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较少民族社会发展态势研究——以6个民族村寨为例

2015-04-26 05:40张晨煜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琼林村寨民族

张晨煜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一、序言

所谓人口较少民族,是指全国范围内人口总数较小的少数民族,本文所采用的标准,是指在人口实际普查范围内人口总数不足1万人的少数民族①。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②,全国56个民族中,人口总数在1万以下的民族共有7个,分别是:门巴族,8923人;鄂伦春族,8196人;独龙族,7426人;塔塔尔族,4890人;赫哲族,4640人;高山族,4461人;珞巴族,2965人。 在这7个民族中,除高山族是作为排湾、泰雅、邹等若干族群的统称外③,另外6个民族都分布于边疆地区,这些少数民族自身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以及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如何获取发展,发展方向、趋势如何,是很值得我们探讨的。同时,对于国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民族权益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云南大学分别于2000年和2003年组织进行了“云南民族村寨调查”和“中国民族村寨调查”,范围涵盖了全国16个省区、55个民族,形成、积累了大量民族资料。笔者有幸参加了2003年“中国民族村寨调查”的前期筹备、组织工作并作为调查成员前往西藏自治区开展对珞巴族的村寨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关人口较少民族社会发展的问题一直萦绕于笔者脑际并延续至今。因此,本文拟借助于两次民族村寨调查形成的资料并结合自己亲身调查的经历,以民族调查的6个村寨选点为基础,对人口较少民族的社会发展进行探讨。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6个民族的调查选点并不仅仅是6个村寨,有的选点包含某一乡的几个村。具体而言,本文所涉及到的村寨为: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错那县贡日门巴族乡色目村、贡日村(门巴族);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新生村(鄂伦春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丙中洛乡双拉村小茶腊社(独龙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黑沟村(塔塔尔族);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渔业村(赫哲族);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米林县南伊珞巴族乡琼林村(珞巴族)。

二、人口较少民族的分布与生存环境

一个地区的发展与其自身所处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因此,对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的描述自然少不了以环境为分析背景。下面将简要介绍6个村寨选点的自然环境。

如前所述,6个民族都分布于边疆地区,因而民族调查的村寨选点也位于边疆,概括而言,6个村寨选点有两个位于东北,一个位于西北,另有三个在西南,地理分布上跨度大,几乎包括了中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

贡日门巴族乡位于喜马拉雅山南侧的娘江曲河谷上游,东北以波拉山口为界,南邻玛麻乡,向西翻越夏拉山通至不丹。自北而南冲刷而下的娘江曲将贡日一分为二,江右为贡日村,村庄位于夏拉山山腰,江左色目村居东嘎山麓,为乡政府所在地。全乡地势北高南低,最北部的波拉山口海拔4500米,色目村3200米。自山口南下,气候和生态环境呈现出明显的垂直分布特征,由高山草甸逐步演变为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顺江南下经玛麻、勒乡进入印度实际控制地区。

新生村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地处小兴安岭西北,境内的山岭皆属于小兴安岭向西北延伸的余脉,绝对海拔和相对海拔均不高,丘陵连绵起伏,地势相对平坦,平均海拔在300米至600米之间,属东亚季风气候区,处于中温带寒温带交汇区,属大陆性气候。村委会所在地即为新生鄂伦春族乡政府所在地,距爱辉区政府所在地黑河市约90公里,全乡鄂伦春族主要居住在新生村。

小茶腊社位于贡山县城以北36公里、丙中洛以南8公里的双拉村委会西面的高山上,从双拉到小茶腊,沿70多度的陡坡攀爬约两小时可到达。小茶腊以北是连绵大山,以西是大雪山,以南是一个大峡谷,峡谷深数百米,谷底是双拉河,终年流淌着从雪山深处流来的雪水和泉水,谷壁非常陡峭,约有80度~90度。小茶腊的大片耕地分布于峡谷两侧,从村寨到耕地道路险峻,来回一趟约需三、四个小时。无论从任何一方去小茶腊,马帮都无法上去,要与外界发生任何实物交换,唯一的方法是靠人背。

