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逝的神秘
——桐城厝葬礼俗研究

2015-04-11 10:42江梦恺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亡者桐城葬礼

江梦恺(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消逝的神秘
——桐城厝葬礼俗研究

江梦恺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基于民间灵魂不灭的信仰与传统伦理纲德发展而起的殡葬文化,是一种带有宗教性质的社会习俗。某地区的殡葬民俗同该地区的民间信仰、宗教观念贯通,共同形成独特的殡葬文化。桐城市地处安徽省西南部,古时交通闭塞。在地理环境、历史及文化氛围的影响下,桐城当地形成了一套特色鲜明的丧葬仪礼。其中,厝葬是桐城丧葬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为深刻地反映了当地的民间信仰和传统文化。

厝葬;丧葬;信仰

丧葬习俗是指不同地区或民族,经过漫长时间的发展,逐渐形成的具有该地区或民族特色的殡葬民俗。基于民间灵魂不灭的信仰与传统伦理纲德发展而起的殡葬文化,是一种带有宗教性质的社会习俗。桐城当地的丧葬习俗与大多数汉民族地区相似,主要程序如下:送老——吊丧——入殓——出殡——厝葬——应七——下葬。但因其特殊的历史、信仰和文化背景,桐城的丧葬习俗又自成体系,存在特殊之处。其中,厝葬风俗是桐城丧葬文化中的一项较为特殊的仪式。厝葬与“血葬”相对,“血葬”是指亡者故去后直接入棺下葬。而所谓“厝葬”是指,在完成“送老”、“吊丧”和“入殓”后抬棺出殡至“临时置棺地”,此地或由道士根据故者生辰八字择风水之地,或选择自家田头,将棺木平置于地面后,或以稻草包裹住棺木,或以石棉瓦、砖块等物搭建起棚屋遮盖,以待正式安葬。“厝”的时间有长有短,短则一、三月,长则七年,也有极特别的永不入土安葬。

1 桐城地区厝葬礼俗的来由

就丧葬文化而言,桐城受吴、楚文化影响,自古重祭祀,事死如事生。据《安徽省志·风俗志》记述,“至今安徽地区的民俗活动某些方面还保留了楚、吴文化(民俗)的遗风,如尚红色、崇鬼、拜虎以及少数男性的纹身等。”《汉书·地理志》称楚越之地“信巫鬼,重淫祀。”桐城市位处皖西南地区,城市西北部群山环绕,所谓“抵天柱而枕龙眠”(“天柱”为桐城市西南方的天柱山,“龙眠”指桐城境内龙眠山),然东南部又平原沃土,河流密织,“牵大江而引枞川”。一面是水溉良田,富足的桑梓蚕缠之乐,使得桐城能够在先楚文化的余脉中得天机而发展,又随历史积淀而筑得深厚而独特的地域文化;另一方面西北部陆路交通的较为闭塞,带来文化易于凝聚稳定的优势。故此,厝葬习俗虽然并非桐城地区独有,也曾在南京等地出现过,然而只有桐城将厝葬风俗一直保留延呈下来,直至2014年该地区强制推行“殡葬改革”制度,厝葬风俗才逐渐被消逝。

厝葬这种临时性安葬在不同地区曾有着不同的解读,如:非正常死亡的年轻人,按照旧俗不可直接葬入祖坟,故暂先厝葬;“子坟小于父坟”的习俗,后代若要修建较大陵寝,必须先重修祖坟,或新建宗祠,故也须先厝葬;夫妻、父子、兄弟等合葬,先亡者厝葬,待配偶(父子、兄弟等)去世后一并安葬等。桐城地区厝葬的意义,或与厝葬风俗在该地区形成的原因相关。

桐城地区厝葬风俗的形成,应与明初安庆地区大规模移民相关。元、明朝代更替,纷繁的战争使得安庆地区土著人口几近丧失,仅1361年朱元璋与陈友谅的“安庆、江州之战”便使安庆地区伤亡惨重。故而,明朝初年,官方开展了大规模的、强制性的移民工作。据记载:“1389年,洪武二十二年:至此时,迁入安庆府的江西饶州、九江等府籍移民约27万,徽州府籍移民约2万,从全国其他地区迁入的移民约两万。”[1]可见,仅1389年一年外地迁入安庆地区的人口数量便有31万之多。清朝学者朱书在其《告同郡征篡皖江文献书》中提及:“元以后至今(清),皖(安庆)人非古皖人也,强半徙自江西,其徙自他省会者错焉,土著才十一二耳。”《汉书·元帝纪》载:“安土重迁,黎民之性。”中国自古是小农经济,民众对土地十分依赖,从而带来对故乡的依恋。若非官方强制移民或大型天灾,民众自发性的大规模移民,出现几率可谓微乎其微。被强制迁徙至安庆境内的外乡人,难舍对故土的思念。加之民间对落叶归根以及灵魂不灭的信仰,表现在丧葬上便逐渐形成了“厝葬”,意为暂时将先人厝在桐城,不愿入土,后期再带回故乡正式安葬。桐城歌《从此厝葬成乡风》[2],较为直接地说明了关于民间“厝葬”风俗的由来及相关情况:

