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荀子的民俗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2015-04-03 13:50魏晓虹
关键词:移风易俗风俗荀子

魏晓虹

(山西大学 学术期刊社,山西 太原 030006)

荀子是战国末期的思想家,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从其哲学观和政治观出发,记录和评价了当时的社会民俗,致力于移风易俗,对落后民俗进行了否定和批判,对先进的民俗以法律、法规加以肯定,体现了荀子注重现实、批判虚妄神秘的思想。荀子的民俗思想吸收了古代无神论成果,批判了唯心主义天命论,是以唯物主义哲学观为基础的,体现出先进的民俗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 民俗与政治

政府对社会风俗习惯的干预作用主要通过各级官吏来实现。因此,统治阶层的言谈举止,上行下效,对社会风气影响很大。荀子在《君道》篇中说:“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1]249如果统治者崇礼义,尚贤能,无贪利之心,就会形成臣民讲究忠信、遇事谦让的和谐社会风气。“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1]249。如果“大国之主也,不隆本行,不敬旧法,而好诈故,若是,则夫朝廷群臣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倾覆也。朝廷群臣之俗若是,则夫众庶百姓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贪利也。”[1]244如果执政者狡猾奸许,那么大臣百官也会相互倾轧,就会形成争权夺利的不良风气,上梁不正,下梁必歪,政风不好,民风必坏,“众庶百姓皆以贪利争夺为俗,曷若是而可以持国乎?”[1]331(《议兵》),因此,就要正本清源,整顿好吏治。

民俗是贯彻法度的重要方法。统治者根据民众自发约定的生活习惯,制定出合理的礼法,并加以推广,使礼、法在上下都贯彻执行。荀子在《臣道》篇中说:臣“迫胁于乱时,穷居于暴国,而无所避之,则崇其美,扬其善,违其恶,隐其败,言其所长,不称其所短,以为成俗。”[1]278臣子处于暴君统治的国家,也要推崇暴君的美德善行,避讳暴君的罪过失败,将此视为“成俗”。这就是封建礼法观念之下的风俗习惯。“政令以定,风俗以一,有离俗不顺其上者,则百姓莫不敦恶,莫不毒孽,若祓不祥,然后刑于是起矣。”[1]318(《议兵》)政令法律确定,与风俗习惯一致,如有人违法,百姓就会怨恨这些不法之人,法律就会处罚他们,一旦朝廷的意图、法令变为广大民众乐于接受的风俗,国家必然出现遵纪守法的局面。他在《君道》中说:“知有常法之为一俗也”[1]270,说明法律和风俗关系密切。荀子的这种思想对其弟子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商君书·算地》曰:“圣人之为国,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观察民俗制定法令,考察国事符合时宜。荀子在《王制》中说:“立身则从佣俗,事行则遵佣故,进退贵贱则举佣仕,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则庸宽惠,如是者则安存。”[1]175君主做人也要遵从风俗习惯,做事要遵循成规旧例,要提拔普通人,对百姓要宽容仁爱。

荀子倡导“国俗节”,认为“国计之极”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1]203(《富国》)这一思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法则,至今仍有现实意义。他在《王制》中说:“国俗节,则兵劲城固,敌国案自诎矣”。[1]171国家要倡导节约的风俗,强本而节用,加大国防投入,国防强大,敌国就会屈服。“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1]181(《富国》)节约使百姓富裕,统治阶级按照礼制等级节约用度。建设节约型社会对提升国家实力有一定的作用,这种思想在当今也有现实意义。

荀子在《君道》中说:“欲修政美俗,则莫若求其人。”[1]255儒者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荀子在《儒效》中认为:儒者,“其为人上也,广大矣。志意定乎内,礼节修乎朝,法则、度量正乎官,忠信爱利形乎下。”[1]113“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1]112“达则兼济天下,”儒者为官可以使政治完美,礼节整饬,法律公正;在民间可以教化百姓,美化风俗。儒者修明政治、改善风俗,忠实诚信、仁爱利人的美俗就会蔚然成风。

民俗是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治国化民之功能。民俗是世态人情的反映,是政治得失的折射。荀子曾到过秦国,在《强国》篇中说:

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官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1]339