黑沟村位于奇台县城西南60公里处,南依天山,北与东湾乡相连,东与大沟相邻,西与吉木萨尔县接壤。地形呈东南高、西北低趋势,海拔高度在1728米~1389米之间。黑沟村沿白杨河东岸零散分布,村民居住分散,长达9公里。属奇台县的低山丘陵地区。

街津口乡位于黑龙江省同江市东北45公里处,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街津口乡的区域环境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街津山、平原草甸河江河水面。街津山属小兴安岭及完达山脉的零星余脉。从佳木斯至街津口公路里程约260公里,沿途除极少的丘陵外均为大平原,因此街津山地形地貌特征在三江平原十分突出。这里气候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受西伯利亚寒流影响较大。

琼林村位于喜马拉雅山东段的北侧,雅鲁藏布江南岸支流南伊河畔,距米林县城十余公里,东西面均为高山,往南约5公里为纳玉东拉山口,山口以南为印度实际控制地区。琼林村气候属高原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但局部有不同的小气候,区域性气候明显。

从村寨的自然地理环境看,6个村寨位置都比较偏僻,特别是小茶腊社,不通公路,由村寨到公路是两个小时的山路。这样的地理环境必然对村寨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作为人口较少民族,人口的稀少也会造成这些民族与其他民族大杂居的局面,在文化地理上形成孤岛。以珞巴族为例,珞巴族实际普查人口为2965人,是人口最少的民族,而这两千多人分散分布于西藏察隅、墨脱、米林、隆子、朗县等县,最大聚居区为两个民族乡——米林县南伊珞巴族乡和墨脱县达木珞巴族乡,南伊乡下辖3个行政村,琼林村共157人,珞巴族占到95%以上,而另外两个村都是藏族与珞巴族各占一半人口。米林县除南伊乡外都是藏族聚居区。这种文化上的孤岛状况也会对民族的发展带来影响,下面,我们列表说明6个村寨内部和周围其他民族的存在情况:

6个村寨及其周围民族分布情况统计表

从上表可以发现,除门巴族、珞巴族调查点外,其它4个村寨都是多民族杂居的,其中新生村的鄂伦春族仅占全村人口的26%。

三、人口较少民族的社会发展状况

本文旨在考察6个人口较少民族村寨在自然、人文环境上所面临的情况对于民族社会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因此以下将对6个村寨在经济、文化④等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梳理。

(一)村寨的经济发展状况。

6个村寨年人均收入情况统计表*单位:元

上表反映了6个村寨当年的人均收入状况,下面就年人均收入最高的街津口乡和最低的小茶腊社以及笔者参与调查的琼林村的经济发展作分析。

赫哲族自古是以渔猎为生的民族,街津口乡渔业村曾经也是以渔业为生,由于国家扶持,渔业在改革开放以后有了较大的发展,早在1983年,村中就首次出现了万元户,而1992年赫哲族渔民的人均收入远远超过了本地区其他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随后由于环境等因素导致渔业资源减少以及从业人员增多,生产力提高等因素影响,赫哲族渔业经济迅速衰落。1994年黑龙江省民委会同同江市政府进行调查,并提出赫哲族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决定在赫哲族地区全面实施上岸转产,并弃渔务农的产业结构调整,由单一的渔业生产转到以农业生产为主,多种经营并举的方式上来。到2002年,渔业村顺利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上岸转产、弃渔务农的预定目标,其经济发展速度、发展水平、人均年收入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同时,自1999年起,随着“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同江市政府和街津口赫哲族乡政府提出“依托自然、民族、地缘、生态四大优势,打民族牌、走特色路、做山水文、念旅游经,走多元文化经济发展之路”的思路,充分利用街津口赫哲族特有的自然风光和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独具赫哲族渔猎文化特色的旅游业,以此为突破口来带动旅店、餐饮、运输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使转产的赫哲族经济呈多元化发展格局,以实现赫哲族经济的第二次腾飞。虽然旅游及服务业刚刚起步,但收益已开始逐步展现。