收稿日期:2015-05-02

作者简介:江梦恺(1991-),女,安徽安庆人,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艺术文化学。

树高万丈叶归根,老祖仙逝应回程。

只因路途太遥远,暂把灵柩厝山中。

厝三厝五又厝七,无法送回就地瓮。

砌上拜台祭祖坟,从此厝葬成乡风。

歌中“回程”、“路途太遥远”、“无法送回就地瓮”等,都一定的程度地证明了桐城地区“厝葬”风俗的由来确与移民相关。另外,“树高万丈叶归根,老祖仙逝应回程”也较为深刻地揭示了,当地民间对“灵魂不灭”和“落叶归根”的信奉,“砌上拜台祭祖坟”,也可体现出民间对祖先崇拜的信仰。一时无法将先人的遗体送回故乡,只好选择“厝葬”的方式,试图等待时机成熟,将遗体运回故土,但过多年仍未成行只能“就地瓮”(“瓮”为桐城方言,意为“埋”)。时间流逝,移民们在桐城安家置业,对桐城也渐有归属感,对故乡的眷恋也在一代代人的繁衍中渐消磨而逝,便改变了初衷,将故人的厝柩入土。然而,“民俗对人的种植,是一种‘软控’,但却是一种最有力的深层控制出”,“孝”、“礼”以及对祖先的敬重和文化传统的沿袭,“厝葬”的风俗被后代复制,保持着连续性,便逐渐成为桐城地区的丧葬仪礼的一部分。

2 厝葬具体仪礼

桐城古时重视丧葬,事死如事生。在历经了魏晋南北朝的分裂与融合后,桐城当地的生产生活方式受到北方文化的冲击,丧葬仪礼也开始出现些许变化,风俗“稍愈于古焉”,丧葬仪礼逐步节俭。至清朝时,已省去繁诹,并最终定型,据康熙《安庆府志》记述:“至于殡葬卜兆置碑,多循《家礼》仪节。”“厝葬”是连接“入殓”和“下葬”的中间环节,在桐城当地,最短需厝柩几个月,选择亡者故去的当年入土安葬;大多数情况下,厝柩三至五年,最多不超过七年便要正式入土。

民俗是“具有关照民众集体心理和生存需要的特点”[3]无论是佛教或是道教,其所构建的阴间世界能够满足民众的精神需求,属于民俗的一部分,民众深信不疑,且较为虔诚。在桐城的宗教倾向中,多以道教为生死观。根据道教所描绘的生死框架,人死后以其修行造化为依据,或为鬼或成仙。因此厝葬时,在前往“厝基”途中,地师(一般为同村德高望重的长者)需“掌彩”。所谓“掌彩”,即见风挂牌地对所遇之物喊一些吉利话、祝福语,其余抬棺人要顺和“哟呵呵”以助兴。“掌彩”的目的,一方面是出于对万物有灵的信仰,认为沿途所遇的人和物皆被打扰,所以主持者要见风挂牌对所遇之物予以祝福,以表谢罪和感恩;另一方面,更是在为已故者积“阴德”,以期在测算福报时为其加分,既能佐得亡者灵魂升华,在阴间世界顺利,又希冀生者能得祖先保佑。如桐城民歌《出殡掌彩》[2](选段)中记述的:

一条黄龙往前牵,

挑担子哥哥站一边。

等我黄龙绕边过,

子孙后代中状元。

起呀,发呀。

左一肩来右一肩,

抬到山上老坟前。

老坟山上来打坐,

子孙后代中三元。

起呀,发呀。

歌中“一条黄龙”即指丧葬队伍,对“挑担子哥哥”提出“站一边”,让殡葬队伍先行的请求后,对其予以“子孙后代中状元”的祝福;对打扰到的“老坟”表示“子孙后代中三元”的祝福等,皆是在“万物有灵”的信仰指导下,为亡者行善积德。

