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少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 北京 100732)
钞本时代的文本抄写、流传与文学写作观念
孙少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 北京 100732)
钞本时代集体性的选本、类书和社会性或个体性的钞本,皆有不同程度的文字改变,体现了编纂者对钞本文学的认识和对当时文学写法的取向与导向。刻本时代呈现出的钞本时代的文字变化情况,说明中古时期的文本观念,是将文本视作一种“公共资源”,因而才具有不断改变文本文字的可能性。通过钞本时代的选本、类书与钞本、刻本,可以大致了解周秦汉唐时期文学文本的抄写、传播和写作观念。
钞本时代; 抄写与流传; 文学写作观念
目前,古代文学研究对“抄本”、“写本”的问题极为关注,但对二者出现时代之界定,尚无定论。古代出版史一般划分为抄本出版和印刷出版两个阶段①。对中国古代“钞本时代”的认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第一,将东汉至魏晋南北朝、唐代初年这一段时期视作“钞本时代”,或指东汉蔡伦发明纸张之后的东汉至活字印刷术发明之后的北宋初年②;第二,宋明以后为“钞本时代”,此前为“写本时代”,如有人即将宋明以后抄写本称“抄本”,唐代以前的手写本称为“写本”③;第三,笼统将“写本时代”与“钞本时代”混为一说,以为“写本时代”与“抄本时代”同义、“传写”与“传抄”同义④。笔者的认识是,将“抄本”、“写本”出现的时代完全绝对化并落实下来,是不现实的。“钞本”与“写本”并不是一对相对的概念。“本”与“板”对应,“写本”、“钞本”皆针对“雕版”而言,皆是唐前文本的存在形态⑤。“钞”这一行为方式无疑在先秦即有之,“书本”的出现则是秦汉间事⑥。就此而言,本文拟主要讨论中古时期的文本抄写与流传情况。
以“钞本”的独特文本形态作为研究对象,是古代文学研究的一个新思路。但如何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文本置于“钞本时代”⑦这个大背景下,综合考察文学文本的抄写、流传,进而从文本文字的差异考察当时的文学写作观念⑧,还有很多话题值得讨论。
汉唐史书文献,与“钞本”有关的两个关键词是“传写”与“抄写”。从字面上看,“传写”是一种社会性集体行为;“抄写”除了具有社会性一面,主要是一种个体行为。一种学术风气,要称得上“时代”或“时期”,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规模。因此,本文讨论,主要针对的是“社会性”的抄写行为;看似个人的抄写,一经进入社会,因为很快就会引起他人的关注或效仿,因此也具有社会性、集体性意义。
“传写”有两种含义:一个是“传抄”、“转抄”,如《汉书·师丹传》:“大臣奏事不宜漏泄,令吏民传写流闻四方。”《文选》李善注引臧荣绪《晋书》:“赋成,张华见而咨嗟,都邑豪贵,竞相传写。”⑨另一个意思就是“临摹”、“摹写”,如南朝谢赫:“善于传写,不闲其思。至于雀鼠笔迹,历落往往出群。时人为之语,号曰:‘移画。’然述而不作,非画所先。”⑩与文学钞本有关的,主要是第一个意思。并且,在“传”与“转”的意义上,我们会发现“传写”涉及的社会面比较广。
“传写”作为“传抄”意义,在西汉已经出现。如《汉书·师丹传》记载:
丹使吏书奏,吏私写其草,丁、傅子弟闻之,使人上书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书。上以问将军中朝臣,皆对曰:“忠臣不显谏,大臣奏事不宜漏泄,令吏民传写流闻四方。‘臣不密则失身’,宜下廷尉治。”
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第一,“私写其草”,说明“写”很容易,但“写”在何物上、又能便于私藏,是个疑问;第二,“行道人遍持其书”,除了证明“传写”之方便,还说明“传写”与传播速度之快,但即使“行道人”能够“传写”师丹奏疏,他们又写在何物上并便于“遍持”?第三,“吏民传写流闻四方”,也印证了第二个问题的“传写”方便与传播快捷的问题。我们设想:即使外戚丁、傅二氏所言“行道人遍持其书”为不实之词,且众人所言“吏民传写流闻四方”虽非针对师丹奏疏而言,但终究是对当时“传写”后果的一种说法,应该属实。至于大家“传写”的载体,当时的条件,不外乎竹简、木牍、缣帛和马纸。当时西汉已经出现了麻纸,但使用恐未普及。师丹所上奏议,属于官方文件,写在竹简、木牍上的可能性较大。“行道人”手中所“持”,大概仅仅是师丹奏疏中流传出来的只言片语。
