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府赎买试点探讨*

2015-04-16 09:31张桂荣
福建林业 2015年3期
关键词:林农区位公益林

张桂荣

(长汀县林业局,福建 长汀 366300)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府赎买试点探讨*

张桂荣

(长汀县林业局,福建 长汀 366300)

本文通过分析福建省目前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现状、补偿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福建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过程中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进行政府赎买试点的观点,从而为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政府赎买积累经验,也为推动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向更加优质、高效发展提供参考。

重点区位;商品林;政府赎买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林业实行分类经营,按经营主体的功能不同划分为商品林和生态林,生态林是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的社会公共资源。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目前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生态效益补偿费太低,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按常规难以调入生态林,生态布局优化较困难。本文通过以政府赎买的方式进行分析、探讨,从而为推进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1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及其补偿现状

1.1 林权权属情况

据2014年福建省林业厅统计,福建省有生态公益林面积285.23万hm2,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0.6%。按森林权属分:集体生态林259.6万hm2,占集体林业用地的30.9%,国有生态公益林25.63万hm2,占国有林业用地面积27.7%,全省集体生态林占了总生态公益林面积的91%。

1.2 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现状

由于生态公益林是以其发挥最大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取向和经营目标,而生态价值目前又无法在市场上交换流通,这就决定了它无法在市场环境下保值、增值的资产化经营管理,所以现有的经营状况主要是:1、不能采伐、不能转让,主要是采取粗放的封育管理;2、林农不愿意投资造林、补植、抚育,对火烧迹地、疏林地的造林、补植、抚育基本上政府行为;3、林农不愿意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的调入生态公益国林、建设项目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地的“占一补一”平衡调入。

1.3 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和补偿费的分配情况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补偿经过多次的调整,2010-2012年每年每亩12元,其中省统筹每亩0.25元,下拨县级财政每亩11.75元;2013年以来的生态补偿是每年每亩17元,其中省统筹每亩0.25元,下拨县级财政每亩16.75元,这其中的分配一般是林权所有者占65%,现为每亩10.89元,村级监管费15%,现为每亩2.51元,直接管护费20%,现为每亩3.35元。

2 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

2.1 从现有的补偿资金发放对象看,国有的占36%,集体的占64%,国有部分明显偏少。这与世界发达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主要以国有林为主相比差距甚远。

2.2 从现有的补偿标准看,目前福建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7元,比原来提高了不少,但它与周边省份的补偿标准相比是较低的,与同地类商品林的经营收益值相比也是太低了,也不能体现出其发挥的生态功能的价值。

2.3 从现有补偿资金的分配看,福建目前出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分配比例为林农占65%,村级监管费占15%,直接管护费占20%。生态公益林经营者只能拿到每亩11元左右。

2.4 从不同林分质量补偿看,福建现有的补偿机制没有根据不同林分现状、质量、发挥生态功能大小来进行分级补偿,而是采取一刀切,阔叶林和马尾松疏林地一样的补偿标准,这就带来不合理、不公平。

2.5 从目前的生态公益林生态布局看,福建现有的生态布局是2001年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交通状况、生态需求来区划界定的,十多年过去了,现在社会经济得到巨大发展,铁路、高速公路、省道的改线等交通网线相继建成,一大批原有的商品林成为了重点生态区域林分。据不完全统计,福建每个县都有多则几十万亩少则几万亩的商品林现在处于重点生态区位,亟需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综上所述,一方面现有的生态补偿标准偏低,分配也不尽合理,林农不愿把商品林调入为生态公益林;另一方面为加快福建的生态建设,打造生态强省,急需对现有生态公益林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3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实行政府赎买模式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对生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政府在生态建设方面投入也越来越大,因此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府赎买的试点工作,为今后更大范围的赎买积累一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

3.1 开展小范围的试点工作

3.1.1 区位的选择

优先选择重点生态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商品林,如城镇周边一重山、重点水土流失区、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重点水源涵养林等。

3.1.2 林种的选择

以天然阔叶林、灌木林和人工林为好,由于福建禁伐天然阔叶林,林农无法得到阔叶林采伐收入;灌木林经济效益不高,这两者林农更愿意拿出来赎买给政府。而人工林由于无法在到达采伐期限时得到应有的收益,林农也更乐意拿出来赎买,早日收回投资成本。

3.1.3 林木起源的选择

试点工作初期最好选择人工林,因为处在重点生态区位的人工林由于不能采伐,林农的造林成本、增值收益难以兑现,林农对政府的赎买会更加积极和主动。

3.2 制定开展赎买试点的程序、步骤

3.2.1 成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府赎买试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应由一名县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成员由财政、国土、环保、林业、农业等主要政府职能部门组成。

3.2.2 筹措赎买试点资金,设立赎买基金

赎买基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从育林基金中每年提取部分资金划入赎买基金中;二是从上级返回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赎买基金;三是争取县财政每年能拨入一些资金;四是接受社会的捐资。

