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晃,周心悦
(1.四川民族学院英语系,四川康定 626001;2.南京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南京 210094)
不可译性是翻译研究中一个有争议的话题。19世纪,不可译性在西方翻译学界逐渐流行,然而多年来,“人们对不可译性的观点过于看重其消极方面的影响,认为谈论不可译性有导致取消翻译本身的危险”,[1]甚至“认为有必要引进‘零翻译’,以证明一切都可以翻译”。[2]其实,不可译并非如有些学者所言,会让“我们根本无法对别的语言进行翻译,甚至让我们对自己民族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语言的翻译也变得毫无可能”。[3](P114)不可译性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目标语对源语翻译的绝对的、整体的、永久的不可能,而应该视为由于不可通约性①而导致的相对的、部分的、暂时的翻译缺失。不可译性表面上是由语言和文化的差异造成的,但从深层次来看,是由“哲学的认识差异”造成的。[4]作为20世纪三个主要哲学传统之一的解释学②与翻译具有紧密联系,并且“无论跨文化哲学评注的对象是什么,解释学都显示出自身巨大的优势与力量”,[5]因此,鉴于解释学与翻译存在的紧密联系,本文拟从解释学的角度来探讨不可译性这一话题,以期对不可译性提供一些思考和启示。
解释学(hermeneutics)一词源于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赫尔墨斯。赫尔墨斯是宇宙之王宙斯的儿子,也是众神的信使,负责把宙斯及奥林匹斯山上其他诸神的口谕传送给人类。由于人和神的语言是不同的,因此,赫尔墨斯需要对神的旨意进行解释和翻译。源于此,“hermeneutics”本身就含有“释义、解释、阐释”等意思,也常被称为“阐释学”“诠释学”“解释学”“释义学”和“传释学”等。
解释学在西方的发展经历古典解释学、浪漫解释学、哲学解释学和后现代解释学四个阶段,[6]历经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哈贝马斯、施坦纳等学者的发展,逐渐演变为西方哲学的重要分支和流派,成为专门研究解释和理解的学科,其研究方法也逐渐被人文学科所采纳。
早在浪漫解释学时期,施莱尔马赫在解释《圣经》时就发现两个问题:其一,《圣经》由不同作者历经漫长时间创作完成,不同文本内容的解读存在不少矛盾之处;其二,从不同的角度,比如,从教义学和语言分析的角度来解释《圣经》,结果就大相径庭。施莱尔马赫认为,《圣经》“误解”的克服,必须依赖解释学,解释学是“避免误解的艺术”。[7](P28)他把解释分为两种:语法的解释和心理的解释,前者强调对文本语言的解释,后者强调心理直觉的解释;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不过,两者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7](P50)
施莱尔马赫看到了语言间以及不同人之间存在着理解差异,他试图用语法和心理的理解消弭这些差异,但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有严重的直觉主义倾向,忽略了理解的历史性”。[8](P40)狄尔泰为了弥补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不足,引入了理解的历史纬度。“狄尔泰有意识地采用了浪漫主义解释学,并把它发展成为一种历史学方法,甚而发展成为一门精神科学的认识理论。狄尔泰对于历史里的联系概念的逻辑分析,事实上乃是把这样一条解释学原则——我们只能从文本的整体去理解其个别,以及我们只能从文本的个别去理解其整体——应用于历史世界。”[9](P257)狄尔泰强调对文本的解释必须站在历史的角度,理解历史的文本以及文本的历史。
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解释学观点侧重对文本等客体的解释,而海德格尔则立足于此在自身的生存结构,让解释学开始向本体论转化:首先,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人生存于世界,对外在世界的理解其实就是对此在自身和自身存在结构的理解;其次,理解依赖于前结构,每一种理解都建立在前结构基础上,受到理解者先前知识结构、观点、经验的影响;最后,理解即“倾听”,解释者总是在不断倾听语言和文本“说话”,主动参与语言文本的意义建构过程,并不断向语言和文本提问,因此,倾听也是一种对话。[8](P41)
伽达默尔博取众长,他的《真理与方法》的发表使其成为解释学最杰出的代表,他所提出的“成见”“效果历史”“视界融合”“对话”等观点对解释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伽达默尔吸收了海德格尔关于“前结构”的观点,对传统的“成见”概念进行了改造,他认为成见对理解和解释具有积极的作用,尤其是权威和传统在一定条件下能促进解释的顺利进行;[9](P358)他继而认为,解释者应该站在历史的角度来理解文本,因为“真正的历史事物……是和现今彼此统一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存在着历史的真实及历史理解的真实……这就是‘效果历史’”;[10](P250)伽达默尔宣称,理解总是依赖视界,而视界并不是静止不变的,是过去和现在视界相融合、解释者和解释对象视界相融合的动态过程;[10](P271)在此基础上,解释者实现自身与文本(作者)的对话,对话是语言的本质“语言只有在对话中,也就是在相互理解的实行中才有其根本的存在”。[11](P578)