从“写”与“传”具体的书写与传播方式分析,当时的“传写”,具有“辗转钞写”之意。从师丹奏疏定稿,到官吏私藏的草稿,再到吏民传写,其文字在传写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文字差异;同时,吏民感兴趣的,是师丹的主要观点,而非其奏疏的文字异同,就此而言,这个“传写”就具有“摘录”、“选钞”的性质。
《汉书·师丹传》所言“传写”,其目的主要为了获取必要的信息,这种“传写”具有非正式、隐秘的性质,且“传写者”潜意识里并非为了公开传播。当然,“传写”有时候也有公共传播的性质,如左思《三都赋》成,出现的“竞相传写”、“洛阳纸贵”,就是一种公开的互相传抄行为。当时的传写者,大多抱着一种“附庸风雅”的心态,有时无暇关心本人所写文字的正误。再者,由于左思《三都赋》一直在不断修改,传写者手里的文本文字,必然与左思最后定稿有很大区别。后世出现的很多古书文字舛讹,很多就是“传写致误”。
“传写”的出现,对于文学作品的传播,作用极大。很多作品,都是在先“传诵”、后“传写”的过程中得以迅速流传,甚至出现晨毕暮传或迅速流传至边疆的情形:刘孝绰的文章往往“朝成暮遍,好事者咸讽诵传写,流闻绝域”,徐陵“每一文出手,好事者已传写成诵,遂被之华夷,家藏其本”,甚至左思当年“洛阳纸贵”的情形也会重现后世。这里与“传写”密切相关的“讽诵传写”、“传写成诵”,形成了对作品的社会性集体“诵读”、欣赏与抄写,容易提高人们的文学审美力,加速作品的传播速度,扩大了文学的社会影响力。
进一步来看,纸张的普及,使得整部书籍的“传写”成为可能。徐陵文章曾“被之华夷,家藏其本”,这个“本”,显示是个人积累单篇以成书,而非对整部书的完整传抄。《世说新语·文学》:“裴郎作《语林》,始出,大为远近所传。时流年少,无不传写,各有一通。”这里的“传写”,与上文多是单篇文章的“传写”大为不同,其意义有两个:一个是《语林》的传写,开始具有真正意义上的“钞本”意义;另一个,这种“传写”,不会全部是“时流年少”本人所“传写”,而他们对抄写文本的收藏大于阅读的需要。唐代其他类似的书籍“传写”,也具有相同的社会意义。
如果将“传写”这种广泛的社会行为具体化,即具体到个人与文字的对应关系,就进入到“抄写”的范围。钞,俗字作“抄”,动词作“抄写”、“誊写”、“抄掠”等解,名词作“纸币”、“选集”(如《北堂书钞》)解。东汉又写作“摷”,并且有多种说法。当然,东汉已经出现了“抄书”,如景鸾“抄风角杂书,列其占验,作《兴道》一篇”。据“列其占验”分析,此处“抄”,当是在全部“抄写”基础上,再罗列出“占验”部分。据此,“抄”除了具有“摘录”之意,在汉代的某些“抄写”行为中也有“全抄”现象。入晋以后,正式出现的“抄写”一词,其性质也是如此,或摘抄或全抄,并非一概而论。
《晋书》记载纪瞻“好读书,或手自抄写”,其“抄写”的具体方式(摘抄或全抄)不易判断。不过有的也可以推断出属于“摘抄”,如南齐沈驎士年过八十,仍然“手以反故抄写,灯下细书,复成二三千卷,满数十箧”,如此高龄,并且利用纸张反面抄写,恐怕还是据兴趣随心摘抄为主。南朝梁王泰“少好学,手所抄写二千许卷”、南朝梁臧逢世在“客刺书翰纸末”上“手写一本”《汉书》,这种“抄写”,主要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摘抄的性质很大。当然有的属于“全抄”,如梁代袁峻“家贫无书,每从人假借,必皆抄写,自课日五十纸,纸数不登,则不休息”,这种为读书而“抄写”者,当为全抄;他后来的“抄《史记》、《汉书》各为二十”,显然属于“摘抄”性质。这种“摘抄”或“全抄”,主要目的是为了个人收藏、学习或鉴赏,并无明显的社会传播特征。有时,读书、抄书,仅仅是士人热衷的“书斋”之事,如《周书·韦敻传》称其:“少爱文史,留情著述,手自抄录数十万言。”但无论是摘抄还是全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个人收藏或鉴赏,并非有意适应读者的需要,也无明确的社会传播意识。《宋书·乐志》收录的一组无名氏歌辞与曹氏父子诗歌,即为沈约对原始文献的忠实“全抄”,“它的价值正在于其动机是保存,而不是为了迎合诗歌爱好者的趣味”。
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专门以抄写为业之人。北魏江式为撰《古今文字》,曾上表求赐钞写助手;隋朝则设置楷书郎员,负责摘抄御书。“抄写”在个体特征之外,同时又有了逐步职业化、制度化的过程。“抄写”由此从一种个体行为,逐渐演变成社会行为,具有了社会角色的意义。这种情况下的“抄写”文本,就带有积极的社会传播意义。同时,本来属于个人的抄写行为,由于他人的效仿,也会具有社会性质,如南朝齐萧钧抄写《五经》,首创“巾箱本”,对后世版本之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从学术意义上说,“传写”与“抄写”,会直接、间接地反映孔子的“述而不作”思想。西汉以来,文人大多尊奉这一学术传统,如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皆自称“述”,不称“作”,实际上是有作者的思想深意在其中。而“传写”、“抄写”,看似是一种机械重复工作,实际上其中包含着抄写者对文字的选择、取舍与改变,体现了抄写者本人的学术认识与文学思想,符合“述而不作”的学术传统。
