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化与完善

2015-04-16 05:19刘先洋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5年4期
关键词:农合淮安市大病

宋 丹 陈 洁 刘先洋*

1 淮安市新农合的运行现状

淮安人口520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人,占全市人口的73%。淮安市新农合制度建设始于2003年,是江苏省首批试点市。2014年,淮安市全市参加新农合为3 599 329人次,新农合覆盖率达99.98%。近年来淮安市新农合保障水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筹资标准由2003年人均30元,到今年人均达到480元;二是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03年1.5~2万元,到今年提高为20万元;三是补偿模式由2003年的单纯保大病、保住院,逐步发展到住院统筹、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大病保险相结合,新农合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2 淮安市新农合存在的问题

淮安市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基本达到100%,新农合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农村居民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在不断提高,住院政策性补偿比显著提高,次均住院费用的增速明显降低,在新农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足。

2.1 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到位 新农合的参加对象是农民,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和接受程度非常重要。目前国家新农合政策报销比例是70%,但是这70%是在乡、县、市综合比例,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参合农民到市级医院就医认为报销比例是60~70%,到医院农合管理部门咨询得知住院政策报销比例是45%时,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是由于各地没有做好宣传所致。

2.2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 目前,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卫生经费保障不到位,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与我国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很难满足农村居民就医需求。导致小医院没人去,大医院人满为患。

2.3 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较窄2009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淮安市在省目录的基础上也出台了《淮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对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进行调整。即使这样,仍旧不能满足新农合的需要,例如儿科抗病毒的药物很少,常用的基本药品没有纳入基本药品目录,导致参合农民可报销住院费用太低,影响参合农民实际补偿的金额。

2.4 重病、大病的补偿比例不高 淮安市虽然出台了大病保险的规定,但是有的县(区)由于经济欠发达,患者在市级医院就医,大病的报销比例和普通病的报销比例差距不大,如乳腺癌、宫颈癌等,这种补偿方案不能很好地解决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2.5 部分地区补偿方案不科学 淮安市部分县(区)补偿方案出现大量的基金缺口,县(区)合管办通过考核农合定点医院的次均费用、住院补偿比等指标,对于不符合规定指标的医院,扣除医院的补偿款,通过扣除款项这种方法来弥补基金的缺口。同时,如无视次均费用正常增长的相关考核指标,许多医院对此不合理的做法表示不满。

2.6 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不够理解 有的农合病人住院很多天,不清楚自己是农合病人;有的病人到市外住院不知要开转诊审批表,错过开转诊审批表的有效时间,减少了报销补偿金额。

2.7 骗保、冒名顶替住院时有发生 虽然有的县(区)参合率接近100%,但是有的新生儿没有及时参加新农合,有的患者家长则会冒用邻居或者亲戚小孩的名字住院。

2.8 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有待完善 目前淮安市三级医院已经全部实现了同本市各县(区)农合经办机构联网结报。新农合病人住院可以实时结报,这给农合病人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跨省、跨市的异地联网结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 淮安市新农合政策的优化与完善

3.1 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 做好新农合政策的解释说明,如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转诊审批、诊疗材料、报销范围等,让农民对新农合政策充分了解,通过报销比例杠杆,让参合农民更加理性的选择不同的医疗机构就医。

3.2 加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 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积极引导新农合病人小病到基层医院,大病到大医院。加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硬件设备投入力度,同时通过建立全科医生和免费医科生培养模式,提高农村医疗机构人员整体素质。

3.3 加强对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的修改与补充 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各学科的临床专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修改与完善;同时对诊疗项目范围出台标准,使参合农民更多地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3.4 规范和完善补偿方案 科学规划基金补偿方案,规范基金在不同人群、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分配,既要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也要做到公平享有、提高效益,合理分配门诊、住院统筹基金,提高大病、重病在大医院的报销比例,确保统筹基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3.5 严格加强对基金的监管 从基金的筹集、拨付、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着手,规范基金监督措施,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与分析,保证基金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看病报销。同时,要不断完善新农合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和群众举报、投诉办法,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6 健全新农合监管制度 出台新农合定点服务机构考核细则,从病例讨论、知情同意、身份证记录、大型检查及其他检查合理性及阳性率、准入制度及用药审批等8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医院在细则的基础上,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一系列对医务人员的考核奖惩措施。

3.7 加强骗保、冒名顶替住院审核 从住院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方面核实住院患者的信息,防范骗保现象发生。同时也应做好骗保是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8 加快信息系统规划和建设 目前信息化已成为医院,特别是大型三级医院的基础支撑平台,医院的基本业务已完全依靠信息化进行运营和管理,应从信息系统可持续性、安全性等角度出发,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规划与投入,加快农村居民健康管理的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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