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应得之利,谋有道之生

2015-05-05 05:15黄强
古典文学知识 2015年2期
关键词:芥子闲情李渔

黄强

在明清文人中,李渔堪称是一位奇才异人。他三十开外就放弃追逐功名,日后将小说、传奇创作视为毕生之事业,并率领家班女乐,实践自己的戏曲追求;又熟谙园林艺术、服装设计,在饮食、美容、旅游、养生诸多领域追求时尚生活趣味;他虽是布衣,而交游遍布朝野;他以自己杰出的才华勤奋“笔耕”与“舌耕”,开拓出一份在清初颇有影响的文化事业。在经营文化事业的同时,李渔出游在外亦兼行商。尽管如此,李渔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经商活动而丢失儒生的身份,他渴望成为“觅应得之利,谋有道之生……若是高人韵士皆乐得与之游”的儒商、士商。

李渔出游在外亦兼贩卖货物的行商活动,这一点少为人知。其《粤游家报》之五云:“江行迅速,又连遇郑公风,已于朔日到鸠兹,因输榷钱,稍停一二宿……”五律《谢江郡守分俸赠舟,兼免关吏诛求之苦》末二句云:“更颂贤关吏,推乌免暴征。”如果仅仅是舟中之人,不捎带货物,又何须纳税,乃至于可能受到暴征?于此可见一斑。李渔贩卖过何种货物呢?其《与赵介山》一札云:“太守已经面别,廿四日果于行矣。姑绒幸为急售,今日之价可谓极贬,自此以往,不复有此贱物。幸语诸公,得尺王之尺,得寸王之寸也。皮袄尚在,若有受者,亦肯抑而就之。但售轻裘,必于肥马之门,而贵乡之‘马,多蓄瘦者,恐其以蓄‘马之法蓄裘,则难乎其为售矣。一笑!”(参见拙文《李渔及其长女淑昭与友朋交往书信辑佚考释》,《文献》2013年第3期)后半幅幽默戏谑之语中包含李渔的生意经,他想将手头的皮袄卖个好价钱。由此可知上半幅中劝诸公在姑绒价格极贬之际出手,也是在谈生意经。除了服装和姑绒之类的纺织品以外,李渔还可能做中药材生意。其《与张其山》一札云:“人参偶乏,俟乞诸邻;川黄连尽多,不妨取之如寄。”《柬孙豫公》云:“闻兄即日如楚……彼土产鹿,其角值颇贱,归时肯携百斤为赠乎?”虽说在药食同源的中国古代,条件许可者外出可能自备某些常用中药材防病治病,但像李渔这样随身储存各种中药材,甚至向友人索要百斤鹿角,就不是自备防病治病可以解释的了。更何况李渔祖辈“累世学医”,自己也熟谙医道,出门捎带做些中药材生意甚为自然。李渔长途行商,所以“但愿贸易之人……市井之念不可无,垄断之心不可有”,自诩是市井中的“人间大隐”。

不过,李渔维持近五十口之家消费的主要来源还是文化事业的经营。首先是刻书与售书。李渔不屑于将自己降格为平庸的“坊人”、“坊贾”,而是一代潜心著述的书坊主人。著名的金陵芥子园书坊(翼圣堂)荟萃了他本人的各种著述。他的这些著述绝大部分流传至今,不少书被一再出版,由他最初拍板付梓的《芥子园画传》初集以及其婿沈心友后来续编的二集与三集甚至是今日国画入门的基本教材。其次是家班女乐的戏曲演出。“李家班”是主要由李渔的姬妾组成的小型剧团。在这个小型剧团中,李渔既是编剧,又是导演和管理者。他曾率领“李家班”“游燕,适楚,之秦,之晋,泛江之左右,浙之东西”(《乔王二姬合传》),为各地官宦演出,获得过可观的经济赞助。金陵芥子园就是李渔率家班秦游归来所建。今日提到明末清初的家乐,李渔的家乐不可能不涉及。第三是文化咨询服务。置造园亭是李渔生平两大绝技之一。康熙初年,北京“王侯邸第连云,竞侈缔造,争延翁为座上客”(麟庆《鸿雪因缘图记》第三集)。李渔成为南北诸家叠石造园的技术顾问。经他点缀的私家园林,仅有文献记载的就有北京的惠园、半亩园(两处)、芥子园,山西蒲州的贾水部园亭、平阳的王太学园亭,湖北汉阳的卧游山房等等。凡经李渔修葺的园林,虽历经变迁,人们却依然追记其创始之功。

