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妇女运动实践
陈梦圆,姜淑兰,曲宏歌*(吉林医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吉林 吉林132013)
关键词: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妇女运动;实践
文章编号:1673-2995(2015)06-0490-03
中图分类号:G624
基金项目:2013年省社科规划规划课题.
作者简介:陈梦圆(1981-),女(汉族),讲师,硕士.
收稿日期:(2015-03-21)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经过百年的历史变迁,中国妇女正以崭新的面貌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四代党和国家领导的人与时俱进,结合中国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中国国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来指导中国妇女运动实践,使中国妇女运动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妇女解放事业在前所未有的社会发展环境中也赢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党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精髓为妇女工作提供了正确而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推动我国妇女工作在不断创新中前进。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和实施、1995年制定和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是我国妇女运动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理论成果。1995年,男女平等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指导中国建设实践,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03年在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代表座谈会上,胡锦涛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充分认识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尊重广大妇女首创精神,积极为妇女贡献才智、成就事业搭建舞台,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些重要思想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对推动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现实意义。
通讯作者:曲宏歌(1980-),女(汉族),副教授,博士.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全国代表大会共召开八次,每次大会的主题都清晰地展示了中国妇女运动的发展轨迹。正如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所说:“改革开放为妇女运动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妇女运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拓出欣欣向荣的新局面。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和挑战。她们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勇气,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广大妇女群众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引下,奋发图强,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事业、政治文明事业、文化建设事业、和谐社会事业、生态文明进步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纵观改革开放后30 余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大致历程,结合不同的时代背景、妇女生存与发展面临的不同问题,各个历史时期妇女运动的都有不同的主题,始终处于不断发展的变化发展中:20世纪 80 年代妇女运动的主题主要以保护妇女生存权为重点;90 年代的妇女运动主题则着重于维护妇女发展权和平等权为主题;21世纪以来,着重于解决妇女生存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瓶颈问题,关注不同妇女群体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这种不平衡既包括形势上的不平衡,也包括实质上的不平衡。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1990年、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先后两次组织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于2010年组织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此次调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九个方面。我们可以对这九个调查方面进行梳理,从中可以初步全面把握目前我国妇女的生存发展状况,了解我国近几年妇女运动发展状况。2000年到2010年10年间,女性的健康状况有很大改善;女性的受教育状况得到很好改善,女性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育人数比例都有所上升;适龄女性的就业率上升,经济状况稳步改善;城镇和农村享有社会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的人口比例大幅度提升;女性参与政治生活的比例有所提升;妇女法律权益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保障,妇女法律认知状况明显改善。
首先,在妇女运动中妇女自身的主体意识不强是阻碍妇女运动发展的主体性因素。通过对中国妇女发展道路的进一步研究,我们发现,无论是提出妇女解放理论的文化领袖,还是致力于实现妇女平等权利的精神领袖,无论是妇女翻身解放运动的倡导者,还是新时期妇女实践的领导者多以男性为主。这与中国的历史发展现实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始终倡导妇女解放,我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形式上解除了社会对妇女的种种束缚,但更深层次的精神解放并未真正触及。绝大部分妇女尤其是广大农村妇女自身并没有从精神内核上扫除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其要求解放、争取解放的主体意识需要进一步明确和提高。
第二,男女不平等是绵延数千年的男权社会和男权统治所形成的传统观念绵延至今的后遗症,男女平等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几千年来,男权社会统治的传统观念使广大妇女仍长期处于男权统治的樊篱和阴影之下,女性成了被统治和压迫的弱势群体,“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成为一定社会的思维和行为定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女性智力的提升、能力的发展和创造力的发挥。发展到今天,尽管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提升,但在更深层次上,男女不平等、男性歧视女性,女性下意识地自甘受歧视的观念意识不仅在城镇,尤其在农村依然还根深蒂固地存在着。这种观念导致的男女受教育程度不平等、就业几率不平等、参与政治生活几率不平等、家庭地位不平等、同工不同酬等不平等现象依然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第三,从中国的现实教育指标来看,性别差异依然是教育平等实现的最大制约因素。从中国目前的教育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女性在教育平等权的享有中仍处于不利地位。而受教育程度直接决定着女性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程度。知识结构和文化程度又都制约着女性的就业几率,而就业率高低直接影响着女性的就业状况和就业环境。最终,女性的就业状况则直接制约和决定着女性的经济生活和政治地位。可以概括地说,女性的受教育程度越高,知识结构越合理,其参与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可能性就越大。我们可以将由受教育权不平等引起的这一系列不平等称为教育差异的循环效应。这种循环效应使我们明确,真正实现我们的妇女运动实践目标、落脚点和出发点应该首先在于进一步缩小性别差异,不遗余力的改善和提高女性的受教育环境和受教育程度。
总而言之。从改革开放至今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妇女运动在中国化的马克思妇女理论指导下,始终坚持广大妇女的主体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尽管我们的妇女运动实践还有很多不足,但放眼未来,我们应该相信,我国的妇女运动在党的领导下必然是一条深深植根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中国化特色之路,必然是一条具有强烈时代特征的解放和发展之路。我们满怀信心的期待真正实现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那一天一定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