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债务危机背景下的收入分配问题再思考*

2015-04-11 03:06李效东李海霞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公平分配马克思

李效东,李海霞

(1.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44;2.天津市宝坻区宝坻四中,天津 301800)

当前,我国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差距,这无疑是值得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但是有观点认为,中国应该改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等改革开放以来的提法,把工作的重心转向社会公平问题。更有甚者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实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或者裙带资本主义,应该走欧洲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建设类似西北欧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社会。欧洲债务危机发生以后,欧洲国家“高福利”正在变成一个问题。国际社会普遍认为,高福利即便不是欧洲债务危机的根本原因,也是政府债务高涨、经济增长乏力、社会活力匮乏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远不是经济发达的富裕国家,更需要从理论上正确认识个人努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关系,以保证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一、社会生产和分工决定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往往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但是,这种普遍的热情往往也是人类非理性的突出表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照最浅薄的理解,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离开生产很远,似乎对生产是独立的。但是,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1]也就是说,产品和收入分配早已经为生产和就业分配所决定,社会分层和贫富差距不过是社会生产和社会分工的结果。因此,为了真正实现收入分配大体一致的平等,其实必须同时对收入和工作统一分配,否则不同的工作必然还要导致不同的分配。确实,过去社会主义国家就是普遍实行收入和工作的政府统一分配。但是,统一分配在遏制人们获取高收入的同时,也扼杀了人们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在平均主义分配原则下,正如邓小平说的,“干和不干一个样,甚至干得好的反而受到打击,什么事不干的,四平八稳的,却成了‘不倒翁’”[2]。显然,这种平等是不公平的。更重要的是,不顾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需要,一味地追求收入平等和社会公平,其结果必然是导致共同贫穷。

在社会公平问题上,最大的错误就是脱离经济生产,从主观意志出发要求分配平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了“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的公平分配观。他首先指出,公平是一个因人而异的主观概念。他反问道:“难道资产阶级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3]302其次,马克思认为,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而获,对其他人也是不公平的。马克思反问道:“‘属于社会一切成员’?也属于不劳动的成员吗?”[3]302最后,马克思认为,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说,不折不扣地属于社会一切成员是不可能的。任何社会都需要扣除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和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作为生产资料的“这些扣除无论如何根据公平原则是无法计算的”[3]303。除此之外,消费资料也必须要扣除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建设学校、保健设施等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马克思的批判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生产发展和社会分工的需要出发,马克思认为唯一公平的分配只能是按劳分配,即“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3]304。

马克思接着提醒人们,即使按劳分配是公平的,仍然会导致收入不平等。首先,由于各人自身的能力不同,按劳分配必然导致贫富差别。马克思说:“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可能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而劳动,要当作尺度来用,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其为尺度了。”[3]305其次,因为每个人生活的客观情况不同,按劳分配也必然导致贫富差别。比如:“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有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一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3]305因此,“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端,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3]306只有通过不平等的权利,才能调节自然形成的不平等。

总的来说,马克思认为:“在所谓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庸俗社会主义)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3]306没有生产就没有分配,有什么样的生产就有什么样的分配。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情况,决定了收入分配和社会分层情况。公共政策不应该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应该在就业和发展问题上做文章。

二、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劳动工资水平

亚当·斯密曾指出:“使劳动工资增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4]63而且他还特别提到,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但到18世纪,中国中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欧洲最贫乏国民的贫困程度。印度的情况也同样如此。因此,他总结说:“所以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国民财富增进的自然症候。反之,贫穷劳动者生活维持不足,是社会停滞不进的症候,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乃是社会急速退步的症候。”[4]67

其实,亚当·斯密也是很关心下层阶级的幸福的。他说:“下层阶级生活状况的改善,是对社会有利呢,或是对社会不利呢?一看就知道,这问题的答案极为明显。……而且,供给社会全体以衣食住的人,在自身劳动生产中,分享一部分,使自己得到过得去的衣食住条件,才算公正。”[4]72这不仅是因为像所有人一样经济学家也有社会公正的追求,而且因为越多人的富裕和幸福就意味着经济学家理论的越大成功,经济学家其实很少不关心普通劳动者的幸福的,伟大的经济学家追求的目标必定是整个国家和社会普遍的富足和幸福。但是,他们不想感情用事地凭空要求社会下层阶级的富足和幸福,他们致力于探索真正实现穷人富足和幸福的途径。亚当·斯密并不反对高工资,但是反对无条件的高工资。他认为:“劳动工资,是勤勉的奖励。勤勉像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受奖励越发勤奋。丰富的生活资料,使劳动者体力增进,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愉快希望,使他们益加努力。所以,高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总是比低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活泼、勤勉和敏捷。”[4]75亚当·斯密也不同意只有生活压力才能使人勤奋、高工资会使劳动者懒惰的观点。他认为:“说生活资料略较平常丰富,也许使一部分劳动者偷闲,那是无可置疑的,但若说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因此怠于作业,或者说,一般人在吃的不好时,比吃得好时工作更好,在意志消沉时,比兴致勃勃时工作更好,在疾病时,比健康时工作更好,那似乎是不大可靠的说法。”[4]76

亚当·斯密总结说,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不是在社会达到绝顶富裕的时候,而是在社会处于进步状态并且日益富裕的时候,贫穷劳动者,即大多数人民,似乎最幸福、最安乐。在社会静止状态下,境遇是艰难的;在退步状态下,是困苦的。进步状态是社会各阶级快乐旺盛的状态。静止状态是呆滞的状态,而退步状态则是悲惨的状态。”[4]7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也恰恰是人民获利最多的时期。在未来,我们仍然要坚持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势头,否则人民幸福和社会公平就无从谈起。

