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桑玉珍
(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西藏 拉萨 850000)
重型肝炎病例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肝脏疾病类型,其致死原因主要在于肝细胞的大面积坏死、病程恶化迅疾、缺乏有效的针对性治疗药物等。现阶段该病种较为理想的治疗方案主要为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技术,但其在获得良好疗效的同时,也存在着发生多种并发症的安全风险[1-2]。基于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技术所存在的并发症威胁,我科对接受该技术治疗的重型肝炎病例施以了预见性并发症专项防治护理,效果较好,现报告如下:
选择于我院接受人工肝血浆置换的重型肝炎病例130 例做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试验组65 例与对照组65 例,试验组中男性重型肝炎数量为35 例,女性重型肝炎数量为30 例,平均年龄42.78 ±11.11 岁,对照组中男性重型肝炎数量为37 例,女性重型肝炎数量为28 例,平均年龄41.96±12.85 岁。两组接受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的重型肝炎病例在肝炎类型、病程、年龄、男女性别比例等方面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05 ),具有可比性。
1.2.1 对照组
对照组施以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常规护理配合,主要包括病情观察和围术期护理配合。
1.2.2 试验组
试验组则于对照组护理内容基础之上,加用预见性并发症专项防治护理配合。①心理与情绪调适。基于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技术属于新技术新项目的特征,治疗对象对其心存疑虑而出现焦虑担忧也是自然现象,我们以真挚关切的态度,通过知识宣教和情绪疏导方式,对患者施以良好的心理与情绪调适。②并发症专项防治护理配合。对接受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的重型肝炎病例施以围术期全程监护和干预。认真评估患者出现过敏反应、低钙血症、感染、血流动力学异常波动、出血倾向等主要并发症的风险程度,将患者围术期病情变化全程置于护理工作者精准评估和严密动态监测之下,对评估为并发症高危患者的病例依据其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类型施以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当出现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时,保证患者能够获得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医疗护理干预。
临床护理效果的评价指标为并发症出现比例和护理配合满意率。并发症出现比例=并发症发生例数/总入选研究例数;护理配合满意率=评分为满意例数/总入选研究例数。
采用S P S S 1 7.0 统计分析软件处理。两组接受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的重型肝炎病例干预后护理效果的比较采用X 检验,以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试验组人工肝治疗病例干预后并发症的发生比例显著低于对照组,而患者对人工肝血浆置换护理配合质量的满意率显著高于对照组人工肝治疗病例,(P <0.05),见表1 。
表1 两组人工肝血浆置换病例干预后并发症出现比例和满意率的比较[例数(%)]
人工肝支持系统是当前适用于重型肝炎的较理想治疗手段,基于其可实现对患者肝脏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替代作用,故有利于延长重型肝炎病例生存期限,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但在该治疗技术造福于重型肝炎病例的同时,其所引发的多种并发症也成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主要困扰所在[3]。常规的人工肝血浆置换护理配合仅着眼于对患者病情的被动观察和围术期的常规护理配合,未对该治疗技术可能的并发症施以积极主动的预防与观察处置,故而并发症的出现比例较高。而本研究对试验组重型肝炎接受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的病例施以了常规护理基础之上的预见性并发症专项防治护理,基于多种并发症的发生发展均与患者心理与情绪状态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性,故我们十分重视对试验组治疗病例的心理和情绪调适,帮助其以平和稳定、正确积极的心理状态应对疾病和治疗干预[4];在对患者施以科学心理调适的同时,我们还重点对试验组患者施以了针对该治疗技术主要并发症的预见性观察与预防措施,故而有效地降低了并发症出现比例,而对并发症的重点关注,又使护理工作者能够早期发现并发症前兆并适时施以准确有效的并发症紧急护理处置,将可能的并发症伤害程度降至最低,所以获得了人工肝血浆置换重型肝炎病例对护理配合质量的高度认可[5]。综上所述,对接受人工肝血浆置换治疗的重型肝炎病例施以预见性并发症专项防治护理,是一种值得在临床大力推广应用的人工肝治疗护理服务模式。
[1] 党元娜,介靖娅,张和平. 护理干预在重症肝炎患者人工肝血浆置换术中的应用[J]. 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2,28(24):54 -56.
[2] 刘红霞. 临床护理路径在人工肝血浆置换术中的应用[J]. 中国美容医学2012,21(11):324 -325.
[3] 金洁,叶卫江,俞海燕,等. 血浆置换单用及同步并联血液滤过对慢性重型乙型肝炎患者血清细胞因子影响的比较[J].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2010,32(3):35l-353.
[4] 王思文. 护理干预对人工肝支持系统治疗重型肝炎患者康复的影响[J]. 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2,20(4):737 -738.
[5] 夏立平,季丹. 临床护理路径在培美曲塞联合顺铂治疗肺癌中的应用[J]. 全科护理,2011,9(9):2357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