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
摘 要:本文以本馆为例,分析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对现代图书出版的多样化、计算机编目及数据外包的普及等现状,认为新形势下现代图书馆使用种次号更优于著者号。
关键词:著者号;种次号
本人在采编部工作十几年,一直从事图书分编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问题,特别是关于取著者号的问题越来越让人觉得有点不知所措。以下将通过阐述我馆著者号取号的具体原则,分析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看出新形势下现代图书馆使用种次号的优势。
1 我馆现中文图书著者号取号具体原则
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次汉字简化方案”的简化字《四角号码新字典》1983年第九次修订重排本的四角号码取号。
2 我馆现中文图书著者号取号具体操作规则
2.1 具体操作规则
(1)经典作家和有专号的作家著者号的取号:
①全集、选集、个别著作以书名取号;
②专题汇编、著作汇编以编辑者取号;
③有关某一本书的著作研究以原书名取号;综合性的著作研究,以研究者取号;
④传记以被传者取号。
(2)多卷书的著者号取法:
同一书名不论是否为同一著者,均以书名取号。如书名中有机关团体的取号与机关团体集体著者取号方法相同。
(3)年鉴、百科全书之类的工具书以书名取号。
(4)艺术类图书著者号取号方法:
以图书成书内容主要创作形式的著者取号。如:歌曲以作曲者取号,画册以绘画者取号,摄影集以摄影者取号,舞蹈以编舞者取号。
(5)机关团体集体著者取号方法:
①凡冠有: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联协会,国务院,联合国,全国等头衔均不取号。
②原称中的省、市、县、人民政府不取。
2.2 默认延续规则
一直以来上面具体操作规则未详细写出来但一直默认延续的规则有:
(1)中国责任者著者号的取号原则:
①中文姓名的四角号码取号方法:
第一字取左上角、右上角,后面的都各取左上角,取满四位数,不足四位的补“0”,超过四个字的只取前三个字。如王文清1003,鲁迅2730,欧阳珊珊7771
②有专类的传记则取著者。如马克思的传记则取著者;宗教人物传记取被传者。两人合传取书中所占比重较大者,三个及以上人物合传取写传者。
③无责任者的书以书名取号。
(2)外国责任者的取号方法:
有原文姓氏则取原文姓,取号依据本馆自编的西文责任者取号。英文姓氏中的Mc按Mac取号。
3 规则存在的问题
(1)某人的年谱、家谱,分类在传记类但非某个人的传记,著者号取号原则是否就是取某人,在规则2.1/(1)/④中表述不详。
(2)2.1/(2)规定:多卷书同一书名不论是否为同一著者,均以书名取号。本人觉得也不是完全合理。例如,题名为《高等数学》的图书在我馆就有几十上百种,有单册的,也有多卷册的,按此规定则凡是此题名而为不同责任者的多卷书则索取号全部一样,这时要做到将同一责任者图书集中排架就必须查看图书的责任者、出版社等信息来上架,给排架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我认为在可确定该多卷册图书为同一责任者时取责任者,无法确定该多卷册图书为同一责任者的情况下使用原规则更为合理。而此时如果使用种次号,排架时也能轻松的将同一题名和分类号,不同责任者的图书区分开来。
(3)2.1/(5)/①的问题:有些由政府部门或机构编写的图书,如果将头衔去掉不取就没有东西可取了,这时该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说明。例如:《黄河中游西部地区经济地理》由“中国科学院编”。
(4)2.1/(5)/②规定原称中的省、市、县、人民政府不取,其意义何在,至今没有明白。
(5)默认规则中,外国责任者有原文姓取原文姓,无原文姓取中文姓,这样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同一外国责任者的不同版本的同一种书,有原文姓的一个著者号,中文姓的又一个或几个著者号(由于中文翻译的汉字不同),同样是同一著者但并没起到将同一著者的著作集中在一起的作用。
(6)默认规则中,无责任者的书取题名,但在取题名中又出现以下一些情况:
①题名开头为“第X届”,如何取号。如:《第1届中国油画学会展作品集》。
②题名中间或开头含数字,数字是否也取号。如《中国:1911》、《9-3表现与……》。
③题名中出现标点符号,是只取标点符号前的还是跳过标点符号按无标点符号的情况取号。如《我,机器人》。
④很多计算机类图书题名是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杂在一起的,这类图书如何取号。如:《中国MBA案例》、《4合1中文Photoshop 6.0/Illustrator 9.0/FreeHand 10/PageMaker 6.5C基础与实例教程》、《3DS MAX 4.0》。
