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隐含作者”

2015-04-30 00:45王娲
北方文学·下旬 2015年1期
关键词:普希金高尚人格

摘 要:在叙述行为中,作为叙述信息发出者的“作者”极为重要,而其中,“隐含作者”又是最富有神秘和魅力的一环,本文立足“隐含作者”这一主体,通过厘清其与文本外“真实作者”之间的关系,探讨“隐含作者”在叙述行为中独特的地位和功用。

关键词:隐含作者;作者

“隐含作者”概念的提出肇始于布斯1961年的著作《小说修辞学》,他认为,“隐含作者是作者的一个理想的、文学的、创造出来的替身,他是他自己选择的东西的总和”[1]。这契合了20世纪形式主义批评的大潮,将批评视角转移到了文本内部,它既保留了对作者本人的写作意图的关注,也启示读者可以通过文本来咂摸作者的形象。不过,这里同时变现出来了一对矛盾,一方面,布斯承认隐含作者是真实作者的创造物,另一方面,隐含作者又是读者的推断物,那么,该如何界定隐含作者与“真实读者”的关系?这一复杂的实体在叙述行为中的作用和地位到底如何呢?

一、隐含作者的定义

赵毅衡教授对“隐含作者”定义如下:“从叙述中归纳、推断出来的一个人格,这个人格代表了一系列社会文化形态、个人心理以及文化观念的价值,叙述分析的作者就是这些道德的、习俗的、心理的、审美的价值与观念之集合。整个作品就靠这个集合作为意识之源”。

可见,“隐含作者”一定是在“叙述行为”这一大的框架中讨论的概念。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从这个基本出发点,叙述行为中的叙述者,叙述文本、受述者就被完全放置在作者、读者之外了。当形式成为贯穿人类一切表意活动、表意符号的总视点时,它就不再仅仅是分析工具,而变成了一种世界观。唐小林教授认为这是“形式无边”在叙述学中的实证,也正因为此,才有巨大的包容性和极大的可能性。

二、“隐含作者”与“作者本人”的关系

“隐含作者”是作者的第二自我,其书、其诗、其人并非拥有价值上的统一,这一点已经在学界达成了共识。那么,“隐含作者”与“作者本人”之间,除了不能划等号,还有什么关系呢?

1、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其文本可以归结出不同的隐含作者。

例如俄罗斯文学的太阳普希金,在其早期的浪漫主义诗歌《鲁斯兰与柳德米拉》中,隐含作者只是把英雄史诗、壮士歌与浪漫传奇、童话情节融为一体,讲述了基辅青年王公鲁斯兰与大公幼女柳德米拉的富有浪漫和传奇色彩的爱情故事,想要抒发热爱生活、自由乐观的积极精神。隐含作者拥有超越现实束缚、飘逸高远的身影,这虽然体现了普希金的魅力,但绝不能與普希金本人划等号。当然,这一时期的诗歌也与普希金1830年后,拥有“向死而生”情感特质的诗歌无法对应。普希金在波尔金诺旅居滞留期间书写了五部小悲剧,刻画了无能者的悲剧、嫉妒者的悲剧、天才的悲剧、用情过滥者的悲剧、爱神的悲剧、贪财者的悲剧……其中充满对生命各个面向的体悟与反思,隐含作者有了早期诗歌没有的沧桑质感。

而作为普希金后期成熟的杰作,《青铜骑士》被评论界广泛称为是“对彼得大帝最大胆、最庄严的礼赞”;诗歌的主要思想“首先在于推崇彼得改造俄国使之强盛的业绩……欧根的毁灭,是由于不理解俄国发展的历史规律,并且是和这个规律相违抗的结果”[2]。但进入叙述文本,会发现隐含作者在对彼得大帝及其象征物青铜骑士与小人物欧根之间剧烈冲突的刻画外,更融进了一种矛盾的焦虑。隐含作者的同情心并未给被历史洪流裹挟,充满自我灵韵的小人物找到出路,而角心角色欧根身上知识分子与小人物共生的特点也关照到了隐含作者对俄罗斯精神文化的反思。当然,这里的隐含作者同样无法和普希金本人完全划上等号。