独龙族聚居于独龙江流域,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大雪封山便无法进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生活条件艰苦,社会发展缓慢,20世纪40、50年代先后有6个家族为生活所迫迁出独龙江,定居于小茶腊,逐渐发展成为村寨。由于民主改革以前独龙族尚处于原始社会晚期阶段,生产、生活水平都比较低下,加之小茶腊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很长一段时期内小茶腊独龙族的部分口粮还依靠政府救济。1985年包产提留以后,小茶腊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没有再出现过严重的缺粮现象,但当前,小茶腊的经济发展总体上仍然是比较落后的,还处于传统农业阶段,市场经济的大潮基本没有波及到这个偏远的小山村。人们的商品观念不强,仍然主要靠传统的种植业为主,兼搞一点林业、养殖业、采集业和家庭副业等,但这些经济形式均未形成完整的产业。

琼林村的状况与小茶腊社有些类似,村民大多是20世纪50至70年代从非法“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印控区迁来定居的。到80年代中期琼林村还基本上处于刀耕火种、以木制生产工具为主的粗放式农耕阶段,狩猎采集在经济生活中还占有相当比重。其生态环境相对较好,保留有大片原始森林。目前,村民农业种植以青稞、小麦为主,耕地分布于南伊河两岸,面积很小,政府引导村民前往南伊乡另外两个村租种土地以满足口粮之用。自80年代开始,林业成为琼林村乃至全乡的经济支柱,村民大量砍伐木材外卖,创造了大量财富,1997年林业发展达到顶峰,当年各种木材采伐量达到2万多立方米。随后国家实行“天保工程”,木材采伐量骤减,琼林村经济发展趋于停滞。近几年琼林村畜牧业有所发展,但缺乏引导、组织,还没有形成规模。

通过对上述三个村寨经济发展的比较,可以发现造成其经济发展差异的原因有如下几点:①经济发展与自然地理条件密切相关。街津口乡位于三江平原,土地平坦肥沃,作为老工业基地的东北也为经济发展打下一定基础,而小茶腊社河琼林村地处偏远山区,土地资源有限,自然条件相对恶劣;②民族文化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赫哲族传统的渔业经济为街津口乡后来的发展作了一定的物质积累,而独龙族与珞巴族在民主改革以前都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某些习俗也限制了经济发展,如独龙族嗜酒,粮食产量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于酿酒,而珞巴族传统的巫医需要消耗大量的牲口,这些都不利于积累资料以发展生产;③是否得到政府扶持。这一点在街津口乡赫哲族的经济发展中作用是很明显的,政府引导转产,扶持产业,同处黑龙江省的新生村鄂伦春族经济发展也能够看到政府扶持的作用。而小茶腊社河琼林村的经济发展很难看到政府的主导作用,贡日乡门巴族的经济也基本是自发发展的。当然,这与当地的自然历史条件也不无关系;④特色经济推动经济持续发展。街津口乡经济经历转型后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经济,使得当地经济发展具有持续的活力,新生村、黑沟村的发展也有这一方面的原因,而小茶腊社和琼林村的经济却难见活力。

通过以上分析,6个村寨大体上可以分为3种类型:街津口乡和新生村经济发展相对较好,而小茶腊社、琼林村、贡日乡发展较缓缺乏活力,黑沟村是介于两类之间的过渡类型。

(二)村寨的文化发展状况。

文化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一般而言可将之分为可观察的文化和不可观察的文化两大类,而可观察的文化又可细分为物质文化、社群文化和表达文化[1]。而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的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而作为具体民族成员而使用语言的人是文化的载体”[2],“语言在民族构成诸要素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由于它和任何一个民族中的每一个成员息息相关,最深刻地反映该民族的特征,是维系民族内部关系的纽带,也是人们区分不同民族时最先使用标志”[3]。因此,下面将结合笔者对珞巴族的田野调查,以各民族语言为重点考察人口较少民族的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情况。