“述而不作”的传统,是叙述、转述或发明前人学说,其意义有两层:第一,叙述前人学说;第二,在叙述中增益自己的认识、理解和阐释。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宣扬前贤哲理,而其结果则造成了后世的大量异文,形成了不同的文本形态,进而体现了钞本的抄写与为文之观念。
清代以降,先唐古书产生了大量校勘成果,要加强利用,就需要在文字校勘基础上,总结钞本产生的文献与文学问题。
文本的传抄,必然带来相应的文字舛误,其中原因较为复杂。除了抄写者主观上的删削,抄写者的知识水平和判断能力及其抄写时的心理状态、所处环境、抄写方式(如:是抄写者边看边抄,还是助手为抄写者诵读而抄写)或宇文所安所言“抄写和重抄时认真程度的不同”,都是造成钞本文字差异的原因。从文学研究的角度看,这种差异,或者说文字改变,不能简单地用疑古的真伪、是非观念来权衡,而应看到这种文字差异主观安排后的学术心理。
除了全文照抄和抄写过程中无心造成了文字的传抄讹误,当时的传抄者对所抄文本主要采取了两种处理情况:第一,主动删节或改变底本正文文字;第二,主动删节或改变底本注文文字。这两种情况皆可看出抄写者当时的思想变化,尤其可以看出他们的文学写作观念及其对文学写作布局的思考与匠心。
据胡克家《文选考异》,陆机《文赋》在唐宋时期的文字差异很大。即使在唐代钞本所见,也存在很大差异。据此我们可以考察唐代钞本的概貌与抄写者的写作观念。
以《文赋》第一段为例,《艺文类聚》的记载是:
余每观才士之作,窃有以得其用心。夫其放言遣词,良多变矣。妍蚩好恶,可得而言。每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非知之难,能之难也。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之利害所由,他日逮可谓曲尽其妙。
《初学记》的记载的文字则为:
余每观才士之作,窃有以得其用心。夫其放言遣辞,良多变矣。妍蚩好恶,可得而言。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利害所由。
胡克家李善注本,已经掺入了尤袤本的文字,故与唐代钞本相比已无比较价值,暂不论。但我们可以看到,《艺文类聚》“他日逮可谓曲尽其妙”之后,还有“至于操斧伐柯,虽取则不远,若夫随手之变,良难以辞逮。盖所能言者,具于此云”一大段文字,为《艺文类聚》《初学记》所删。
同为类书,在《文赋》正文之前,《艺文类聚》与《初学记》删去了部分赘余文字,并且《初学记》比《艺文类聚》删除的还要多。这种删除,绝对不是抄手所为,显然是编纂者的主意。由此推测:当时类书编纂者对原书文字有其删汰原则,或者在原书上做出了删节标识。二书共同删除的文字,本来是对《文赋》写作主旨交代之余的发挥,编纂者大概认为这些文字已经无关宏旨,删去并不影响文意,故作如是处理。例如,《艺文类聚》删去文字之后,“因论作文之利害所由,他日逮可谓曲尽其妙”下接正文“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云云,衔接亦算自然,并且保留的“他日”一句,同样对衔接下文起到了铺垫作用。《初学记》于“因论作文之利害所由”下接正文,给人的感觉是上文语句洗练简洁、下文直奔主题,前面的小序与正文凝练自然,谐和通畅。故宫本《文赋》保留的“操斧伐柯”一段文字,又见于陆柬之本和《秘府论》本,是李善注本的原貌,是唐前最完整的表述。李善注本在“盖所能言者,具于此云”下接《文赋》正文,显得语气舒缓,小序之交代与正文之切入,皆有首有尾、不急不缓。
《北堂书钞》《艺文类聚》与《初学记》等隋唐类书,属于钞本体系。他们节录、摘抄的行为,体现了编选者的为文观念;而其所钞内容,就成为后世的一种特殊文本。但不同钞本的文字处理,会体现出抄写者、编选者不同的文学观念与文学撰写的布局。例如,《艺文类聚》的处理,要求为文时要注意上下文的过渡自然和为文进程中的语句铺垫;《初学记》则要求自然洗练、开门见山,不拖泥带水;李善注本体现的则是为文时上下文的紧密衔接、语气的轻重缓急和叙述过程中节奏的不温不火。这就是《艺文类聚》与《初学记》之类的“类书”表现出来的文学写作观念,具有较强的写作实用目的。
作为“选本”的《文选》,李善与其他注家在为其作注时,又是一种什么文学写作观念呢?
