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绍清,尹可丽
(1.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2.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实施及作用现状*
尹绍清1,尹可丽2
(1.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2.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本研究采用自编的《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情及况问卷》,对云南省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3个少数民族聚居地级市抽取了86所中小学校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共1270人进行调查和实证研究,以此来评估当前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性、措施及作用的有效性,以期对今后进一步开展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提供参考。
民族团结教育;中小学;需求;实施和作用
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列入地方课程实施的重要专项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1]。教育部、国家民委在2009年组织召开的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中,从四个方面描述了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坚持用党和国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青少年,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自觉维护各民族的紧密团结,是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根本要求。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最终胜利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实际效果,是正确处理民族问题,防止境外渗透,大力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长远大计[2]。
作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者,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是如何看待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呢?现实中存在教育需求,并且采取的教育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对此项教育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证据。本研究采用自编的《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情况问卷》,在云南省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3个少数民族聚居地级市抽取了86所中小学校的小学5年级至高2年的班主任、担任《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教师、政治课或思想品德课教师等,共1270名与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教学有关的教师、学校领导等完成此项调查。问卷从三个方面考察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现实中的反应,一是对该项教育的需求性进行评估;二是对该项教育得到了何种程度的实践进行评估,即评估采取的措施;三是对已实践的教育发挥的作用进行评估。
国家的教育行政命令和要求是学校执行和完成某项任务的政策依据,学校要否开展某项教育,也往往与主管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直接相关。藉此,上级主管部门有没有对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出要求,是学校对民族团结教育产生需求性的一个主要方面。另外,学校自身对此项教育是否有着内部的需求性,也是本研究考察的一个方面。
(一)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项教育的要求情况
问卷要求教师评估“上级主管部门有没有对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出要求”这一情况是否符合其所在学校的情况。为了更清晰的展示结果,研究将选项中的“很不符合”与“不太符合”合并为“不符合”;将“比较符合”与“很符合”两项合并为“符合”(以下各题统计处理情况与此相同)。结果发现,1270名教师中,有336人,占26.5%认为不符合实际情况,360人,占28.3%认为自己不清楚情况,574人,占45.2%认为符合实际情况。
表1是各级学校对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对民族团结教育提出了要求的反映。村级小学、乡镇小学、县市小学、乡镇初中、县市初中、县市高中六类学校的教师对此问题的看法存在显著性差异(x2=47.37,df=10,p<0.001)。县市初中的教师认为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提出了民族团结教育的要求的人数最多,占33.5%,不清楚的人数也最多,占40.6%。三类小学的教师都有50%以上的人认为上级主管部门未要求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乡(镇)初中、县市高中的教师也有40%以上的人这样认为。
表1 上级主管部门对各级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的要求(人数/百分比)
根据学校学生民族组成情况将学校分为汉族学生占绝大多数学校(汉族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绝大多数学校(少民学校)、多种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组成的学校(混合学校)三类。参与此次调查的汉族学校的教师有242名,少民学校的教师641名,混合学校的教师383名。
表2是三类学校对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对民族团结教育提出了要求的反映。三类学校教师对此问题的看法存在着显著性差异(x2=10.56,df=4,p<0.05)。混合学校的教师认为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提出了民族团结教育的要求的人数最多,占32.1%,超过其他两类学校约8个百分点。该类学校不能确定此情况的人数百分比、认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对学校提出此项要求的人数百分比在三类学校中也最低。而汉族学校教师认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对此项教育提出要求的人数百分比最高。
表2 上级主管部门对不同民族组成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的要求(人数/百分比)
(二)汉族学生多的学校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
问卷题目是“贵校绝大多数学生是汉族,开展民族团结的需求性不强”。242名汉族多学校的教师对此问题的选择结果是:67人,占27.7%认为这一状况不符合学校情况,20人,占8.3%不能确定,155人,占64%认为符合学校的情况。
(三)少数民族学生多的学校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
