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 福建省沙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365500
沙县养殖环节自配饲料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
陈华福建省沙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365500
养殖环节自配饲料,被大多数养殖场普遍采用。而养殖场生产条件、设备、人员、技术相对欠缺,内控管理也不规范,存在着饲料安全隐患。提高养殖场内控管理和强化政府监管十分必要。
自配饲料饲料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沙县是三明市畜牧业养殖大县,养殖规模化程度较高,2013年全县出栏生猪达32万头,活禽276万羽,禽蛋4 629 t,年消耗饲料约13万t。
养殖环节自配饲料,因生产灵活、使用便利、节约成本等优点,目前仍被大多数养殖场普遍采用。规模化养殖场购置简易饲料加工设备(主要是破碎和混合功能),采用预混料和饲料原料(如玉米、豆饼、米糠、麦麸等)按推荐配方比例混合加工而成;散养户则购买浓缩饲料和饲料原料或利用本地农副产品,用人工拌料的方式配制饲料;全部使用配合饲料喂养畜禽的很少。据统计2013年我县养殖环节自配饲料达11万t,约占全年饲料消耗总量的85%。
养殖企业不同于专业饲料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设备、人员、技术相对欠缺,内控管理也不规范,再者政府对自配饲料没有出台规范性管理文件,一直按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这使得自配饲料环节成了管理盲区,由此存在饲料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对饲料原料采购把关不严(1)养殖业主对饲料原料存在的质量安全认识不到位,常常更看重原料价格,不注重原料质量。(2)对饲料原料的判定全凭感官判断。(3)缺乏原料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对原料中存在有毒有害成分无法检验。
2.2对饲料的存贮管理不重视(1)不重视仓储设施投入,防雨、防水、防潮、防霉、防鼠、防鸟等功能不全,饲料变质发霉、污染时有发生。(2)饲料配合车间与原料库、成品库没有明显区分,卫生状况差,交叉污染风险增大。(3)各种原料、成品料堆码不规范,非常容易发生错投、错放、错发等现象。(4)原料进库、出库和饲料配合加工记录不规范,当出现问题时无从查找,不可追溯。
2.3对配方设计和配料控制不够严格(1)配方设计不合理,或照搬别人的配方,或随意改变配方。(2)配料称量不严格或不准确,出现误投、错投、重投和撒落等。(3)有的养殖场超量使用预混料或微量元素。
2.4饲料混合不均匀,造成饲料局部营养不平衡或有毒有害物超标(1)人工搅拌,混合不均匀。(2)饲料加工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粉碎粒度粗细不均,影响混合均匀度。(3)添加量小于1%的小料未经预混合,直接投放到混合机中,难以混合均匀。(4)混合时间设定不够,各种成分没有完全混合均匀。
2.5饲料加工过程交叉污染(1)没有遵守“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生产原则。(2)同条生产线先后生产不同种类饲料时没有对设备进行清洗。
3.1加强养殖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3.1.1加强养殖企业员工科技素质培养(1)加强饲料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规章学习。重点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法规素质。(2)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从培养员工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下功夫,从提高员工饲料安全意识和工作质量下力气,明确员工自己的岗位对整个生产质量的重要性。(3)制定各岗位控制安全风险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督查。
3.1.2加大投入改善饲料生产硬件设施(1)购置饲料原料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大型养殖企业,按实际需要购买配套检验设备;中小型养殖场条件较差,可购置简易设备,如显微镜、快速检测(农药、兽药、霉菌毒素等)试剂盒等,提高饲料原料质量检测和安全控制能力。(2)重视仓库硬件设施建设。重视建立与本场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原料仓库、成品料仓库和小料贮藏室。确保仓库干燥、阴凉、通风,具有防雨、防水、防潮、防霉、防鼠、防鸟等功能,小料贮藏室具有温湿度调控功能,符合维生素、微生物、酶制剂等热敏物质对贮藏温度的要求。(3)注重更新先进的加工设备。最好加工成颗粒料,以减少加工过程物料分级和残留,从而提高饲料质量安全。
3.1.3加强饲料原料采购管理饲料原料来源复杂,又受生产、流通、储存等环节影响,容易受各种不良因素影响。因此,加强饲料原料查验与检验尤为重要。一方面严格查验供应商和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另一方面通过肉眼和经验判别,结合检验仪器检测,防止不合格原料入库。