李善注本对个别文字也有改变。例如第一句,“余每观才士之作,窃有以得其用心”,皆为整齐的七字句,读来也算对仗,故宫本、陆柬之本、《秘府论》本、行成本、《类聚》本、《初学记》本皆作是说。李善注本却作“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增加了一个“所”字。这种处理方式,就是诵读时可将第一句主语“余”省略看,二句读作“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也是七字句,且“之”、“其”后皆为两字,也是另一种对仗模式。无论如何,这体现了李善对遣词造句的个人思考。
在五臣注本中,则是另一种情况。按照李善的说法,五臣注本作“余每观才士之作,窃有以得其心”,去掉主语“余”字,也是严整的六字句,但二句在“余”统领下,读起来却给人以一种娓娓道来、语气舒缓的感觉,更切近科举应试的表述形式。另外,五臣注对《文赋》中的文字,多有改写,如“嗟不盈于予掬”中的“嗟”字,多改作“羌”,这说明五臣注本对《文赋》本文文字亦有考虑。“嗟”与“羌”皆为叹词,但“羌”却是自《诗经》《楚辞》以来就有的“楚语”。这种改变,未必符合《文赋》原貌,但却体现了抄写者对文本的缜密思考与其文学心理的细微变化。
可见,“类书”与“选本”大多可体现出编纂者、注释者对文学写作方法的思考,可以为阅读者提供一个他们心目中理想的文学“范本”。例如,以上各种钞本的处理方式,皆体现出程度不同的为文布局与匠心,会带来钞本文字的各自差异。综合《艺文类聚》《初学记》、李善与五臣等各家处理方式,第一段序文文字可以变为如下表述:
余每观才士之作,窃有以得其心。夫放言遣辞,良多变矣。妍蚩好恶,可得而言。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利害所由。
如果后接《文赋》正文文字,读起来全文依然严整,并且结构上更加紧密。我们这样说,是因为唐代各钞本体现出来的一个突出的文学写法观念,就是要求结构紧密、语句凝练,讲究遣词造句的合理安排。
再如,《文赋》序后第一段正文全文:
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心凛凛以怀霜,志眇眇而临云。咏世德之骏烈,诵先人之清芬。游文章之林府,嘉丽藻之彬彬。慨投篇而援笔,聊宣之乎斯文。
全文皆六字句,凡七组,除《类聚》本外,其他皆同。《类聚》本的处理方式,是删去了“游文章之林府,嘉丽藻之彬彬”,从结构上看,变为六组六字句,结构上比较整齐。“诵先人之清芬”与“慨投篇而援笔”之间,也并无扞格、滞碍之处。《艺文类聚》这种处理也有其道理:“咏世德之骏烈,诵先人之清芬”与“慨投篇而援笔,聊宣之乎斯文”,是说在“咏唱先贤丰功伟绩,歌颂古人德行芳馨”之后,紧接着应该就是“执笔写作,以文章表达出来”;如果在二者之间掺入“在文海中遨游,赞美优美之文学”,似乎将作者个人的“抒情”生硬地加入到正常的“叙事”中,有一点说话过程中突然加入个人评论的意思,游离了原来的主旨。但是,其他诸本不作删节,好似正常叙事中突然来一个“休止符”,起到舒缓语气、为进入正文起一个铺垫的作用。这是文风不同、写法不同带来的写作要求的差异。
除了集体编纂的类书与选本,私人钞本有无这种情况呢?故宫本、《秘府论》本、行成本、《初学记》本、李善注本、五臣注本“抱景者咸叩”之“抱”,陆柬之本、《类聚》本作“藏”,二字形、音皆不相近,故很可能是一种故意为之。五臣注本作“抱”,“怀有”之意,体现出写作者对所见有形物象的关注;“藏”有“怀藏”之意,表示写作者关注的有形物象,既可能是目中所见,也可能是心中所想,指的是世间一切有形物体,其中也含有对“虚构物象”的描写方法。这大概是陆柬之本、《类聚》本的为文安排。
再者,故宫本“粲风飞而炎竖”之“炎竖”,陆柬之本、《秘府论》本作“猋起”,李善注本作“猋竖”,五臣注本作“飙竖”,《类聚》本、《初学记》本作“飚竖”。猋、飙、飚同,故李善注本、五臣注本与《类聚》本、《初学记》本同。故宫本之“炎”,当是“猋”字抄写之误。陆柬之本、《秘府论》本之“猋起”,与他本之“猋竖”,还是有区别的。如果说,炎、猋、飙、飚属于文字抄写之误,“起”与“竖”字形、读音皆不接近,最可能是一种有意的改变。形容文思如风云变幻,“风竖”与“风起”哪一个更形象、更有诗意呢?在陆柬之、空海眼里,显然是后者。但在六臣与欧阳询、徐坚等人看来,“风飞飙立”显然更能凸显文思汹涌的特征。这种文字选择与争议,体现了私人钞本与集体钞本对文字选择、使用的不同观点,同时可以体现他们之间文学写作观念的差异。
从这里可知:类书、选本与私人钞本,虽然程度不同,但皆有“节录”现象存在,并且体现出一定的文学写作观念和钞本对诵读者的为文指导观念。即如《文选》,宋人说“《文选》烂,秀才半”,显然说明选本与类书一样,也有指导古代文人模范写作的意义,其中必然体现出钞本的为文思想与写作观念。进一步说,钞本时代的文本,除了具有载录文学作品的功能,还具有传递当时编纂者、注释者文学写作观念的意义。以往我们总是从文论著作如诗话、诗文评著中寻找文论资料,其实从选本、类书与钞本、刻本的文字变化,一样能够看出特定时代的文学风气与文学写作观念。
