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丽君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许”的主观性和主观化
耿丽君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许”具有主观认识功能。从共时层面分析并比较“许”四个表达功能,即“许1(称赞)”、“许2:(答应)”、“ 许3:(允许)”和“许4:(也许)”的主观性程度差异,得出“许1”的主观性最弱,“许2”和“许3”的主观性较之增强,“许4”的主观义明显高于其他三类。并从历时层面考察“许”的语法化和主观化过程,提出“许”的词义虚化均与“禁止”的事理相关,在量的原则、隐涵义的固化以及语用推理这三个语法化机制的作用下,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虚化过程;它在语法化过程中,词义不断虚化,主观性不断加强。
“许”;主观化;量的原则;隐涵义;语用推理
“许”的用法比较丰富,如表姓氏“许”、表数量“许多”等,但这些用法不在笔者考察范围之内。笔者重点分析“许”在现代汉语中作动词和副词的用法以及它们的主观性差异。 《现代汉语词典》(2004年版)中对“许”的解释如下:
①称赞;承认优点:许为佳作。②答应(送人东西或给人做事):他许过我请我看电影。③许配:姑娘许了人了。④允许、许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⑤也许;或许:她许是没有这个意思。
“许配”义只会出现在某些特定语境中,且这个义项可当作第二种义项“答应”在具体语境中的变项,它们在用法上一致,因此可将“许配”义归并到“答应”义。这样,就可将 “许”分为“许1(称赞)”、“许2(答应)”、“许3(允许、许可)”、“许4(也许)”*相关语料中,“许1”单独使用的情况较少,一般都与“为”、“成”等连用。“许2”、“许3”和“许4”同样如此。为了保证语料的真实性,笔者直接引用;虽然与他字连用,但仍属于本文的研究范畴。。 笔者基于大规模语料库*本文范例主要选自北京大学语料库(CCL)和朱氏语料库。,对“许”会话环境中的各种用法进行分析,重点考察:第一,“许”在不同语境中的主观性差异,包括句法特征(与宾语的搭配)和句型特点(否定句、祈使句)等典型语境的差异。第二,简单厘清语词的语法化过程,并通过语料找出例证。第三,分析量的原则、隐涵义固化和语用推理对词义引申的作用,即一种用法如何在交际双方的互动中产生新的意义、发展出新的用法。
(一)许1:承认并赞许、赞同观点
“许1”一方面承认他人或者自我身上的优点,一方面传达说话人意向或态度,这种感情表达可以看作是一种“社会指称”(Social Referencing),即,“人们从周围交往的人和社会环境中获取感情信息来帮助理解不确定的信息,并作相应的反映。”[1]270例如,儿童不能确定是否能触碰某个玩具,就会通过父母的表情来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可行。沈家煊提到,在会话中表述的命题内容和表达的情感紧密结合在一起,无法明确地区分开来:命题内容是表层的,而情感是深层的,而表情成分所作用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指称对象,一个命题,还可以是一系列的命题[1]269。下面就从情感指称角度分析“许1”的主观性特征。
“许1”在这类句中一般和表示被动的“为”连用,占所选例句的绝大多数。例如:
(1)那些自许为正统的纯文学家马上就表现出了惊讶的脸色。
(2)那段时间里,学校的学生不要读书,只要多记几个新字眼,多学一点坏主意,便自许为政治的天才。
(3)听说福州有个著名老艺人李卓卿,他将它许为前所未有的。
大部分“许1”前面可以加“被”、“推”等表被动义的语词,暗含了“赞赏”、“称许”的情感发出者不是说话人,而是语境中其他人;此时,说话人的感情和态度是一种在“赞许”基础上进行的评价和叠加,可能是赞同、理解,也可能是反对、讥讽。
从以上例句可看出,“许为”后面的情感指称成分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指称成分回指前面的主题,如例(2)的情感指称成分“政治的天才”回指句首的“学校的学生”。另一种情感指称成分并不是具体对象,而是一个命题。如例(1)情感指称成分“正统”是对“纯文学家”进行的描述,是一个命题;例(3)的情感指称成分“前所未有”是对具体语境中的“它”进行描述,也是一个命题。
这些用法中,会话往往都是表达说话人对某一客观对象或者命题的情感和认识,这种主观化有的通过对指称成分直接“赞许”体现出来,有的是通过在“赞许”基础之上进行评价,间接表达主观上对命题的认识。
(二)许2:答应(送人东西或给人做事)
“许2”强调“答应”(送人东西或给人做事),即说话人主观上向他人应允某一事,同时也有意识地让对方认识到自己的主观意愿,如“许”的“许配”义在这里就可以理解为“女方答应男方的婚事”的请求。例如:
(4)我们俩就先这样交往着试试,但是谁也不要向对方许什么。
(5)我已经向你们许诺过,一定会说服院长。
(6)老板也许诺将奖金至少提高三倍。
