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卫英 陈跃
〔摘要〕 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深入探寻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弥足珍贵的理论和现实价值。破除神治和人治思想禁锢,确立法治思想,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前提和基础。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关键。探索权力配置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体制,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探索“共同富裕”的社会公平之路,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价值诉求。
〔关键词〕 邓小平;社会治理;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5)02-0096-08
〔收稿日期〕2015-09-01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思想发展研究”(SWU1509328)
〔作者简介〕孔卫英(1981-),女,青海乐都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陈 跃(1959-),男,四川自贡人,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公共政策研究。
社会治理是指政党、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通过协商、互助、合作等形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持续互动过程。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有序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其中,邓小平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思想的先驱,虽然他没有太多关于治理的直接表述,但其“用经济办法解决社会问题”等主张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探索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弥足珍贵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一、破除神治和人治思想禁锢,确立法治思想,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前提和基础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与较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神治和人治思想曾经很长阶段是维护社会秩序、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发展的主要治理工具。伴随现代工业文明的兴起,人类独立自主意识不断觉醒,神治思想基本上失去了依存的土壤,人治思想因其高度集权化的专制思维、权宜性特质和非理性弊端阻碍了现代文明所彰显的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其生存和发展的活力日益式微,而适应于现代工业文明发展、更具理性思维的法治思想的生成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文革”结束后,恢复经济成为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但前提是必须从根本上铲除人治思想依存的土壤,破除神治和人治思想藩篱,为法治思想的确立营造宽松民主的社会氛围。邓小平深刻批判了“四人帮”曲解、甚至神化毛泽东本人以及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倾向,揭露其为极端人治权威寻找合法性基础的实质,明确了法治思想的地位,为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奠定了前提和基础。
(一)深刻揭露和批判人治思想的危害和实质
实事求是,勇于面对现实中存在的社会难题是邓小平为人处事的一大特色,抛却个人私利,一切从大局出发既体现了邓小平的人格特点,又体现了邓小平一贯坚持的理论原则和实践特色。“文革”结束后,面对“两个凡是”的“文革”遗风,邓小平和老一代革命家团结一致,顶住压力,深刻揭露和批判了“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束缚人们思想,限制人们充分发挥智慧和创造性”〔1〕的危害:思想一僵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到处泛滥。从社会治理的视角来看,思想僵化会直接影响权力的规范运行,歪曲、误解党的领导地位,使“加强党的领导”成为党包办、干预一切的借口,致使“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痼疾不仅阻滞了现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形成,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社会治理主体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更为严重的是思想问题不解决,危害的不仅仅是现代社会治理思维的形成,甚至会危及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因而,邓小平能够在中国再一次面临抉择的关键时期,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深刻揭露了“四人帮”人治思想的危害和实质,为破除神治思想吹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号角。
(二)破除神治和人治思想禁锢,奠定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作为一个彻底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者,邓小平确立法治思想的前提是破除“四人帮”和“两个凡是”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禁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坚决捍卫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地位,坚决反对神化毛泽东本人和毛泽东的个别言论,破除党内存在的严重的神治思想。此外,邓小平极力反对人治,坚决破除人治思想的禁锢。他认为,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如果把权力集中在一两个领导人身上,会危及社会有机体的健康,甚至会出现社会动荡。因此,人治是非常危险的,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将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为,只要是人,就会犯错误,即使是领导人也不例外。“一个人讲的每句话都对,一个人绝对正确,没有这回事情。”〔2〕因此,邓小平反对过度夸大领导人意志,甚至把领导人意志上升为法律的极端错误的做法。邓小平之所以极力反对人治,除了认识到人治本身的缺陷与危害外,还与当时的社会现实有关。面对十年“文革”给中国社会造成的惨痛教训:民主遭到破坏、法制被践踏、国家濒临崩溃,面对满目疮痍的社会现实,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改变封建社会遗毒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破坏,为社会治理夯实法治基础。
(三)确立实践是检验社会治理成败的标准
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实践经验以及建国以来六十多年的治国理政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正确地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的事业就能取得成功;什么时候背离或偏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和失败。邓小平曾多次告诫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老祖宗不能丢”。老祖宗是什么?就是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思想关乎旗帜问题,任何时候在关乎旗帜问题上出现问题,党内总是会发生各种问题,甚至会影响党的存亡。邓小平曾在不同的场合谈到“老祖宗”的重要性:“老祖宗”是我们立党立国的基础,丢了,也就失去了党的合法性,社会主义必然会再次受到重大挫折,遭殃的还是老百姓。由此,我们才能深刻体会邓小平认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不能小看”的原因,因为“这场争论的意义太大了,它的实质就在于是不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3〕。通过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恢复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科学地位,冲破了“两个凡是”人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不仅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法治保障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也为检验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实践成败提供了科学的准则。
二、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方式,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关键
以精简机构、下放权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为主要任务的政治体制改革,拉开了中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序幕。这场改革由于坚持以稳定为基础,“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的独特方式,为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群众之间关系,破解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商合作等难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方法,成为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关键。
