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晨 于洪鉴
〔摘要〕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引起了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明确会计舞弊的形成机理,发掘会计舞弊的影响因素,以此提出有效的会计舞弊治理措施,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本文将会计舞弊动因理论作为切入点,分别对社会心理学、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舞弊机理研究进行综述,并据此对会计舞弊机理研究的前沿性问题进行理性预测和分析,以有利于我国会计舞弊机理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及有效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出台。
〔关键词〕会计舞弊;行为经济学;社会心理学;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5)01001808
一、会计舞弊动因理论
会计舞弊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也是白领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会计舞弊动因理论就起源于犯罪学对于白领犯罪行为的研究。Sutherland最早提出白领犯罪这一概念,并开展了大量有关白领犯罪的动因研究。在 Sutherland研究的基础上,他的学生Cressey[1]在研究资产侵占问题时,提出了白领犯罪的三个条件:不能分享的财务问题、违背信任的机会、自我调节的能力,并最终演化为我们所熟知的舞弊三角理论中的三要素:被感知的压力、被感知的机会、合理化。被感知的压力引发了舞弊动机,由于压力的不能分享性,行为人会有强烈的动机去摆脱目前的不良状态。被感知的机会是指控制环节出现重要漏洞,且舞弊行为被抓到的可能性较低。合理化是指行为人会利用一些所谓的借口去试图降低舞弊行为所引发的认知冲突。舞弊行为人还是希望他们的行为仍然处于道德所容忍的范围之内。
在犯罪学关于白领犯罪研究的理论基础之上,Albrecht等[2]将舞弊三角理论引入到会计学,并指出压力、机会和合理化是会计舞弊产生的三个必要条件,就像燃烧需要热度、燃料和氧气一样,并结合委托代理理论和管家理论提出了“违背信用理论”。通过对代理理论和管家理论的分析,Albrecht等进一步指出当经理层的行为取向更加符合管家理论时,企业会计舞弊的可能性就越低,反之则越高。随着白领会计舞弊案件的爆发式增长,越来越多的新案例不断出现,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解释新现象,学者们不断对舞弊三角理论要素的内涵进行拓展和演化。
Kranacher在前期大量研究的基础上,运用M-I-C-E(财务问题、意识形态、威压、自负心理)概念来描述舞弊行为人的舞弊动机,拓展了原有舞弊三角理论的动机要素。其中,财务问题和自负心理(应得权益)是比较常见的舞弊动机,而意识形态和威压引起的舞弊行为是较为特殊的类型。所谓意识形态所产生的舞弊动机是指由于自己价值观的影响,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状态,行为人会有动机通过自认为合理的舞弊行为来改变现状。Dorminey等[3]在分析逃税行为时指出,在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当行为人认为交税是违宪的或者自身已经缴纳了足够的税款,行为人会产生逃税的动机。威压所引发的舞弊动机是指行为人本身并不愿意实施舞弊行为,但是由于来自上级领导的压力又不得不参与舞弊活动。在世界通讯与沃尔玛舞弊案件当中,在董事会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强制下,某些会计人员不得不参与舞弊活动,其实没有任何的经济压力。
Wolfe和Hermanson为了加强实务中对于舞弊行为的预防和侦察,认为应该将个人能力这个要素纳入到舞弊三角理论的机会要素中去,行为人的能力在舞弊决策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样,Dorminey也指出如果不具备发觉控制薄弱环节以及掩盖舞弊行为的能力,舞弊是不会发生的,足见行为人的能力在舞弊实施中的重要性。此外,实施舞弊和掩盖舞弊行为会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为人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因此,舞弊行为人不仅需要具备实施舞弊的能力,而且要有抵抗舞弊实施过程中所面临巨大压力的能力。
舞弊三角理论所描述的舞弊行为人可以被视为偶然舞弊者,只有当财务压力、舞弊机会和合理化同时满足时,舞弊行为才会产生。与之相对应,Riley指出了这样一类行为人,只要存在舞弊机会,不论是否面临财务压力或者是否触碰了道德底线,这些行为人都会实施舞弊行为,并称其为掠夺者,传统的舞弊三角理论就无法很好地解释这类行为人的舞弊行为。Beasley认为一旦舞弊行为发生,且长时间没有被发现,那么这种违法行为就有可能会重复出现,直到被发现为止。这也就说明偶然舞弊者是可以向掠夺者转变的。
