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林 刘俊岐
〔摘要〕 邓小平十分重视发挥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历史创造者的地位和作用,他的群众观基本内容包括: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让人民群众的智慧成为科学决策的重要源泉;尽力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把获得人民群众的肯定性评价作为党和政府开展工作的基础与动力;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搞好社会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运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新阐释;用群众观剖析群众运动,强调在社会主义时期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不搞不是出自群众自愿的群众运动。邓小平群众观的重要论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和愿望,能够极大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能力,促使我们党和政府把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重大举措的标准,制定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政策。同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动力源泉;关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每个中国人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是实现中国梦的目标。
〔关键词〕 邓小平;群众观;和谐社会;中国梦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5)02-0070-09
〔收稿日期〕2015-07-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邓小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5XKS002)
〔作者简介〕李学林(1963-),男,四川南充人,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邓小平理论研究;刘俊岐(1989-),女,河南郑州人,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
邓小平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发挥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历史创造者的地位与作用。其群众观及其群众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一、邓小平群众观的基本内容
邓小平的群众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继承与发展。在社会历史观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否定了资产阶级学者们将人民群众看成是无知的群氓的错误观点,把人民群众看成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形成了群众史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历史的主人。马克思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中无产阶级成功夺取国家政权的行为,认为这是人民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获得其社会解放的重要途径。他指出:“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代替了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假托的社会力量”〔1〕。马克思、恩格斯特别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强调无产阶级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而奋斗所开展的运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他们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2〕,“利益是讲求实际的”〔3〕,“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4〕发动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为实现人类的解放开辟现实的途径,是马克思、恩格斯群众观的核心内容与目标。
邓小平不仅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作为其群众观的逻辑起点,而且还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提出了系统的新见解。
(一)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让人民群众的智慧成为科学决策的重要源泉
作为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历来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重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地位,高度评价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首创精神,注意从群众中充分吸取智慧。他曾经多次公开表态,明确指出他做出的不少为后来实践所证明的正确决策都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创造。例如,仅1992年,他就一再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等新生事物都是人民群众的发明,“这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我的功劳是把这些新事物概括起来,加以提倡”〔5〕,“其实很多事是别人发明的,群众发明的,我只不过把它们概括起来,提出了方针政策”〔6〕。邓小平的这些论述,自然是体现了邓小平不贪功的宽广胸怀,但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它视之为一种纯粹的自谦之词。事实上,这正是他在实践中高度重视、高度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真实体现,是他在决策环节中善于将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进行科学总结并及时加以推广的一个真实告白。
(二)尽力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把获得人民群众的肯定性评价作为党和政府开展工作的基础与动力
邓小平注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非常珍重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他把在改革开放中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视为头等大事,认为这是衡量任何一个社会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否取得成功的重要依据。他认为,人民的赞成与拥护是社会建设、经济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是党和政府的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基础。他说“人民的拥护,人民的赞成,这是保证我们能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一心一意搞建设的基础”〔7〕。邓小平对他大力倡导的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成功始终充满信心。他把这份信心归因于改革开放政策最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理所当然最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他说:“因为这是为国家为人民办最好的事,能取得人民的支持。凡是符合人民利益,又能得到人民支持的事,大体上肯定会成功”〔8〕。在他看来,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只要政府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做能够让他们感到高兴的事情,就会得到其支持,就能够取得成功。1986年8月,他在视察天津市区一个环境优美的居民小区时,就十分高兴地说:“人民群众有了好的环境,看到了变化,就有信心,就高兴,事情也就好办了”〔9〕。1989年6月16日,邓小平在《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讲话中一再嘱咐新的中央集体,“要做几件使人民满意的事情”,并且指出,要做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10〕。他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改革开放,要取得一个稳定的环境,在反腐上至少要抓十多件大案。
(三)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搞好社会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针对长期以来忽视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的不正常情况,邓小平在接见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采访时明确阐述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承认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他说:“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11〕。1986年,在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他指出:共产党人不仅有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在不同历史时期又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他说:“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12〕。邓小平还把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1980年,他要求改变长期以来高积累低消费的状况,减少基本建设投资,增加人民群众消费的比例。为此,他明确指出:“一定要使人民得到实惠,得到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从切身经验中感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值得爱”〔13〕。在邓小平看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也是制定社会政策的出发点。对于曾经受到个别外国舆论非议的计划生育政策,邓小平就是以这一观点表明自己的态度。他说:“计划生育只要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就是正确的,不要去听信别人的闲言碎语”〔14〕。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做法,邓小平要求坚决加以制止。他严厉批评了干部中存在的将主要精力用于关心自己与家庭利益、侵害群众利益搞特殊化的行为。指出:“现在有极少数人拿着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甚至横行霸道,为非作歹,还好像是理所当然”〔15〕。为此,他要求高级干部应自觉遵守《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不搞特殊化。
