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关注呼案聂案

2015-05-14 13:38易艳刚
杂文选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聂树斌卷宗高级人民法院

易艳刚

在“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后不久,另一桩备受关注的疑案“聂树斌案”,近日也出现重大转机。最高人民法院12日通报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最高法表示,聂树斌的近亲属可委托律师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

人们对“聂树斌案”都不陌生——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被警方抓获,供述曾强奸杀死多名妇女,其中包括“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该案件的“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自此,“聂树斌案”广受关注,众多法律人与各界人士呼吁重新审查。

过去九年间,聂树斌的母亲和代理律师一直在提起申诉,要求依法查阅聂树斌案一二审死刑判决的关键卷宗,但他们的诉求每次都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还没有最终意见”等理由拒绝。无法查阅卷宗,则难以断定“聂树斌案”证据是否有欠缺、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司法机关在此案上的公信力就始终存疑。至于为何不允许查阅卷宗、为何不裁定王书金为“聂树斌案”真凶,舆论普遍认为是相关法院对“翻案”心存顾虑。

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异地复查“聂树斌案”,并明确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无疑为还原真相扫清了最大的两个“路障”。尽管复查只是法院确定案件是否应重审的一道常规程序,尽管复查结果也不排除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定性确凿、量刑适当的可能,但这一重大转机对聂树斌的家人及所有关注“聂树斌案”的公众而言,确实看到了一线转机。

在最高法决定对“聂树斌案”异地复查之后,不仅聂树斌的家人和律师深感欣慰,全国媒体和网友对此也高度关注,法律界更是为之沸腾。大家都期待这桩陈年旧案中的重重疑点能够得到解答,期待真相和正义在延宕数年后能够抵达。

我们为什么要关注冤假错案?一种看似很有说服力的答案是,如果法治不彰,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聂树斌。像聂树斌这样的普通人含恨蒙冤的概率,以及相关冤假错案得以沉冤昭雪的概率,才是检验法治成色的核心指标。

我们当然知道,“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只是理想状态。但在疑罪从无的理念下,“不冤枉一个好人”是更基本的追求。遗憾的是,现实中有些司法机关,为追求“破案率”而制造了不少冤案,后来又为逃避责任追究等原因而想方设法拒绝“翻案”。这种知错不改,比冤假错案本身更损伤司法公信。

试想,如果时不时有情节离奇的冤假错案被曝出,且这些冤假错案很难被纠正,法律将难以给人们稳妥的安全感,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也将直接受到影响。不难推论,社会在这种状态下面临的失控与失序,很可能不仅只限于司法层面。

于个体而言,我们普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主要基于一桩桩具体的案件。如果司法机关能让大家“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就会被我们每个人视作铠甲和护盾;否则,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就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进而出现总书记说的“100-1=0”的效应。

最近这段时间,“呼格吉勒图案”和“聂树斌案”先后出现转机,激起了很多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也让人们对“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句话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人们希望这些“积案”、“陈案”的真相,能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中被还原。

【选自中国青年网】

猜你喜欢
聂树斌卷宗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丹凤:实现电子卷宗全覆盖
保险拒赔案例“卷宗”:你和保险公司到底谁更老谋深算些?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简历
最高院将在全国14家法院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聂树斌案再审改判的重大意义
聂树斌沉冤昭雪
电子卷宗系统顺利完成首次应用
论卷宗阅览权的行使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