在会计舞弊动因理论方面,冰山理论、新舞弊三角理论、GONE理论、风险因子理论、五要素论、“美国梦”理论以及A-B-C模型相继被提出,这些理论和模型对甄别会计舞弊形成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为了弥补传统舞弊三角理论所存在的局限性,Bologua提出了舞弊GONE理论,指出舞弊由四个因子组成:贪婪(G)、机会(O)、需要(N)、暴露(E)。可以看出,GONE理论是对舞弊三角理论的完善和再解释,其实质等同于三角理论。在此基础上,Bologua又提出了风险因子理论,将舞弊风险因子划分为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主要涉及个人层面的舞弊要素,包括道德品质和舞弊动机,其中,个人的经济压力、恶癖压力、工作压力、其他压力会产生舞弊动机。一般风险因子主要涉及组织层面用于控制舞弊行为的内外部要素,包括企业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以及社会的监管制度。
Rezaee在对大量舞弊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指出,财务报告舞弊是在五个要素的相互作用下产生的,分别是“厨师”、“食谱”、“动机”、“监督”、“最终的结果”。“厨师”代表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人,Rezaee指出80%的财务报告舞弊是由CEO、CFO参与和支持下完成的。因此,Sarbanes-Oxley Act 404 条款就规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需要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食谱”是指实施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并认为盈余管理是最为常见的财务报告舞弊方法。绝大部分财务报告舞弊涉及对资产和收益的高估,20%的财务报告舞弊涉及对负债和费用的低估。其他舞弊方式的类型还包括:对交易和事项的直接歪曲,延迟交易和事项的确认时间。Rezaee将财务报告舞弊动机分为四类:经济压力、自利主义、意识形态驱使、精神病态,前三者是较为常见的财务报告舞弊动机,后者则较为少见。“监督”要素主要包括两大类:(1)直接监督机制:审计委员会、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师和外部监管机构;(2)间接监督机制:分析师、机构投资者和银行债权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的作用最为重要,他们决定了财务报告信息处理程序和内外部审计活动的效率效果。
Choo借鉴Albrecht的思想,将“美国梦”融入到舞弊三角框架之中,提出了舞弊的“美国梦”理论。“美国梦”这一术语由Adams于1937年提出,用于表述美国社会可以给予个人成功的机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美国梦”的含义发生了变化,追求金钱上的成功已经主导了美国社会,人们已经将财富的多寡作为成功的首要标志,但是却并没有对财富获取方式的道德属性给予足够的重视。社会文化对于金钱的过分重视使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面临着巨大的外部压力,对道德规范的“抛弃”,使得行为人会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实施舞弊行为以获取个人的成功。社会环境所倡导的价值观以及所孕育的企业文化会给予行为人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去实施舞弊行为,极大地降低了行为人的认知冲突。
Ramamoorti提出了A-B-C 模型用于白领舞弊行为的分析,该模型包含三个要素:一个坏的苹果(Apple)、一个坏的容器(Bushel)、一个坏的谷物(Corp)。坏的苹果代表个人舞弊,坏的容器代表合谋舞弊,坏的谷物代表文化或者其他社会因素所引发的系统性舞弊。通过对来自ACFE舞弊数据的分析,Ramamoorti发现白领舞弊行为人(坏的苹果)的年龄一般在45—55岁之间,拥有大学学历,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0—15年,没有犯罪记录。Ramamoorti用坏的容器暗示群体之间会产生某种动力助长相关的舞弊行为,合谋舞弊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并进一步指出,如果道德规范对于组织高层人员的舞弊行为失去约束力,那么这种不良效应会传播到整个组织当中。当这种现象像“流行病”一样不断向组织外部蔓延时,整个社会就会产生系统性的舞弊行为,这就类似于谷物的一小块腐烂后,会逐渐蔓延到整个有机体当中一样。
上述舞弊动因理论产生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各位学者的观点包含着不同时期所固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征,使其理论看似区别明显,实际上,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上述会计舞弊动因理论虽各具特征,但对会计舞弊的诠释并没有质的差别。它们主要运用归纳法,基于对大量舞弊案例的分析,提炼出舞弊发生时所涉及的影响因子,通过对影响因子的分析,解释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以及行为人认知能力的变化,程式化的动因理论在解释会计舞弊成因方面显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除会计舞弊动因理论之外,会计舞弊机理的国内外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于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考虑,运用社会心理学的相关理论来研究会计舞弊问题。另一方面是在经济学视角下,通过博弈论、新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来分析会计舞弊问题。
