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玉胜
污染治理需作“长远计”
»文/张玉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类场合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讲话,作出批示。在今年年初考察云南洱海时,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总书记高频率强调、形象化比喻和声声叮咛,无不透射出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与紧迫性。从“长远计”、打“持久战”,当为我们认知和投身环境治理的应有姿态。
坚持治污“长远计”,需要客观理性地直面现实。尽管环境污染问题早已成为近年来百姓挥之不去的心头之患,但诚如许多有识之士所言,环境污染不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更是一个由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长期累积而成的社会问题。“先污染后治理”的确反映出社会活动中急功近利、顾此失彼的思维短板,但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经济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客观看待污染问题,就是要坚定发展中的问题还要靠发展去解决的自信与清醒,力避一味埋怨的悲观情绪或急于求成的速胜心态。
坚持治污“长远计”,需要有远虑近忧的问题意识。据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约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地下水只有3%;全国约1.5亿亩耕种土地已受重金属污染;大气严重污染已酿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等多个酸雨区。直面污染现实,不是要人们听之任之的熟视无睹和无所作为,而是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树立不枉我辈的责任观念,时时绷紧保护环境、规避污染这根弦,无论是作决策、立项目、引资金、办事情,都要以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审时度势、深谋远虑,充分考量是否会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民生受损、遗患子孙等负面效应。正如总书记所言,“我国生态环境矛盾有一个历史积累过程,不是一天变坏的,但不能在我们手里变得越来越坏,共产党人应该有这样的胸怀和意志”。
坚持治污“长远计”,需要树立久久为功的过程观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由长期累积形成的环境污染,同样需要旷日持久的“去污”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或一劳永逸。在着力整治现有污染问题的同时,更需避免新的污染发生,防止沦入“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增强过程意识,就是要唤起人们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环保理念和认真态度,提醒民众注重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每一个生产环节、工艺流程和治污成效,引导社会成员践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的责任担当和求真务实。
立足“长远计”,投身“持久战”,就是要正确处理环保与发展、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辩证关系,要求政府部门、经济实体和全体国民,都要树立健康的环保理念和责任担当,力戒为求短利而贻害长远的短视行为、不良习惯和不屑态度。要通过完善法规、严格执法彰显国家意志,表明治污决心,不给任何环境污染行为脱罪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