这样古朴的民风,加之百官恪尽职守,朝廷有条不紊,国家自然能够强大,故秦国从秦孝公经惠文王、武王到昭襄王“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这绝不是偶然的事情,而有其历史的必然。荀子认为秦国民俗朴实淳厚,官吏忠诚守法,朝廷安然清静,故政通人和,国富民强。

国家政治与民俗民风有一定的联系。《管子·入观》曰:“观习俗,而治乱之国可知也。”荀子到秦国考察民俗,进行田野调查,他调查的风俗有四方面:一观百姓,民风质朴,歌吟不淫荡,服饰不妖艳,遵从法律;二观都邑官府,官吏谦恭节俭,忠实诚信,恪尽职守;三观士大夫,唯公是务,廉洁奉公,不结党营私;四观朝廷,高效运行,及时决策,政事从不拖延,没有遗留的公务。民俗是由百姓的气质、服装、歌舞等群体标志所表现的,由民俗看国家政令执行的情况,荀子合理揭示出社会风气、朝廷吏制与民间心态、民俗事象之关系,借风俗观国家兴衰,体现出观风察政的社会民俗观和政治民俗观,荀子的民俗观是与他的政治思想结合在一起的,对后世产生了影响,《汉书·艺文志》云:“观风俗,知得失”,这种观风察政、辨风正俗的民俗观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荀子强调社会风俗在治理国家、安定社会有巨大的作用。民风、民俗既反映了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表达了人们在一定时期的愿望和追求。荀子以风俗习惯作为制礼定法之基础的思想是很可贵的。治国者对美俗要提倡,以至于形成礼法;恶俗要加以疏导,制定法令加以禁止。在荀子之后,辨风以正俗,依俗以制法,成为一些执政者为政共同的方法。

荀子认为美俗善政,民风、民俗是关系到国家贫富、安危的重要条件。他在《王霸》《君道》《强国》等篇章中,都谈及这个问题。他认为统治阶级应从俗为事,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引导国风民俗,即可“其法治,其佐贤,其民愿,其俗美”。[1]233(《王霸》)

二 民俗与经济

荀子指出要想纯正民俗首先要使百姓富裕。“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1]604(《大略》)他在《儒效》中说:“以从俗为善,以货财为宝,以养生为己至道,是民德也。”[1]122他认为顺从习俗、珍视货物钱财、养生是“民德”的三个主要内容,这也是荀子重民生的思想体现。

荀子重视农业生产。在《王霸》中认为“风俗美”,就是“农夫朴力而寡能,则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是之谓政令行,风俗美。”[1]245风俗美,百姓就得天时、地利、人和,百业不废,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可见风俗和社会经济的关系密切。

要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就要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农林牧副。荀子在《王制》篇中指出:

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1]164

荀子上承孔孟,旁收诸子,是百家异说的集大成者。提出按照农时进行农业生产,对自然资源要保护性开发,实现可持续利用。儒家文化非常关注生态文明,亚圣孟子也提出这样的思想: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2]8

荀子是对孟子思想的继承。荀子主张开发资源、向自然索取要适可而止,这也是孔孟的一贯思想。民俗是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一种不成文法,具有一定的传承性。《荀子·王制》有明确详细的论述,他坚决反对竭泽而渔、杀鸡取卵,明确地认识到“生十杀一物十重,生一杀十物顿空”的规律。王者依据生产之需要在民俗之基础上制定出一些诸如“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1]158的政策性规定。乡规民约具有法律所起不到的作用,它是国家法令的必要补充。像这样生活中形成的民约、民俗,对于调整百姓的利益关系,保持生态平衡,使经济可持续发展,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荀子的学生韩非子在《五蠹》中也论述了效俗法制的思想。荀子主张应根据民众自发约定的生活习惯,制定礼法并加以推广。对“其俗淫,其志利”的乱世之俗加以制止。这一经济思想一直为后人所重视。当今法律研究也在探讨生态正义及其法律化问题,协调人与人之间在使用和占有自然资源的矛盾,达到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平衡。[3]

三 风俗与教化

美俗有教化百姓的作用。荀子在《大略》中说:“政教习俗,相顺而后行。”[1]607政治教化要与民俗习惯相适应。在论及“辟公”的职责时,他说:“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兼覆而调之,辟公之事也”。“国家失俗,则辟公之过也”。[1]166