二、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主要运用文化、人口统计特征、心理等因素来解释会计舞弊的成因。Merton在社会反常态理论中指出,将犯罪的动机简单地归结为个人的缺陷、失败或者说是个人的自由选择是不够全面的,一个对犯罪行为完整的解释首先需要考虑行为人所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社会反常态概念出自18世纪的法国社会学家 Emile,用于表示社会的道德标准混乱不清,从而导致了自杀、舞弊等异常行为。
文化因素方面,Janis[4]指出群体思考容易忽视反面的意见或者趋势,董事会成员有一种忽视潜在舞弊信号的倾向。Jensen 强调了企业文化对于会计舞弊的影响,认为过度关注礼节和面子的董事会文化是导致董事会监督舞弊行为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Messner和Rosenfeld研究发现将物质收益放在首位的企业价值观虽然有利于企业革新和劳动价值率提高,但是这种狭隘的价值观同样也会使管理层产生强烈的压力,为了获取成功可以依靠任何可能的方法包括舞弊。Ashforth指出管理层授意下的舞弊行为,会导致不良舞弊文化的形成,对于权威的顺从是舞弊发生的初因,但是随着舞弊文化的形成,舞弊行为会向一种无意识下的常态化发展。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部分学者又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解释会计舞弊的成因。Coleman指出竞争的社会文化可能会成为白领舞弊犯罪的激发因子之一。Albrecht等[5]认为创造一个诚实、开放的文化氛围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发现会计舞弊行为。
人口统计特征方面,Gross 发现组织中的高层管理人员经常从事非法商业活动。关键的人口统计特征(年龄、性别、经验、教育等)对于预测管理层舞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口统计特征对行为人舞弊合理化过程的影响就是原因之一。Anand指出舞弊合理化是一种心智策略,可以中和舞弊行为所引起的负面情绪,使行为人将一般的不道德行为视为合理的。Zahra等[6]发现CEO的人口特征(领导魅力、年龄、经验、学历等)会对行为人的舞弊合理化过程产生显著的影响。没有合理化过程,认知冲突会引发的内心焦虑会使得行为人用一种不道德眼光看待自己,也就无法实施舞弊行为。此外,合理化过程也会受到行为人价值观的影响,Hambrick就特别强调行为人的价值观和偏好会受到人口统计特征的影响。
一些学者发现,年龄与不道德行为存在着负相关关系,经历尤其是较为重要的事件会对行为人的态度以及行为策略产生一定的影响。Kelley认为行为人的成熟与道德发展的层次显著相关,成熟的行为人对于企业道德标准的理解会更加准确。与年轻管理人员相比,年长管理人员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备的知识和决策体系,从而使得决策更加精确和有效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行为人的经验会更加广泛,心智更加成熟,管理人员会更倾向于认为将财务报告舞弊合理化是一个成本巨大的过程,年轻管理人员会更倾向于实施舞弊行为。此外,Markóczy 发现年轻管理人员更加偏好风险,与其相一致,Brouthers也指出年轻管理人员与年长管理人员相比,战略上前者会更加激进一些,特别是在经济波动较大的时期。但与此相反的是,在一项有关白领犯罪的研究中,Price和Norris[7]却发现年轻管理人员对于社会和组织的压力会更加脆弱,这反而会抑制他们的犯罪倾向。
现有研究表明,行为人的职务背景不仅会对CEO的战略决策产生影响[8] ,而且也影响到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对相关问题的认知和理解。在职务经历上的差异,是管理层知识范围的体现,这些知识也是CEO用于合理化决策的基础。Herrmann指出职务经历越丰富的管理人员,在分析问题时会拥有更多的视角和可选择的方案。这些管理人员在与其他公司、顾客、市场的接触中会有更多的机会去丰富他们的知识。由于知识的不断丰富,CEO会表现出更强的自律,而他们的认知过程会更加精益。职务经历越丰富的管理人员合理化其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越低。
根据认知理论,教育经历与认知能力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面对重要决策时,具有更高学历的管理人员能够提出更加新奇和有创意的解决方案 。此外,教育水平也被证明与行为人的道德水平具有正相关关系,这会影响到管理人员舞弊合理化过程。Daboub指出大学毕业生的商业教育与行为人的自利行为相关,具有MBA学历的管理人员更有可能涉及公司的违法行为。这由于商业教育的核心主要是放在了企业利润上,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9] ,这会使得管理人员有更高的可能性合理化其会计舞弊行为。