(一)政治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治理的突破口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执政党必须始终履行的重大责任。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通过分析“文革”发生的原因,深刻剖析了进行政治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他指出党在完成了革命党的角色,尤其是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以后,党的中心任务却没有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4〕。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人,从本质上而言还在于制度,尤其是政治体制,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政治体制改革顺利与否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成效,改革失败势必破坏已取得的社会治理成果,阻滞社会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 探索以稳定为基础,“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的社会治理方式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是任何时代社会治理的基本任务。社会秩序稳定一直是邓小平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基础。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利益广泛,遭遇重重障碍,邓小平用“太困难”、“需要审慎从事”等词语表达政治体制改革的艰巨性。面对如此复杂的难题,邓小平强调社会治理要以稳定为基础,“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5〕。
第一,坚持和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社会治理之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领导作用,而是通过改革锤炼一个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团结人民的党,不断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中非常核心的一点,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思想的独特之处。因为“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6〕。坚持和加强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不是要党大包大揽、事无巨细、干预一切,而“应该是只管大事,不能管小事”。这里的“大事”主要指:一是党要发挥定目标、指方向的作用。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制定上,党要发挥“掌舵”功能,赋予政府相对独立的行政权;二是党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工作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7〕,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党要发挥监督职能,“党委领导的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8〕;四是党要搞好自身建设,“党委主要管党”〔9〕。党要管党并不意味着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善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中央的权力是对的,但并不等于改变过去实行的改革开放以及权力下放等措施”〔10〕,主要在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领域的领导。
第二,社会治理要以稳定为基础,“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面对政治体制改革所遭遇的重重阻碍,邓小平强调社会治理要以稳定为基础“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11〕。但首要的是保证中央的权威,“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12〕,“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13〕。什么是领导?邓小平认为“领导就是服务”〔14〕。可以看出此时邓小平已经萌发了打破官僚体制,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设想。在方式、方法的探索上邓小平认为切不可急于求成,纸上谈兵。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由于受历史、地理、人口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东西南北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地域差异、人口素质差异、风俗习惯差异等。因此,邓小平认为,改革在中国绝非易事。政治体制改革一定要“慎重”,切不可急于求成,纸上谈兵。在“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指导下,中国社会治理实践先农村后城市、从中央到地方纵横交错、层次有别地逐步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不断激活了各类社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为我们探索适合中国现实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三,社会治理要有民主和法制保障。要破除人治权威对已有社会治理进程的阻碍和破坏,就必须为社会治理夯实保障基础。1986年邓小平就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提出,民主和法制是“建立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必要保障”〔15〕,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依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此,邓小平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具有辩证统一性,二者缺一不可,彼此依存,相互促进,也就是说民主和法制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保障基础。首先,社会治理必须以法为遵循。邓小平认为,过去发生动乱,甚至发生冲击国家机关的事,都是因为我们实际上没有法,没有可遵循的东西,没有法,社会治理最基本的任务都无法实现。其次,社会治理需要广泛的民主为保障。广泛的民主是指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统一等关乎人民切身利益和祖国前途命运的现代化建设事业。邓小平设想和实践的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意蕴,通过政治分权改革使得政府的社会职能日渐强化,人民群众被赋予了更多的自主权力,民间组织发展空间相对扩大,旨在最大程度上调动全社会成员参与经济建设的政治体制改革,无形中成为拓展社会治理空间的关键性环节。
三、探索权力配置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体制,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
社会治理不是对传统的社会统治或社会管理的盲目取消或简单替代,而是在继承与超越基础上的发展,是适应现代民主政治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其主体多元性、方式多样性、客体能动性等特征必然会对传统的官僚体制提出诸多挑战:多元化主体发展,对单一主体权威的挑战;多样性方式的需求,对自上而下单一规制方式的挑战;客体独立意识的觉醒,对社会参与渠道不畅的挑战。从权力运行视角看,传统官僚统治侧重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与此相反,社会治理更加强调还政于民、还权于民。因此,判断一种思想或理论是否具有治理的意义,权力的合理配置是必然依据之一。科学配置权力思想贯穿于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始终,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内容。概括来说,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中的权力配置思想主要包括:国家向企业下放权力、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以及群众自主权不断扩展。