荀子虽然是性恶论者,但他又明确地指出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习俗可以用来转化人的本性:人人都可为尧舜。他说:

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我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1]136

风俗习惯可以改变人的意志,长期的安习守俗可以改变人的本性。“故人知谨注错,慎习俗,大积靡,则为君子矣。”[1]138(《儒效》)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遵从好的风俗习惯,能够不断地改变人的性情、意志,在这一环境中安而久之,以至于能改变人的本质,成为有益于人民、社稷的人。好的风俗环境可以影响人的性情,陶冶人的情操。

在《正论》中荀子对美好的社会风俗进行构想:“盗不窃、贼不刺,狗豕吐菽粟,农贾皆能以货财让;风俗之美,男女自不取于涂,而百姓羞拾遗。”[1]382在《君道》中又说:“众庶百姓无奸怪之俗、无盗贼之罪,其能以称义遍矣。”[1]258美好的社会风俗就是无盗窃之罪,无贪利之心,路不拾遗,男女有别,百姓无奸怪之俗。这些内容至今都是社会文明的标志。

荀子《君道》中多次提到百姓“易俗”,认为“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1]260百姓移风易俗,小人转变思想,奸邪怪僻之人变得诚实谨慎,就是教化的最高境界。移风易俗与教化关系密切。

四 民俗与文艺

儒家有以乐观政之传统,季札观乐就是典型的例子。荀子在秦国考察民俗,歌吟不淫荡,声乐不流污是风俗淳美的表现之一。儒家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孔子注重音乐的作用,在《论语·卫灵公》中反对淫荡的郑声,认为《关雎》“乐而不淫”。荀子赞成孔子的诗乐教化思想。荀子《乐论》说:“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1]437《礼记·乐记》曰:“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治理社会,形成纯正的社会风俗,没有礼法不行。但是,在荀子看来,礼法决不能代替音乐,音乐寓教于乐影响社会风气,他说:“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1]438正派的音乐感动人形成和顺的社会风气,和顺的社会风气使社会安定。“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莫善于乐。”[1]439(《乐论》)音乐能使人耳聪目明,心平气和,移风易俗,社会安宁。对人情性的疏导,对安定的社会风气的形成作用是重大的。音乐寓教于乐,移风易俗,移风易俗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不可忽略音乐的作用。

在荀子看来,政府不仅应鼓励、引导好的社会风习,使之发扬光大,而且对于一些不好的社会风俗,要加以劝导,君子“耳不听淫声,目不视女色,口不出恶言”[1]437太师的职责是“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1]1436(《乐论》)对夷俗邪音,要禁止、疏导,恶俗不仅使人变坏,而且也使国家处境陷于危险。他在《乐论》中谈到,一个国家如果风俗不好,社会就不能安定。“乱世之征:其服组,其容妇、其俗淫、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导致“贫则为盗,富则为贼。”[1]445(《乐论》)

“音乐是社会人伦的综合体现,因此,藉由音乐,可以观政、观德、正俗。”[4]荀子认为音乐“可以善民心”,可以“移风易俗”,不仅指出了音乐与民俗的关系,也是对音乐社会作用的肯定。

五 民俗与相术

古代民俗受上古风俗的影响,相信骨相之说,在社会上盛行神秘的命相术。这种习俗在《周易》《山海经》《穆天子传》等古籍中都有记录,民间百姓也深信此术。对这种荒诞的天命论迷信,荀子提出了质疑和批评。

荀子在《非相》中完全否定了相人之术。相人之术是“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称之。”看了人的容貌、面色就知道这个人的吉凶、祸福。“古者有姑布子卿,今之世,梁有唐举。”[1]65春秋时郑国姑布子卿曾经给孔子和赵襄子看相。战国时魏国人唐举也善此术,普通人都相信这种民俗,但“学者不道也。”[1]65

在否定相人之术的基础上,荀子认为:

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君子之谓吉,小人之谓凶。故长短、小大、善恶形相,非吉凶也。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1]66

观察人的相貌不如考察他的思想,考察他的思想不如研究他处世的方法。相貌不如思想重要,思想不如处世的方法重要。形体相貌虽然丑陋而思想与处世的方法好,不会妨碍他成为君子;形体相貌虽然好看而思想与处世的方法丑恶,不能妨碍他成为小人。君子吉祥,小人凶险。所以人的身高、容颜等形体相貌上的特征,并不是吉凶的表现。