珞巴族分为博嘎尔、崩尼、宁波等部落,语言也各有差异,琼林村珞巴族属博嘎尔部落,讲博嘎尔语,在笔者调查期间明显地感觉到琼林村人对本民族语言的掌握大体上可以按年龄划分为三个层次⑤:50岁以上的老人掌握的博嘎尔语词汇最为丰富,包括很多古语词和生僻词汇,而且老人们基本不会讲其它语言;25岁至50岁的中青年掌握着大部分的博嘎尔语词汇,但古语词和生僻词汇已经听不懂,同时藏语成为他们的第二语言,部分还会讲汉语;25岁以下的村民掌握的词汇量更少,对于这一部分村民而言,掌握得更为熟练的语言是藏语。笔者得出这样的结论源于在村中的访谈、调查和以下的有趣事件:“夹金夹”是珞巴族的传统民歌,但在笔者2003年调查期间(其时调查组共有6名成员,其中包括西藏大学3名藏族教师),157位村民中仅有3位年长者还会唱“夹金夹”,调查人员在对“夹金夹”的演唱录音后在村中竟无法找到人能准确翻译,唱词中包含了大量的古语和生僻词,村民大多只能概略地讲出歌词大意。随后,调查人员几经周折找到南伊乡格桑副乡长,由其母亲将歌曲内容用当时较为通用的珞巴语讲述给格桑,再由格桑用藏语讲述给调查组中的西藏大学教师德吉卓嘎,最后由德吉卓嘎再将藏语翻译成汉语。由于珞巴族人口稀少、居住分散,他们在与外界交往的时候接触更多的是藏族人,因此,在交往过程中就不得不使用藏语。同时,因为人口稀少,也使得珞巴族作为一个民族而言他们在享受相关法律的照顾、保护方面处于劣势,或者说相关法律对他们而言不适用,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但是,该项法律的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4]而对于语言文字的适用和教学在该法律的第三章页作了规定:“第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5]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6]可见,民族乡不在民族自治地方范畴内,民族乡无法行使法律中规定自治地方所享有的自治权利。而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截止至1994年12月底,尚未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有11个:高山族、阿昌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德昂族、京族、塔塔尔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7]。有鉴于此,1983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规定:“民族乡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8]国家民委于1993年9月15日发布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其第五条规定:“民族乡人民政府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9]在这两个行政法规中对民族乡语言文字的使用也作了规定,但行政法规不是法律,因而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同时,现实的情况是不少民族只有本民族语言而无文字,也使得在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问题。因而,琼林村的学龄儿童在南伊乡小学读书学习的是《藏语文》和《汉语文》两门语言课程,而到县城和地区就读中学的学生更是接触、使用珞巴族的机会都没有。南伊乡的文件、通知等也是用藏、汉两种文字书写。琼林村的年轻人只有在上学以前的几年中在家庭里学习珞巴语,在上学以后学习、生活都以使用藏语为主,因此,珞巴族语言的传承就面临着许多困难。

在本文所涉及的另外5个民族村寨中,贡日乡的门巴族由于各方面的环境与琼林村珞巴族相似,语言所面临的情况也几乎一样;黑沟村塔塔尔族由于与哈萨克族长期杂居,目前已基本使用哈萨克语,仅残存极少数塔塔尔语词汇;街津口乡赫哲族语言已濒临消亡,掌握赫哲语词汇量在1000以上的仅26人;独龙族是6个人口较少民族中唯一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但因独龙族过去没有文字,20世纪70、80年代由政府指导创制的独龙文没能很好地推广,小茶腊社村民由于宗教原因更多掌握的是傈僳文⑥,因而独龙族语言所面临的问题基本与琼林村珞巴族和贡日乡门巴族相似。新生村鄂伦春族由于与周边民族交往以及村里鄂伦春族人口比例不断下降,村里40岁以下的鄂伦春人已基本不会讲鄂伦春语了。新生乡中学于1986年开始开设鄂伦春族语言课,但学生学习后无处可用,收效甚微。