据林晓光研究,唐代类书中存在大量的文字删削现象。事实上,唐宋人对古书文字的改变,不仅仅限于类书,对待其他古书及其注释文字,也有删削行为。例如,作为一部卷帙浩繁的巨著,《文选》自产生之日起,其传播的方式主要是传抄。同一钞本系统下,抄书人之间的递延传承,不产生文字差异是不可能的。有时候由于抄写者的故意删削,还会在抄写者本人的钞本中,产生大量的文字脱落和舛讹。
《文选》录陆机《文赋》,出现的问题较为明显。为了便于与上文所谈问题具有连续性,我们姑且仍以《文赋》为例,进行论证。宋明重刻《文选》较多,据胡克家考异,有的版本中的《文赋》,其正文、注文文字与其他版本多有差异,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复杂,显示了刊刻者、重刻者对文本的不同处理方式。
李善注本《文赋》下注云:“臧荣绪《晋书》曰:机字士衡,吴郡人。祖逊,吴丞相。父抗,吴大司马。机少袭领父兵,为牙门将军。年二十而吴灭,退临旧里,与弟云勤学,积十一年。誉流京华,声溢四表,被征为太子洗马,与弟云俱入洛。司徒张华,素重其名,旧相识以文。华呈天才绮练,当时独绝,新声妙句,系踪张、蔡。机妙解情理,心识文体,故作《文赋》。”胡克家曰:“注‘机字士衡’下至‘系踪张蔡’,袁本、茶陵本无此一百字,有‘陆机’二字。案:士衡自于《叹逝赋》下注讫,增多全非。”金程宇认为:“检《叹世赋》,所注与此传颇异,胡说未允。”二赋注文字确实不同,主要原因是因为《叹逝赋》注引的是王隐《晋书》,《文赋》注引的是臧荣绪《晋书》,胡克家将二者混说,故致误。这说明李善注本《文赋》中文字复杂的《晋书》,是旧注原貌;袁本、茶陵本中删去的一百字,是后来重刻者所为。根据“袁本、茶陵本无此一百字”分析,这种文字删节,至少在宋代已经存在。但无论如何,雕版印刷过程中,也凝聚着重刻者的精神劳动。
再如李善注“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作,谓作文也。用心,言士用心于文。《庄子》:尧曰:‘此吾所用心。’”胡克家考异认为:“注‘作谓作文也用心言士用心于文’,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三字。”这或是对李善注被窜入文字的一种删除。
胡克家进一步认为,李善注中被窜入他注,属于尤袤所为,如“夫放言遣辞良多变矣”注:“夫作文者,放其言,遣其理,多变,故非一体。”胡克家称:“‘夫作文者’下至‘故非一体’,袁本、茶陵本‘夫’下有‘其’字。云善无此二句。案:尤以五臣乱善也。二本无注,十六字尤并增多以就之,甚非。”另外,胡克家认为,尤袤对李善注还有删节行为,如“佗日殆可谓曲尽其妙”注:“言既作此文赋,佗日而观之,近谓委曲尽文之妙理。《论语》:鲤曰:‘它日又独立。’赵岐《孟子章句》曰:‘它日,异日也。’”胡克家考证:“注‘言既作此文赋’下至‘尽文之妙理’,袁本、茶陵本无此二十字,有‘言知之易也’五字。案:善于此注‘言知之易也’,于下注‘言作之难也’,可谓精当。尤误去其一句,甚非。至于增多之注,肤庸乖舛,亦甚易辨,固不假详论矣。余条同此。”胡克家在此认为:尤袤误删李善原注“言知之易也”五字,又增益注释文字。抛开何人删节、增益这个话题,我们可以看出,宋代重刻《文选》,对其中的注释文字多有改变。最令人讶异的是,有时候增多的文字,竟至二百余字。如“是盖轮扁所不得言,故亦非华说之所能精”下注,凡数百字,胡克家:“注‘庄子曰桓公’下至‘数术也’,袁本无此二百三十七字,有‘轮扁已见上注’六字。茶陵本亦不复出,此增多甚非。”这二百三十七个字,胡克家认为“增多甚非”,袁本“轮扁已见上注”当是原注文字。问题是:如果胡克家所说确实如此,那可能是后世刊刻者或校勘者将“轮扁已见上注”之“上注”处文字迻录于此。但如果胡克家所言非实,则“轮扁已见上注”当为后人据“上注”合并删节而成。这种文字改动还是比较大的。
宋明刊刻者,对《文赋》正文也有改变,如“故踸踔于短垣”,胡克家称:“袁本、茶陵本‘垣’作‘韵’,不著校语。案:注中‘短垣’语,二本亦无之,恐尤改未必是也。”胡克家认为这种文字改变也是尤袤所为。
尤袤(1127—1194),字延之,与朱熹同时,他们生活的时代正是“疑古”思想盛行之时。尤袤对《文选》文字的大量改易,反映的正是他对以往文本的怀疑、对个人所见文本的肯定态度。从客观上说,尤袤对《文选》版本文字的改变,反映的也是“述而不作”思想,即他在努力尝试呈现《文选》版本文字的原貌。这种“校雠”学意识,肇端于汉学,至宋开始逐步成熟。这种看似规范文本、统一定本的行为,更增加了文本的复杂程度。胡克家称“凡各本所见善注,初不甚相悬,逮尤延之多所校改,遂致迥异”,便是此理。
钞本时代的编者和抄手,“往往按照自己的观念,对文本进行随意的改变”。印刷时代初期,也存在同样的情况。他们对古书文字的改变,其实也体现出对古书性质的认识,即将其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来看待。任何抄写、刊刻者之所以能够据己意改变文本文字,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古书已经成为一种“公共资源”,学者有权利对其进行文字选择和改变;同时,他们自己整理的古书,也可以被后人视作新的“公共资源”,重新被整理和改变。抄书、刻书、校书中产生的这种学术认识,非常接近于后世的“自媒体”认识,即在“述而不作”思想影响下,有条件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述者”。但是,“述者”对这种“公共资源”截取方式、叙述目的、文章主旨与结论的差异,又会导致相同来源的材料却有不同的表述文字与思想旨趣。
