频为载体记录課堂教育过程中某个特定知识点或特定教学环节的小型课程,因此又被称为“微型课程”。这种模式最早由美国新墨西哥州圣胡安学院Davdi Penrose首创。其最大的特征是将课堂的知识与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课后练习、学生反馈等辅助性教学资源融入一起,通过组织关系和呈现方式来“营造”一个半结构化、主题式的资源单元应用“小环境”。微课除了将这种短小而具有针对性的视频作为核心教学资源之外,还包括其他因素如课前情境引入、课后归纳总结、学习评价、学生与教师互动,即视频、辅助学习资源、交流互动平台组成的完整的微课体系[3]。
在传统的课堂上,教师不断地讲解各个知识点,不可避免地会枯燥单调,遇到难点时,教师也是不断地变换着方法全力给学生讲解清楚,但是学生也未必能够真正的理解。而微课大多是在0—10分钟之间,内容短小精湛,它可以在短时间内明确地向学生阐明一个知识点,针对性很强。微课作为目前课堂教学的辅助方式,所采取的这种与传统教学方式相异的模式,可以说像一杯白水中加入了颜色一样,促使学习内容更加的生动形象,具有吸引力。将微课恰如其分地融入目前的课堂教学之中,要注意与目前的课堂形式相结合,逐渐地扎根于现实课堂。此外,微课中的资料可以作为学生自学的便捷性教学资源,并且这种平台能够为学生提供师生之间进行交流以及施教者及时了解学习反馈提供方便。
(二)慕课
慕课是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育平台的简称,它是大数据时代下诞生的产物。它所带来的变革对高等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向传统的教育观念提出挑战[4]。慕课实现了一个世界性的大学堂,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个大学堂进行学习交流,不同层次的学习者可以带着自己的疑问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课堂。因此,与传统的课堂教学相比较,它并不带有强制性,并不是被迫地跟着教师的步伐走,具有较大的自主性[5]。在慕课教学的过程中,学生的需求、学生追寻的目标成为推动慕课发展方向的重要因素,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动,为课堂的发展提供了多元的动力和多重导向,真正地实现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是课堂的主人这一理念。
慕课广泛地应用于高等教育,不仅对学生教育会产生重要意义,对学校发展也会带来巨大的变革[6]。慕课会很容易打破高校之间的界限,通过多所高校的联合,转变教学方式,同一个课程可以被不同的高校所分享,不同高校的互动交流可以促进新知识的产生,不同团体之间的这种互动还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凸显个性,实现各种形式的结合,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
(三)翻转课堂
所谓翻转课堂,是指改变教学中师生的角色,颠倒安排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并重新规划课堂时间[7]。其教育理念与教学模式,不但创新了教师的教学平台,而且也使得学生学习空间更加个性化。翻转课堂在全球成为关注的焦点是在2011年,美国人萨尔曼·可汗创立了可汗学院,他通过制作视频供学习者在线学习,由此掀起了网络学习的热潮。
传统的学校教育忽视了学生的自主性,不同学生之间的个性化,大课堂的教育模式漠视之间的差异化,压抑了学生质疑能力、创造能力的发展。在翻转课堂中,学生在课外利用相关的视频资料进行学习,学生真正地变成了一个学习者。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选择性地进行学习,主动地进行思考,学生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水平,不断地尝试新的知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真正地能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养成良好的思维模式和创新模式[8]。就翻转课堂必须利用的工具来看,视频软件等本身就对学生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学生在借助这些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学生学到的不仅仅是干巴巴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养成了一种习惯,学生掌握到学习的技巧,学习的能力得到培养。在课堂上,师生之间互动交流,为学生解疑答惑,通过视频软件知道学生的进程,他们的困惑点以及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促使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辅导。
三、结语
从世界上课堂教学的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强调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个性化,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这些来自国外的新的教育形式带给我们的教育者一个深刻的冲击[9]。慕课、微课和翻转课堂等都是通过借助于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来实现的,这些新型的教学方式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自学的灵活性,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它们虽然存在着积极的作用,在运用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如翻转课堂会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作为活泼好动的学生,无论是采用多么先进的方式,利用多么喜闻乐见的形式,若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无法自己形成系统的理论知识,不能准确地掌握有效率学习知识的方式,这样一来,学生的学习负担就会在无形中加重很多;微课忽视了教师的指导作用降低了课堂效率,同时,由于微课本身就短小的内容,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是零碎的掌握知识,知识点之间的连贯性不能很好地把握,在课堂上播放小视频也很容易打乱学生的注意力,对于一节课的知识不能形成内在的联系,不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理论知识;慕课不能颠覆教师传统课堂教学的现场指导,同时,我们在利用慕课之时如何确保有足够的优质资源得以利用,如何确保它能够可持续性的得到发展,这都是困扰着我们的难题。对于这些新生的事物,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对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本国的教育实际,不断为我国的课堂教学带来新活力。
参考文献:
[1]莊玉昆,褚远辉.高校课堂教学问题及改革之道[J].中国高等教育,2013(7):40.
[2]王春杨,敖敏.高校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学论教视角[J].重庆高教研究,2015(2):80.
[3]徐颖丽.将微课引入现实课堂教学的探索[J].课程教育研究,2013(7):252.
[4]李志民.“慕课”的兴起应引起中国大学的觉醒[J].中国高等教育,2014(7):31.
[5]张冬连,业宜生.新媒体视角下的“慕课”发展与评判研究[J].教育与管理,2014(12):109.
[6]李斐,黄明东.“慕课”带给高校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高等教育,2014(7):23.
[7]桑新民,谢阳斌,杨满福.“慕课”潮流对大学影响的深层解读与未来展望[J].中国高等教育,2014(3):12.
[8]韩丽珍.翻转课堂在我国发展的瓶颈及路向选择[J].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41.
[9]王秋月.“慕课”“微课”与“翻转课堂”的实质及其应用[J].上海教育科研,201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