(一)政府向企业下放权力,调动多元经济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革”结束意味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任务终止,增强国家社会管理职能而相对弱化国家阶级镇压职能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普遍共识。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迫切需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迅速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任务上。为了调动社会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1978年邓小平尝试把经营权、人事权、决策权下放给企业,探索实行“政企分开”的权力配置模式。明确了经济改革中权利配置的方向,不仅要向企业赋权,而且要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尤其是用人权和生产权,逐步培养企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自主意识。为什么要向企业赋权,邓小平认为权力过于集中 “有些事情,办起来老是转圈”〔16〕,严重影响了社会效率,制约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再次指出,为了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推动现代化经济发展进程,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政府权力“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17〕。可见,邓小平权力配置思想既维护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权威,又充分调动了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为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奠定了现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党的十三大报告也明确表示在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逐步厘清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既要做到权责统一,又要权责归属明确,中央的主要责任是发挥监督权。1984年邓小平会见联邦德国总理科尔时谈道,“中国现在发生的变化主要是从一九七八年底开始的,我指的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8〕而这些变化主要是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变化,但更为深远意义上的变化,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中央大幅度将权力下放给了地方,使地方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由于分权改革的顺利实施,加之对外开放政策的力度加大,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外来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在中国的投资和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推动了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促使社会阶层结构进一步分化、整合,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奠定了现实基础。
(三)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法律和实践上不断扩展,提升了群众的社会治理能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实施了一系列下放权力的改革措施,将部分权力返还社会,返还人民,使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法律和实践上不断扩展。但是下放权力并不意味着党和国家彻底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撤离,坚持和有效保障党和政府的权威是必要前提。坚持党和政府的权威并不是坚持大包大揽式的控制,而是使社会主义民主扩展到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和群众个人的自觉治理意识。国家撤出的领域,留下的空间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自治能力,要“根据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19〕,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要发挥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和自治精神,必须有相应的自治组织为依托。自1978年推行下放权力的改革以来,中国民间组织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数量不断扩大,随着相关管理条例的颁布,民间组织的社会地位得到制度确认。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由此而生的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农村最广泛的民间自治组织〔20〕,是群众民主权利不断扩展,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真实写照。
四、探索“共同富裕”的社会公平之路,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价值诉求
社会治理虽然受到一定经济因素的影响,但是不能把社会治理的目标等同于实现经济效益。从本质上说,只有经济效益满足了公众的需求或是实现了公共利益最大化,才能真正体现社会治理的本质内涵。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深刻揭示了无论依托何种治理工具,最终都是围绕着“人”展开的。始终坚持把为最大多数人谋福利作为建党建国的基本原则和己任,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利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探索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公平之路,是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的价值追求。
(一)“共同富裕”的社会公平之路,需要实现人民群众的公共物质利益最大化
追求社会公平既是社会治理的核心内涵,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诉求。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认清社会主义本质,忽视了生产力发展对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作用,人民生活水平极端低下,许多民众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国民经济一度处于崩溃边缘。1977年10月15日,邓小平会见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教授时辩证分析了生产力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批判了“四人帮”忽视和歪曲生产力的“唯生产力”思想,同时指出要实现共产主义必须首先实现物质的极大丰富。此后邓小平在各种不同的谈话、讲话中系统阐述了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思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社会治理思想中关于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和深化,成为邓小平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治理思想的基本价值指向。
(二)“共同富裕”的社会公平之路,需要实现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利益最大化
当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必然会促使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变革,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从社会公平角度看,物质资料满足的是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人的发展性需求则更加依赖于超物质性的要素。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学说,在立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提出了各领域治理的“两手抓”思想,这些思想进一步阐释了邓小平社会治理的价值指向不仅要实现人民群众的公共物质利益最大化,提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而且,要不断探索实现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公共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在社会领域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功能。他认为,“我们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坚持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21〕这进一步说明邓小平关于社会治理的思想没有仅停留于解决人民群众温饱的层面,而是从人的本质,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更深层意义上赋予了新的内涵。
(三)“共同富裕”的社会公平之路,需要充分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共产党宣言》明确把实现民主作为无产阶级奋斗的一个价值诉求。这说明,从马克思主义诞生时起,无产阶级就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最重要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前,针对民主人士黄炎培对历史周期率的疑虑,毛泽东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那就是民主。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在继承和发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始终把坚持发扬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目标指向和价值选择,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得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治理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关注。换句话说,只有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使人民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22〕,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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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肖雪莲 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