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超
睡虎地秦简《日书》出土于1975年,作为流行于战国秦汉时期中下层民众中间的一部用于选择时日、趋吉避凶的术数类书籍,其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几乎囊括了民间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被誉为反映秦国及秦代社会的一面镜子(《日书》研读班《日书:秦国社会的一面镜子》,《义博》,1988年第5期)。秦人地处西戎,相对于东方六围,秦人的思想特征更为鲜明。但是限于文献记载不足,秦人的鬼神观念历来是研究的薄弱环节,《日书》的出土,为我们研究秦人的社会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本文拟通过对秦人信仰中的神、鬼进行梳理和比较,并进一步分析其鬼神观念之特征。需说明的是,本文依据的版本是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睡虎地秦墓竹简》精装本。
一、从《日书》中看秦人神的观念
从《日书》巾可以看出,秦人观念中的神已经形成庞大的规模,《日书》巾云: “羊日、百事顺成、邦郡得年,小夫四成;以蔡(祭)上下群神,乡(飨)之乃盈志。”(三正贰)可见,在秦人的观念巾,神灵的构成不仅有天上的诸神,还包括地下的诸多神灵。
天神。秦人的天神系统中包括“帝”和星宿神《日书》提及上帝的简文有:“毋以子卜筮害于上皇”,(三正贰)“鬼恒从人女,与居,曰:‘上帝子下游。”(三八背叁)等等。“上帝”一词义见于《史记·封禅书》:“秦文公东猎淠渭之间,卜居之而吉,文公梦黄蛇自灭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徽,君其祠之。於是作鄜畴,用三牲郊祭白帝焉”除了上帝之外,秦人的天神系统还有五色帝。如《日书》:“凡是日赤啻恒以开临卜.民而降其英(殃),不可具百事。” (一二八正)赤帝即五色帝之一,见于《封禅书》中:“秦灵公作吴阳上畴,祭黄帝;作卜畸,祭炎帝”、考察秦人对帝的祭祀,可以发现。秦人的信仰体系中,“帝”并不是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也没有居于众神的核心和领导地位 秦人“帝”的信仰是从周人那里搬过来的,似是“西周时期周人的上帝居于其他诸类神灵之首。与诸神结成有秩序的等次关系与统属关系,并对诸神仃使令的权力。按照现代宗教学对至上神的定义,周人的上帝应当是他们的至上神”(朱风瀚《商周时期的天神崇拜》,《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秦人将“帝”搬过来后,却把他分成了“白帝”、“青帝”、“炎帝”、“黄帝”等,而且四帝均没有明确的统属关系 秦文公接受史敦的建议祭祀上帝,却作鄜峙,祭祀的是白帝。可见,在秦人的信仰中,上帝应当是四色帝的泛称,真正作为至上神的“上帝”并未出现。
除了“帝”之外,秦人天神系统中还有星宿神,具体有角、亢、抵(氐)、房、心、尾、箕、斗、牵牛、须女、虚、危、营室、东辟、奎、娄、胃、卯、毕、觜、参、东井、舆鬼、柳、七星、张、翼、轸。相对于“帝”而言,二十八星宿显然跟秦人的日常生活关系更为密切,例如“牵牛,可祠及行,吉。不可杀牛,以结者,不择。以人,老一。生子,为大犬 ”(七六正壹)可见,人们的出行、婚姻、生子、前途等都要受到星宿神的干预。
与天神系统相对的是形形色色、数日繁多的自然神。《礼记·祭法》对神的解释足: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正体现了自然神崇拜的特点 秦人信仰体系中的自然神包括地神和各种自然神。
地神。《日书》中的地神主要有“上神”、“地杓神”、“田亳主”、“杜(社)主、“田大人”等。从以下简文巾可以了解到这些种灵。如“正月亥、二月西、三月未、四月寅、五月子、六月戌、七月巳、八月卯、九月丑,十月申、十一月午、十二月辰,是胃(谓)十神,毋起土攻(功),凶。”(一三二背、一三三背)“正月申、四月寅、六月巳、十月亥、是畏(谓)地杓神以毁宫,毋起土攻(功),凶,月中旬,毋起北南垣及矰之,凶。”(一三八背)“田亳主以乙巳死,杜(社)主以乙西死,雨币(师)以辛未死,田大人以癸亥死 ”(一四九背)在“土神”、“地杓神”、“田毫主。“杜(社)主”、“田大人”等神灵的忌日这儿天不能动土,否则就会有凶灾,遭受罹难
《日书》中还提到其他一些掌管某- -具体事务的神灵。如掌管马交配的神灵马襟神,秦人向马裸神祝祷说:“先牧日丙,马襟合神,东乡(向)南(乡)向各一马,口口口中土以为马襟。”(一五六背)其他还有“马良日”、“牛良日”、“羊良日”、“猪良日”、“犬良日”、“鸡良日”等,在这些吉利的日子,要祭祀相应的掌管家畜的神,以求家畜兴旺。