心理因素方面,陈艳[10] 从人性的复杂性出发,指出舞弊者进行舞弊行为的根本动机是获得经济上或者精神层面需求的一种满足。Dennis和Chen[11] 通过问卷调查,深刻剖析了文化因素对于舞弊成因的影响,阐述了人情关系和会计舞弊之间的关系。Ramamoorti认为舞弊行为的防范和治理应该着眼于怎样避免潜在的行为动机——舞弊者的心理,以及治理责任人的心理。社会身份或者地位的比较所产生的差异,会引发白领阶层的舞弊动机,即使在他人看来他们具有丰厚的收益和杰出的影响力,他们也会冒着风险实施舞弊行为。姜久华和李月娥[12] 从意志、压力、认知、动机、人格类型等角度解释会计舞弊的成因。
通过梳理上述相关研究,我们发现社会心理学领域的会计舞弊研究,是通过对大量舞弊行为的分析,归纳总结出会计舞弊行为所涉及的影响因素,以及因素与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这与会计舞弊动因理论的研究框架基本一致,这种研究框架可以概括为“因素—行为”。但是,这种理论分析方法没有提出舞弊行为人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没有清晰地说明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综合作用机理。该领域所提出的舞弊发生条件是必要不充分条件,舞弊的发生一定是涉及了上述理论所提出的影响因素,但是具备了上述影响因素并不一定会导致舞弊的发生,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这些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是否满足了基本行为准则的要求。因此,会计舞弊动因理论、社会心理学无法从本质上解释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三、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
会计舞弊现象可以被视为委托代理问题所引发的机会主义行为,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主要是通过与会计舞弊相关的制度要素来分析会计舞弊的成因。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现象呈爆发式增长,而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抑制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Dechow等[9] 认为对于管理层疏忽监管的治理结构是盈余操控的重要促发因素之一。因此大量研究通过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特征的分析,试图解释会计舞弊行为。
Jensen指出董事会的规模与董事会的监管效率成反比,董事会规模较大的情况下,CEO能够较为容易地控制董事会,且CEO和董事会主席由一人担当也会降低董事会的监管效率。Dechow除了发现董事会主席兼任CEO会提高舞弊发生概率外,还指出舞弊公司没有持股较多的大股东,分散的小股东无法有效地监督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Harrast的研究结论也支持了这一观点。此外,如果CEO和公司创始人为同一人的话,也会提高公司的舞弊发生概率[13] 。但是与上述研究刚好相反,Uzun等[14] 的实证结果并没有支持CEO兼任董事会主席会降低董事会监管效率的假设,且认为董事会规模与会计舞弊概率之间也不存显著的相关关系。
一些研究也证明董事会的构成决定了其运行效率,当董事会包括大量外部董事时,董事会的效率较高。Beasley发现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数量越多、任职期间越长、持股比例越多,会计舞弊的可能性就会越低。Beasley同时也发现审计委员会并未有效地降低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这与Agrawal和Chadha[13] 的研究相一致。相反,其他学者发现审计委员会与低水平的舞弊行为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Uzun等[14] 指出随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之中独立董事数量的增加,公司舞弊的可能性会逐渐降低。他认为独立董事有很低的动机试试会计舞弊,因此,随着独立董事的增加,他们阻止和降低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就越高。
在有些情况下独立董事并不能有效抑制会计舞弊行为,Beasley就指出由于外部董事的职务多重性,使得外部董事很难有足够的精力集中在公司上,外部董事所属的董事会越多,以及随着外部董事对其他公司责任的提升,则公司会计舞弊的可能性会相应增加。Persons[15] 通过纳斯达克舞弊公司和非舞弊公司的对比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全部是由外部董事组成或者外部董事在其他公司任职越少都会降低舞弊发生的可能性。Agrawal强调尽管外部董事增加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但是一个由外部董事所组成的小群体在较短时间内从庞大复杂的公司里去侦察舞弊是异常困难的,且实证结果证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舞弊发生概率之间并无显著的相关关系。但是,如果审计委员会中有财务背景的专家会大大降低舞弊发生概率。Farber的研究结果也支持了这一观点,舞弊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数量与非舞弊公司相比会相对较少。
