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校硕士研究生对劳动合同认知度研究

2015-03-29 10:06石郑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试用期认知度硕士

石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北京 100070)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出现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将维持在中高速度(增速介于6.5%-7.5%之间),以往双位数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短期内难以再现。根据经济学奥肯定律,GDP每增加2%,失业率下降1%,这就意味着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社会经济所吸纳的就业岗位未来几年增幅有限,高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的就业压力未来几年依然较大。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依旧较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所占比重较大。以江苏省为例,2013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的案件48876件,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①。从全国范围看,2012年20%②的劳动争议案件与劳动合同相关,当产生法律争议时,是否拥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往往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所在。硕士研究生作为高学历人群,也是毕业生求职的主力军,有必要对在校硕士研究生对劳动合同的认知程度进行实际调研,通过了解硕士研究生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有助于高校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着力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维护自身切身利益。A财经高校地处首都北京,生源结构相对合理,男女比例适中(师范、工科、综合高校存在一定的男女比例失调),把A财经高校作为调研对象,很大程度上能够代表北京地区高校硕士研究生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

二、调研设计

(一)问卷设计

笔者在咨询相关专家及查阅文献的基础上,首先编写出调查问卷初稿,并试点发放纸质问卷10份,根据调查对象的反馈和数据处理结果,继续修改完善调查问卷。最终的调查问卷包括自变量和因变量两部分,自变量设定为男/女、是否有工作经验、所在年级、学科门类等;因变量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试用期的规定等。

(二)调研实施

为便于后期数据统计及本着降低成本的原则,笔者将调查问卷转化为网络问卷形式,并建立网络问卷链接,以方便发送并填写调查问卷。网络问卷具有效率高的优点,被调查对象如果完不成规定问题,则不能够成功提交问卷,网络问卷保证了100%的有效率。2014年11月-12月课题组成员通过微信、QQ、Email等网络传播媒介采取有针对性的发放问卷,截止到12月1日24:00,A财经院校共有134名硕士研究生成功填写问卷,有效问卷为134份,占A财经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比例的5%,问卷合格率为100%。

三、调研结果

(一)样本基本概况

本次调查,男生问卷40份,占比29.85%;女生问卷94份,占比70.15%,男女比例为3:7,符合A财经院校硕士研究生男女比例。从学科门类看,经济类占比56.72%,管理类占比33.58%,其他学科门类占比9.70%,符合财经院校专业设置特点。在读硕士研究生有工作经验人数占比20.9%,没有工作经验人数占比79.10%,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占男生总数的35%,有工作经验的女生占女生总数的14.89%。71.64%的硕士研究生认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含)较为合适,20.9%硕士研究生认为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内较为合适,其他情况占比7.47%。基本了解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所占比重为52.98%,41.02%硕士研究生不清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基本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比重仅为35.07%,超过6成的硕士研究生并不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有关试用期方面,大约有50%的硕士研究生不了解试用期的规定,44%的硕士研究生不知道试用期工资的规定,超过70%的硕士研究生认为试用期1-3(含)月较为合适。

(二)具体结果分析

我们作出两个假设,假设1:性别明显影响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假设2:是否有工作经验明显影响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基于此,笔者把性别、是否有工作经验作为自变量,把试用期、合同期限、合同必备条款等作为因变量,进行交互式分析,具体分析结果如下所示。

表1 :分男女、是否有工作经验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认知情况

从表1可知,绝大多数有工作经验的男生与无工作经验的女生认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1-3(含)年的合同期限更容易接受,比例分别为78.57%和75%,42.86%有工作经验的女生认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以内。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校硕士研究生绝大多数倾向于签订短期劳动合同。

表2 :分男女、是否有工作经验期望的试用期期限情况

从表2可知,男生、女生不管有无工作经验,对试用期的期望趋同,绝大多数样本认为试用期1-3(含)个月较为合适,其中,92.86%有工作经验的男生认为赞成试用期为1-3(含)个月,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几乎均倾向于3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仅有一名无工作经验女生认为试用期6个月以上较为合适。

表3 :分男女、是否有工作经验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认知情况

从表3可知,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绝大多数了解(包括一般和非常了解)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③,这一比例分别为85.72%和78.57%;没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认知度较低;男生、女生的性别差异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认知影响较小。