总之,在解释学的前两个阶段,即古典解释学和浪漫解释学,解释学学者,如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注重对原文忠实地解释,尤其是在古典时期,神学家对上帝意图和旨意忠实的阐释深深地影响了解释学,以至于“hermeneutics”在字典中含有“尤指(对《圣经》等经书等的)解释(学)”之意;而在解释学的后两个阶段,即哲学解释学和后现代解释学,经过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等学者的努力,解释学的解释重心逐渐从原文转向解释者自身存在的理解和解释。
由于解释和翻译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在解释学的基础上,解释学翻译观也得以形成和发展。解释学翻译观的核心之一就是“翻译即解释”这一论断,只不过在不同时期这一观点的差异体现在翻译到底是侧重文本的解释还是侧重译者如何对文本的解释之上。然而,无论如何看待及解释翻译,当译者和作者译者和文本、文本和文本等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翻译无疑会陷入一种迷茫、迷失的境地不可译性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
首先,解释不等同于翻译。伽达默尔曾就解释和翻译的等同关系进行了多次论述,“每一个翻译,甚至是所谓的直译也是一种解释”,[12](P61)“一切翻译就已经是解释,我们甚至可以说,翻译始终是解释的过程,是翻译者对先给予他的词语所进行的解释过程”。[11](P496)英国解释学代表人物乔治·斯坦纳在其著作《通天塔之后:语言和翻译的诸多方面》第一章来论述“理解即翻译”这一观点。[13]解释学把解释等同于翻译的观点也受到学者的质疑和批评,如Sankey认为,解释不应该视为翻译,解释必须和翻译区分开来,不能翻译的语言表达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解释。[14]在此,笔者想以《圣经》中的一些中文译名来支持Sankey的观点。目前最主要和最通行的中文《圣经》译本里有许多中文译名,如吗哪(mana,以色列出埃及时上帝给他们的一种特殊食物)、基路伯(Cherub,上帝创造的与天使一样有翅膀、超自然的活物)、没药(Myrrh,从不同的灌木里提取的一种芳香的乳液树脂)、中保(Mediation,类似先知,代表他人来到上帝面前,并把上帝的口谕传给他人)等,会让汉语读者困惑不解。因为这些东西在中文里找不到对应物,换言之,这些东西在英汉语言间具有不可通约性,虽然它们能够被解释,但并不一定能够翻译,和合本《圣经》采用了音译的处理方法。对此,有学者曾撰文说,这是和合本《圣经》译名的策略,即译名的异化、消解和嬗变。[15]然而,这样的译名策略,在笔者看来,都属应付不可译性的无奈之举,因为“一种不可译语言的术语意思非要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达,而这两种语言间明显存在翻译缺失,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14]和合本《圣经》中的这些中文译名证明了Sankey的观点,解释和翻译并不等同,能够解释的东西并不一定能够翻译,“承认诠释不等于翻译,前者无法解决‘不可译性’难题”。[16]
其次,解释不能消弭语言间的差异。解释学和翻译存在紧密联系,伽达默尔说,“如果我们回忆一下解释学这一名称的起源,我们就很清楚我们要在此处理一种语言的事件,处理一种语言向另一种语言的翻译,由此也要处理两种语言的关系。”[12](P476)显然,伽达默尔眼中的翻译主要是指“语际翻译”,这一看法到解释学的后两个时期更加得以突显。此外,解释学对人文科学的一大贡献就是突显了语言的主体性地位,无论是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之家”[17](P154)的论断还是伽达默尔的“我们的整个世界经验以及特别是解释学经验都是从语言这个中心出发展开的”[11](P593)观点,都是语言主体论的具体表现。语言主体论最初雏形得益于德国学者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继而成型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不过,他们在提出语言决定思维的同时,也强调语言间的差异,以及这种语言差异对思维的影响。解释学学者也看到了语际翻译语言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早在解释学的浪漫主义时期,施莱尔马赫就发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圣经》版本存在巨大差异,甚至有相互矛盾之处;而在解释学的后期,尤其是斯坦纳的著作《通天塔之后:语言和翻译的诸多方面》更是探讨了语言间的差异对翻译的影响。