问卷题目是“贵校绝大多数学生是某种少数民族,不存在民族之间不团结问题,因此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性不高”。641名少民多学校的教师对此问题的选择结果是:229人,占35.7%认为这一状况不符合学校情况,99人,占15.4%不能确定,313人,占48.8%,认为符合学校的情况。
(四)混合类学校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
问卷题目是“贵校各民族学生已和睦相处,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性不高”。383名教师对此问题的选择结果是:130人,占34%认为这一状况不符合学校的情况,47人,占12.3%不能确定,205人,占53.7%,认为符合学校的情况。
民族团结教育在学校的实施有显性与隐性两个层面。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教育,不只有显性层面的教育,比如明确规定的教学科目、教学内容,明确计划的实践活动、专题教育活动等,还包括隐性层面的教育,比如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文化建设、师生、生生人际关系建设等。
前述因素分析获得的7个题项组成的实施措施,从题项内容来看,在显性实施层面,表现在对课程、活动的安排、对教学内容的安排;在隐性层面,表现在学校在分班时考虑各民族学生的人数分布、班主任在安排宿舍、座位时考虑不同民族学生交叉,以营造民族学生交往、相处的时空,还表现在教师对各民族学生需求、特点的掌握,表现在教师之间对民族学生问题解决方面的信息沟通交流。
(一)不同行政类别的学校之间实施此项教育的情况
表3是根据学校的行政类别,比较村级、乡级和县市级三类小学、乡(镇)初中、县市级初、高中三类中学实施此项教育的情况。
表3 六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措施的情况(人数/百分比)
注:单数数据列为人数,双数列为百分比。
表3数据说明,在显性教育层面,村级、乡级和县市级三类小学中,70.9~77.5%的教师肯定学校明确安排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安排了活动,乡(镇)初中、县市级初、高中三类中学中,41.6~46.1%%的教师肯定学校明确安排了该项教育的课程、安排了活动。六类学校的教师在该课程的安排上反映出的状况存在显著性差异(x2=123.50,df=10,p<0.001),在活动安排上反映的状况存在显著性差异(x2=143.1,df=10,p<0.001)。三类小学有89%~91.6%的教师、三类中学有65.4%~69%的教师肯定学校要求教师有意识地在合适的教学内容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六类学校的教师在此项安排上反映的状况存在显著性差异(x2=116.0,df=10,p<0.001)
在隐性教育层面,三类小学有65.4%~78.2%的教师、三类中学有42.3%~58.2%的教师反映学校在分班、安排座位、宿舍时,考虑了各民族学生人数的分布问题,六类学校教师在学校分班是否考虑不同民族学生人数的分布上存在显著性差异(x2=79.21,df=10,p<0.001),在安排座位、宿舍时是否考虑各族学生交叉的情况上存在显著性差异(x2=83.84,df=10,p<0.001)。三类小学有75.8%~78.5%的教师、三类中学有57.1%~66.8%的教师反映学校要求教师掌握少数民族学生的需要和特点,六类学校教师在学校是否有此项要求上存在显著性差异(x2=70.73,df=10,p<0.001)。三类小学有68.5%~76.4%的教师、三类中学有54.3%~58.9%的教师反映教师之间会讨论如何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存在的问题,六类学校教师对此情况的反映存在显著性差异(x2=50.64,df=10,p<0.001)。
(二)根据学生的民族组成情况比较不同学校实施此项教育的情况
从显性教育层面来看,汉族、少民、混合三类学校教师肯定学校对课程、活动有明确安排的人数超过了55%,其中混合类学校教师做出肯定回答的人数最多,达到65%以上。对教学内容中有意识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三类学校的教师做出肯定回答的人数在74.1%~84.1%之间,其中混合类学校教师做出肯定回答的人数最多。三类学校的教师在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活动和教学内容的实施方面的看法差异十分显著。具体数据见表4。
从隐性教育层面来看,无论是分班,还是座位、宿舍的安排,三类学校教师认为学校、班主任能考虑到学生民族人数分布问题的人数在54.8%~62.3%之间。在掌握少数民族学生需要、特点,教师之间交流少数民族学生问题的解决等方面,三类学校教师的肯定回答人数在62.7%~69.4%之间。三类学校除了在分班时考虑民族学生人数问题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余方面都没有显著性差异。
前述因素分析结果得到6个反映民族团结教育作用的题项。对学生起到的作用表现在增进了各族学生的沟通交流、加强了学生的爱国意识,提高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三方面;对教师的作用表现在增强了教师之间对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或生活情况的交流;对当地的作用表现在促进了当地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对当地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两个方面。
表4 汉、少、混三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措施的情况(人数/百分比)
项目摘要不符合汉少混不清楚汉少混符合汉少混x2课程6112964471627013435124916.30﹡﹡﹡安排25.220.116.719.425.218.355.454.765.0﹡活动5812960481626513535125820.52﹡﹡﹡安排24.120.115.719.925.217.056.054.767.4﹡教学25773825892319147632217.88﹡﹡﹡内容10.412.09.910.413.96.079.374.184.1﹡分班5514560441458414335223810.23﹡考虑22.722.615.718.222.622.059.154.862.3座位511417743113691743882360.47宿舍21.222.020.217.817.618.161.060.461.8学生32975741101601694442650.64需要13.215.114.916.915.715.769.869.269.4学生451017644125671534162403.24问题18.615.719.818.219.517.563.264.862.7
注:单数数据行为人数,双数行为百分比。﹡﹡﹡表示p<0.001,﹡﹡表示p<0.01,﹡表示p<0.05(以下同)。
表5是六类学校的教师对民族团结教育发挥作用的评价。村小、乡小、县小认为该项教育增进了各族学生沟通交流的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82.6%、85.4%、80%,而乡初中、县初中、县高中如此认为的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62.6%、71.6%、65.4%,六类学校教师对此问题的评价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x2=61.97,df=10,p<0.001)。认为该项教育加强了学生爱国意识的村小、乡小、县小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88.8%、90.8%、86.7%,而乡初中、县初中、县高中如此认为的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70.6%、69%、66.1%,六类学校教师对此问题的评价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x2=86.56,df=10,p<0.001)。认为该项教育提高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兴趣的村小、乡小、县小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79.8%、72.7%、74.5%,而乡初中、县初中、县高中如此认为的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54.2%、50.8%、52.2%,六类学校教师对此问题的评价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x2=78.32,df=10,p<0.001)。
