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浩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 杭州 310018)
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对新时期的党建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重大的创新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和论断,紧紧围绕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努力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各方面建设,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新方略、新思路和新举措,全面推进了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习近平同志在一系列的重要讲话中非常关注党的建设工作,并把加强党纪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深化党建工作,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抓手。明确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再强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同志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等重要论述对于新时期的党建工作无疑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可以认为,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和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一系列思想论述为我们解答当前的党建问题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思想启迪和理论参考。显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就必须用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坚持用法治的精神和理念来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五大建设任务。在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可以认为,新时期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在于依法治权,而依法治权的关键是要依法治党。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如何才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党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当前党建工作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用法治的思维和精神来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既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略,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法治的思想和理念对于现代社会具有普适性的意义和价值。在当代中国,法治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正逐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不仅对我国的政治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而且现代法治思想和理念对于深化和完善新时期的党的建设工作同样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可以认为,用现代法治的基本思想和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是实现新时期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必由之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法治化的现实途径,也是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的本质体现,是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首先,用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是实现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必由之路。“法治”和“人治”相对,它是现代社会的国家治理区别于传统国家统治方式的基本标志。法治是现代社会核心的价值理念,在现代社会中,法治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被认为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价值标准。新时期要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就是要在对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深刻把握的基础上,使党的建设工作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并且富于创造性。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之一。正是在法治思想精神的引领下,我国结束了长期的社会动荡局面,社会面貌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证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全面贯彻落实,要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也应该用现代法治的精神和理念来指导和推进党的建设,这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用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和深化发展,是推动党建工作法治化的现实途径。所谓党建工作的法治化,就是说我们不仅要坚持依法治国,而且还要坚持“依法治党”。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一个方面是指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使党的各项行为和活动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而不能违反和突破法律的界限,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面是指要把现代法治精神中的核心价值和基本理念深入渗透并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各项活动之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管党治党和建党。习近平同志在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要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坚决依法惩处党内的各种贪腐分子,就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再次,用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是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的本质体现和要求。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可以说,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工作中至关重要的核心环节,对于党的健康发展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意义和作用。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地指出:“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党的建设实践过程中努力创设良好的制度,积极完善党建工作的各项体制机制,是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的前提和基础。
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党的各项制度体系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党的制度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需重视和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在党建工作中存在党的相关制度权威性不足,不能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以及在严肃党风党纪方面执行力和操作性不够强,各项制度之间相互配套、衔接不够,整体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并且在党建制度创新方面存在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和要求的现实矛盾。而现代法治理念具有稳定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基本特征,注重制度建设的权威性、操作性及实践性,现代法治讲究规则意识,讲证据、重程序、注重权力制衡等思想理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我们党铁的纪律,更好地维护广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我们党拒腐防变、有效应对和化解各种挑战与风险的执政能力建设。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用法治的思想来创新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制度建设,是新时期党建工作制度化的本质要求和体现,也是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思路和途径。
最后,用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也是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是党的建设规范化的前提和基础,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是党建工作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就是要尽量减少因少数人的个人意志和偶然因素对党建工作的非正常干预和影响,让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轨道,就是要让党的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不会轻易地因为某些领导的变更而变更,也不会因为某些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并且保证党的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在具体的实践和发展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将法治的精神和理念推向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领域,用法治代替各种无序性、随意性和以人治为特征的传统党建工作的不合理之处,这也是我们坚持用法治精神推进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如何深入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已经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新时期管党治党和建党的重要经验和作法,并把制度建设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形成了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的一整套新举措,强调用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的正是用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实现新时期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4.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3]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