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三重属性分析价值冲突

2015-04-29 00:44:03李亚莉王惠宁
宁夏党校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层面冲突群体

李亚莉 王惠宁

摘要:人的三重属性既是人固有的本质属性,同时也是研究和考察问题的一种理论方法。人的类、群体、个体的三重属性决定了价值的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的价值彼此既有融合,也存在着冲突,同时,同一层次的价值因主体具有的差异性也会存在着冲突。价值冲突的化解需结合人的三重属性的统一协调发展而实现。

关键词:

类;群体;个体;价值冲突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21(2015)02-0042-03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价值冲突不断的凸显,成为了国际国内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对价值冲突的讨论也越来越激烈,许多学者将价值冲突归因于多元价值的冲突,认为只要重塑一元价值世界便可化解,但是却忽略了一元价值内部也存在着“真理”之争。即使是如其所愿构建了所谓的普世价值,那么价值冲突就不存在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价值冲突具有不可消除性,它伴随着价值而出现且一直存在,从未消亡过,只是表现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价值的根本特性是人的主体性,从人的主体性出发,充分地认识、把握价值的主体性,是解决价值冲突的关键所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提出要从主体(人)、从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认识与改变世界。人作为主体,具有多重规定性,而人的三重属性的规定性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规定性,从人的三重属性统一的角度出发,理解和分析价值冲突是一条独辟蹊径的方法。

一、 人的三重属性及其作为理论研究的方法

人具有三重属性,即类性、群体性、个体性,它们是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生成的。人的三重属性根植于人的三种客观存在形式,即类的存在形式、群体存在形式和个体的存在形式。人的三种存在形式是客观存在的,这三种存在形式的展开就构成了人的具体的活动形式的生成。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来看,它表现出了从类本位到群体本位再到个体本位最后到以人的三重属性和谐发展为中心这样一个历史发展规律。[1]

易小明先生认为应当将人的三重属性统一理论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简单又全面。[2]在人类中心主义视域下,我们的研究始终是围绕着人来进行的,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从人出发是我们研究问题的根本出发点。比如普世价值与民族价值的争议,从人的三重属性的角度就很容易解释,普世价值是站在人的类性的角度来探讨的,而民族价值则主要是群体的一种价值选择,显然普世价值是必然存在的,这是人作为类的共性所需。但是就现实情况来看,目前人主要还是以民族这样群体为纽带的生活方式为主,民族价值关系到人的切实的现实利益,也非常重要。我们既要倡导普世价值,同时也要坚持自身的民族价值。换言之,从人的三重属性统一的理论出发理解和分析问题,要求作为主体的人要怀有宽容的心态来接纳异于自己的合理的事物的存在。

从人的三重属性统一的角度出发,因人的类性、群体性、个性的存在,决定了人的三种价值主体身份,同时与人紧密相关的价值也必然存在与之相适应的三重价值。人的三重属性之间既存在着共性,同时也存在着个性,既相互融合,又相互分离,三重价值之间的关系亦然。随着人的三重属性的发展变化,三重价值也随之发展变化,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价值冲突主要是因三重主体相互分离而形成的,这是必然的,因而价值冲突不能人为地完全消亡。

二、 三重主体的价值冲突表现

从主体性维度进行考量,发现价值因人具有三重属性而表现出三个层面的价值,即类层面的价值、群体层面的价值和个体层面的价值,当我们的主体发生变化时所表现出的价值也会呈现出相应的变化。在自发的类本位时期呈现出的主流价值是类层面的价值,而当人发展为群体本位时期,其呈现出来的主流价值则是群体层面的价值。随着人进入到个体本位时期,个体层面的价值则居于主流地位。但是三个层面的价值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表现出融合,它们彼此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即使是同一层面的价值也因主体的差异而产生相应的冲突。

(一)不同层面的价值之间的冲突

三个层次的价值是人不同层面的价值诉求,反映的是不同维度的人的需求,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三个层面的价值之间必然会存在着矛盾和争议。

类层面的价值与群体层面的价值的分歧和冲突根源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人从类为主转为以群体为主的生活方式的转变,人的生存不再是人所面临的最核心的问题,人作为种的类性被弱化,继而被群体所取代。但是人的类性始终存在且希望实现统一,而群体则更倾向于小团体的利益,其目标是实现群体的价值诉求。在现实生活中,群体层面的价值与个体层面的价值的冲突是最普遍的,也是最为直接的。个体层面的价值比群体层面的价值更为低级,但是却与现实的人最为密切的,它关系到个体的发展和切身利益。类层面的价值与个体层面的价值之间的冲突相比而言发生的几率小,且往往是间接的。实际上,个体层面的价值往往需要通过群体层面的价值形成对类层面的价值的冲击,比如希特勒通过发动整个国家以及其同盟实现战争。

总体而言,类层面的价值是最高级的,群体层面的价值次之,个体层面的价值最低。但是在实践活动中,人的着眼点往往先是个体,然后是群体,最后才是类。这种不对等性也是导致三个层面的价值发生摩擦和冲突的直接原因。而人的三重属性的差异性才是导致三个层面的价值发生摩擦和冲突的根本原因。