村小、乡小、县小认为该项教育增进了教师之间交流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或生活情况的人数百分比分别为80.3%、83.1%、78.8%,而乡初中、县初中、县高中如此认为的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64%、65.5%、68.9%,六类学校教师对此问题的评价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x2=42.46,df=10,p<0.001)。
表5 六类学校教师对民族团结教育发挥作用的评价(人数/百分比)
认为该项教育促进了当地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的村小、乡小、县小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78.7%、80.8%、76.4%,而乡初中、县初中、县高中如此认为的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66.4%、66%、61.7%,六类学校教师对此问题的评价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x2=38.95,df=10,p<0.001)。认为该项教育对当地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的村小、乡小、县小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73.6%、80.8%、77.6%,而乡初中、县初中、县高中如此认为的教师人数百分比分别为62.6%、61.4%、64.6%,六类学校教师对此问题的评价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x2=47.03,df=10,p<0.001)。
对汉族学校、少民学校和混合学校等三类学校教师评价民族团结教育发挥的作用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发现,三类学校教师在6个题项的“符合”选项上的人数百分比都在60%以上,并且得分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一)学校因应外部行政要求和自身内部需求而产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动力有待增强
学校所产生的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一方面是因由外部行政要求而产生的需要,一方面来自学校的内部需要。
为了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活动,2009年云南省教育厅、民委、文明办、财政厅联合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省16个州、市和县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教育部门主抓、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的领导机制。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委还争取每年召开一次有各地教育、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工作[3]。云南省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是有要求、有部署的。
参与调查的1270名教师(包括部分校领导)中,有45.2%的人认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要求开展此项教育(村小、乡小、县小的教师这样认为的人数超过了50%),另有28.3%的表示不清楚情况。如果将“不清楚”及“不符合”这两种情况合并,村小、乡小、县小、乡初中、县初中、县高中六类学校中,对此问题不清楚或认为没有提出要求的人数百分比,除县级初中为66.5%之外,其余五类学校的人数百分比在73.8%~75.9%之间。教师认为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对学校提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要求或者不清楚此情况,其可能原因有两个:一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确还未能将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另一个原因是主管部门已向学校提出了要求,但教师们并不知情。虽然县级初中教师比其他类型学校的教师肯定上级部门对此项教育提出了要求的人数多,但66.5%~75.9%的中小学教师认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提出要求或者不清楚此情况,说明教育行政部门对此项教育的要求在中小学教师中的宣传度、知晓度不够,学校因外部行政动力而产生开展此项教育的动力并不强烈。
早在2001年,云南省在总结1999年开始的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时就已指出,宣传力度不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首先是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委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够,对学校开展此项工作还停留在发文件的形式。其次是学校开展活动的宣传力度不够。此次调研结果再次说明,宣传不够是仍然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校是否产生对民族团结教育的内部需求,与学校管理者、教师对该项教育的性质、内容与作用的认识密切有关,也与他们对学校学生的民族组成、学生间关系、当地民族关系的体验有关系。课题组前期调查发现,认为学校不需要开展此项教育的人,通常是根据自己体验做出判断。如果学校的学生绝大多数是汉族、或者单一少数民族,比如白族,某些学校管理者会认为学生间不存在民族纠纷,没有多少工作可做,或者各族学生已和睦相处,没有必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汉族学校、少民学校、混合学校中有50%左右的教师持这种看法,其中,汉族学校教师认为绝大多数学生是汉族,开展该项教育的需求性不强的甚至人达到了64%。
(二)显性、隐性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在小学的实施状况优于中学
三类小学与三类中学在显性、隐性层面实施的民族团结教育都存在显著性差异。小学教师中,认为学校明确安排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活动的人数百分比为70.9~77.5%,高于中学教师29.3~31.4个百分点。小学教师中,认为学校要求教师有意识地在合适的教学内容中渗透民族团结教育的人数百分比为89%~91.6%,高于中学教师22.6~23.6个百分点。即使中学教师对课程、活动、教学内容安排方面做出肯定回答的人数低于小学,但其最低百分比也在40%以上,最高的百分比也达到了60%以上。
小学教师中,65%~78%的人认为学校在分班、座位、宿舍安排上已考虑到民族学生的分布问题,并且要求教师掌握民族学生特点、教师之间交流民族学生问题。而中学教师中持这种观点的人在42%~66.8%之间,低于小学教师11~23个百分点。