3.2.3 开展试点宣传工作,并同群众协商确定山场赎买期限

要大力做好赎买试点区的群众思想工作,让群众了解、支持、配合这项工作;赎买期限我们可以以一个轮伐期为限进行试点,根据不同树种、不同龄组划分来确定其轮伐期。

3.2.4 确定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财企[2006]529号)文件规定,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部分的评估资质单位,要求具有财政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需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并且签发评估报告要有两名资产评估师签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资质,一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二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

3.2.5 进行赎买山场的外业调查,取得各种实际数据

由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人员和当地相关人员配合,开展调查工作。一是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包括:赎买山场所在村的人口、劳动力、外出打工人员、农民人均纯收入、耕地面积、林地面积、村财收入、生态公益林面积、主要树种、林分质量以及当地的交通状况等;二是赎买山场资源数据的调查,包括:生态林、商品林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权属、人工林面积、造林年度、天然林面积、树种年龄、树种组成、优势树种、林分郁闭度、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林木蓄积量和山场的植被情况、立地情况等。

3.2.6 确定比较符合实际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标准

我国目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五种评估标准,即:历史成本标准、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1]。

(1)历史成本标准。即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在购建时所支付的货币成本,它比较适用于幼龄林特别是未成林造林的林木,具有较强的可查性和计量性,评估比较方便,费用相对较低。

(2)重置成本标准。即在现有的造林技术条件和价格下按照重新营造相同树种、相同标准、相同设计所需要的全部投入成本。它也较适用于幼龄林和未成林地。

(3)现行市价标准。所谓现行市价也就是目前在交易市场上所能卖到的价格。也就是把森林资源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上进行变卖能得到的收入多少。它比较适用于中龄林和近、成熟林的价值评估。

(4)收益现值标准。也就是将森林资源资产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收益作出预测,然后经过折现和资本化处理,评估出森林资源资产的重估价值。收益现值标准评估比较适用于企业、公司的森林资源资产的转让评估,对集体林部分较不适宜采用。

(5)清算价格标准。简单说就是将森林资源资产进行拍卖所能卖到的价格,但是这种计价由于受当时较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拍卖价格会比实际价值低,它比较适用于林业企业、公司破产的折价方法,不太适用于个人、集体的森林资源资产的赎买计价。

上述五种评估计价标准,由于存在有较大的本质差别,对同一块山场采用不同的评估计价标准其结果往往会完全不同,所以,对不同的山场,不同的林分具体采用哪种评估计价方法比较适合,应由专家小组共同商议决策来定。同时为了使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计价更为科学、合理,在赎买初始阶段也可以对同一块山场森林资源同时采用几种不同的评估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然后进行对比和互相验证,从中找到最为适合的评估标准。

3.2.7 签订赎买全同

对进行实际评估后的赎买山场今后的经营管理、道路建设等方面进行最后协商,在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出一个较为合理、双方均能接受的最后的赎买价格,然后签订赎买合同。

3.2.8 兑付赎买资金

按照双方签订的赎买合同兑付赎买资金,一般情况下先兑付合同资金总额的70%,其余30%待林权流转后再一次性付清。

3.2.9 林权流转

按赎买合同期限规定及时进行林权流转,把赎买期限内的林权所有者流转为“国有”。

4 赎买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问题

集体林或个体林在约定期限内实行政府赎买后其权属由集体所有或个私所有变为国有生态公益林,其经营管理可采取以下几种办法:

(1)划归国有林场统一管理。我们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实行政府赎买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经营管理,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更大的生态功能,而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在这方面又具有较强优势,能充分利用营林技术上的特长把生态林经营管理朝着更加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2)林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具有较强的林业技术人才,对赎买后的生态公益林可由资源、营林、林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等业务人员根据山场实际情况做出造林补植、森林抚育、树种改良、林分修复等林业技术措施,然后聘请营林工程队按作业设计方案实施;聘请有能力、有胆识的护林人员来管护赎买山场。

(3)承包管理。对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生态公益林可对外实行承包管理,让一些有经济实力又懂林业经营管理的公司、个私企业来承包经营与管理,这样既管护好了生态公益林,又增加了林地资产的收益值。

[1]范晓主编.林业资源资产评估及作价计算手册[M].石家庄:河北音像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罗美娟

The Discussions on the Commercial Forests in Important Ecological Pilot Zones Redeemed by the Government

Zhang Guirong
(Changting County Forestry Bureau,Changting Fujian 366300,Chin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management situation in ecological public-welfare forests and the problems in compensation standard in Fujian Province,proposes the viewpoints for the Government to redeem the commercial forests in important ecological pilot zones during the distribution optimization of the ecological public-welfare forests in Fujian Province,gathers experience for the government to redeem more forests,and provides the references for promoting the management technique for the ecological public-welfare forests in high quality and high efficiency.

important zone;commercial forest;redeemed by the government

S7-9

:A

:1003-4382(2015)06-0039-03

2015-1-18

:2015-4-8

张桂荣(1964-),男,福建长汀人,主要从事国家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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