先秦两汉的诸子文本,皆有“公共资源”特性。先秦两汉诸子对撰述时文献的选用并无严格的门户之见,而是关注自己著作中体现的思想、意旨。先秦时期由于知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当时不可能有丰富的文献供诸子百家随意采撷与使用。这种文献资源的“有限性”,就决定了它们在诸子百家撰述、编纂本派典籍时的“公共资源性”。西汉刘向父子整理古籍、东汉蔡邕等人定熹平石经,皆有将文字规范化进而将其转化为“公共资源”之目的。例如,蔡邕劝立熹平石经,其中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之说,此处的“摹写”,实即“抄写”。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出,当时确实存在“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的现象,而文本“宽容度”是造成“俗儒穿凿”的主要原因。蔡邕等人的“正定《六经》文字”与“后儒晚学咸取正”,虽然有寻求“定本”、被人“取正”的作用,但其学术目的,并非如后世为校勘、训诂之需要,而是为了阐释义理。但“取正”也是一个笼统的说法,“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也并非追求统一定本,实有据石经本参验个人所藏本的目的。问题是,熹平石经公布的“正定文字”,属于一种“官定”文本。这些看似确定的文字,却又有“不确定”的一面,即蔡邕他们确定文字时,也是以其选定的一家文本为主,加以校记。说到底,蔡邕等人追求的并非“定本”,而是具有规范文本文字的目的。他们这种文本文字的“规范性”,并非以“原始文本文字”或“真实性”为原则,而是以他们理解的文本文字为标准,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魏晋南北朝的抄写者、传写者最初可能会尽可能严格遵守底本的文字,尽量不加改变。但是,魏晋南北朝也是古书大量出现的时代,包括以往鲜有关注的古书,如《孔子家语》《孔丛子》,甚至东晋张湛辑录增补的《列子》,悉数出于此时。这种情况下,古书在传抄过程中必然产生文字差异现象。东晋伍辑之《从征记》、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刘孝标《世说新语注》中,就已经出现了《孔丛子》佚文,除了考虑这是《孔丛子》在传抄过程中出现的自然现象,还要考虑到抄写者主观上的“节钞”行为也可能导致佚文的产生。
唐代抄写者与校勘者、注释者对文字的增益、删节与调整,说明他们尚无版权意识,而是在传播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或者是自己认可的文学版本。这体现了一种写作观念:阅读者对文学文字并无选择权利,其阅读体验与文字选择,大多依赖于雕刻者、校勘者、注释者的判断和限定。这说明一个文学现象:唐代中期以前的阅读者,对此前的文本重意不重字,他们对文学文本的文字,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宽容度”。《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初学记》等类书对原始文本的简化、合并、删节等处理方式,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宋代以后的刻本,继承了唐钞本的这种学术认识。在重版古书时,刻书者总是据己意在文本中删节、增益文字,以体现个人的文学与学术观念。这种学术特性,自汉代经学已经有所表现,如东汉熹平石经,已经存在据汉人理解的义理与政治需要取舍今、古经文字的现象;汉儒解经,一字至数万言,关注的也是义理。文字上的不统一,必然带来学说上的阐释各异,正统儒家就会因为“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的原因,提出规范文字的要求。
结合汉唐时期存在的文本文字差异现象看,文本文字的“公共资源性”,也是钞本时代非常重要的文学特性。阅读者对这种“公共资源”的文本文字改变方式,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文本留白”作用:文学文本“公共资源”观念产生的文字差异,为阅读者提供了不同的鉴赏视角与审美空间,无意中造成了文学文本审美意境的扩大和文学思想的张力。
