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 威
(新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处,辽宁 新民 110300)
新民市位于辽宁省中部偏北,沈阳市西北部,东与于洪、沈北新区两区交界,北与法库、彰武两县相连,西与阜新、黑山两县接壤,南与辽中县毗邻。总面积331801hm2。全市除北部有基岩组成的孤立残丘外,其余地形开阔,地势平坦,地形特征为东北高,西南低。年平均气温为7.6℃,年平均地温与年平均气温分布趋势相似,年均最高气温24.3℃,年最低温度零下-11.5℃,年平均无霜期为163d,早霜起于10月底,晚霜终于2月末,年均风速为3.7m/s,年均大风速天数33天。年均蒸发量1651mm,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04mm,降雨主要集中在7~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
1.2.1 水土流失现状
新民市总面积为331801hm2,有水土流失面积45560hm2(不包括城市流失面积),全市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000~2000t/km2·a,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侵蚀面积为43908.6hm2,是全市土壤侵蚀的主要表现形式,全市分布相对比较平均。中度侵蚀面积 1620.23hm2,强度侵蚀面积 18.67hm2,极强度侵蚀面积12.67hm2。全市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风力侵蚀与水力侵蚀两种。风力侵蚀是我市侵蚀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对象,风力侵蚀面积为45366h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9.57%。水力侵蚀面积194h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 0.43%。
1.2.2 水土保持状况
在对流域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中,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紧密结合,实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集中治理、连续治理、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壑治理相结合,田间工程与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讲求实效”的治理方针。各流域针对水土流失特点,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科学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提高流域综合治理水平,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度,实现了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经过30多年的综合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266.6hm2,其中改垄 883.3hm2、水保林 18900hm2、经济林 900hm2、封禁治理6933hm2、防护林网700hm2,修建谷坊16座、塘坝3座,小河道治理20.5㎞,作业路20㎞。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60133hm2减少到45560hm2。
尽管新民市在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水土保持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2002年以来,中央、省、市对新民市水土保持治理总投资为850万元,年均投资额为106万元,每年只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6.67hm2,远不能达到治理目的,使治理速度与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以往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更多的是侧重于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具体措施,而对于水土保持可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与动力考虑不足,治理速度慢、治理程度低、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破坏植被现象普遍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使农业生态环境失调,农业生产发展缓慢,阻碍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融合度不够。
30多年来,我市共完成有效治理面积28266hm2,现存45560hm2水土流失面积。多数是生态环境更恶劣、水土流失更严重、人民生活更贫困的柳绕地区。这使得该类地区水土流失治理难度更大。而且随着人为破坏的不断加重,水土流失还会进一步加剧。随着农村“两工”的取消,对农村劳力的组织将会更难,治理的成本也会不断提高。目前,我市尚未形成系统的保护治理成果的相关机制。在调动农民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方面,根据“谁治理、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还没有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具有操作性的长期管理管护制度。产权和使用权不明晰,治理成果在拍卖、承包、继承、转让等方面缺乏健全制度和机制的支持。单纯的依靠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无法有效的维护治理成果。因此,急需尽快研究出新的治理方略,以更好地组织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特别是生态脆弱区的水土流失。
目前,我市的水土保持科研和科技推广工作按新形势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土保持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许多水土保持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得不到快速推广应用,制约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平的提高。二是对水土保持科研和科技推广资金投入不足,使许多科研和科技推广项目不能顺利开展。三是管理人才缺乏,受机制影响,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与科研要求差距较大。
新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目标为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状况,有效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改善饮水安全,促进河流健康,并对生态脆弱区脱贫致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根据新民市水土流失状况与特点,计划到2020年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00.1hm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62.1%。
2011~2020年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7673.4hm2,其中改垄 116.6hm2、退耕还林2858.3hm2、退耕还果 3030hm2、水保林 8698hm2、防护林网733.34hm2、封禁治理1780hm2、风沙治理造林10457hm2,沟头防护4.25㎞、沟道衬砌9.1㎞,修建塘坝6座、谷坊150座,小河道治理114㎞,修建蓄水池151座,作业路129㎞。
2013~2020年城市规划治理面积为626.7hm2,其中:水保林、景观树 526.7hm2,种草、草坪100hm2,人均绿地达到 19.5m2。
2013~2020年预防监督计划成立宣传执法队伍8个,监督管护人员30人,车辆8辆,小型仪器30件,标志牌300个,宣传碑140座。
预计总投资为14391万元。其中: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12398.84万元,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投资642.4万元,城市水土保持投资1349.68万元。
到2020年后,各项治理措施全部发挥效益,每年增产粮食1331.46万 kg,增产值为1533.3万元;增产活立木5.76万m3,增产值为3458.18万元;增产果品159.1万kg,增产值为477.2万元;合计增产值为5468.68万元。工程完善后可充分发挥其作用,可保护1066.67km2耕地免除涝灾,实现粮食高产稳产。若按每亩增产100斤计算,每年可增产粮食超过1.6万斤。
蓄水保土效益。根据我市水土保持措施单位面积蓄水保土定额,经过对各项治理措施进行保水保土效益计算,各项措施全部发挥效益后年保水效益为2178.9万m3、年保土减蚀效益为80.7万t。
水圈效益。规划实施后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00.1hm2,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遏制了治理区的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减少地表径流和土壤冲刷量。同时,调节地表径流,降低泥沙含量,增加清水常流量,不但减轻洪水危害,而且为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提供更多的水资源。
土圈效益。通过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使耕地免遭破坏,为农业生产保障足够的耕地面积。同时,减少土壤养份的损失,保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为保障我市粮食产量,加快农村经济创造了条件。
气圈效益。规划实施后,流域内植被覆盖度增加,对近地层小气候的改善将起到明显的作用,可起到保护农田、减缓风沙侵袭和霜、冻危害,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生物圈效益。规划实施后,共新增植被面积28083.1hm2,林草覆盖率由原来的16.3%提高到24.4%,增加 8.1% 。
减轻自然灾害。通过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增加植被覆盖,将减轻水土流失造成的洪涝、干旱、风蚀与风沙等自然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提供安全、优美的人居环境。
促进农业发展。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我市的农业产业结构将发生变化,经济林果、林地、草地面积增加,农业高效产业得到发展,以粮食为主的农村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并趋于合理,促进农村经济走上高效、可持续发展道路,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工程的实施,不但改善生态环境,而且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使治理区人民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希望之路。同时,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治理区群众通过宣传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使自身素质得到提高,保护、治理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增强,有助于加快治理水土流失的步伐。
加快水土保持产业化进程。规划注重水土保持产业化建设,通过规模化治理、资源的合理开发、集约经营,将建成一批农、林、牧等产业化生产基地,加快新民市水土保持产业化的步伐,增强水土保持在新民市市场经济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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