荀子列举了一些杰出人士,孔子的容貌如戴着丑陋的驱鬼面具,周公的身材如同折断的枯桩,皋陶的脸色像削了皮的瓜,闳夭多胡须脸上看不到皮肤,而伊尹脸上却没有胡须眉毛,禹跛腿走路踉跄……对于士人,不要看他们的相貌,而是要看他的才华和志向。人的形体相貌不重要,相信相面术的人不考察人的志向、品评人的学识,而是只看人的身高、相貌,这是不合理的。

荀子列举了一些貌美而志向、学识、才能不高的名人:

古者,桀、纣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越劲,百人之敌也。然而身死国亡,为天下大僇,后世言恶,则必稽焉。是非容貌之患也。闻见之不众,论议之卑尔![1]70荀子又列举了一些貌美而志向、学识不高的普通人:

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然而中君羞以为臣,中父羞以为子,中兄羞以为弟,中人羞以为友。俄则束手有司而戮乎大市,莫不呼天啼哭,苦伤其今而后悔其始。是非容貌之患也。闻见之不众,而论议之卑尔!然则从者将孰可也?[1]70

这些人的祸患不是因为容貌所造成的,而是他们见闻不广、思想境界不高造成的。

荀子认为人的吉凶祸福不是相貌决定的,而是思想行为决定的。后世的相学中,相学家也认识到不能以貌取人,还要相心、相德,考察思想和道德。历史发展到今天,各种人才选拔的面试活动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选美的特点,以身高、相貌、口才来选拔人才,具有以貌取人之特点,忽视了人的智力及思想品格,荀子认为相面术“论议之卑,”[1]70的这种观点对于选拔人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部分女性以身高和相貌作为择偶的重要标准,无疑是肤浅的。

六 民俗与迷信

先秦时期人们事鬼神、信卜筮、重占验的民俗盛行。孔子对鬼神“敬而远之”,既表示怀疑,又表示沉默,“不语怪力乱神”,但还没有完全否定天命鬼神观念。处于有神论向无神论过渡阶段。荀子批判总结了先秦学术思想,从人类文化生活的需要出发,否定了自西周以来敬天尊鬼的迷信思想,在百家争鸣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否认鬼神的存在,成为无神论者。荀子是中国古代无神论的先驱者。先秦时期鬼神观念盛行,荀子在《解蔽》中讲某人在月夜行走,看到自己的影子误认为鬼惊吓而死之事,认为“凡人之有鬼也,必以其感忽之间疑玄之时正之。”[1]467鬼神是人在精神恍惚时的错觉。

针对孟子的“天命论”和老庄的“天道观”,荀子在《天论》中认为:“天有常道也,地有常数也。”[1]352“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1]345自然界有自己运行的规律,不会因为明君而正常运行,也不会因为昏君而停止运行,不能对人降灾施福。社会的治乱和人事的吉凶与自然界的变化没有必然的联系:

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曰: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邪?曰:得地则生,失地则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1]351(《天论》)

荀子将自然和社会区别开来,提出了天人相分的观点。他说:“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1]352自然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的,但人类在规律面前又有能动性,可以“应时而使之”,“制天命而用之”,“人定胜天”,认识自然规律的目的就是要利用规律造福人类,这种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一些当时人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于是出现了以观察天体运行预言人事祸福的巫术,春秋战国时期的天文学在很大程度上与宗教迷信占星术相联系。

荀子在《天论》中谈到一些自然现象:

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夫星之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1]354

日食、月食,暴风骤雨不合时节地袭击,扫帚星偶然出现,荀子认为是自然现象,与君主的贤愚和社会的治乱无关。但古人认为天象变化预示着人事的吉凶。把日食视为对最高统治者的警告。《左传·昭公十七年》:“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日食出现,天子不杀生盛馔,要在社庙中击鼓。发生了日食、月食,古人认为天狗吃太阳、月亮,就祭拜抢救。彗星出现是灾祸的预兆或兵灾的凶象。《唐雎不辱使命》:“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流星的坠落、树木出响声,是自然现象,无神秘之处,少见多怪是合理的,因此附会人事休咎,认为天命决定人事则是迷信。荀子正是在唯物主义的宇宙自然观的基础上来认识和解释古代民俗事象,在科学落后的战国时期是难能可贵的。