以上是从作者、编纂者、抄写者或校勘者角度而言,从读者角度考虑,他们面对的文本文字,大多是由作者最后决定,而非出于抄写者或传写者的意志。这种情况下,文本文字基本上并无多大差异。阅读者的文学鉴赏,建立在自己面对的文本基础上,与社会难以形成交流,但阅读者的喜好与推广,会影响那些手头并无文本的听众的文学鉴赏,从而形成大致相同的写作观念。如果抄写者的文字偶尔发生了差异,阅读者的文学地位,就会决定文本文字的最终选择;而与原始文本不同的“误字”进入主流文学圈并成为“定本文字”,就成为可能。“悠然望南山”、“悠然见南山”的争论,就是这种原因。
文学文本的文字差异,实际上具有“文本碎片化”特征。尤其是六朝与隋唐的选本和类书,对文学文本割裂极大,碎片化更为严重。但是,这并不会为学术研究带来严重的“文本不可靠”后果,原因就在于,文学张力、文本留白,对文学的碎片化保留了足够的“文字宽容度”、“审美认识空间”和“表达空间”,满足了文学新创作、新撰写的需要,符合钞本时代文本“公共资源”的学术特性。
这种学术特性,同样适用于经学、史学与子学文本,这进一步造成了钞本时代的文本特点,由此可以启发我们对以往几个学术观念进行反思:
第一,文本异文与古书真伪问题。校勘、校注出现的大量异文、异字,并不能完全证明哪一个文字是最准确的、哪一个版本是最原始的,如果过于纠缠这些问题,其结果只能让人陷入无休止、无意义的文字争辩。宋儒开创的古书真伪考辨,其实就是由此而起。但说到底,他们不仅无法对真伪问题争论清楚,而且忽视了汉学甚至魏晋南北朝的基本学术传统就在于“述而不作”这一事实。其实,即使后世校勘者参合众本而成的校本,其文字也未必完全符合原始文本的真实情况。例如,《孔丛子·论书》有一句争议较大的文字:
《书》曰:“其在祖甲,不义惟王。”公西赤曰:“闻诸晏子:‘汤及太甲、武丁、祖乙,天下之大君。’夫太甲为王,居丧行不义,同称君,何也?”
“太甲、武丁、祖乙”,《四部丛刊》本《孔丛子》作“太甲、祖乙、武丁”,宋本、《汉魏丛书》本、日本冢田虎注本、《四库全书》本、阮元巾箱本、《指海》本皆如是。然冢田虎注称:“太甲,汤太子太丁子,太丁未立而卒,及汤崩而太甲立。武丁、高宗,殷二十世。祖乙,殷十一世。此当次‘祖乙、武丁’也。”宋杨简《先圣大训》引即作“太甲、祖乙、武丁”,于是后世校勘者据此认为,冢田虎与杨简说为是。训诂文字,不可仅仅关注文字之异同,还要关注全文尤其是叙述者的视角,如此处公西赤有“闻诸晏子”语,我们查检《晏子春秋》,即作“太甲、祖乙、武丁”;其他如《论衡》《册府元龟》引晏子语,亦如是。由此可知,即使晏子所言不符合历史事实,但毕竟是晏子原话。《孔丛子》公西赤引晏子语之次序,与《晏子春秋》《论衡》相同,保留的是晏子的原话。文本异文,并不能作为验证古书真伪的唯一标准。
第二,古书亡佚与学术主流问题。由校勘、校注生发开来的异文对勘或佚文辑录,也存在一个研究误区。古书存在的佚文现象,我们总认为是古书传抄过程中的自然亡佚,其实从本文的考察看,有的是抄写者的主动行为所致。顾颉刚曾提出“古史层累说”,认为历史文献与史实有一个不断“层累”的过程。据本文的研究,文本和史料还有一个不断被“碎片化”的过程。无论是钞本还是刻本,都有这种情况。如此,我们可以对“明人校书而书亡”有一种同情之理解。话说回来,即使明人不校书,我们看到的也不可能是古书原貌。
周秦汉唐很多经典古书,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佚文,这是文献研究者关注的问题。这些佚文,虽然多为抄写者故意摘录、无心遗漏或文本散佚所致,但无论如何,总会使其在古书文本中的地位大大降低。长此以往,这些佚文必然与主流学术产生了距离,很难再重新获得最初在正文文本中的位置或地位。作为一部古书,也是如此。现在有很多亡佚的古书,重新进入研究者视野,从学术研究领域的扩大来看,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那些在古代已经亡佚的书籍,在当时已经被排除在主流视野之外,与当时的学术联系已经很少,即使今天被重新发现并被置于当时的学术环境中,也未必一定能为其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更谈不上对当时学术史产生什么重要影响。
最后,“定本”的相对性问题。古书整理的第一步,往往是整理出一个精心校勘的“定本”。随后的文献注释、训诂、考证、标点和译注工作,才有可能顺利展开。问题是,我们精心校勘形成的所谓“定本”,往往是在文字各异的诸家文本基础上产生的,这必然造成了“定本”的相对性。任何所谓的“定本”,都不敢说一定就是文本的“原始风貌”。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校勘、校注成果,只能说为研究者提供了进一步思考的平台。这种文本特性,难免也会给人以“文本不可靠”的认识。但话说回来,除了我们能够见到的作者手稿本,其他传抄、刊刻流传下来的文本,有哪一本的文字一定是确凿无疑的呢?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在学术研究上缩手缩脚。任何时代,都有属于本时代的学术要求和规范,只能按照本时代的社会、政治、学术需要进行文本解读与阐释。这也是“文本碎片化”或“历史层累”的一个过程。我们不可能改变这一事实,就只能顺应这一学术发展规律,创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学术成果。