(二)同一层面的价值冲突

不仅是不同面的价值存在着冲突,同一层面的价值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冲突。在类主体、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内部基于不同的原因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诉求,这些价值诉求彼此相互斗争,相互冲突。

类层面的价值冲突主要围绕着人的生存和发展而展开,比如在一元价值世界里何为绝对真理之争。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动植物不断走向消亡,人类也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发展方式问题。随之带来的就是人类应该如何发展之争,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处理的争论等等。群体层面的价值冲突是价值冲突最为显著的表现,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阶级等群体内部因各自不同的价值而发生着各种形式的矛盾和冲突。在个体层面价值冲突问题依然十分的尖锐,涉及的范围也十分的广泛,发生的频率也是最大的。每个独立的个体往往从自身出发,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与其他的个体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摩擦,继而恶化为冲突。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且屡见不鲜。

总体而言,同一层面的价值冲突发生得更为直接,其结果或是通过战争等激烈的方式实现消融,或是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实现暂时的缓和,但是却像一座死火山一样,处于潜伏期,一旦达到一定的度又将死灰复燃。

三、价值冲突的化解

从人的三重属性统一的理论出发,价值冲突的化解最重要的是宽容的心态。因为人的三重属性的存在是固有且不可改变的,三个层面的价值都是基于主体的需要而出现的,都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三者不能相互替代。宽容的心态是在承认其合理性的前提下的,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在不损害自身价值的条件下通过对话的方式达成共赢。

从人的三重属性的角度出发,价值冲突的化解首先要做好三重价值主体的价值选择。

(一)类主体的价值选择

类主体的价值选择关乎人的生存发展,关乎一切与人相关的事物的发展走向。人类进行价值选择应该遵循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以牺牲其他物种为代价,不以破坏环境为手段,不以恶性竞争为目的。在自己不断发展的同时,为其他的生物留一点生存的空间。同时,人类在进行价值选择时应该为群体价值和个体价值的实现留出一定的空间,我们保护动物,但应该合理满足人类的普遍需求,理性的处理各类价值关系。

(二)群体主体的价值选择

首先,群体价值内部需要达成一定的价值共识,克服群体内部的个体特殊价值,协调多数与少数的关系。群体主体的价值应该覆盖群体内部绝大多数的价值利益,因而在选择时更为谨慎和严肃。其次,群体主体的价值还需要协同其他群体的价值,群体主体的价值需要保持其独立性,不受其他群体的干扰,又要实现与其他群里的对接,求同存异才有发展的前景。再次,处理好群体主体的价值、类主体的价值和个体主体的价值的关系,群体主体在进行价值选择时应该将类主体的价值纳入考虑范围,同时兼顾个体主体的价值的实现,群体介于类与个体之间,是处理好三者关系的关键所在。在某个层面上讲,群体价值是类价值和个体价值的集中体现,因而在进行价值选择时,群体价值应该更加慎重和谨慎,充分考虑到类价值和个体价值的需要。最后,群体主体价值选择还要考虑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实现可持续性的群体发展。

(三)个体主体的价值选择

作为个体的人,在进行价值选择时应该尊崇类主体的价值和群体主体的价值的规范和指导,其最基本的底线是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和人类的利益。个体作为单个的人有权利追求自己的荣誉、权利、地位甚至是金钱,但是必需遵守的一条基本的原则是手段和方式必须是合理的,不能以牺牲他人、群体甚至是人类的利益为代价。

作为个体,基本的价值选择应该要在实现自我价值追求的同时兼顾他人、群体、类的价值。个体主体价值的发展是作为独立人格的人的自我价值的追求,对于个体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也是人不断前进、发展、创造的动力源泉。

作为个体,最高层次的价值选择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的“奉献社会”,以社会的需要来衡量自我价值。作为最高层次的价值选择,奉献社会是道德上的至善,是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需要,但并不是强力需要执行的。因为人的生命具有不可重复性,若是以牺牲生命换取,其本身的合理性也会受到质疑。奉献社会是我们最高的价值追求,但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应该也有一定的生命限度,不能盲目的采取行动。

最后,人作为三重属性的集合体,应该综合三个层面的价值,实现人的三重利益诉求的协调发展。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才有可能实现人的三重属性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冲突才能算是真正的实现化解。

参考文献:

[1] 易小明.论人的三重属性的变化发展规律[J].天津:道德与文明,2005(03).

[2] 易小明.个体-群体-类——人的三重属性统一理论作为一种研究方法[J].天津:天津社会科学,2007(01).

Abstract: Three attributes of Human nature is not only inherent,but a theoretical method to research and probe problems.Three attributes of class,group,individual decides three levels of value,three levels of the value are harmonious but conflicted at the same time,because of the subject,value of the difference in the same level also has conflict.And the realization of harmonious and unified development to resolve value conflicts needs to be combined with the three attributes of human.

Key words: class;group;individual;value conflict

责任编辑:吴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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