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研究

2015-04-10 11:28潘树龙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救济贫困生救助

潘树龙

(烟台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山东烟台264670)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研究

潘树龙

(烟台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山东烟台264670)

高职院校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才的培养和学生的教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高职院校中,贫困生作为学校的特殊群体,做好贫困生的界定与管理是解决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关键。贫困生不仅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而且还面临着精神和心理上的痛苦,所以高职院校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就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模式、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解决措施展开论述。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完善和国家财政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奖学金政策和助学贷款政策的完善和改革,使得很多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帮助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但是随着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贫困生的认定标准、资助金额、资助方式等都需要我们进行思考和研究。高职院校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对贫困生的帮助,同时有利于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1.高职院校贫困生工作的模式

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模式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救济性资助,一种是发展性资助。

1.1 救济性资助

救济性资助作为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模式之一,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国家和高职院校直接提供资金,发放奖学金或者以其他的资金直接发放形式,无偿的给贫困生的资助模式。高职院校贫困救济性资助基本上有五种模式:

(1)劳力输出的资助模式,也就是减生活之困型。这种类型的救济性自助模式主要是通过贫困生在学校内外进行勤工俭学,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的时间打工,并且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这些报酬可以贴补学生的生活费用。

(2)资金流入的资助模式,也就是解燃眉之急型的救助模式。指的是学生在校期间,由于突发意外事故或者家庭陷入经济困境,导致经济来源出现困难,那么高职院校会对这种突发性、临时性的学生,一般的救助方案就是直接发放资金的形式,以此来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3)资金透支型资助模式,也就是待未来之能型,这种救济性资助没事主要是对学生未来的能力有较为乐观的预期,认为学生以后有能力偿还,助学贷款就是资金透支型模式的具体表现。

(4)资金流入与岗位蓄待模式,也就是奖优秀之才型的救助模式。这种救济性资助主要是针对优秀学生和有专长的贫困学生设立的,按照一定的标准设立奖学金,或者是校企合作设立奖学金,等优秀的学生毕业以后,要进入到该企业工作。

(5)关怀资金岗位综合资助模式,也就是补家庭之窘境型救济性资助。这种救济性资助的形式较为灵活,而且受到这种资助的贫困生家庭不是暂时的困难,高职院校通常会采取给贫困生家庭送温暖的活动,提供一些生活上的帮助和资金的救济。或者是为贫困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的机会,对学费进行减免或者补偿。

1.2 发展性资助

发展性资助主要立足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救济性资助模式主要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学费和生活的经济压力,发展性资助一般是在贫困生生活经济困难解决完成以后,实施的救助模式。发展性资助主要考虑的是提高高职院校贫困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能力,然后使贫困生能够靠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解决自己的经济困境和减轻生活压力。实际上,在高职院校的贫困生中,的确有一部分非常优秀的学生,他们学生成绩优异,通过自己的努力奋发图强,自强不息,与残酷的生活现实作斗争。但是由于这部分优秀的学生由于所在家庭环境、地域差别、所享有的社会资源有限等条件,导致这部分学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亟待提高,由此,这部分优秀的贫困生则需要发展性资助。

发展性资助弥补了救济性资助的不足,在关注贫困学生生活状况的基础上,还要对学生心理和综合素养进行救助。发展性资助是更高层次上的救助模式,它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和精神上的贫困问题,使学生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帮助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它使学生可以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教育,有一个清晰的职业规划。发展性资助模式是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社会市场运作和学生困境解决的综合措施,有利于学生在解决经济压力的同时,更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心理感受的关注培养。

2.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

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重视,每年对贫困生资助投入的财政资金在不断增多,贫困生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多,奖学金与助学贷款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生的经济和生活压力,有助于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的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弱势群体人数不断增多,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严格的标准和机制,往往使得部分贫困生得不到救助,而不需要救助的学生得到了国家的优惠。使得高职院校的矛盾增多,解决好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有重要的作用。

2.1 贫困生的认定缺乏科学有效的机制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难题就是如何合理有效的制定标准,使贫困生的认定更加公平合理。财政部和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贫困生认定的标准,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并且把贫困生分为困难时和特困生。但是在高职院校实际的贫困生认定工作中,这些标准和规定并不具有很强的实用性,缺乏可行性。在高职院校贫困生工作的认定过程中,我们一般都是根据学生自己提出贫困生申请,然后组织相关的班级人员进行认定与评判,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不公平性。在实际的认定工作中是具有很大的难度。通常高职院校会根据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作为认定的依据,很难对学生的实际家庭情况和经济背景进行有效的把握。一部分学生碍于面子不愿意说出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然而还有一部分学生弄虚作假,运用关系开出贫困证明,从而骗取国家的资助。

