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丹
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江苏张家港 215611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使得近年来我国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的发病率有所上升,往年的发病率约在5%左右,而这一数据还呈不断上升趋势[1]。患者在妊娠前的耐糖量并无明显异常,进入妊娠期后耐糖量发生变化,对母婴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发生早产、巨大儿以及产后出血等的风险较高,因此对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筛查和及时干预显得至关重要。该研究选取2014年1月—2015年6月期间在该院就诊的孕妇70例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实施早期筛查及干预后的母婴结局,取得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在该院就诊的孕妇70例作为该研究对象。其中观察组35例孕妇在孕早期即接受系统性检查,在孕24~28周左右被确诊为GDM后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进行治疗。孕妇年龄在21~38岁之间,平均(30.25±5.52)岁,体重50~80 kg,平均(65.25±12.74)kg。将另外35例孕妇设置为对照组,均为接受任何系统性的产前检查,直至孕晚期(35~38)周才被确诊为GDM,未给予任何治疗。孕妇年龄在 20~39 岁之间(29.76±6.15)岁,体重 52~82 kg,平均(63.52±13.75)kg。两组孕妇均排除代谢性相关疾病,在年龄、体重等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对妊娠前糖耐量并无异常的孕妇于妊娠24~28周期间采用75 g的葡萄糖负荷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用300 mL水将75 g葡萄糖溶解,让孕妇于5 min内服下,分别于空腹、服用1 h和2 h后取孕妇2 mL静脉血测定其血糖浓度[2]。血糖浓度标准上限为[3]:空腹5.1 mmol/L,服药1 h后10.0 mmol/L,服药2 h后8.5 mmol/L。上述三项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上限即被确诊为GDM。
对照组:未对孕妇做相关系统产前检查,直至妊娠晚期(35~38周)才发现 GDM,确诊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干预进行治疗。
观察组:对孕妇做系统产前检查,在孕24~28周左右被即被确诊为GDM,确诊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进行治疗,直至顺利分娩。对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具体干预措施包括:①饮食干预:由营养师根据每位孕妇的体重及血糖情况专门制定食谱,按照一定的营养比例合理安排每日膳食,以蛋白质15%~20%、脂肪20%~25%、碳水化合物55%~60%的组成为最佳比例[4]。当孕妇进入孕中期和孕晚期时应适当增加能量供给,以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但要防止供给过来以免出现餐后高血糖。②药物干预:孕妇经过约1~2周的饮食干预后如血糖仍未得到明显下降可给予胰岛素治疗,以防止母婴并发症的发生。但胰岛素的使用因人而异,因此临床医师应根据孕妇的体质量、孕周以及血糖值等来最终确定胰岛素的用法和用量。③运动干预:科学合理的膳食、药物干预再配合个体化的运动干预也能够对血糖进行有效控制。鼓励孕妇做适当的运动有助于提升胰岛素的反应性和敏感程度,其原因在于活动锻炼后能够显著改善胰岛素与其受体结合,但是GDM孕妇的不宜进行剧烈的运动,且应当将活动时间控制在30 min以内,以选择散步、孕妇体操等锻炼项目为佳。此外,GDM孕妇尤其要注意保持乐观心态,加强胎动监测,做好定期产检以便及时了解病情变化情况。
该研究所取得的数据均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处理。采用χ2来对计数资料加以检验,以P<0.05视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GDM孕妇经早期筛查和干预后的妊娠结局明显优于未经任何系统检查及治疗的对照组GDM孕妇,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表1 两组GDM孕妇妊娠结局比较[n(%)]
观察组GDM孕妇所生产新生儿发生相关并发症的概率明显低于对照组GDM孕妇生产的新生儿,具体见表2。
表2 两组新生儿并发症发生率比较[n(%)]
妇女在妊娠期间出现的糖尿病即被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GDM对母婴均会产生较大的危害,它能够产生胰岛素抵抗,导致孕妇血管及基底膜发生病变,此时孕妇毛细血管壁的基底膜会有所增厚,容易诱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5]。除此之外,由于在高血糖的持续作用之下,当进入胎儿血液循环系统后,胎儿胰岛素大量分泌,会对胎儿的脂肪分解产生较大刺激、代谢速度加快,最终导致巨大儿的发生率增高[6]。同时,高血糖还会导致孕妇羊水过多,容易对子宫造成刺激,导致早产或胎儿窘迫等并发症。高血糖也会导致孕妇的白细胞吞噬能力下降,抵抗病毒侵袭能力明显减弱,已发生胎盘早剥。
以往研究结果显示对孕妇做关于糖尿病方面的早期筛查和及时干预能够很大程度改善被确诊GDM患者的妊娠结局。早期筛查是指在妊娠24~28周时,对孕妇进行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该研究1.2的诊断标准为例,三项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上限即被确诊为GDM。在早期筛查确诊为GDM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进行治疗,该研究结果显示加强对GDM孕妇的血糖监测、饮食干预、药物干预以及运动治疗等能够明显降低母婴并发症的发生率,取得满意的妊娠结局。该研究中观察组孕妇妊娠结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窘迫、羊水过多、产后出血)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新生儿并发症(早产、巨大儿、窒息、低血糖)的发生率也要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通过早期筛查及有效的干预治疗是可以改善GDM孕妇的妊娠结局的。
综上所述,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实施早期筛查并进行及时干预,对于改善GDM孕妇的妊娠结局具有明显作用,有助于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围产期母婴并发症发生率,可保障母婴安全。
[1]李霞.早期优质护理干预对妊娠期糖尿病妊娠结局的影响分析[J].糖尿病新世界,2015(12):231-232.
[2]崔素娥.妊娠期糖尿病早期筛查及干预对母婴的影响研究[J].当代医学,2014,20(20):161-162.
[3]王敏.早期筛查及干预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母婴结局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2015(1):47-49.
[4]王雅芳,程小仙.妊娠期糖尿病早期筛查及干预对母婴围产期的影响[J].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2014(1):61-63.
[5]戴青里.妊娠糖尿病对母婴影响的临床观察[J].四川医学,2013,34(5):709-710.
[6]卢宪梅.早期干预对妊娠期糖尿病妊娠结局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27):4195-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