(四)运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新阐释
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是在土地革命时期就逐渐确立并得到丰富发展的。在中共七大上,群众路线第一次正式写入党章,并在大会上被反复强调,上升到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重要地位。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还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及其地位、作用等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中国共产党已经执政七年。从革命党到执政党地位的转变,形势的变化,都给如何在实践中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带来了新课题。在邓小平所作的中共八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除以简洁的语言重申了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有关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以外,又运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进行了新的阐释。其中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充分重视人民群众伟大的实践能力与认识能力,强调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认识论基础。邓小平用起草的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中阐述的观点,说明在党的群众路线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将群众分散的、不系统的认识集中起来,形成系统的认识成果,再反馈到群众中去,化为群众的认识,并付诸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在此基础上,再集中群众的认识,形成新的认识成果。由此构成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从逻辑上说,正是坚信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经验与智慧,才会有走群众路线的行动,才会有甘当群众学生的主观愿望。邓小平十分重视这一问题。他指出:“一个党和它的党员,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16〕这一论述,极为简明地揭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执政党及其党的领导干部避免脱离群众之间的关系。
(五)用群众观剖析群众运动,强调在社会主义时期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不搞不是出自群众自愿的群众运动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党的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群众运动曾经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指导下实践其群众路线的重要形式之一。在作为执政党之前,群众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用来影响群众、争取群众、发动群众以动摇旧政权的群众基础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曾经充分利用群众运动达到巩固新政权、推行新政策的目的。然而,在极左思潮盛行时期,将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划等号,将群众运动作为群众路线的唯一实践形式,出现了很大程度的偏离,留下了一些深刻的教训。
邓小平历来强调搞群众运动要有群众观点,要尊重群众意愿,要有民主作风,不能违背群众路线。抗日战争时期,他就从群众观出发,阐述了民主作风、群众运动与党的关系。他说:“有了民主主义作风,才有广大的群众运动;有了广大的群众运动,才有真正的布尔什维克的党。”〔17〕在极左思潮开始抬头的20世纪60年代初,出现了较多不顾群众感受的一哄而上的大运动场面。这些群众运动事实上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相背离。对此,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几年有没有群众路线呢?不能说没有,但至少相当多的群众运动不是群众自愿的,是违反群众路线的。”〔18〕在邓小平看来,实行党的群众路线,搞好群众运动,必须以深入细致地搞好具体的群众工作为基础。在著名的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他明确地批评了那种喜欢搞热热闹闹大场面的“大运动”。他说:“这几年,我们搞了许多大运动,差不多是把大运动当作我们群众路线的唯一的形式,天天运动,这是不好的。”〔19〕因此,他建议不搞大运动,多做经常的群众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以群众运动的名义搞起来的许多所谓“新生事物”,曾经给党和国家带来了灾难性后果。因此,新时期伊始,邓小平就对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的关系进行了精辟的阐述。他认为,执政党解决群众思想问题与制度改革问题,不同于革命时代颠覆旧制度,因而不能简单照搬过去搞群众运动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他说:“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具体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问题,同革命时期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和对反动制度的破坏,本来是原则上根本不同的两回事。”〔20〕实践证明,邓小平的相关论述,有利于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扭转群众工作的作风,在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放弃那种既难以反映群众真实要求又易激化矛盾的群众运动。以这些论述为指导,保证了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有序性与有效性,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地位。
在邓小平的群众观中,群众智慧、群众意愿、群众利益、群众路线与群众思想工作这几个核心概念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群众智慧是党的工作的力量源泉,群众意愿是党的工作的价值标准,群众利益是党的工作的目标导向,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根本路线,群众思想工作是党的经常性工作。这几个部分的紧密结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邓小平群众观点的当代价值
邓小平群众观的重要论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邓小平群众观的相关论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有益的启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拉大,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突出,突发性群体事件增多,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呈上升趋势。其中,干群矛盾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矛盾,一些干部脱离群众的倾向较为明显。因此,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与方法正确认识人民群众问题,处理好干群关系,是党和政府在解决社会和谐问题中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邓小平群众观的相关论述的重要启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挥人民群众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体作用,坚决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变成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参与其中的事业。
邓小平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的首创精神的观点,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人民群众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旁观者,而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社会的和谐关系,实际上是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建立起来的关系。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发挥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如上所述,邓小平在制定社会经济战略方针中的一个特点,就是善于把人民群众好的创意集中起来,进行总结提高,在全国加以推广实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人民群众将会涌现出许多新鲜经验,提出不少好办法。对此,领导干部应该放下身段,甘当学生,主动了解,虚心请教,及时总结,将这些新成果推广开来,让这些好的东西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关键是要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相信人民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放手发动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建设事业之中,使人民群众能够最大程度地贡献自己的智慧,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来办,而不是一切由政府来包办。如此,就会使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主动关心和积极参与社会和谐的活动,从而激发出惊人的创造能力,产生真正属于人民的实实在在的成就。
第二,在社会建设工作中,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重大举措的标准。