我们如此说,并非轻视“文本不可靠”这一命题,而是认为完全可以在相对可靠的文本基础上开展研究。事实上,我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无论是综合性研究还是古籍整理,都会遇到文字差异问题,这直接会影响到研究者的学术判断与研究结论。这提醒我们:在开始自己的研究之前,应该对如何处理研究对象文本文字的变化制作一个预案——要么首先整理出一个相对可靠的文本文字供研究使用,要么将时代较早的诸家文本文字胪列出来供读者参考。学术史、思想史、文学史的撰写,需要重视文本文字的变化,因为不同的文字表述,可能会导致截然相反的研究结论。校勘、校注、辑佚、补编类资料整理与研究,尤应引起重视。
另外,还需要认清一点:任何文本自其产生之日起,就处于不断被“碎片化”的过程中,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其文本“不可靠”是一种历史规律。有些文本需要在“还原旧貌”基础上开展研究,有一些文本就无须如此。例如,后世故意改造的文本,蕴含着特定时代改造者的为文观念,体现出一种变化了的文学写作观念,如果强为之“还原”或“复原”,就有可能违背时代规律和文学规律,造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进一步说,在先唐文学文本研究中,切莫将材料的“真伪判断”与“价值判断”混为一谈。
注释
①林穗芳:《有关出版史研究的几个问题》,《出版史料》2003年第2期。
②陈静、杨轶男:《中国抄本时代的书籍出版特征——以〈世说新语〉的出版为例》,《出版科学》2013年第1期。
③张宗品:《写本考略》,《中国典籍与文化》2014年第2期。
④陈静:《敦煌诗歌写本的传播特征及其形成原因》,《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⑤叶德辉称“唐以前,凡书籍皆写本”,即多称其为“本”;“雕板谓之板,藏本谓之本”,“藏本”是“未雕之善本”,“自雕板盛行,于是板本二字合为一名”。见叶德辉:《书林清话》卷1《板本之名称》,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25页。
⑥叶德辉:《书林清话》卷1《书之称本》,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14页。
⑦“抄”为俗字,在汉魏六朝这个历史时期,我们选择使用“钞本时代”这一说法。除引文及解释引文所需文字,本文其他场合皆用正字“钞”。
⑧类书中引用了很多史书、子书文献,但从当时的思想观念看,编纂者是将这些文献作为“文学写作范本”看待的,故无论史书还是子书,在类书中皆具“文学”文本性质。
⑨萧统编:《文选》卷4左思《三都赋序》,李善注,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74页。
⑩谢赫:《古画品录·刘绍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6页。
责任编辑 王雪松
The Transcription,Spreading and Writing Ideas of Literary Texts in Copying Ages
Sun Shaohua
(Institute of Literatur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In copying ages,there were various changed words in the collecting books, leishu(类书) and transcriptions which shew compilers’ literary writing ideas. In printing ages,the changed words stood for the text ideas in Middle ages when people viewed texts as public materials so that there was possibility of words changing in certain texts. The literature-text ideas about copying,spreading and writing can be generally known according to the collections,leishu(类书) and copying or printing books.
copying ages; transcription and spreading; literary-writing ideas
2015-05-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汉魏六朝集部文献集成”(13&ZD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