荀子在《天论》中对求雨、占卜这一类习俗做出新的解释:

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1]356

天旱了就祈神求雨,无论是否祈神求雨天都会下雨。遇大事就占卜打卦,对于卜筮《论语》记载孔子曾说“不占而已矣。”荀子在《大略》中认为“善为易者不占”,儒家主张不占,很早就否定了《周易》的占卜作用,至今一些人仍把《周易》视为占卜的法宝。荀子在《王制》中说:“相阴阳,占祲兆,钻龟陈卦,主禳择五卜,知其吉凶妖祥,伛巫波击之事也。”[1]166行事观察阴阳云气,用荆木烧烤龟甲钻孔出现五卜:雨兆、霁兆、蒙兆、驿兆、克兆,计算筮草得出奇偶数作为阴阳符号排列成卦象推断吉凶,祭祀来消灾,选吉日进行祭祀、婚嫁、安葬活动,荀子认为这些占卜打卦是巫者所为。古代文人政客并不认为这些做法就能实现所祈求的愿望,只是以祭拜的方式祈祷罢了,而百姓却把这些视为神秘。把这些做法看作表达情感和愿望就吉利,把这些做法看作神秘就凶险了。

荀子明于天人之分,治乱与自然现象无关。但是在荀子的理论当中,“天”就是客观之天,人们面对星石陨落、树木鸣响等特殊的自然现象时,会认为是“天”对人事活动不合乎“天道”的不满引发的“征兆”,但是荀子却认为特殊的自然现象和正常的自然现象是一样的,同样不具有神秘性。荀子否定天人感应、天命等迷信思想,而充分肯定人的能动性,无疑具有积极意义。荀子的弟子韩非子认为“以力得富”,认为事鬼神信卜筮是亡国的征兆,对当时这些愚昧的风俗表示反对。

古代医学不发达,巫医盛行。得了风湿病,人们打鼓驱除病魔,烹猪祭祀神灵,荀子认为:“必有敝鼓丧豚之费矣,而未有愈疾之福也,”[1]467(《解蔽》)否定了巫术驱疾的迷信。至今一些人仍然信巫医,不仅浪费钱财,而且耽误治疗。

荀子认为祭祀仪式不是“鬼事”,而是“人道”,是为了“志意思恭之情。”对师长活着尊重,死了也要尊重,就是说对死者尊重实际上是为了陶冶活人的情操,否则,父母早晨死去,他到晚上就忘掉了。荀子说:这样的人是“鸟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群居而无乱乎?”[421](《礼论》)大家认识到尊重死者的重要性,便渐渐形成各种葬礼仪式的风俗。

孔子最早提出了“移风易俗”的主张,《礼记》中也提出了“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的思想,荀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在《乐论》中提出“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荀子在《王霸》中说:“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1]233,抨击那些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比如那些轻薄少年言行举止模仿妇人的妖冶,杀掉生者以陪葬死者,音乐淫荡而险恶等等。这些伤风败俗的东西会使国家发生混乱。荀子的学生李斯也认为“移风易俗,民以殷富,国以富强。”(《谏逐客书》)荀子的弟子韩非也倡导“便国不法古”,主张变法易俗。摒弃陈规陋习,移风易俗至今仍有重要意义。

孔子把民俗与社会政治、道德伦常联系起来为其政治理想服务,注重实际效用。荀子的民俗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儒家思想,其社会政治意义大于民间文化意义,民俗关乎国情,并致力于移风易俗,具有进步的民俗观。荀子的民俗观与政治、经济、自然、音乐、教化结合在一起,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肯定其进步意义的同时,不可否定的是,在礼俗、祭祀、葬俗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封建等级观念,这种封建糟粕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1]荀子译注[M].张 觉,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249.

[2]孟子[M].王常则,译注.太原:三晋出版社,2008:8.

[3]殷 鑫.论生态正义的法律化[J].河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50-54.

[4]周丽玲.中国音乐史视野中的《国语》与《左传》[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1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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