一路吹唱到达“厝基”所在地,按照道士择好的风水方位摆放棺木后,举丧全家跪听道士诵经。此时所诵经文并非《道德经》,而多为俗世人伦劝告,既有对死者的祝福,也有对生者的训诫。这种不诵《道德经》的情况与农村地区道士的性质,以及所属的宗教环境密切相关。首先,就道士身份而言,桐城农村地区道士大多不入观,主持葬仪时进入道士角色,结束后便卸袍归田,回归农夫身份。从某种层面而言,此时的道士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宗教符号;其次,桐城农村属田园农业,民众需要的信仰是要直接调解现实矛盾的,需维系民众的房前屋后事。故此,在道教管“鬼魂”的桐城地区,道士厝葬悼亡时,不需念诵《道德经》,而是训人劝世。在道士诵经结束后,开始动手对棺木进行覆盖,或以稻草覆盖,称为“草厝”;或以砖石建棚,称为“砖厝”;亦有在砖厝的基础上,将四壁涂抹为白色,盖之以黑瓦,称为“浮云厝”。无论何种方式,都务必将棺木包裹完整,不可裸露在外,否则后人将被视作不孝子孙。最后,孝子点香、焚纸钱,全家祭拜后,“厝葬”的前半部分结束。

厝葬期满后,需揭去厝柩上的覆盖物,“请龙”正式入土安葬。所谓“请龙”,即解覆盖物抬起棺木时进行的一种仪式,由地师司仪。“请龙”时,地师需手执美酒,一边将酒分别倒在厝基的头部、腰部和尾部,意在祭拜四方神灵,祈求神灵庇佑,一边唱诵对举丧家庭后代的祝福。如桐城歌《葬仪·请龙》[2](选段):

一把金壶提在手,壶中盛的是美酒。

此酒不是凡间酒,乃杜康所造大仙所留。

我把此酒祭龙头,子子孙孙中诸侯。

我把此酒祭龙腰,子子孙孙戴纱帽。

我把此酒祭龙尾,子子孙孙在朝里。

歌中“中诸侯”、“戴纱帽”、“在朝里”皆为地师为举丧家庭的后代祈福,从此也可见桐城地区,对儒学价值文化的崇尚,纲举“学而优则仕”。唱颂完毕,将棺柩上所覆之物清除殆尽,被厝在厝基地的棺柩方可被抬起,前往正式安葬处。至此,厝葬的仪礼方结束。

3 厝葬礼俗的文化功能

李学勤指出:“研究文明起源的学者,多以礼仪性建筑作为文明在考古学上的一项标志。在中国,大墓应该说就是这样的建筑。”[4]可见,丧葬的意义和社会作用之深厚。无论是人类学还是考古学的发现,都指明丧葬制度并非自人类诞生之日便存在,而是人类发展至一定阶段才开始出现,并逐渐变化发展的。丧葬作为意识形态的产物,同人类的发展密切相关,其产生和发展均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态,以及生产关系的变化。因此,丧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中,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发挥着不同的社会价值。厝葬作为桐城地区丧葬中较为特殊的组成部分,其存在和发展也在不同时期,发挥着不同的文化功能和意义。

3.1补偿功能心理慰藉

从桐城厝葬礼俗的形成原因来看,早期的厝葬是对外乡移民的一种心理慰藉,有补偿功能。先人故去,遵循落叶归根的民间信仰,需将遗体送回故土,但因各种原因一时不得成行,只得暂将遗体厝葬。于是,厝葬便给予亡者灵魂和后人一种心理慰藉,即终有一日踏上回乡路;同时,在小农社会中,不将先人遗体归土,后人会被视作大逆不道。厝葬在此时缓解了矛盾,对亡者灵魂归土,做暂时性的补偿,也使亡者后人免遭恶名。

“死亡是人们永恒的隐痛,对于生命的尽头是处在恐惧中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难关,始终是一筹莫展与束手无策,很难摆脱掉天地间兴衰枯荣的自然循环。死亡之所以令人畏惧与迷惑,是在于死亡的不可经验性,人们无法从自身的生活历程中来累积死亡经验。在如此的不可经验性下,死亡笼罩在浓厚的神秘氛围之中,形成了各种莫名的恐惧与迷惑,加速了人们面对死亡的情绪压力与悲伤反应。”[5]亲属离世对生者造成的情感压力不言而喻,甚至带来恐慌。丧葬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抚慰悲伤的作用,厝葬对生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情绪转折点。厝葬是送亡者入厝基地的仪式,这意味着正式宣告亡者已逝,需离开原先居住的家庭,进入另一个世界,此时生者的悲伤情绪或将达到最高点,之后可能会快速下降,更容易接受安慰和走出悲伤,以调试情绪,进入正常的生产生活。