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一切都要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人民应该为经济发展奉献自己的一切。我们强调经济发展,不过意味着生产和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才能更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者。亚当·斯密反对为了保护生产者利益,牺牲消费者即广大人民的利益。他说:“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生产者的利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5]227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或说提高国民福利,这始终是生产的目标,提高生产力就是为了提高国民福利。

三、片面强调收入平等损害社会整体福利水平

人类福利和社会发展只能依靠发挥人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依靠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指出的,“对物质世界来说,有史以来它并没有发生过多大变化,如果我们不算社会所带来的革新因素的话”[6]。如果一个国家所有人都把关注重点放在福利分配问题上,都致力于争取更大份额,那么这个国家就必然会衰退。

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写了两本重要的书,分析过分关注收入可能损害整体福利的原因。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他指出,由于整体福利每个人都能分享,因此,即使集体行动能提升所有人的福利,但是只关注个人收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利益。因此,集体行动只能是少数人强制他人或者谋求特殊利益的产物[7]。在该书理论推导下,他在《国家兴衰探源:经济增长、滞胀与社会僵化》一书中提出,按同样的逻辑可推论:“希望采取集体行动以增加其收入份额的组织,不会关心社会总收的下降或‘公共损失’。因此之故,用分蛋糕来比喻社会受益的重新分配还不够恰当,更近似的比喻是在瓷器店里争夺瓷器:一部分人虽然多拿了一些,但还会同时打破一些本来大家可以分到手的瓷器。”[8]他认为,分利集团越来越多,它们根本不顾社会众多没有组织的群体,通过院外游说、制订排他性政策、延缓技术使用、干预法律制定等等手段,扭曲资源配置、减缓经济增长、增加行政、改变社会发展方向,这是导致英国、法国等国家衰退的重要原因。

亚当·斯密指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须品和便利品的源泉。”[4]1没有劳动就没有生产,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就单个人来说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就一个集体或国家来说,一部分人确实可以通过“斗争”手段从公共集体中“分利”,但是这跟一个人的总体利益一样,“分利”就是必然要减少整体利益。甚至更经常的是,真正决定一国国民福利的支配因素,“第一,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究竟成什么比例。”[4]1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率,尤其是劳动生产率,永远是决定一国国民福利的根本因素。迈克尔·波特教授认为:“生产率是人均国民收入的源泉,因此也是决定一个国家长期生活水平的关键。高生产率不仅带来高收入、更多休闲时间,它也创造政府税收、带动公共设施,进而提高生活水平。高生产率同样也使得企业有能力达到健康保险、社会福利、平等工作权和环境保护等严格的社会标准。”[9]列宁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10]真正关心国民福利和社会公平人们,应该致力于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国民创造满足人类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生产力。

总之,工资必须基于生产力而不是压力、基于经济现实而不是讨价还价的能力[11]。社会研究关注的重点必须是提高生产力和扩大就业问题,而不是收入分配和社会分层问题。或者说,研究收入分配和社会分层必须是为更好地开放人力资源和发展经济服务,而不是为了社会各阶级互相“争权夺利”。

四、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

社会公平的目标不应该是收入分配的平等,而是发展机会的平等。社会不公平不是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而是人们的被剥削和被压迫的感觉。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类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这种力量。”[12]85因此,帮助人们实现自愿的分工,也就是实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并达到各尽其能和各得其所,这是消除被剥削、被压迫感即不平等和不公平感的根本途径。

共产主义的理想和原则,不是实现分配平等,而是实现自愿分工。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话说,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12]294;用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话说,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3]306;用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话说,就是“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3]760。这些说法的基本含义,无非是说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各尽所能的劳动,从社会各得其所地获得回报。它不是需要什么就分配什么、需要多少分配多少,更不是搞平均主义。它是人们在社会分工中“各尽所能”和在分配中“各得其所”的统一,是人尽其才和物尽其用的统一。

自由发展的社会公平观,充分考虑到了每个人的需要和愿望不一样,因此也认可实现自己的需要和愿望的手段和途径不一样。平等和公平并不意味着消灭社会分工,而是为人们选择自愿的分工创造条件。孔子说:“政者,正也。”亚当·斯密说:“一国(君主),对其所属各阶级人民,应给予公正平等的待遇;仅仅为了促进一个阶级的利益,而伤害另一个阶级的利益,显然违反这个原则。”[5]221“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这是对社会平等和公平的最大的贡献。正如我国古代思想家孟子对梁惠王所说:“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途,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孟子·梁惠王章句上)或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被称作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足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5]1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的职能不是像绿林英雄一样劫富济贫,而是要为全体人民营造自主发展的条件,只有在富国裕民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

总的来说,只有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发展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公平和人类自由。“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12]68生产力水平越高,社会分工发展程度也越高,人们自愿选择社会分工的机会越多。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必须把重点放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发展方面。每个人都能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都能实现各尽其能和各得其所,这就是最大的社会公平。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4.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5][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

[6][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307.

[7][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8][美]曼瑟尔·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经济增长、滞胀与社会僵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51.

[9][美]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6.

[10]列 宁.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83.

[11][美]彼得·德鲁克.动荡时代的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163.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猜你喜欢
公平分配马克思
公平对抗
论马克思对“治理的贫困”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像
怎样才公平
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萌芽——重读马克思的博士论文
应答器THR和TFFR分配及SIL等级探讨
笨柴兄弟
遗产的分配
一种分配十分不均的财富
公平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