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编往来

2015-05-04 09:16
方圆 2015年8期
关键词:误工误工费收养人

如何收养一个孩子

黑龙江高女士:我想收养一个孩子度过晚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有哪些手续?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了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成立后,你还要到公安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在办理收养过程中你需要准备: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退休了还有误工费吗

江西新余市张某:我父亲今年62岁,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今年2月份,其骑电动车回家途中被张某驾驶的轻型货车撞伤,入院治疗25天。出院后经法医鉴定伤残十级,继续治疗费5000元,植骨术后休息一个月。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我们要求张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万余元。但对方说,我父亲已经年满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没有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请问,满60周岁能否要求误工费的赔偿?

你有权主张误工费。退休年龄与劳动能力没有必然联系,误工费应以实际误工损失为依据,只要产生了误工损失就应当赔偿误工费。

国家鼓励和支付老年人再就业,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收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老年人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第六十九条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因此,老年人因侵权行为導致不能从事原有劳动而收入减少的,侵权人应赔偿其误工损失。

误工费只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与受害人的年龄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该法条已明确了计算误工费的考虑因素,明显与受害人的年龄无关。即只要受害人有事实证明自己具有劳动能力和实际劳动收入,因侵权行为导致其不能从事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就应予支持。

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河北省小王:我是一名中专技校毕业生,老板拖了好几个月没有给我发工资,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么证明我和这个企业的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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