这些例句命题往往表示在具体语境中,说话人对他人做出某一承诺。“许2”表达主观性时常与“诺”连用,合为复音词。它的情感指称成分一般可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情感指称成分一般是主观上做出承诺的对象,有时可省略,但是在语料中,这类例句较少。如例(4)“对方”就是“许”的对象,例(6)情感指称成分省略了,但是可看出来应该是指前面转告的对象“大家”。第二层情感指称成分,即表情成分所作用的对象,一般来说是一个命题,也就是向对象做出承诺的具体内容。但这个承诺内容有时可省略,或用不定词替代,如例(5)中,“许”的情感指称内容是“一定会说服院长”。
这些会话,往往表达说话人对某一事态的判断和认识:一般来说,“许2”修饰的事态或命题都具有“可能成为事实”语义特征,而“许2”自身则表达“承诺、努力实现”的主观特征。
(三)许3:允许、许可
“许3”一般表示“允许、许可”,表达说话人的意向和态度,主观性色彩较强,且体现情态动词内涵。上文也提过,主观上的“认识”主要跟情态动词和情态副词有关;有一种观点也认为情态动词从行动义演变而来,这种演变通过“隐喻”实现,即概念从“‘行动’这个比较具体的认知域投射(Mapping)到‘认识’这个比较抽象的认知域”[1]272,“许3”也就是这样一个投射到抽象认知域的、主观性强化的语义结果。
(7)那时候女孩子都不许上学,偶尔碰到小时候上过几个月。
(8)你只许在这个范围内活动。
“许3”一般是从说话人的角度出发,告诫、警告或命令听话人进行某项活动,且大部分语料显示,“许3”最常与表否定的“不”等连用,表示说话人禁止的态度或反对的情感和意向;还有一部分与范围副词“只”等连用,意为肯定听话人一小部分行为,禁止或反对其他绝大部分行为。这也反映了会话原则中的“不过量准则”、“省力原则”(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这一点将在下文具体阐述。例(8)中“你只许在这个范围内活动”,包含了听话人不能在除了“这个范围”的其他地方活动的隐涵义。说话人为自己省力着想,只说了必要说的话,没有明确提及这层隐涵义。
(四)许4:也许、或许
“许4”在会话中表“或许、也许”。它已不同于以上三类动词,包含的语义特征是“一种主观猜测,表示对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事情的可能性的一种猜测,这种猜测表示的是一种概率,具有明显的主观性,介于肯定和否定之间”,是一个表示估计和推测义的情态副词,其语义特征可以概括为“[+主观性]、[+可能性]、[-肯定性]、[+委婉性]”[2]27。例如:
(9)也许是我太偏心了吧。
(10)也许正好应了那位老前辈的话。
搜集的语料中,“许4”单独出现的比较少,一般都以“也许”、“或许”的复音词形式出现。“许4”的感情表达可看作是“社会指称”的表达,即上文中提到的“人们从周围交往的人和社会环境中获得感情信息来帮助理解不确定的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反应”[1]271。例(9)中“也许是我太偏心了吧,才让她对我造成偏见”,说话人已经事先在主观上做出了推测,希望听话人认可这种猜测的真实性,虽然这个命题不一定肯定为真,但还是希望从听话人那里得到自己期望的答案,这样才能保证会话继续进行下去,即认可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偏心”才造成“她对我造成偏见”这个结局。
(五)“许”的主观性程度对比
“许”四种不同用法,分别强调“赞许”、“答应”、“允许、许可”和“也许、或许”,这些意义有相同之处,都具有一定主观性,但是它们的主观性程度并不相同,具体分析如下:
“许1”的用法,主要是强调“称赞”、“赞叹”,它的主观感情建立在“肯定”的认识基础之上,然后对命题做出表扬判断,这实质上还保留了行动或动作的特征,因此属于一种行动情态或者道义情态(Demotic Modality)。
“许2”和“许3”都建立在“肯定”义的基础上,再对他人的请求或行动采取主观上的承诺或者应允的态度,同样也是一种行动情态或者道义情态。但与“许1”相比之后可发现,“许2”和“许3”的主观性已经进一步强化了。因为一般来说,“许1”、“许2”和“许3”虽然都表达了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和意向,但“许1”的动作发出者和主观性表达者是不同的,“许2”和“许3”却是统一的。
“许4”强调“也许、或许”义,即说话人主观上已经事先对命题是否真实做出了判断。从语用推理角度来看,虽然得出的答案并不一定是肯定的,但是说话人实际上已做出认定,此时更侧重主观评价,重点并不在乎听话人是否同意说话人预设的判断。所以,“许4”属于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的范畴。
综上所述,虽然“许”的这几个情态认识义都是“从行动义演变而来的”,但从整个词义的历史演变规律来看,四类义的主观性程度是有差异的,“许1”的主观性最弱,“许2”和“许3”的主观性较之增强,“许4”的主观义明显高于其他三类。
“所谓主观化是指词语由表述客观事态变为表达说话人的主观心态,包括说话人的视角、认识、情感等。”[3]249“许”的产生,既是一个语法化过程,也是一个主观化的过程。
(一)“许”的语法化