4 规则之外存在的问题
(1)在有总主编和主编、著者/编者的情况下责任者取谁。
(2)同一责任者,使用不同名称写作,此时按什么原则取号。如弘一法师,其俗名李叔同,其法名和俗名都是大家熟知的,这时我们以什么取号更合理。
(3)以前在规则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下,不论责任者出现在哪都以责任者取号,但现在按CALIS的著录规则规定:题名和责任者信息在200字段的著录是根据题名页客观照录(即使错误),7XX字段则要求著录规范的责任者,则有以下情况出现:
①200字段的中国责任者为错误的时,以哪个字段的为标准取号;
②200字段的外国责任者与7XX字段的外国责任者的中文译名不一致时,以哪个字段的为标准取号;
③200字段无主要责任者,7XX字段有主要责任者,如:《吾国吾民》题名页只有译者,无著者林语堂,在701字段著录有林语堂,此时是取译者还是701字段的著者。但也有只有译者无著者的情况,但如果只按译者取号似乎也不是很合适,因为虽然无著者但并不代表就一定没有著者,只是我们不清楚而已。
(4)网络作品的作者名也是五花八门也造成我们取号的困惑。如:一网络作者名“青·十八郎”。
(5)现在图书出版物越来越不规范,往往注重外观,这样给我们著录带来一些问题,同时也就给我们取著者号也相应的带来了一些问题。
5 著者号与种次号的比较
著者号是按图书著者的名称字顺,根据一定的编号方法取号,然后根据所取的著者号码顺序排。这种编号方法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同类同著者的不同著作,这对于某些类目比较适用[1],利于集中排架,利于读者找同著者的不同著作,在传统图书馆时期还是有它有利的一面。其缺点是容易产生重号,给图书排架带来不便。著者号只对专业工作人员有意义,而对读者来说他们并不理解其中意义所在,他们只想知道本馆是否有该书、具体在哪、是否在馆,然后根据索取号到架上取书即可,而这些信息都能在各阅览室的电脑上通过各种检索途经查找到。这样,著者号的作用就被弱化了。
同时,通过以上我馆著者号取号规则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出,取著者号是很复杂的,要熟悉并很好的使用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因为图书的情况太复杂,所以也会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而且不同的人可能在对原则的理解上也会存在差异。同时随着图书出版的不断发展,还会出现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问题。特别现在很多图书馆都是由外包书商的编目人员来做数据,他们往往都不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只经过短期简单培训或根本没有经过培训,只会从书商自建的数据库或其他书目数据库中简单套录数据,还要在不同图书馆之间穿梭,要想短时间内掌握我馆著者号的取号原则是很难的,往往是刚刚熟悉一点就走了,下次再来又要重新培训,而且经常下次来的人员也更换了。而目前我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最大的一块就是审查著者号,大大降低了工作速度。
种次号是根据同类号下每种图书分编时的先后次序,依次给予不同的顺序号而形成的号码(自然顺序号1,2,3……)加“1”得来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80%左右的大、中、小型图书馆使用种次号,10%左右的老馆、大馆使用著者号,还有10%左右的小型馆使用其他方法。由些可见,经过实践的洗礼种次号已得到图书馆界普遍认可[2]。种次号简单易学,号码单纯、简短,有利于图书排架,同类图书读者通过种次号就能知道哪些是新进的,方便借阅。也便于清点、统计图书,可较准确的对排架进行推测,延长倒架时间。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图书馆的广泛应用,计算机编目已经取代了手工编目。对于书次号的自动生成问题,各图书馆的自动化集成系统的支持能力各不相同,目前只有种次号的自动生成问题得到解决,而其他的各种书次号由于情况比较复杂还不能完全实现自动生成。所以,种次号也很适用于标引工作的自动化。种次号不需要工作人员来做过多的分析判断,由此可以大大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速度,书商做数据人员也能很快上手,错误率将大幅降低,即使每次都换不同人员,每次培训也将简单得多。
参考文献
[1] 郑新·著者号与种次号比较·图书馆工作·2002(3)
[2] 吴昌合·也谈著者号与种次号孰优孰劣的问题·山东图书馆季刊·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