这些数据说明,小学在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活动、教学内容等显性层面的教育行为的要求上优于中学,这一结果再次验证了课题组2008年的调研结果: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情况好于初级中学。在不同民族学生的交叉组合、把握少数民族学生的需要和问题等隐性层面的安排上,小学也优于中学。
显性层面的教育是明确的,其预定性强,主要规定了学生在知识、能力等方面发展的方向。隐性层面的教育重在培育促使学生态度、价值观和行为成长的氛围和条件,其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如果只有显性层面的教育,而无隐性层面的教育,学生获得的教育将是有偏的,其态度、情感、行为等方面很难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小学相比,在民族团结教育问题上,中学不仅需要加强显性层面的教育,也需要加强隐性层面的教育。
混合类学校与汉族学校、少民学校相比,差异主要是存在于显性教育层面。混合类学校教师对课程、活动、教学内容等的安排优于其他两类学校。
(三)大多数小学教师、较多中学教师认为民族团结教育对当地的社会稳定与文化交流,对各族学生的沟通交流、爱国意识、学习兴趣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族团结教育对国家长治久安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从国家政治的高度提出来的。在课题组的前期调研中,一些学校领导认为民族团结教育能够发挥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开设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有利于边疆民族团结及边防巩固。参与此次调查的中小学教师中60%~81%的人认为,学校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对当地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有利于促进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交融交流。61%~81%的中小学教师认为学校开设的民族团结教育促进了当地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
目前已有人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发挥的作用不仅具有国家政治意义,也具有促进学生个人发展的价值。比如2012年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在召开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行政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会上的讲话上提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各族学生提高跨文化能力,认同中华文化的需要[3]。民族团结教育增强了学生们的民族自豪感,培养学生们的互助互爱的精神,能够增进民族团结,让同学彼此之间相互了解,能够提高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本研究结果发现,80%以上的小学老师、60%以上的中学教师认为学校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增进了各族学生的沟通交流、增强了学生的爱国意识。70%之上的小学老师、50%以上的中学教师认为学校开展的该项教育增加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
Postiglione在讨论中国的学校教育和族群性问题时,引述了藏族学者巴登尼玛的一段话:“少数民族孩子一旦在学校内容里找不到他们自己的文化或历史的参考框架时,就会变得自卑。如果他们找不到可以让他们感到作为自己民族成员一分子所具有的民族自豪感的内容时,他们也会失去自信和对学校的兴趣。这是导致少数民族儿童高辍学率的原因”。Postiglione指出,准确反映以文化多元性为特征的中国少数民族的学校课程,不仅可以增强族群间的理解,在经济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保存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而且可以使学校更加富有吸引力,有利于增强民族认同(Postiglione,2011)。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活动等向学生传递的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等,也许正是该项教育增强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兴趣的原因。
[1]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J].云南教育,2004.
[2]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纪要〉的通知[EB/OL].www.moe.edu.cn,2009-09-07.
[3]罗嘉福.在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行政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会上的讲话.http://www.ynjy.cn/chn201004051544082/article.jsp·articleId=37292809.2012.12.28.
(责任编辑 刘祖鑫)
Education of National Unity in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Need, Implementation, Effect and Current Situation
YIN Shaoqing & YIN Keli
(1.SchoolofEducation,ChuxiongNormalUniversity, 675000,YunnanProvince;2.SchoolofEducationScienceandAdministration,YunnanNormalUniversity,Kunming, 650031,YunnanProvince)
By adopting a self-preparedQuestionnaireonImplementationofYouthNationalityUnityEducation, this survey covers 1,270 objects ranging from class directors and teachers to leaders randomly sampled from 86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in 8 minority autonomous prefectures and 8 prefectures with concentrated minority population. The purposes of this survey is to evaluate the need, measures, effect and effectiveness of applying education of national unity in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as reference for future implementation.
education of national unity, primary school, middle school, need, implementation, effect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9BMZ006。
2015 - 09 - 05
尹绍清(1967—),男,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民族心理与教育。尹可丽,女,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民族心理学。
G635.5
A
1671 - 7406(2015)010 - 0075 -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