除了从董事会及监事会特征的是视角分析会计舞弊行为外,一些学者也进一步研究了管理层的持股比例、股票期权、公司环境与会计舞弊的相关关系。实证研究发现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和债务契约限制的程度会对管理层财务报告的舞弊倾向产生影响。当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在0—5%或者25%以上时,管理层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会基本保持一致。然而,当持股比例在5%—25%之间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能够被预料到,且管理层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会上升。Johnson等[16] 指出与一般公司相比,被指控舞弊的公司管理人员有强烈的动机去提高公司的股票价格。Johnson发现与其他正常公司相比,舞弊公司的管理层会拥有更多的限制性股票。Troy指出高水平的股票期权会提高管理层会计舞弊的动机,并且使得舞弊更加合理化。Crutchley等[17] 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盈余质量、增长率、红利分配和补偿计划等因素所组成的公司环境与企业舞弊行为有着密切的关联。基于1990—2003年的舞弊公司数据,研究发现舞弊公司的公司环境具有以下特征:快速的增长水平、过于平稳的盈利水平、审计委员会中外部董事越少、外部董事被过度使用。
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和能力会影响到盈余操纵被发现和制止的可能性。DeAngelo认为审计师的独立性与审计师事务所规模有关,大型事务所为了保护他们长期建立起来的声誉,有动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业务,从而有利于减少会计舞弊行为。Palmrose发现规模较大的审计师事务所被起诉的频率要低于较小的事务所,主要是前者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审计业务。Earley[18] 强调事务所的逐利性所引发的市场发展状况,会迫使他们越来越多地追逐高盈利的合约,这就会损害审计师的独立性。但与上述研究相反,Agrawal和Chadha[13] 却发现外部审计师提供的非审计业务的程度并没有与会计舞弊发生概率存在显著的关系,事务所规模也并没有影响到舞弊行为的发生。
学者们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会计舞弊问题进行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制度的分析,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会计舞弊形成机理。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舞弊分析,其本质是对会计舞弊动因理论中“制度”因素的深入研究,并没有脱离舞弊动因理论的分析框架“因素—行为”,因此也具有与社会心理学相同的研究缺陷。
四、博弈论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
博弈论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是通过对舞弊情景的简化,基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从相关经济事件中提炼出成本、收益、概率的信息,构建监管者和舞弊者的博弈模型,并根据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分析舞弊行为产生的原因。
Shafter和Wang[19]从博弈论角度出发,认为诱发会计舞弊行为的主要原因是物质利益和财务困境,而道德败坏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该研究忽略了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者。秦江萍[20]从博弈论视角分析了我国会计舞弊现象蔓延的本质原因:缺乏有效的对监管者的激励机制,正是由于监管者的“懈怠”影响了经济主体对于舞弊成本、收益以及概率的判断。陈国辉和张金松[21]通过对上市公司、政府和注册会计师的博弈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得到了一致的结论:政府监管机构对舞弊上市公司和与之合谋的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不够,加之监管成本较大,导致了资本市场财务舞弊层出不穷。张作民[22]以经济人为假设,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对舞弊者和监管者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指出上市公司是否进行会计舞弊,市场监管者是否进行严格监管,都是双方在对收益和成本进行理性权衡后做出的选择。
