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焦永利博士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叶裕民教授联名在2015年第1期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上发表题为“论城市的合约性质”一文,认为城市是一组要素合约的系统集成,由政府提供公共用品并在与企业家、人力资本、土地等市场要素的合作中生产出来。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类要素以结构性合约的形式参与合作生产并获取回报。城市化进程的根本动力是改善合约结构、降低制度费用。从合约视角分析当前中国城市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可以发现,城乡产权制度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导致了“半城市化”难题,要素市场的分割导致了城市体系规模结构失衡,合约结构扭曲导致了城市资产制度性逆向补贴并存在天然边界。
作者还认为,针对上述问题,未来应及时调整合约结构,改变激励扭曲,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发展的多方激励机制。第一,调整税制,增加直接税、财产税比重,补充地方政府的投资性支出,引导地方政府从注重增量扩张转向优化存量并从中获取财政收益。第二,深化城市开发制度改革,政府渐次退出要素直接配置环节,降低地方政府建设资金支出压力。第三,构建基于常住人口的公共财政与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居住证制度、积分入户制度等逐步放开高等级城市的户籍限制,引导地方政府增加公共服务支出,促进居民生活类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接纳流动人口的融入。第四,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层面的主要危机是资产负债表杠杆率太高,而化解高杠杆率的途径只有两个:减少负债或增加权益。在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以减少负债为主的途径容易引发债务危机,选择增加权益为主较为可行。遵循这一思路,可在城市层面推广共有产权房、公私合作的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等做法,对投资与未来收益进行结构化安排,避免当前投融资期限错配造成的债务压力以及逆向分配。
责任编辑:张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