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陈锡喜
〔摘要〕 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长期的治国理政的探索与实践中,邓小平对通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进行治国理政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强调经济建设对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二是“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三是“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做好群众意识形态工作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五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站出来讲话”,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才能有力排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障碍。邓小平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为当前治国理政提供了有益借鉴:坚持并发展邓小平的意识形态建设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夯实治国理政的物质基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治国理政的政治方向;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建设治国理政的法治体系;做好宣传工作,巩固治国理政的群众基础;整合多元社会思潮,优化治国理政的文化环境。
〔关键词〕 邓小平;意识形态建设;治国理政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5)02-0109-10
〔收稿日期〕2015-09-0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社会的统治思想、核心价值和话语主导权——当前中国意识形态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研究”(12YJA710018)
〔作者简介〕刘 伟(1989-),男,福建福安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意识形态理论与文化软实力研究;陈锡喜(1949-),男,安徽含山人,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课题,即“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是一项历史性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一场深刻的行为变革,也是一场深刻的思想变革。党在长期的治国理政的探索与实践中,虽经受过惨痛教训,但所积累的丰富的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对新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对其进行总结和深化研究。本文探讨了邓小平通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进行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以期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方面的思考。
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
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四个现代化就是中国最大的政治”的论断,强调了经济建设对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邓小平认识到,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如何把群众的思想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开放建设上来,是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关系,邓小平有深刻的认识。邓小平认识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作为贯彻党的思想路线的主要方式,还是确立和贯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条政治路线的基础。
邓小平提出“我们的政治路线就是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并突出强调实现现代化的首要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当前经济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夯实共产党执政的物质基础。邓小平认识到,经济建设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关乎国家社会的稳定,只有搞好经济建设,才能发挥和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夯实群众基础。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正确的政治领导,就要在经济建设上做好文章,“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2〕。邓小平以“当前最大的政治”论述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国家、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性。在1979年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针对当时中国的现实条件,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3〕,指出搞好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抓住四个现代化,就是脱离和空谈马克思主义。同年10月,在《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讲话中,邓小平又开宗明义地指出,“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不只是当前,恐怕今后长期的工作重点都要放在经济工作上面”〔4〕。因此,邓小平反复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要性,指出“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5〕。1980年,会见几内亚总统杜尔时,邓小平再次重申了这一思想,强调根据中国的历史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在于使生产力发展起来,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二、“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6〕
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好思想路线极端重要。邓小平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视为政治路线,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能不能贯彻实行,关键是思想路线对不对头”,“宣传工作搞得好不好,对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能否稳定发展,关系很大”〔7〕,强调“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8〕。因此,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只有把握好发展的旗帜,才能使国家和社会实现良治,才能使现代化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1987年,在会见美国国务卿舒尔茨时,邓小平明确强调:“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在拥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根据已有的经验,“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困的问题”。但是,现在“很多人只讲现代化,忘了我们讲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9〕。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针对社会上散布的怀疑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邓小平号召全党“用巨大的努力同怀疑上面所说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作坚决的斗争”〔10〕,强调在群众中加强四项基本原则宣传的重要性,指出“四项基本原则必须讲,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讲。要争取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人民民主专政不行”〔11〕。邓小平强调要正确认识民主的发展,对民主建设要有耐心,“民主和现代化一样,也需要一步一步地前进”〔12〕。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邓小平强调的是一种“增量民主”。同时,邓小平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国家专政职能的存在同社会主义民主并不矛盾,相反,恰恰是有效地保卫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