清初金陵的刻书业竞争激烈,读者的欣赏趣味不断更新,家班女乐也非仅有李渔一家。以刻书业为核心的李渔家族文化经营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甚至盛极一时,全赖李渔以不断创新为经营之道。李渔在一切文化艺术领域反对模拟,力主创新,不仅反对模拟古人,而且反对模拟今人,同时也反对别人模拟他自己,甚至反对今日的自己模拟和重复往日的自己。李渔曾说:“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闲情偶寄·词曲部》)“我行我法,不必求肖于人,而亦不必求他人之肖我。”(《诗韵序》)正因为如此,李渔力求自己的芥子园书坊与“李家班”以鲜明的特色区别于同行,自己的造园观念既发扬传统又领先潮流,而这些均体现在芥子园书坊出版的李渔著述中。

李渔深刻了解当时各个阶层人生活中的最新需要,芥子园书坊出版的李渔著述绝大多数是新人耳目之书,以三大创新特色赢得广大读者:

第一,推出引领生活趣味的大众书籍。以《闲情偶寄》为代表,书中包含词曲、演习、声容、居室、器玩、饮馔、种植、颐养八部,允称浅近文言的杰作。平常的烹饪技术,丰富的养花经验,琐碎的生活常识,具体的工艺过程,在李渔笔下娓娓道来,饶有趣味。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书中为普通人讲究生活的艺术,崇尚俭朴,故“富有天下者可行,贫无卓锥者亦可行”。但此书并非仅仅是分门别类的生活经验的展示,还渗透着笠翁特有的生活场景,包含其深邃的人生感悟,从中可以看出李渔看重的是生活的闲情与人生的乐趣,字里行间洋溢着他对生活的挚爱和美化生活的热情,对大众有很强的感染力。就《闲情偶寄》号召大众美化生活的热情而言,它确实具有领先时代三百年的意义。

第二,推出关目新奇的剧本和故事引人入胜的小说,如《笠翁十种曲》《无声戏》《连城璧》《十二楼》等等。李渔具有强烈的文学发展观,他知道,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以诗歌、散文为主的抒情文学退居次要地位,而以小说、戏曲为代表的叙事文学占据了文坛的主导地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李渔敏锐地发现了清初大批文人传奇呈现的抒情趣味与市民观众追求的叙事趣味发生的碰撞导致了戏曲的危机,人们甚至“识梨园望之而却走”。危机促使李渔充分考虑下层观众对故事趣味的追求,创新求变,试图实现从戏曲的抒情中心向戏剧的叙事中心的转移。因此,李渔的剧作大都是新编传奇,他提倡“戏场关目,日日更新;毡上诙谐,时时变相”(《闲情偶寄·演习部》),甚至认为:“变则新,不变则腐;变则活,不变则板。”《笠翁十种曲》中仅有《蜃中楼》系牵合元杂剧《柳毅传书》与《张生煮海》两种剧情而成,情节则远比原剧丰富,其余九种都是戏场上从未敷演过的情事。几乎每一种的开头或结尾,李渔都标榜其新奇可观。《怜香伴》云“独有此奇人未传,特翻情局愧填词”;《风筝误》云“放风筝,放出一本簇新的奇传”;《意中缘》云“作者明言虚幻,看官可免拘牵”;《奈何天》云“此番破尽传奇格,丑旦联姻真叵测”;《比目鱼》云“此剧不同他剧”;《慎鸾交》云“传奇迭改葫芦样,洗脱从前郑卫腔”;《巧团圆》云“演传闻,新听睹,笔花喜得未全枯”。真是剧剧新奇,不落窠臼。

李渔于“自撰新词之外,复取当时旧曲,化陈为新”。其戏剧观的创新求变,首先得益者自然是他的家班女乐:“场上规模,瞿然一变……人皆谓旷代奇观。”

第三,推出兼顾各个层次读者需要的对口书籍。为了彰显为吏之道,他编成了《资治新书》初集与二集;为了保存明清鼎革之际有价值的书信,他编辑了《尺牍初征》与《二征》;《新四六初征》辑录清初人的骈文,《名词选胜》蒐集时人的词作。类似的书,别人当然也可以选可以卖,但人弃我取,清初人编选清初的案牍、书信,李渔又是开风气之先。

李渔写书出书,不仅充分考虑到大多数读者的阅读兴趣,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把握住广大读者的“期待视野”,而且注意发挥新书预告的作用,吸引读者的眼球。日本尊经阁藏本《无声戏》第一回、第二回、第十二回回目下都注明“此回有传奇”“即出”或“嗣出”;《闲情偶寄》原刻本扉页有小启云:“笠翁秘书第一种,第二种《一家言》即出。”《古今尺牍大全》封面题识云:“《初征》行世已久,《二征》旦夕告成。”类似的预告在清初其他坊刻书中未尝见不到,但将之作为一种习惯的经营手段,体现著书、刻书、印书的计划性,却非李渔的芥子园书坊莫属。