3.2巩固亲族调试关系

桐城受儒家礼制影响较深,家庭伦理观念较深,厝葬礼俗对亲族关系起到积极的调试。首先,是孝子地位的提升。前文提到,厝葬礼俗可谓是正式宣告亡者离世的丧葬环节。同时,也是确定继任者的仪式。孝子接棒亡者掌家管事,以一家之主的身份处理亡者身后事。厝葬时,领队、执像、跪拜、焚香等都必须是孝子亲自完成,不可假以他手。厝葬结束后,孝子便成为整个家庭的核心。其次,是亲族关系的巩固。涂尔干认为,宗教仪式会加强人们之间的团结,产生团体的向心力。作为仪式的一种,厝葬礼俗也同样能够起到这样的功能。厝葬时,亲族成员不尽需着孝服送葬、跪拜、哭丧,厝葬前的各项准备、厝葬出殡途中的杂事安排、厝葬仪式结束后外客的接待等繁琐事物,皆需亲族成员佐助或代替孝子安排。就心理学角度看,人在悲伤时更需要他人的安慰和帮助,此时亲族间的同心协力,就能起到人际凝聚和安定人心的作用。

3.3文化传承以死教生

任何民族和地区的文化,在传承过程中都本着一种共同的功能,即传递着本民族或地区古老的文化。厝葬礼俗是桐城地区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丧葬文化,生死观念、生命伦理是厝葬在信仰、意识乃至无意识层面的文化意义,都是桐城地域文化的一种展演形式。自明朝,民众坚守厝葬礼俗,也是在传承着传统的地域文化,“以死教生”。厝葬礼俗所传承的,一方面是礼俗的具体仪式本身,另一方面传承的是其中包含的落叶归根的本土观念、道教生死观、事死如事生的重孝敬老、家族礼法等伦理纲常等文化观念,这些无一不是传统文化的理性显现。当然,一些封建文化的糟粕也同样通过厝葬礼俗流传下来,这些需以科学的观点甄别、殆尽。

3.4信仰约束“活”的教化

信仰贯穿于民俗当中。厝葬礼俗构建的生与死、阴和阳的二元结构,正是民众信仰的生死观的核心内容。厝葬所体现的宗教、信仰,多是发挥着约束和教化的功能。此处的约束,一方面表现为宗教信仰对举丧人家在思想和行为上的自我约束,另一方面表现在为外界提供衡量行为和思想的标准,起到“活生生”的教化作用。自我约束包括对“灵魂不灭”信奉的传承,厝葬礼俗存在的本身便可说明;“孝”的制约,如厝葬时孝子需做的一系列跪拜、哭丧、焚香、烧纸钱等;“礼”的约束,如孝服孝帽的穿戴、送葬队伍的排列、仪式结束后对外客的招待等。对外界的约束主要表现在通过厝葬具体的仪礼不断地强调,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提供强有力的心理环境,进一步形成和巩固区域内人们约定俗成的行为和思想规范。无论是自我约束,还是对外界的约束,约束的同时,也是对民间信仰进一步的巩固和传承。

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每一种文化(活动、仪式)都有相应的社会“功能”。作为桐城文化中具有特殊性和隐蔽性的厝葬礼俗,其所承载的不止是丧葬仪式的功能,还有其中所蕴含的传统礼制、孝道、民俗等文化内容的现代传承。厝葬礼俗的存在,是对部分传统文化和乡风民俗的继承和巩固。

4 结语

2014年3月,安庆市委市政府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强制的殡葬改革工作,要求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的殡葬制度。此次改革在土葬风俗浓厚的桐城地区引起较大动荡,桐城方圆50公里范围内,先后6为老人赶在6月之前自杀身亡,以期求得传统的丧葬仪式。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强,传统的丧葬逐渐消亡,厝葬更是随之消逝。需要关注和思考的是,厝葬礼俗中的特殊文化,在厝葬被消亡后该何去何从。在追求现代化社会的过程中,关键在于发扬传统文化中积极、适应新时代的因素,抛弃、消除传统文化中消极、落后、腐朽的因素,实现自我更新。厝葬文化中积极的部分当予以关注,采取特殊方法以保留、传承,糟粕之处则当在历史的进程中消磨殆尽。

[1]葛剑雄.中国移民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

[2]叶濒,张志鸿.桐城歌[M].合肥:黄山书社,2012.

[3]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4]徐吉军.中国丧葬礼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

[5]陆扬.死亡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6]彭兰红.丧葬礼俗的文化意蕴及文学功能[D].兰州大学,2006.

[7]范劭兴.皖北农村地区的丧葬仪式及其人类学解读—以M县L村为例[D].吉林大学,2014.

[9]王列生.桐城地域文化爬梳[J].东南文化,1991,(02).

[10]张元,丁三青.桐城文化中的民本思想[J].池州学院学报,2013,(04).

责任编辑:周哲良

K 8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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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094(2015)04-0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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