通过对6个村寨民族语言现状的考察可发现,随着人口较少民族与周边民族的交往不断加深,本民族语言面临不断走向消亡的困境,本民族文化的其它方面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由于人口少,与周边民族的交往就被迫放弃一些自身的东西,同时也应看到,在经济有所发展后,对本民族文化进行保护、传承的意识又会萌发并发挥一定作用,如新生乡开设民族语言课程、街津口乡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利用等。

四、社会发展态势分析

通常我们所说的“发展”一词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发展,等同于“进步”,泛指人类社会的递进、成长一类。而狭义的发展,专指一个社会的现代化问题和现代化的过程。此处对发展的使用是就其狭义而言的,因此,对上述人口较少民族的社会发展态势的分析,我们必须将其放到一个大的现代化的背景中来进行分析。而所谓的现代化,“就是世界范围内的、以工业化为发端的、以一个个民族实体为其载体的整个社会的变革。这种变革的结果是现代社会”。再具体地看,现代化这一概念又具有两层含义:“其第一层含义是不同于前现代社会的‘现代性’,亦即‘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与指标’;另一层含义是实现现代社会的过程,亦即现代性的‘化’。前者侧重于静态特征与指标,或者说是侧重目标一类的东西;后者则侧重于动态的过程。”[10]

对于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的研究,在近几十年间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学派,主要的有现代化理论、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等。不同的理论学派各有所长,同时也存在各自的不足,因此,本文并不专就某一理论进行分析、利用,而是借鉴各家所长结合实际对问题进行分析。就中国整体而言,国家曾多年热衷于追求发展的高速度,这种选择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也存在诸多弊端。因此,按照相关的发展理论,目前中国发展的出路只有一个,即用合理的发展模式来代替高速发展模式。“合理发展,是一种着眼于发展的有效性、强调发展过程平稳递进的发展模式。合理发展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发展的充分化、节约化、民族化、公生化和渐进化”[11]。合理发展,不仅是中国发展的出路,也是前述作为中国的组成部分的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出路。因此,下面我们将结合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上述思路就这些地区的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人口较少民族社会发展的态势逐渐明朗,表面上各民族村寨的发展程度、发展方向各不相同,但因为人口稀少,在与周边民族大杂居的状况下本民族成员小聚居,位于边疆等相同点,6个民族村寨乃至6个民族在其社会的发展上是有诸多共性的。

事实上,我们可以认为,6个民族地区的村寨目前仍然是处于传统社会的状态下或者仅仅是向现代社会过渡的开端。虽然现代的一些器具已经逐步进入这些地区,但它们的发展仍然基本不具有现代性。这样一种状况在西部很多地区都存在,它们只不过表现得更为明显而已。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于内地更为薄弱,自身的民族文化在与以汉文化为主体的内地交往过程中会带来一些障碍以至处于一种劣势等原因,在很长的一段时期以来,这些地区的发展逐步变得越来越依附于内地的发展。更多地,只是以一种提供原材料的方式融入到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这样的一种趋势实际上在西部也是很普遍的。因此,总体上而言,这些地区的发展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很大的程度上仍然会处于这样一种依附的境地,并寄希望于被依附地的发展来带动自身的发展。这种发展带有很大的被动性,对外而言,它们的发展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带动和扶持。对内而言,发展也更多地依靠当地政府发挥作用。在发展的初期,合理发展的共生化是很难顾及的,因为这些地区基本都处于发展的传统社会阶段,它们的初期发展应该同中国前期的整体发展一样,走一条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路子。而民族化和共生化又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了,才能够顾及经济与文化、政治等的共同发展,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地会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进而形成对经济的促进、推动作用。当然,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民族自身人口较少并分布分散,民族的文化在经济的高速发展中能否保存下来或者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是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很有可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文化会快速消失或者失去其自身的内涵,进而在文化的意义上导致民族的消亡。至于发展的充分化和渐进化的问题,这就得依靠起主导作用的政府的决策了。