新人耳目之书,加上经营有方,李渔的各种著述成为清初的畅销书。“卷首但见笠翁字,不论好丑随欢呼”(《赠许茗车》)。妇人女子甚至“非湖上笠翁之书不读”(《曹细君方氏像赞》)。从时人对其著述的评价看,这些话确实不是过誉之词。芥子园书坊的成功,使得众多的私家书坊眼红,对李渔的著述冒名者有之,盗版者有之。对此,李渔不得不东荡西除,南征北讨,疲于奔命。出于对自己呕心沥血才获得的创新成果的维护,在长期抗击对其著述进行盗版的过程中,李渔诞生了可贵的著作权观念和知识产权意识。这同样是李渔文化遗产中值得珍视的部分。

对于盗版者,李渔的办法之一是躲。其《与赵声伯文学》书云:“弟之移家秣陵也,只因拙刻作祟,翻板者多,故违安土重迁之戒,以作移民就食之图。”李渔移家金陵,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避免别人的翻板,竟也是原因之一,这不能不说是出版家李渔的悲哀。

李渔的书太畅销了,移家并不能逃避翻板,其办法之二是告——请官府出面摆平:“不意新刻甫出,吴门贪贾,即萌觊觎之心。幸弟风闻最早,力恳苏松道孙公,出示禁止,始寝其谋。乃吴门之议才熄,而家报倏至,谓杭人翻刻已竣,指日有新书出贸矣。弟以他事滞金阊,不获亲往问罪,只命小婿谒当事,求正厥辜。虽蒙稍惩贪恶,现在追板,尚未知后局何如。”由此可见,李渔之所以结交朝野显贵、州府要员,自有其不可言说的苦衷。当时还没有一个版权法,李渔不依靠官府,又能依靠谁呢?况且,尽管如此,李渔的心境是悲凉的。他在《与赵声伯文学》书中又说:“噫!蝇头之利几何?而此辈趋之若鹜。似此东荡西除,南征北讨,何年是寝戈晏甲时?”这里李渔似乎也意识到仅仅依靠官府,并不能杜绝侵犯他版权的现象。

无可奈何之下,其办法之三是劝——对盗板侵权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正是这种劝的方式,使得李渔的知识产权意识更为丰富,更多了一份理论色彩。

李渔以身作则,现身说法,奉劝出书人遵守职业道德。他在《闲情偶寄·种植部》中说:“觅应得之利,谋有道之生。”所以他尊重别人的版权,瞧不起那些“以其制作新言缀于简首,随集古今名论附而益之”的所谓著述,认为那不过是“网罗旧集”。他自己在《闲情偶寄·凡例》中将“剽窃陈言”作为一戒,自诩此书“如觅得一语为他书所现载,人口所既言者,则作者非他,即武库之穿窬,词场之大盗也”。李渔苛刻地要求自己,也理所当然地要求别人。

在李渔看来,脑力劳动成果就是一种专利,不容他人以各种手段和方式巧取豪夺。为了防止他人模仿剿袭芥子园书坊特制的笺简,李渔提醒购买者务必到自己的“专卖店”购买:“金陵承恩寺中书铺坊间有‘芥子园名笺五字者,即其处也。”在《闲情偶寄·器玩部》中,李渔几乎是严正声明:

是集中所载诸新式,听人效而行之,惟笺帖之体裁,则令奚奴自制自售,以代笔耕,不许他人翻梓。已经传札布告,戒之于初矣。倘仍有垄断之豪,或照式刊行,或增减一二,或稍变其形,即以他人之功冒为己有,食其利而抹煞其名者,此即中山狼之流亚也。当随所在之官司而控告焉,伏望主持公道。至于倚富恃强,翻刻湖上笠翁之书者,六合以内,不知凡几。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当决一死战。布告当事,即以是集为先声。

这段话真可视为中国古代的一篇版权宣言、专利权声明。态度之认真,情绪之义愤,措辞之激烈,实属罕见。虽未使用“版权”、“专利”、“知识产权”类似的现代概念,但基本思想内涵已完全具备,即原作者对其作品的传播有加以控制或获得利益的权利。由于李渔是著述者兼出版商,一身而二任焉,所以不存在作者权利与传播者权利的分离。或许正因为李渔觉得自己身为著述者,如不掌握传播权利,会处处受制于人,所以才同时经营刻书业。

更为深刻的是,李渔因深受盗版之苦,能够意识到知识产权与生存权的联系。他痛心疾首地说:“天地生人,各赋以心,即宜各生其智,我未尝塞彼心胸,使之勿生智巧,彼焉能夺吾生计,使不得自食其力哉?”这就是说,盗版的实质是不择手段地占有或强夺别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剥夺了他人自食其力的生存权。一个以创新理念支撑自己文化事业的布衣文人,为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得不作出如此沉痛的表述,这又不仅是出版家李渔的悲哀,更是商品经济长期不发达的中国封建社会中知识界的悲哀。

李渔,因发展自己的文化事业而渴望创新,因维护自己的创新成果而渴望知识产权,他也因此而成为中国古代以毕生精力反击盗版的著述家,具有著作权观念和知识产权意识的先驱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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