表4 :分男女、是否有工作经验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认知情况

从表4可知,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④认知度明显高于无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分别高出23.08%和25. 9%。分性别看,有工作经验的女生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认知度比男生高出7.15%,男女差异不明显。

表5 :分男女、是否有工作经验对试用期期限的认知情况

从表5可知,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基本了解试用期期限规定的所占比重分别为64.29%和57.15%,明显高于无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分性别看,有工作经验的女生比男生认知度低7.14%,男女差异同样不明显。

表6 :分男女、是否有工作经验对试用期工资的认知情况

从表6可知,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对试用期工资的认知度明显高于无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分别高出42.85%和23.93%。

(三)简单总结

控制自变量的情况下,通过改变不同的因变量,探讨分性别和有无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对劳动合同的认知情况。通过比对,在硕士研究生人群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果:有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明显高于无工作经验的男生、女生,印证我们所作的假设2;性别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影响不显著,假设1不成立。概而论之,诸如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点,有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更了解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这也符合我们的主观认知,印证了此次调查结果的可信度较高,A财经高校硕士研究生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基本上能够代表北京地区乃至全国硕士研究生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参考。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的是有工作经验的女生在本次调查中所占比例较小,仅为被调查女生总数的14.89%,低于总体样本中有工作经验的20.9%的比例,又考虑到女生调查比例较大,一定程度上对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干扰作用,但是,从大数据角度出发,本次调查结果仍然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四、加强劳动合同认知的政策性思考

(一)高校加强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实践及学术交流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无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并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规定,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这势必会侵害硕士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因此,高校应加强劳动合同法的通识教育,在研究生一年级普遍开设劳动合同法课程,针对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开设网络通识课,增强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使硕士研究生成为懂法、守法、护法的优秀青年。此外,高校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劳动争议的模拟谈判比赛,在实践中加深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从学科建设看,目前,中国仅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0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6)、中国人民大学(200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等8所高校开设劳动关系专业,拥有劳动关系硕士点和博士点的高校更少,由于劳动关系学科起步较晚,至今仅有十年的发展历程,导致中国高校劳动关系学科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和不成熟性的特点,现有的劳动关系学科教材数量难以满足日常教学的需求。因此,高校间应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学科的完善与发展。可以借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定期组织开展的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模式,积极开发新的学术交流模式,共同促进中国劳动关系学科的发展。同时,积极派硕士研究生到国外深造及短期交流,也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途径。

(二)在社会实践中增进对劳动合同的认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各行各业中亦是如此。硕士研究生可以利用暑假、寒假到企业中实习的机会,认真体会劳动合同制度在企业中的应用,在具体实践中学习劳动合同制度,学以致用,更为全面的了解劳动合同制度,增进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在校硕士研究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寻求锻炼自身能力的机会,把书本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学习,只有经历对劳动合同认知的无知到熟知,才能成为未来青年的领军人物,为中国的产业经济发展和稳定劳动关系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在未来就业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前,中国不少高校积极与企业合作,大力发展“产学研”实践基地,开拓研究生专业实践平台,这是锻炼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对劳动合同等专业技能的掌握。因此,有必要加强校企合作,高校与知名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定期派在校硕士研究生到企业进行认知实习与专业实习,熟悉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企业劳动关系的运行。

(三)定期举办劳动合同制度的学术前沿讲座

高校可以定期邀请企业负责人或者知名学者来校现场讲授劳动合同制度,在课堂中交流学习和体会劳动合同制度。知名学者拥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视野,学识渊博,可以把最先进的劳动合同理念讲授给硕士研究生,扩充劳动合同理论视野,增加硕士研究生的知识储备;而企业负责人则可以把最实用的劳动合同制度传授给硕士研究生,用实践的眼光全面剖析劳动合同制度,透析现有劳动合同制度在企业实践中的优势和不足。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组织国际性的学术前沿讲座,使在校硕士研究生了解日本、欧盟、北美等国家劳动合同规制与发展脉络,找出中外劳动合同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异同,启发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探析劳动合同差异的深层次原因与完善劳动合同制制度的改进建议。

注释:

①江苏法院网,www.jsfy.gov.cn,江苏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2014-05-06.

②国家统计局,人社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出版社.

③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等,详见《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第17条.

④详见《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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