祖先神。祖先神主要有父母、王父、骄母等,如“甲乙有病,父母为祟,得之于肉,从东方来裹以漆器”(六八正贰),“丙丁有疾,王父为祟”(七O正贰)。应当注意的是,《日书》巾虽然未见到秦人祭祀祖先,但是并不代表秦人不崇拜祖先神。从《日书》的性质看,“它是古代术数学中的择日类书籍,具体的说它是目前已知的一本最早的古代选择通书”(《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台湾: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422-423页)。也就是说《日书》是下层民众用以选择时日、趋吉避凶的术数类书籍,其并不涉及国家级的祭典。黄留珠先生统计了《秦会要》(含订补)中商鞅变法后秦国和实现统一后的秦王朝礼制,其中吉礼有: “礼、封禅、亲郊、祠后土、祠天神、山川(妻河附)、社稷、明堂、宗庙、庙议、庙祭(废尸祭附)、祠先代帝王、伏祠、腊蜡、杂祭祀、郡县各祠、币玉、牲牢、车辂、祭服、巫祝、九鼎、尊浮屠、求仙乐。”(《秦礼制文化述论》,《秦俑秦文化研究:秦俑学第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5页)其中“宗庙”就是祭祀历代祖宗的地方,从中可以看出,秦人的祖先神崇拜观念还是有的。
二、从出土秦简中看秦人“鬼”的观念
秦人眼中的鬼主要指的是人死后魂魄所化成的:主要有刺鬼、丘鬼、哀鬼、棘鬼、阳鬼、欦鬼、故丘鬼、凶鬼、暴鬼、游鬼、不辜鬼、粲迓之鬼、饿鬼、遽鬼、哀乳之鬼、天鬼等。也有名中不带鬼字者,如天、图夫、大袜等。还有的只是说明了这些鬼的来历或行为表现的,如幼殇之鬼、人人宫室之鬼、哀乳之鬼、击鼓之鬼、恒从人女之鬼、当道以立之鬼、屈人头之鬼等。
除了鬼之外,还有各种精怪,它们或常以某种动物或自然现象的形式出现,作祟于人。精怪有些是具体的,有神狗、幼蠪、神虫、会虫、地蟹、狼、女鼠、地虫等,有些则是属于自然现象,有票风(大票风)、寒风、恙气、野火、天火、雷、云气等。除了自然现象外,精怪多是具体可见的,如“狼恒謼(呼)人门日:‘启吾。非鬼也。杀而亨(烹)之,有美味”(三三背叁)。这种狼精怪可以被捉住杀死和煮了吃,是可以触摸到的实体动物。
“鬼害民罔(妄)行,为民不羊(祥)”(二四背壹),在秦人看来,鬼经常危害百姓,恣意妄行,给百姓的生活带来种种灾难。鬼给人带来的灾害主要有以下几种:(l)使人或动物得病和死亡。如“一宅中毋(无)故而室人皆疫,或死或病,是是棘鬼在焉”(三七背壹、三八背壹),“人毋故一室皆疫,或死或病,丈夫女子隋须赢发黄目,是窠窠人生为鬼”(四三背壹、四四背壹)。可见,鬼能使人无缘无故地得瘟疫或者死亡,威胁人的生命安全。鬼不仅会害死人,而且也会害死牲畜,“人之六畜毋(无)故而皆死”(五六背壹)是因为欦鬼的阴气进入了牲畜体内。(2)戏弄、骚扰人,给人带来不安。如刺鬼会无缘无故的攻击人,“人毋(无)故鬼攻之不已,是是刺鬼”(二七背壹),神狗会伪装成鬼在夜里“人人室,执丈夫,戏女子”(四七背壹),故丘鬼“恒畏人”,状神会在人的屋里让“一室之人皆毋(无)气以息,不能童(动)作”(三六背贰),图夫会“恒为恶梦,觉而弗占”(四四背贰),这种鬼对人作祟的后果并不严重,似乎只是恶作剧,但也给人的生活带来了烦恼,让人不得安宁。(3)夺人财产,让人遭受财产损失。比如暴鬼“恒襄(攘)人之畜”(三七背叁),饿鬼会拿着盛东西的竹器“以人人室,日‘气(饩)我食”(六二背贰)。从鬼的形象可以看出,鬼的世界是人现实世界的反映,鬼同人一样有男女之情、口腹之欲,证明了鬼神人格化和冥域世俗化乃是秦人神秘文化的重要特征(吴小强《略论秦代社会的神秘文化》,《广州师范学院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
秦人驱鬼辟邪的东西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1.植物。如桃弓、桃秉(柄)、桃丈(杖)、桃更(梗)、桃枱、牡棘、牡棘刀、棘椎、牡棘矢、牡棘之剑、牡棘枋(柄)、桑皮、桑心、桑丈(杖)、刍矢、白茅、莎芾、灰生桐、崫、苇。2.动物。如鸡羽、豕矢(屎)、犬矢(屎)、六畜鬣毛。3.乐器。如鼓、铎。4.兵器。如剑、铁锥。5.日常用品。如女笔(篦)、贲屦、伞、鬈屦。6.矿石类。如白石、沙、土、黄土等。
三、秦人“神”与“鬼”的比较
春秋时期,鬼神二字多是连用的,其含义包括祖先神和天神在内的所有神灵,但是仔细探讨起来,二者还是具有一定的差别。 “鬼与神的差别,大而言之,鬼多指先祖;神则多指天神,亦包括山川神灵在内。另外,与神的地位相比,则是神高而鬼稍低。就品格来看,神只是主持公道,赏善罚恶的正义化身,但鬼则有好有坏,有良善之鬼,亦有厉鬼。”(晁福林《春秋时期的鬼神观念及其社会影响》,《历史研究》 1998年第5期)但是,到了战同时期,随着兼并战争的日益激烈,各国之间交流的日益频繁,在各诸侯国交流的过程中,下层民众的鬼神观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神、鬼之间的差别日益扩大,各自的特征日益明显,显示出人们已经试图将神与鬼分开来,秦人也不例外。在战国秦汉时期的秦人眼巾,虽然对于神、鬼的分析还不成熟,但是,神、鬼之间的差别已经很明显了。
首先,神可以给人带来福利,而鬼只会作祟于人。在秦人眼中,神的形象是正义的,人们可以向神祭祀、祈祷,以求神能赐予其某些好处。主要表现在向神祈求能获得财富、治愈疾病、如,“戊子以有求也,必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