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宗博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 江苏 南京 210039)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现实要求。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看,政治体制改革依然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项改革的政治保障。只有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项改革扫除障碍、开辟道路。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的,“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我们越来越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
从认识与实践主体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2],“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3]从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看,只有坚持群众的观点看清楚政治体制改革形势,才能做到得心应手地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只有发动群众投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才能切实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一般规律和正确方向。关于党的群众观点以及群众路线,毛泽东深刻地指出,“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从群众出发就好办。”[4]概括起来,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关于为什么要进行和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或者说,关于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到底为了谁的问题,群众观点有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一切为了群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法律体系,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和法律基础上的政治体制。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在于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一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人民当家作主,也是在政治体制上的以人为本。胡锦涛同志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5]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江泽民也指出,“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6]
政治体制改革,以为人民服务为导向。为人民服务,在实践上首先就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毛泽东曾经指出,“为群众服务,就是处处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7]改革当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时时处处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是为人民服务。
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完善法治、发展文化教育,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增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公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是现代公民意识的根基,也是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主体要件。假如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自然难以明确自身权益,公民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就无从谈起。广大群众没有了现代公民意识,就难以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政治制度方面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最终选择权,归根到底,在人民群众手中。
制度问题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好的制度下,坏人无法任意做坏事;不好的制度下,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取决于中国人民的成功选择。为此,党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支持不支持为标准,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变化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要求,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正如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刻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理所当然地必须一切依靠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作用。正如列宁曾经指出的,“生机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 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生机勃勃的人民创造力泉源中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8]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决定力量。中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与推动社会政治文明进步,当然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鼓励基层和地方的创新实践。事实上,无论是思想解放还是改革实践创新,人民群众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主体作用。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发展要求、成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核心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民群众的选择;而人民群众选择的原因又在于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在实践中始终坚定地与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处级阶段这个历史时期建立起来的,并且会随着这个历史时期的变化而不断完善。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产物,归根到底是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实践的产物。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社会发展最一般原理,明确认识、端正态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赢得了中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发挥出了极大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在这些制度上建立的各项具体制度。这些制度有效运行和不断完善的最大政治优势,就是党的深厚的群众基础。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巩固和加强群众基础,对于党来说,就是继续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地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成功的根本在于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江泽民同志曾经深刻指出,“我们党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风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9]
任何一套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虽已形成,但是还是框架式的,粗线条的,在体制、机制、程序、技术、方法等诸多方面还有着巨大的构建、填充和完善的空间。制度建设对于党的建设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党脱离群众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看,也属于制度问题。
改革开放通过不断进行的制度变迁推进社会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又将制度变迁问题更加明显地摆到社会面前。制度体制方面的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已经成为制约改革开放的关键问题。在此形势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的危险,就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不仅是思想认识问题,而且是具体的实践活动。认识上有深度,只是一个方面;实践上有效果,是更重要的另外一方面。实践活动,除了主体之外,就是方式方法问题。政治体制改革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方法,从根本上说,还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握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不断改进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权力运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政治体制改革与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如下基本认识: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既要坚持各项已经确立的政治制度,又要改革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既要善于总结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又要充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激化制度活力发挥制度优势,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究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利益,直接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上。评价改革与发展,必须看群众的意见。了解改革的形势和任务,只有真正地关注群众的利益,认真地倾听群众的反映,才能做出客观的、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判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才能有的放矢,密切联系群众、取得良好的成效。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党的正确的路线、政策是从群众中来的,是反映群众要求的,是合乎群众实际的,是实事求是的,是能够为群众接受、能够动员其群众的,同时又是反过来领导群众的,这就叫群众路线”。[10]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为基本方针的现代化建设,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看,包括三方面基本内容:一是政治思想观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创新;二是产权制度为中心的经济体制的调整;三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政府行为的改革。现代化建设的政策与措施,都必须落实到群众的实践当中去。只有通过群众的实践,才能检验并不断完善有关的政策与措施。
从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看,党和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方面,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真正地到群众中去,是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习近平同志强调,“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不论政府职能怎么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接地气、通下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11]当前,必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为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框架、划定了运行轨道,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同时,必须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完善论证、听证、评估、问责、纠错等程序和规定,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政策措施落实到群众中去,实质上就是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发展目的和归宿。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2]关于社会和谐发展,他进一步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和谐社会建设,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 ”[13]
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的根本基础。没有全国规模的市场经济体系,没有全国各产业部门经济的协调发展,没有社会经济繁荣基础上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高谈阔论维护国家主权与统一,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效果看,国家现代化的中心不仅是技术问题,而是营造经济和科学、技术、文化能够自动、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发展经济的首要条件是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的自由,尤其是经济自由。自由和安全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和追求,也是现代国家兴旺发达的首要条件。国家独立和公民自由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最重要制度基础。管理国家是一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对公民负责的政权必须是确保公民在本国当家作主的政权。国家政府善待民间社会,认真履行现代政府职责,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现代化社会建设顺利进行,在政治清明、法治严明、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维护国家主权才有坚实的基础,公民才会发自内心地保卫国家政权。政治体制要保障而不是侵犯公民的自由,政治体制改革决不能以牺牲公民自由的代价来提高政治权力运行效率,尽管公民自由的实现总是以限制和监督政治权力为前提。扩展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又是发展的主要手段。消除使人们几乎不能有选择、而且几乎没有机会来发挥其理性主体作用的各种类型的不自由,构成了发展。”[14]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安居乐业原本就应该有机统一起来。历史和现实表明,以经济发展进程被打断和人民生活水平停滞甚至下降为代价的国家主义论调,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刺激起部分公众情绪,甚至能一时地动员起相当强大的社会力量和资源,但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来看,从长期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来看,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都是社会文明进步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发挥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政治参与热情以及改革创新要求转变为推动体制改革完善、有效运行的动力,使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体制度,焕发出更大的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才能不断地丰富、夯实中观、微观层面上的体制机制、程序技术、方法手段,从而更有效地运行起来,进而走出一条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新路。
党的十八大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这个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15]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当前,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自由的现代制度与文化观念,已经实现了社会群体结合方式与社会管理制度的根本变革。以人为本,用群众观点对待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实质上就是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尊重群众的意愿,夯实市场自由与民主法治的基础,坚持自由、民主、法治、廉洁、高效、文明的政治文明建设导向。
[1]邓小平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60;164;176;17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7.
[3]毛泽东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899.
[4]毛泽东文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71.
[5]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101.
[6]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42.
[7]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1883.
[8]列宁全集(第3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3;57.
[9]江泽民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72.
[10]邓小平文选(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88.
[11]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2013-2-28
[1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850.
[13]胡锦涛.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79.
[14]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4.
[1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