(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980年,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能实现现代化。”1987年,邓小平在与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谈话时,重申了改革过程中“共产党的领导,这个丢不得,一丢就是动乱局面,或者是不稳定状态。一旦不稳定甚至动乱,什么建设也搞不成”〔13〕。从根本上讲,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现代中国的一切。对于社会上出现的以“党的历史错误”否认党的领导的思想倾向,他强调要坚决与之斗争,帮助群众厘清认识。邓小平指出,在治理中国这样一个人口规模庞大的国家时,“党的领导当然不会没有错误”,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和取消党的领导,要认识到:“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脱离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今天的党中央坚持发扬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并且坚决纠正过去所犯的错误”〔14〕。
(四)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邓小平指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这是毫无疑义的。”〔15〕他对党内外关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认识给予了关注。一方面,他告诫党员干部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另一方面,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要灵活,不能搞教条主义,要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1979年,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邓小平强调,我们坚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而不是个别论断。
三、“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法制建设,运用好法律武器。邓小平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著名论断,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16〕,即要充分依靠和运用好法律手段,加强国家治理和建设。
(一)强调法制建设,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谈到特区经济建设时,邓小平指出,“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17〕。同时,他总结以往经验,认为过去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在之后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特别强调了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18〕。同时,要抓好宣传思想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邓小平还强调“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也是一只手”,要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握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向,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侵袭。
(二)强调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一方面,邓小平强调,“我们要学会使用和用好法律武器”、“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同各种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势力进行有效的斗争”〔19〕,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为非作歹者按照法律“进行严肃的处理”;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自身要学会“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20〕,不能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现象,要加强自身先进性建设,杜绝自身腐败。邓小平强调,只有将改革开放和惩治腐败结合起来,才能使政策更明朗,更能获得人心。
(三)将法律观念的普及纳入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中
1980年,在谈到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解决的四个问题时,邓小平强调,要加强群众的法律教育与宣传思想工作,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依靠完备法制。他指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21〕,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群众基础。在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邓小平提出,群众的宣传思想工作,“只能靠经常性的说服教育,必要时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22〕,但是对待破坏分子、各种犯罪分子的问题上,“法律措施要从严”。他还提纲挈领地总结道:“我们要在全国坚决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3〕同时,邓小平1986年的《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中还强调,法制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培育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仅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法制教育。
四、“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分析了当时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并指出虽然当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最近在有些问题的宣传上,确有考虑不周和片面性的地方,使我们下面工作的同志遇到一些困难”〔24〕。更为严峻的是,“我们的宣传工作还存在严重缺点,主要是没有积极主动、理直气壮而又有说服力地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对一些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严重错误思想没有进行有力的斗争”〔25〕。因此,意识形态工作上的这些薄弱环节值得引起重视。
1980年在谈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时,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因此需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从而形成强大力量来完成各项具体任务。但是,“现在群众中需要解决的思想问题很多,党内需要解决的思想问题也很多”〔26〕,为此,邓小平强调要关注和研究思想战线的形势与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做好群众的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983年,在中共中央十二届二次会议上,邓小平指出,要认清新形势下党委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以后,全党要研究如何适应新的条件,加强党的思想工作,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27〕。他语重心长地提醒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群众日常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不能丝毫放松:“垮起来可是一夜之间啊。垮起来容易,建设就很难。在苗头出现时不注意,就会出事。”〔28〕邓小平对当时社会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告诫领导干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所展现的混乱局面,“不是错在四个坚持本身,而是错在坚持得不够一贯,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太差”〔29〕,恰恰是因为,“多年来,我们的一些同志埋头于具体事务,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对思想工作不重视,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30〕,当前的局势才变得如此棘手。