3.1.4重视饲料配方,严格按配方配制一是要严,按配方严格配料,不随意改变比例,不随便调换配料品种;二是要准,饲料配制要准,称量要准,特别是小料称量更要精准。三是要防,防止人为添加违禁药物、过量添加微量元素或不按规定使用药物添加剂。
3.1.5保证饲料混合均匀(1)设定充足的混合时间。(2)配比少于1%的小料,应先进行预混合处理。
3.1.6防止饲料在加工过程中交叉污染遵守"无药在先、有药在后"的生产原则,生产不含药物饲料或生产不同药物饲料时,做好生产线的清理或用大宗原料清洗。
3.2强化政府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
3.2.1加强饲料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饲料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队伍建设,是饲料监管的根本保证。(1)要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加大经费投入,配置执法装备。(2)及时出台“自配饲料管理规范”配套规章,为基层监管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2.2加大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检打联动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抽检,重点强化养殖场自配料监督抽检,加大抽检覆盖率,提高抽检频度和抽检数量,依据监测结果,落实检打联动机制,对监测不合格或添加违禁药物的产品,绝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3创新管理模式,实行养殖环节自配料分级管理养殖环节自配饲料有着不同于商品饲料的特点,即不能完全照搬生产企业管理办法,也不能完全(脱离配料过程)按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因此,划分养殖环节自配料生产等级,实施分级管理,才能更好地规范自配料生产行为。
1)年自配饲料达1万t以上的集团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自配饲料量大,有较完善的饲料生产体系,内供会员多,看似自配自用,实则已经存在销售行为,应按生产企业进行管理。统一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生产企业审查登记办法》等规定,获取《饲料生产许可证》。
2)年自配饲料0.1万~1万t的养殖场,自配饲料量较大,有相对独立的饲料加工设备和管理人员,实行自配料生产备案管理。目前在自配料中比例最大。具体参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原则上使用配比1%以上的预混料及推荐配方配料。
3)年自配饲料0.1万t以下的企业或个人,自配饲料量较小,加工设备简陋,没有专职生产加工人员,按畜牧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监管平台前移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采购阶段。同时完善自配料生产管理制度,实行生产台账管理。原则上使用配比4%以上的预混料或浓缩料及推荐配方配料,或直接投喂专业企业生产的配合饲料。
3.2.4创新发展模式,促进自配饲料转型升级通过政府扶持、政策引导,积极支持饲料行业与养殖业、加工业紧密结合,鼓励养殖场融入集团化、专业合作社、厂-场对接等发展道路,通过集中供料,做大做强自配料产业,从而改变自配饲料点多面广、条件差向集中优化升级转变,提高自配饲料质量安全。重点推广4种模式:(1)集团化发展模式。鼓励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饲料企业、养殖企业,通过兼并、合并、强强联合等多种形式,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2)合作社组织模式。组建饲料、养殖、加工于一体的专业合作组织,实现饲料一体化生产。如沙县大通农牧有限公司就组建自已的饲料厂,对公司旗下的3个蛋鸡场进行统一供料,年生产量达6 000多t。(3)厂-场对接直供模式。引导饲料企业与养殖企业签订直接供应配合饲料合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饲料成本,实现协同发展。如三明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沙县多家生猪养殖企业签订直接供应配合饲料合同,年供料量达1万多t,实施一年多来养殖场反响很好,据测算养殖场总体效益高于使用自配料效益。(4)代加工合同契约模式。饲料生产企业以收取加工费的方式,降低利润空间,为养殖场代加工配合饲料,实现企业共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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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331(2015)05-00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