博弈论明确提出行为人的基本行为准则——成本收益分析。运用博弈论分析方法可以把会计舞弊的影响因素统一纳入到成本收益的分析框架之中,其研究框架可以概括为“因素—成本收益分析—行为”。成本收益模型可以说是打开了人们的心理黑匣子,说明了各种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机理。博弈论分析方法提出了会计舞弊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影响因素+限制条件(收益>成本)。然而,博弈论是以完全理性人的假设为前提,这种假设在现实环境中很难满足,即使是新制度经济学放宽了相应的研究假设,但是仍然将心理因素排除在经济行为的分析框架之外,基于此的研究结论对于会计舞弊的解释力自然有限,由此提出的舞弊控制策略也不能有效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尤其不能很好地解释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动因——心理因素,这就使得研究视线转移到了行为经济学上。
五、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舞弊研究
行为经济学是一门试图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融入标准经济学理论的经济学分支。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经济学对心理学更多的是思想性的借鉴,而不是对其理论的机械移植。心理学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因此认为行为经济学是心理学的经济学也是不准确的说辞。行为经济学并不是对基于效用最大化、均衡和效率的新古典经济学思想的彻底否定,而是对标准经济理论关于人类行为的某些公理性假设的一次修正,使其更加逼近真实世界的人类行为,从而使经济学对现实的解释力得以提高[23] 。行为经济学将个体行为的同质性作为异质性行为的一种特例情形,从而在不失主流经济学基本分析范式的前提下,增强其对新问题和新现象的解释与预测能力。Camerer和Fehr[24]将行为的异质性浓缩为两个基本假定:(1)个体的有限理性。(2)个体的不完全利己主义。贺京同和汪丁丁[25]认为行为经济学不是区别于主流经济学的分支流派,而是对主流经济学的历史顺承和演进,是主流经济学在21世纪的前沿发展理论。行为经济学并未把主流经济学排除于它的理论体系之外而否定其理论逻辑,而是使主流经济学理论退化为它的特例情形。
一些学者将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引入到会计舞弊行为的分析之中,在有限理性的视角下探求会计舞弊行为的成因。李雪峰[26]运用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锚定效应理论、过度自信理论解释了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陈艳和田文静[27]运用前景理论、跨期选择理论、心理账户等,从程序理性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现实环境因素对于会计行为主体判断和选择过程的影响。蔡贇[28]认为认知偏差才是行为偏差的根本内因,因此只有针对认知偏差进行政策设计才可以标本兼治。陈艳和刘欣远[29]运用前景理论构建舞弊行为的决策模型,将认知偏差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企业管理者、一般财务从业者以及未来财务从业者的职务舞弊倾向进行了统计分析。
有些学者利用经济计量方法,基于资本市场的大样本数据,实证研究了行为人心理特征对于会计舞弊行为决策的影响。金路借鉴行为经济学的效用理论将管理者的性别、年龄、任职月份、期末财富、防御距离指标、产权比例六个变量作为度量管理者风险偏好的替代变量,通过提取主成分的方法,实证检验了管理者风险偏好程度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管理者风险偏好程度与财务报告舞弊正相关;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性质时,管理者风险偏好与财务报告舞弊的正相关性显著低于控股股东为非国有时的相关性。杨明俊以行为经济学过度自信理论为切入点,试图从管理者过度自信这一新的视角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问题。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管理者过度自信程度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之间存在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管理者过度自信情况下,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程度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之间存在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由于经济计量方法在研究心理因素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些学者借鉴心理学的实验研究方法开展此方面的会计舞弊研究。