基于此,邓小平提出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什么时候都不能削弱,他强调要在全党及全国范围内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做好反对资本主义腐蚀的革命品质教育。在具体方法上,就是广大的意识形态工作者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用自己的文章、作品、教学、讲演,教育和引导人民正确地对待历史,认识现实,坚信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31〕。同时,在意识形态工作过程中要灵活顺应群众生活变化实际,要根据实际讲究方法,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邓小平还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性,认为要有全局眼光,将意识形态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群体身上,“要把我们的军队教育好,把我们的专政机构教育好,把共产党员教育好,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32〕。
邓小平着重论述了加强青年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性,强调了加强青年意识形态教育的方法。1981年在《关于思想战线上的问题的谈话》中,邓小平指出:“一部分青年对社会的某些现状不满,这不奇怪也不可怕,但是一定要注意引导,不好好引导就会害了他们。”〔33〕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各级学校的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34〕,要引导青年树立崇高远大的理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一定不能让青少年成为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另一方面,要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做好群众、特别是青年的思想工作,“报刊、广播、电视都要把促进安定团结,提高青年的社会主义觉悟,作为自己的一项经常性的、基本的任务”〔35〕。最重要的是,针对青年群体中出现的错误的思想倾向和消极情绪,“无论如何不能用压服的方法”,要善于研究青年的思想倾向产生的动机原因,分析青年的精神诉求和心理特征。邓小平批判了以往教育方法的局限性,认为过去的处理方法太过简单片面、粗暴过火,不能再重蹈覆辙。因此,做青年的意识形态教育工作,要保持耐心,树立信心,逐步去改变青年的精神状态。
五、“马克思主义者应该站出来讲话”
掌握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权,对于排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障碍尤为重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种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暗流涌动,并没有放弃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争夺话语权。邓小平通过对社会思想形势的分析,指出:“现在有些错误观点自称是马克思主义的,有的则公然向马克思主义挑战。对此,马克思主义者应该站出来讲话。”〔36〕邓小平突出强调了做好思想战线工作,批判和整合多元社会思想对治国理政的重要性。
(一)针对西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渗透与和平演变政策,邓小平强调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的泛滥
对于西方发起的和平演变,他指出“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足以祸国殃民”。为此,他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防止和平演变”,防止人民群众受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的侵蚀。他号召全党、全国人民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批判和反对崇拜资本主义、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批判和反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37〕。与此同时,也要“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38〕,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当然,邓小平也指出,防止西方和平演变并不意味着要闭关锁国,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就必须坚持同友好的西方国家交往,继续学习对我们有用的东西,但是必须在思想政治领域把上述的斗争进行到底。
(二)针对国内社会的思想倾向,邓小平强调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对其思想内容和表现方法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
受到西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以及“文化大革命”后群众思想倾向中的去意识形态倾向越来越明显,社会上出现“淡化、甚至消解意识形态”的主张,出现了怀疑社会主义建设、主张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甚至出现了否定社会主义、否定共产党领导的思想倾向。为此,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与任务》中,提出要同这些错误的思想倾向做斗争,“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性,宣传党的领导、党和人民群众团结一致的威力,宣传社会主义中国的巨大成就和无限前途,宣传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前途而奋斗是当代青年的最崇高的使命和荣誉”〔39〕。
(三)邓小平特别指出,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理论界、文艺界应该担起责任
理论工作、文艺工作对人民特别是青年的思想倾向有很大影响。因此,首先,要做好理论界、文艺界的思想路线工作,“要运用文艺创作,同意识形态领域的其他工作紧密配合,造成全社会范围的强大舆论,引导人民提高觉悟”〔40〕。其次,要加强理论界和文艺界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理论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的指导和整合。邓小平充分强调了对文艺进行意识形态管理的工作方法,要求“各级党委都要领导好文艺工作。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不是发号施令”,“而是根据文学艺术的特征和发展规律,帮助文艺工作者获得条件来不断繁荣文学艺术事业,提高文学艺术水平”〔41〕,从而满足人民精神生活多方面的需要,提升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和道德水平。
六、邓小平治国理政历史经验的当代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新闻舆论界称为毛泽东和周恩来所提出的“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也是党在新时期推进国家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尽管邓小平没有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是邓小平对现代化问题的论述,对国家治理问题的思考与实践,无疑为其助力当前治国理政提供了可能性。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视角出发,探析其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可以为国家和社会治理提供如下启示: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夯实治国理政的物质基础
邓小平的“四个现代化就是中国最大的政治”的论断,仍然符合对当代中国发展目标的基本判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仍是治国理政过程中要坚持贯彻的根本工作。当前,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是不行的,治国理政既要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基础,又要与其协同推进。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对当前治国理政仍有重要启示。