2.2 勤工俭学岗位较少且工作时间不定

学生勤工俭学主要分为校内的勤工俭学与校外的勤工俭学,就目前高职院校内部的勤工俭学来看,岗位较少,而且多是学习的图书馆、实验室、后勤、打扫教室等工作内容,这些岗位所需要的学生人数较少,岗位数量不多,而且由于高职院校的资金有限,所以这些岗位的工资不高,仅能对学生的生活提供一些补贴。但是高职院校提供的岗位有限,往往是供不应求的形势。而校外的勤工俭学由于学校与社会的需求不同,校外的工作岗位对学生的要求比较多,而且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会占用学生大部分的时间,同时学生寻找社会兼职的能力较差,缺少辨别能力,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3 救助资金较少,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

虽然国家每年会拨出一定的财政资金对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进行补助,但是就目前来看,高职院校的贫困生人数在增多,每年申请救助的人数要远远多于国家规定的人数要求。而且这些奖学金一般都是分发给较为优秀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学生与家庭困难的学生并不是有较高程度的对应。反而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由于家庭环境、区域、社会资源等较差,学习能力比较落后,使得部分家庭贫困的学生得不到救助。高职院校的救助资金少,申请人数多,分配不均衡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2.4 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

高职院校的救助资金发放后,进行监督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班级的辅导员,另一个是学生。他们都能对受助学生进行监督。但是由于辅导员并不是经常与学生见面和接触,对学生的日常情况没有详细地了解,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辅导员的监督是无效的;受助学生还会来自周围同学的监督,同学监督往往是对学生的日常开销、基本情况进行核准、简单了解、集体评价等形式,并不能对学生的实际经济与开销进行把握,如每月的生活费用、家庭汇款、勤工俭学收入、其他的开支等较为详细的内容,不能进行系统与科学的认定。这往往导致学校不能对受助学生进行监督,对资金的去向得不到有效的监督。

3.完善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措施

3.1 要完善评定贫困生的标准

首先高职院校要完善贫困生评定工作的标准和机制,这是确保高职院校贫困生核定的公平。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贫困生的核定工作,量化贫困资助申请的条件,同时对具体的细节与判定标准进行细化。在评定的过程中,体现民主性与公平,充分体现民意。在具体的贫困生管理工作中,指定专门的人员对贫困生档案进行管理与建设,不仅要包括家庭所在地的贫困证明,还要提供一系列的户籍认定资料、个人申请与说明、个人的经济状况、在校表现等资料。此外,要对贫困生进行排序,按困难的程度给予不同的帮助。

3.2 实现各类资助模式的综合利用

把不同类型的资助模式进行整合,不同困难情况的学生按照不同的形式给予不同的帮助。这就是资助包政策,即对所有的资助形式进行打包,按照不同困难程度的学生分别给与不同程度和形式的帮助。高职院校在开展资助包工作时,要对贫困生的困难程度有详细的了解,整合学习的资源。

3.3 拓宽勤工俭学岗位

学生日常的勤工俭学是对学生生活费用的补贴,也是锻炼学生能力的有效机会,是学生实现自立自强的表现。高职院校应该进一步挖掘勤工俭学的岗位资源,要拓展勤工俭学岗位的深度,增加在学校科研、教学方面勤工俭学的岗位。从而增加岗位,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还可以采取校企合作的模式,组织学生到社会上的企业进行实习,增加学生接触工作的机会。

3.4 加强对贫困生心里的辅导

高职院校的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相对于其他的学生来说,心理更加敏感而痛若,需要得到他人的尊重与认可,贫困生的心理状态容易出现较大的波动。所以高职院校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贫困生心理的辅导。一方面要开展励志教育,增强贫困生的自信心,同时也要加强对他们心理疏导,使他们能够正确的看待自身的情况,有正确的认识。同时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应该加强与贫困生的交流,使他们逐渐养成良好的人格。

4.结语

高职院校的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内心敏感,需要学校给与更多的帮。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就目前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思考。做好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有利于规范高职院校的工作行为,同时也是对贫困学生权益的保护,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机会,完成自己的学业,改变自身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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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斌,陈伟.校企合作视野下的高职贫困学生资助模式分析[J].学术探索?理论研究,2011,(2):153-155.

G471.7

A

2095-7327(2015)-08-0150-02

潘树龙(1981—),男,山东福山人,本科学历,助教,研究方向为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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