Bruner等[30]利用实验方法检验了持股比例、风险偏好、舞弊被发现概率对于行为人舞弊倾向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劳动贡献一定的情况下,风险偏好程度、持股比例与舞弊倾向存在正相关关系,而随着舞弊被发现概率的提高,行为人的舞弊倾向逐渐降低。车敬超借助跨期选择理论中的认知偏差、时间偏好和损失厌恶理论,利用实验方法检验了行为人短视程度与会计舞弊倾向的相关关系。陆成良从行为主体的“有限理性”假设出发,以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为基础理论,运用情景模拟实验,对职务舞弊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其决策过程进行探索。
行为经济学引入了认知心理学的相关理论,把心理因素纳入到经济行为的分析当中。行为人的认知偏差使得成本、收益、概率的判断显著区别于完全理性下的结果。但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却是一致的,即成本收益框架。既然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与传统经济学的框架相一致,并且行为经济学引入了心理因素分析行为人的判断和选择,因此,这种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要更加符合现实决策。但是,目前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会计舞弊研究仍然停留在规范研究层面,且仅局限于利用单一理论分析会计舞弊的成因,实证研究相对较少。虽然一些学者试图运用经济计量方法去探索心理因素与会计舞弊行为之间的关系,但是我们认为在研究思路和度量方面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这些研究主要探索CEO的心理特征与企业舞弊行为的相关关系,而在公司治理不断完善的市场环境下,将企业舞弊行为与CEO的行为划等号是值得商榷的,这也反映了为了克服数据资料的限制,目前的相关研究仍然无法将个体行为人作为研究对象,而只能停留在数据易得的上市公司层面,缺乏心理特征与行为人行为的关系研究。第二,由于数据搜集渠道和搜集成本的限制,在度量心理因素方面,目前的相关研究运用的是间接度量方法,利用可得的数据,基于主成分分析方法度量行为人的心理因素。第三,研究对象集中在上市公司CEO层面,范围较小,这样得出的研究结论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无法实现研究结论的普遍适用性,需要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探索心理因素对于行为人舞弊行为的影响。
六、未来研究展望
行为一定是心理因素与外部因素的综合产物,与此相应的研究方法就应该两者并举,不能随意地偏颇于一方,基于此而得出的研究结论才可能更加准确。因此,在研究视角方面,基于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来研究会计舞弊机理应该是未来研究的重点和趋势,这主要是行为经济学在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吸收了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将心理因素与外部因素同时纳入到自身的研究框架之中,极大地拓展了相关理论的解释范畴。在研究对象方面,心理因素以及心理因素与外部因素的交互影响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行为经济学涉及到的一些重要心理特征包括过度自信、时间偏好、风险偏好、参照依赖、损失厌恶等。既然这些心理特征对于行为人的一般决策具有显著的影响,相应的也同样适应于舞弊决策。此外,在研究上述心理因素的基础上,可以把目前的一些舞弊监管制度与心理因素统筹起来考察两者对于行为人的交互影响。
在研究方法方面,研究心理因素对于行为人决策影响的最有效的实证方法是实验方法。依据价值偏好诱导原理,各种利益主体( 自然人或法人等) 在真实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要行为特征, 能够在类似的实验环境中表现出来。但是由于我国实验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中发展滞后,目前通过实验方法研究会计舞弊心理因素的文献还是相对较少,这也是日后亟待拓展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的不断变化,就要求我们在日后的研究中要将实验方法与经济计量方法结合起来,通过两者的优势互补,实现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的有效匹配,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会计舞弊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基于结论的舞弊控制措施才能够真正地满足现实经济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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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