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伍清亮 邓荣
2015年一季度福建省林业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2015年一季度,福建省规模以上林业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形势有喜有忧,但下行压力大。
1.林业工业产销同比保持增长,但增速较低。全省累计完成工业产值 (规模以上,以下数据均为规模以上)872.22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个百分点;累计完成销售收入841.1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7个百分点;产销率96.43%,同比增长0.03%,环比下降1.37个百分点。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可比)236.9亿元,同比增长7.8%,增幅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占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的9.53%。
2.林产品出口保持增长,但增速大幅下滑。全省林业工业主要产品累计完成出口交货值67.49亿元,同比增长7.1%,增幅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环比下降2.6个百分点。进口木材达67.77万立方米(漳州港进口63万立方米,下降15%;莆田港进口4.77万立方米,下降70%)。3月份当月出口交货值完成25.75亿元,同比仅增长0.5%,增幅同比下降15.4个百分点,环比增长4.2个百分点。
3.木材生产增长较大。一季度,木材生产(商品原木)累计完成76.8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7.19万立方米。其中南平完成29.3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23万立方米;三明完成17.59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32万立方米;龙岩完成3.19万立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漳州完成17.8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66万立方米;泉州完成3.21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2万立方米;莆田完成0.3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9万立方米;福州完成1.5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2万立方米;宁德完成3.54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69万立方米;省直属国有林场完成0.28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12万立方米。
4.主要林产品产量有增有减。人造板产量大幅增长,累计完成348.6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9.88%,增幅同比上升23.87个百分点;其中胶合板完成194.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0.29%;纤维板完成64.8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6.3%;刨花板完成50.6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6.23%;人造板二次加工完成83.9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6.84%。木制家具累计完成683.72万件,同比增长1.55%;纸浆累计完成8.67万吨,同比增长45.01%;机制纸及纸板累计完成159.26万吨,同比增长7.71%;木地板累计完成2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93%。
5.林产品价格较为平稳,有升有降。据调查,杉木平均价格约为1050元/立方米,与去年同期下降100-150元左右;松木价格约为705元/立方米,上涨55元左右;杂木价格约为680元/立方米,下降80元左右;薪材约为410元/立方米,上涨30元左右。主要林产品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分化,中纤板每立方米约下降50元/立方米(1850-2100元/立方米),刨花板每立方米约上涨 50-100元/立方米(1350-1500元/立方米),木质活性炭约下降500元/吨(10900元/吨),受市场不旺影响,松香价格仍徘徊在15800元/吨左右,比去年同期下降约9.71%。
6.企业经济效益略有增长。全省规模以上林业企业共2464家,同比增加82家,增长3.44%;1-2月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4.76亿元,同比增长8.2%,增幅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累计实现利润27.77亿元,同比增长9.3%,增幅同比下降16.75个百分点;累计实现税金总额12.84亿元,同比增长10.3%,增幅同比增加6.75个百分点。亏损企业累计亏损3.53亿元,同比增长23.9%,增幅同比提高23.55个百分点。
1.产销增速出现新低。一季度,林业工业经济总体仍保持增长,超过同期GDP和其他大多数行业增长速度,但增速创新低,仍在下行趋势。主要原因我们认为:一是受全国经济大环境和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影响;二是2015年春节效应完全在2月释放,企业工人放假返乡、生产停滞时间较长,造成大面积企业2月底无人上班开工,影响长达半月之久;三是部分企业由于债务等原因造成停产半停产,开工不足。
2.出口增速较大回落。一季度,林产品出口增幅虽保持增长,但较去年同期回落了5.7个百分点,3月份同比仅增长0.5%,主要原因是企业资金紧张,开工不足。出口产品仍旧是木家具、纸及纸制品、胶合板、木制品等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和特色产品唱主角,但可喜的是,生物制药、林化、香精香料等新兴产业的产品出口出现较高增速,同比增幅分别为29.1%、18.3%和15.9%。
3.企业保持一定利润增长。2014年以来,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投资环境、减费降税等帮助企业、支持企业创新等政策措施,为林业产业发展起到很大稳定作用,新增规模企业82家,企业利润实现9.3%的增长,较去年全年增长8.59个百分点。但由于人工成本、融资成本增长较快,1-2月利润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16.75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也大幅增加。
4.人造板加工有一定程度复苏。一是人造板业国内需求主体是房地产和家俱业,房地产业新政和保障房的大量兴建拉动了人造板加工的复苏;二是进口材加工剩余物的补充,一定程度上解决人造板原料的紧缺和价高问题,促进我省人造板生产;三是福人、永林等主要生产线的投产达产增加了生产能力。
5.品牌建设意识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新增省级名牌产品92个(累计208个)。15家企业申报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5家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1.把握形势,引导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一要加大对近年来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如:省里出台的“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稳定增长七条”、“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扶持小微企业七条”、“培育高成长企业六条”和“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等。二要不定期将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及时传递给相关企业,稳定林产品出口和提高林业企业的应对能力。把林业企业融入全省工业企业大环境氛围中,最大限度享受政策和改革的红利。
2.沟通协调,优化林业企业发展环境。遵循市场规律,转变职能,加强服务,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为林业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一要帮助企业扩宽销售渠道,重点做好福建省名优特绿色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林产品电商平台建设,逐步引导加工企业从单一的零售实体门店为主的渠道向工程渠道、装修商渠道、开发商渠道、电商渠道多元化发展,鼓励企业参与介入林业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加快林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林业产业的综合竞争力。二要推进省级林木收储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协调福人林木收储公司组织实施组建方案,开展银企,省、市、县合作,继续协调省直部门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开展业务。三要继续创新政企、银企、科企、校企、市企、农企等六个对接平台,协调解决今年征集的林业企业需要省直部门协调解决的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尤其要指导企业利用各种金融产品,如股权转让、吸纳产业基金投资、企业发债、私募众筹等直接融资手段融资,积极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四要继续完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经常性沟通联络的长效机制。五要利用好展会平台,办好6.18、9.8、林博会、森博会等涉林展会,加大林业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为企业拓展市场、展示产品提供交流合作平台。
3.突出重点,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一要引导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和驰(著)名商标,不断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二要依托木材专业港口优势,大力发展“两头在外”的外向型产业,鼓励以木材为原料企业向沿海转移;三要开展实施一批竹业加工示范县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重点扶持笋竹深加工和生物质精深利用加工企业(含油茶加工),主要扶持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营销市场体系建设等公用服务项目;四要组织开展新一轮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扶持工作;五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投入和技改升级,适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新要求,确保守法经营和规范经营。
4.关注动向,加强调度和调研。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行业趋势和市场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加强林业经济信息调度,根据各时期特点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提高引导林业产业发展和服务企业水平。
(作者单位:福建省林业厅产业处)
责任编辑/陈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