具体而言,6个村寨要在经济上获得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导向作用,立足自身的优势,认清自然环境对经济的影响,化劣势为优势,与周边乃至更大范围的需求相结合发展特色经济,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虽然6个村寨的经济实力悬殊,但也是同一发展方向上的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别。琼林村珞巴族和贡日相门巴族可以依托丰富的高山草甸资源发展独具特色的畜牧业并充分利用周边的森林资源培育药材采集或种植业,进而发展产品的深加工。小茶腊社独龙族应提高科学技术在传统农业种植中的作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作物产量,并抓住丙中洛乡建立风景区的机遇把劳动力逐步转移到与旅游密切相关的服务业、手工业上来。当然,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必须要有政府科学决策并加以引导,否则只能是个别村民的自发行为而难见成效,村寨整体经济无法获得发展。经济要发展就必然会与外界交流,人口较少民族在与外界交流的过程中自身文化会逐渐地发生变迁,甚至被周边民族文化同化。对经济发展的要求本身对民族文化就是一种冲击,如果仍固守于一个小环境,经济是难以获得发展的。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与周围民族联系加强也有可能激发出民族成员自身的民族意识,增强民族内成员的认同,引发保护、传承本民族文化的意识,经济的发展也为文化的保护、传承提供物质保障。不过,长远地看来,由于人口总量很小,传统文化的消失似乎已是必然,除非能把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国家推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人口较少民族都会被纳入一个更大的环境中以获取发展,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应注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如果能将传统文化与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则文化可以大大地推动经济的发展并使文化自身得到保护、传承、发展;如若不能很好地结合,则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传统文化会逐步消亡,最终被其他民族文化所取代。

后记:2003年笔者以大三本科生的身份参与对珞巴族的调查,并最终走上教学科研岗位,离不开母校云南大学的信任与培养;本文所用6个民族村寨的资料、数据均源于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村寨调查成果(龚锐,晋美.珞巴族——西藏米林县琼林村调查[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郭建斌,韩有峰.鄂伦春族——黑龙江黑河市新生村调查[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黄泽,刘金明主.赫哲族——黑龙江同江市街津口乡调查[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吕昭义,红梅.门巴族——西藏错那县贡日乡调查[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张巨成、杨志刚.塔塔尔族——新疆奇台县黑沟村调查[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郑维川.独龙族——贡山丙中洛乡小茶腊社[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张跃.中国民族村寨研究[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在此一并对6个调查组的成员和成果编著者一并致谢。

[注释]:

①2011年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其间对人口较少民族作了界定,指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28个民族。按上述标准,涉及样本量过大,且28个民族间的内部差异性过大,不便于进行比较研究。而人口总数不足一万人的少数民族在社会发展态势方面存在更多共性,因而本文采用的界定标准为在人口实际普查范围内人口总数不足一万人的少数民族。

②虽然2010年进行了第六次人口普查,相关普查成果业已出版,但考虑到资料使用的对等性,本文仍采用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作为研究样本的选择依据。

③现有研究成果普遍认为高山族是多个不同族群的统称,具体组成数量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意见。高山族的主体分布于台湾省,在大陆分布零星(此即人口普查数据只有4461人的原因)且未形成有效的聚居区,因此本文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分析未包含高山族。关于高山族的族属问题可参考黄光学主编《中国的民族识别》(民族出版社.1995)第六章之“关于高山族的族属问题”。

④通常对社会发展的分析主要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层面,本文主要从经济、文化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政治层面包含政治组织架构、村落治理、政策适用与调整等诸多面向,将另文进行分析。

⑤此处划分年龄段的起止年龄与已出版的调查成果有所出入。

⑥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进入怒江地区传教,为传教方便,传教士用拉丁字母创立了傈僳文并将《圣经》翻译成傈僳文传播。小茶腊社独龙族村民现多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少部分仍信仰本民族传统宗教。

[1]李亦园.人类的视野[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103.

[2][3]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68,69.

[4][5][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M].法律出版社,2001:17,23,27.

[7][8][9]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秘书组、国家民委政法司.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通典[Z].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202-211,54,51.

[10][11]吴忠民,刘祖云.发展社会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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