事实上,语际翻译时,语言间的差异会给翻译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困难,特别是两种语言之间存在不可通约性时,翻译的缺失就有可能产生。斯坦纳著作标题中的“通天塔”(Babel,又译巴别塔)提醒我们注意语言差异会对翻译产生的影响和挑战。雅克·德里达曾用《巴别塔》,论述语言差异对翻译所产生的巨大障碍他论述道,“巴别塔不纯粹是形容语言之间不可简约之多样性的;它展示一种不完整性,对建筑体系、建筑说明、系统和建筑学等加以完成总体化、渗透、完善的不可能性”,[18](P13)德里达甚至用巴别塔来喻指翻译的矛盾性,他认为巴别塔的故事讲述了“语言混乱的起源,习语不可简约的多元性,翻译的必要性和不可能性,作为不可能性的必要性”,[18](P18)显示了上帝“既强行翻译又禁止翻译”[18](P17)的矛盾心态,德里达最后总结道,巴别塔是“上帝之名强加的律法,他同时既向你显示又向你隐藏那极限,因此既命令又禁止你翻译”。[18](P40)因此,“只要人不升格为神,只要人类任何一种语言都无法净化为‘纯语言’,那么,‘不可译性’的难题就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顽强地展示自己的存在”。[16]
最后,解释不能消除所有未知与不确定性著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曾在著作《语言知识本质、来源及用途》的序言中写道:多年来,我一直为两个与人类理解相关的问题所困扰:其一,我们何以凭如此有限的认知却知晓如此多的知识;其二,我们何以凭如此强大的认知却知晓如此少的知识。[19]乔姆斯基的论述揭示了人类认知能力的强大性和有限性,而作为人类认知能力一部分的理解和解释能力也不例外。然而,解释学在强调和突出人类解释能力的无穷潜力的同时,往往忽视了解释的局限性和未知世界的无穷性。在解释学的不同阶段,无论解释学者采取何种方法和视野来阐述和说明解释的“合理性”和“功能性”,人类的理解和解释(能力)都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穷尽对事物的理解和解释。换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施莱尔马赫的“语法解释”还是“心理解释”,亦或狄尔泰的“历史纬度解释”,以及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重视“自身生存结构的解释”,恰恰证明了人类的解释能力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解释学想从根本上穷尽解释和理解文本,避免各种“误解”,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不可能的。史忠义曾对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等解释学者提出批评,认为他们追求所谓的“一般意义(终极意义)和存在之真(终极之真)”只能导致“不可知论倾向”。[20]单继刚也认为:“当我们追问真理的时候,我们必然已经陷入解释学境遇的樊篱之中。成见、传统、权威、效果历史、理解的应用结构,使得我们往往对文本的意义的认识达不到一致。”[10](P53)当理解和解释因各种主客观因素制约而陷入困境时,在解释学者视为等同关系的翻译肯定也会陷入迷失的境地。Evans也曾就解释学的翻译观提出疑问,“如果我们缺乏理解,我们又如何翻译呢?如果不能翻译,我们又如何明白呢?”[5]他进而用古希腊亚里斯多德经常提及的三个哲学术语“aitia”“ousia”“eidos”的英译为例,来说明这三个哲学术语的语义歧义(不确定性)给译者造成的翻译缺失。
不可否认,解释学对哲学及整个人文科学都做出了重大贡献,用解释学的视角来研究翻译问题无疑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然而,解释学在强调和突出理解和解释的巨大作用和功能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主客观因素对解释所造成的影响和限制。同样,解释学翻译观把解释等同于翻译,在强调解释对翻译的解释力的同时,却没能看到两者的差别,此外,语言差异所导致的语言间的不可通约性、未知世界的无穷尽性等因素,都会使解释和翻译陷入束手无策之境地,因此,解释学不能否认和解决翻译中存在的不可译性难题。作为20世纪三大哲学传统之一且对人文科学具有强大解释力的解释学尚且如此,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和正视不可译性的存在,这样对避免随心所欲地乱译误译是大有裨益的。
注释:
①不可通约性源于数学概念,意为“无共同的计量单位”。1970年库恩在其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认为,在语言、文化、社会等领域,不可通约具体表现为内容无法比较、语义无法互译、无共同的评估标准。引自:王宾《不可译性”面面观》,《现代哲学》2004年第1期。
②赖特教授把分析哲学、解释学和马克思主义看作20世纪的三个主要哲学传统,详见:G.H.V.赖特的《分析哲学:一个批判的历史概述》,陈波译,载陈波、韩林合主编的《逻辑与语言——分析哲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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