密切联系群众,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邓小平历来重视密切联系群众,这是他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能够提出许多重大的正确社会经济决策,并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前提。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来看,如果社会政策的决策者、执行者们脱离群众,只是走马观花地了解情况,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靠拍脑门来处理问题,惯于用文山会海、发号召来解决问题,那么,就很难在社会和谐方面有所作为。真正要在解决社会和谐问题上做出让人民满意的成绩,就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与人民形成水乳交融的关系,融入人民群众之中,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观察社会问题和思考社会问题,而不是以救世主或旁观者的角度,超然于群众之外来思考社会问题和解决社会问题。
邓小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赞成和拥护与否作为社会经济政策能否成功的重要依据,这一观点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事业来说,人民群众是否赞成和拥护,是评价一项社会政策是否正确与成功的重要标准。社会政策需要体现公平正义等人文价值观。因此,一项社会政策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不能仅仅看其是否经济有效,更应该看其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如果希望在不能得到人民群众支持的情况下推行一项社会政策,那么,这项政策注定是不可能长久的。要想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预期目标,社会战略与具体举措都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的赞成与拥护。
第三,在社会建设工作中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制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政策。
从邓小平的个人经历来看,其三落三起的曲折经历,一方面是为追求真理而付出的一种磨难,另一方面又为其更多地了解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群众的疾苦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改革开放以来,他的许多重大社会经济决策之所以卓有成效,就在于他深知民意,所思所想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给社会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与社会管理者们带来了十分有益的启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管理者一定要克服官僚主义习气,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与研究,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了解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真正做出几件符合人民群众意愿、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来。
在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功的情况下,人民群众产生了改善民生状况的新期待。民生问题中的每一个方面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业、教育、收入分配、医疗及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每一项政策,都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在社会建设中,坚持公平正义,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分配好有限的民生资源,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状态。如果社会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与社会管理者们不能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不从群众利益角度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是抱怨群众的要求太多,甚至想方设法去限制群众实现其合法利益,那么,社会和谐的局面就不可能形成。
(二)邓小平群众观的重要论述,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指导思想
习近平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21〕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主体是全中国的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之所在。中国梦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不可分离。如何正确认识与处理人民群众在中国梦中的地位与作用,是中国梦能否实现的关键之所在。因此,邓小平群众观是实现中国梦这一伟大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思想。
第一,坚信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凝聚中国力量,是实现中国梦的动力源泉。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不能紧紧依靠中国广大人民群众,而仅凭少数所谓精英人物的参与,是根本不可能实现中国梦的。因此,习近平明确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22〕。这就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中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才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之源。只有凝聚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牢固的现实基础。
凝聚中国力量,就是凝聚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在发动人民群众凝聚中国力量的问题上,邓小平有系统的阐述。当一些西方国家制裁中国,企图使中国屈服的紧急关头,邓小平及时强调,凝聚力量就不怕制裁。他指出:“中国人分散开来力量不大,集合起来力量就大了。”〔23〕如何才能克服群众的分散状态?自然是加强党的领导。问题在于党的干部如何领导群众。对此,邓小平对党的高级干部的讲话中,就明确要求,在面对困难局面的时候,领导干部“要注意听取群众的呼声,同群众商量办事,共同克服困难。”〔24〕也就是说,领导干部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主观愿望,在群众中吸取智慧,建立起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就能凝聚起强大的力量。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对于如何凝聚中国力量具有重要启示。在凝聚中国力量的实践活动中,首先要倡导实干兴邦的理念,动员每一个中国人积极行动起来。但这还不够。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提高凝聚中国力量的能力,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学会将群众的力量集合起来的本领,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25〕。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只有保持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激发出人民群众无穷的创造力,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想法,吸取并采纳群众的智慧,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的有效性,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才能保证具有持续不断的动力。反之,如果不能掌握集合人民群众力量的本领,只会唱独角戏,那么,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就会始终处于离散状态,就难以完成实现中国梦的目标。
第二,关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每个中国人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提高人民群众富裕幸福程度,是实现中国梦的目标。
习近平曾经对实现中国梦的目标有十分精辟的阐述。他指出,实现中国梦“就是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26〕。这表明,实现中国梦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中国梦的根本目标就在于人民群众的幸福。在价值观上,只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头等大事,始终关心人民的幸福,才能真正实现中国梦。离开每个中国人的福祉,中国梦就有流于虚幻的危险。
邓小平群众观中关心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论述,对于实现中国梦的目标极富启发性。如前所述,邓小平历来反对离开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而片面强调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而且,邓小平在强调一定要关心群众的个人利益时,并不是一般性地看待这一问题。他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中富裕幸福的特殊地位。他要求,各项工作“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27〕这一要求,同样也适用于实现中国梦的各项工作,应该成为助推中国梦各项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方针。
按照邓小平的论述,关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民群众的富裕健康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就是要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抛弃单纯追求政绩、搞GDP崇拜的做法,实实在在地关注民生,保证每个中国人都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都能公平地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避免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不能因制度性缺陷使一些人成为利益严重受损者。如此,中国梦才会真正成为每个中国人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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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 静 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