进入“全文本”的领域,也有很多例子,甚至更加复杂。比如电视电影行业的审查制度,会对影片中一些镜头进行删减,这就会导致同一部影片会表现出不同的隐含作者。获得柏林金熊奖的《白日焰火》,删减前后表达的意思大相径庭。

可见,即使是同一位作者,不同的文学作品、甚至同一部作品的不同副本,其中包含的隐含作者都不一定是一样的。不同的隐含作者,集合成为作者本身人格五彩斑斓的各种映像,像是面具一般,只有深入文本才能揭开。

2、隐含作者往往比作者高尚

赵毅衡教授提到:“一般来说,隐含作者都要比作者高尚,因为隐含作者是受到社会道德、习俗、审美价值以及文化形态等因素影响的,因此与作者本人相比,隐含作者更倾向于道德的、符合社会价值的人格。”[3]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被誉为法国社会的“百科全书”。他的每一部作品都触及到金钱在资本社会的作用这个主题。可他自己本身却不是一个超脱于金钱控制之外的人。据说,巴尔扎克衣服用金纽扣,挂金链条,手持金头拐杖。如果我们要求身为作家就一定要身体力行地为自己所批判的行为作出正确榜样,那么巴尔扎克的写作简直就是对他自己人生的一种莫大讽刺。再比如,写过“百尺无寸枝,一生自孤直”这样高洁诗句的宋之问,是个爱慕虚荣、阴险狡诈的小人;明朝权相严篙滥施淫威、贪赃枉法,但他却也写有“晚节冰霜恒自保”的清峻诗句。

从以上例子看,“隐含作者”的确比作者高尚。但必须尤其注意,“高尚”不应该被赋予一种道德判断,而应该被赋予一种“审美批判”。因为如果从“道德”角度进行考量,很多例子展现的却是另外一种矛盾冲突。例如。写过《草叶集》的惠特曼本身是一个很严肃、“高尚”的人,但其《草叶集》刚问世就被诟病为淫书,其隐含作者表现出来的离经叛道引来非议。所以说,把“高尚”作为一种道德判断是不稳定的,它不仅与作者本人有关,与隐含读者的阐释社群如何接受也紧密相连。

但从“审美”的角度进行批判,一切就容易多了。隐含作者比作者本身多了层审美意味,它可以放大作者思想中的某一部分,它甚至可以塑造一个新的作者,无论审美还是审丑,都有“高尚”的价值。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不妨这样说,隐含作者的人格是对作者现实人格的审美建构。

一方面,隐含作者是作者所创造的文学的替身,也就意味着它是审美化的、蕴含有审美情感与体验的、甚至具有一定虚拟性的创造物。审美化又意味着要在现实人格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升华,达到超越现实的功利性而抵达审美的境界。这是解释为何“隐含作者”要比“作者本人”高尚很重要的一点。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人格结构可分为本我、自我与超我三个层面,作为社会化的人总是会以超我的面目出现,把本我的很多不符合社会规范的东西遮蔽起来。在艺术活动中,作者应该是站在审美的高度上去观照现实人生,审美的高度也就意味着要面对人类集体的审美经验。荣格还提出了“人格面具”理论,认为一个人在公共场所展现的面目或外观,其意图在于呈现于已有利的形象,使社会接纳他。作者为了获得社会群体对自己的认可,往往也会主动地以社会规范铸造自己的隐含作者形象,因此,隐含作者必然是作者的一个“超我”的形象。

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隐含作者是现实作者戴着人格面具的审美化替身,是不能脱离作者存在的。因此,在文学创作中,尤其是要创作优秀的伟大的作品,隐含作者就必须是作者伟大人格的真情流露。也就是说,隐含作者艺术人格的升华与理想化是建立在对现实人格的铸造的基础上的,要让隐含作者的艺术人格向人的本质靠拢,作者就必须对自己的现实人格进行审美化理想化的建构。

注释:

[1]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69页。

[2][俄]H·波斯彼洛夫:《俄国文学》,转见《穆旦译文集》(第5集),查良铮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6页。

[3]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四川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第15页.

参考文献:

[1]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四川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

[2]赵毅衡:《广义叙述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唐小林:《构建符号帝国:赵毅衡的形式—文化论及其意义》,《理论探索·当代文坛》,2013年5月。

作者简介:王娲(1990.4.7—),女,汉族,山东烟台人,现为四川大学文新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西方文学思潮与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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