第一,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随着改革进入深水期和攻坚阶段,社会问题愈加复杂,国家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巨大变化,但是我们仍然需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促进社会矛盾的解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只有经济实力增强了,在国际交往实践中,腰杆子才会坚挺,说话才有分量。因此,从根本上讲,发展经济是提升治国理政能力的根本保障。第二,治国理政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无论是国家治理还是社会治理,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经济发展了,生产力水平提升了,才有强大的物质基础支撑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最重要支撑是强大的物质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既是巩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无论在什么阶段,人民最关心的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经济问题,只有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才能得到更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当然,也需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治国理政的政治方向
国家和社会要实现良好治理,就必须在思想领域引导党员干部把握好精神阵地,“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42〕。邓小平认为,从改革开放的视角看他是改革派,但同时又是保守派,因为他始终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治国理政的根本前提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当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对这个问题要清醒。”〔43〕
邓小平敲响的警钟仍需长鸣。邓小平当年提及的党员队伍中存在几种破坏队伍纯洁性的人,如今仍然一定程度存在,影响和阻碍治国理政的成效。一是明里暗里跟党唱反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任意散布不信任、不满,甚至反对意见的党员,他们的言行使党的向心力涣散,损害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披着爱党爱国外衣,却罔顾党纪国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享乐拜金的党员,他们既损害人民的利益,又抹黑党的形象,党的威信必然受损,这就损害了党的领导;三是因利益纠集而结派营私的人,“有些人就是死抱着那个派。派性高于党性的大有人在”〔44〕。对待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破坏队伍纯洁性的人,有必要严肃党纪国法,通过法律进行惩处,剔除不合格的党员,重塑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同时处理好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问题,在教育基础上进行整顿,切实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三)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建设治国理政的法治体系
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更加凸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体系,无疑为治国理政提供了动力和保障。而建设法治体系的首要任务,就是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以及落实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制度体系。在这方面,邓小平的法制建设思想能给我们提供有益的启示。
第一,加强法制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仍然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使法治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营造有利于公民法治观念培育,社会法治文化塑造,国家法治建设的制度环境。第二,要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培育他们治国理政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以法治标准规范他们的行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在信法、学法、懂法、守法、执法中培育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努力营造与依法治国新常态相适应的法治文化,树立宪法及其他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破除领导干部队伍中的特权思想和权力腐败现象。第三,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将法治精神的弘扬和法治意识的培育贯穿到学校法律教育、社会的法治宣传中。只有人人都确立法治观念,才能有效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增强法治中国的群众基础。
(四)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巩固治国理政的群众基础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存在许多思想障碍亟需排除。邓小平在1981年谈到思想战线工作时,就分析了社会上存在的错误思想倾向,指出:“有些人思想路线不对头,同党唱反调,作风不正派,但是有人很欣赏他们”,“现在有的人,自以为是英雄。没受到批评时还没有什么,批评了一下,欢迎他的人反而更多了”〔45〕。尽管三十多年过去了,但是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却仍在一定程度存在。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解决社会中出现的错误思想倾向,“批评的武器不能丢”,不做思想工作是不行的。在以意识形态教育祛魅方面,邓小平可以提供有益启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解答好群众的思想困惑,坚定群众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正确认识与坚持。第一,宣传思想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对宣传思想工作要提高重视程度,要关注政治动态和社会公众思想动态,对个别思想倾向要提高警惕;第二,注重宣传思想工作内容的创新,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说服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陆续写出并印出一批有新内容、新思想、新语言的有分量的论文、书籍、读本、教科书来,填补这个空白”〔46〕;第三,要注重转变工作方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批评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不要搞围攻、搞运动”〔47〕。要善于研究网络社会下公民思想意识变化的特征,根据公民思想行为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方式,特别是对青年要注意加强引导和教育,“无论如何不能用压服的方法”〔48〕;第四,把握整体性。一方面,考虑问题要全面,收集数据、分析材料要全面,不能以偏概全,强调如实反映公众思想动态;另一方面,宣传思想工作要落实到每个社会群体身上。
(五)整合多元社会思潮,优化治国理政的文化环境
“思想路线不是小问题,这是确定正确政治路线的基础”〔49〕,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治国理政提供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是邓小平一贯的思想主张。在当前治国理政过程中,要注意落实以下几点: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规范和批判功能,帮助群众厘清各种社会思潮的本质,掌握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权;二是加强对各种社会思想形势的分析,认清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把握社会意识形态传播的管理权,加强对理论工作、文艺工作的管理;三是注重意识形态话语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思潮领域的对话与交锋,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交锋能力,通过论争说理的方式进行,掌握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动权;四是要加强理论创新和话语体系建构,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解释力,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合理辩护,帮助群众厘清思想认识,消解意识形态偏见的消极影响,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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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肖雪莲 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