“许”在《说文》里的解释为:“许,听言也。从言,午声。”在古代汉语文献中,“许”的用法较广,有的“许”可作“许国”、“许人”或“许城”之义;有的“许”可作处所词;还有的“许”可作拟声词,如《诗经》中有“伐木许许,酾酒有藇,既有肥羜,以速诸父”,“许许”意为“众人共力之声”,有时被处理为通假字,与前两类只是具有相同的字面形体,实不同词。这三类均不属于笔者语法化的讨论范畴,暂不赘述。下面将重点考察“许”作为动词的语法化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许”为动词,常与“诺”连用,合成复音词,表“赞同”。一般情况下,它不接任何后续成分,在句中单独出现;有的后接分句;也有的与后面的成分构成动宾关系,表示“赞同”的对象或者内容:
(11)骊姬告优施曰:“君既许我杀太子而立奚齐矣,吾难里克,奈何!”(《国语》卷八晋语二)
(12)王弗忍,欲许之。(《国语》越语下)
除了表“赞同”义,“许”还常与代词“之”连用,表示“事先答应给予”义,在这个阶段中动词性质还比较明显,如:
(13)仲请攻之,公将许之。(《春秋左传·文公七年》)
(14)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春秋左传·宣公十五七年》
在这个阶段中,“许”有时已可用来表示“许可”、“准许”,且主体可不用出现在句子中,例如:
(15)登城见之,美,自为娶之。女子许嫁,笄而醴之。(《春秋左传·文公七年》)
第二阶段,“许”仍然有“赞同”、“准许”的意思,但如果此时对“许”进行重新分析,可发现它常以“许+宾语+以”形式出现,“许”虽还表示“事先答应给予”,但是已不再侧重于“给予”这个动作,而是强调“事前答应”这个主观承诺。例如:
(16)不如许楚汉中以欢之。(《战国策·秦策二》)
(17)王何不谓楚王曰,魏许寡人以地,今战胜,魏王倍寡人也。(《战国策·秦策四》)
第三阶段,“许”的主观性进一步加强,语义已经虚化,表达情感、认识、态度的意思已经比较明显,例如,“许”表“期望”义:
(18)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书愤五首·其一》)
(19)悠悠客鬓知何似,吹满西风尘土。浑未悟,漫自许。(《摸鱼儿·问苍江》)
在这个阶段中,除了“期望”义外,还有表 “许身”、“立志”、“自我期许”、“相信”等义,虽然范例不多,但说明此时“许”的主观性程度加强,词义不断虚化且泛化,语法化的趋势明显,为现代汉语四大语义类型的格局产生奠定基础。
(二)“许”的主观化
“许”在语法化过程中,词义不断虚化和泛化,其主观性程度也在不断加强。“许”主观化的基础是词义本身,其主观化的机制还包括会话原则、语用推理以及隐涵义的“固化”。
近年来,历史语言学家在语义演变的动因和机制的探讨方面开始注重借鉴语用学的研究成果,强调用普遍适用的语用原则和语用推理来解释语言演变的动因和机制。Jacobs & Jucker在《历史语用学杂志》的创刊号上,将历史语用学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主要着眼于意义,研究的是一个词语形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它意义引申要受哪些因素的制约,侧重这方面的研究成为词义引申学(Semasiology);另一方面主要着眼于形式,要回答为要表达一个语义范畴或者概念,采用现有的语词形式要受哪些条件的制约,这方面的研究叫词义定名学(Onomasiology)[3]246。笔者在这个理论基础上,着眼考察“许”演变为多义词的过程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约。
1.会话原则
“省力原则”(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和“尽力原则”(Principle of Sufficient Effort)是对立的两个原则:说话人为自己着想,为自己省力,导致语言的简化和单一;相反的是,说话人为听话人着想,为对方尽力,导致了语言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总之,这两股力量一直存在于语言演变中,即相互矛盾,又辩证统一。笔者将用到的就是“适量准则”中的两条次准则,即“足量准则”(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和“不过量准则”(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考察量的原则在“许”的词义演变过程中的作用:
(20)你吃饭不许只吃挑自己爱吃的菜,这是个很不好的习惯。
(21)我告诉你哦,这里是不许男同志进来的。
上述两个例句中,反映了量的原则中的“不过量准则”。如例句(20)中“你吃饭不许只吃挑自己爱吃的菜”的命题,说明听话人除了要吃“自己爱吃的菜”,还要包括选择“其他自己虽然不喜欢,但是对身体有益的菜”,且“这些菜一定是在你现在可以选择的范围内”等这些隐涵义,虽然在这次会话中说话人为自己省力着想,只说了必要说的话,没有明确提及这几层含义,但是可以通过特定的语境和常理推导出这层隐涵义。同样,在例句(21)中,说话人的话外之意,即“除了男同志之外的人可以进入”,也已经被说话人从自身角度考虑而省略了。这两个例句除了直接表达说话人对听话人的“许可”或“禁止”的动作外,在具体的“临界环境”[4]278中,不仅包含了对事物的客观评价,更多包含的是说话人的主观认识。值得注意的是,从语料来看,这类推理一般只发生在否定结构中,这与“禁止”等否定性的语用内涵相关。
2. 隐涵义的固化以及语用推理
会话隐涵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指实际语境中产生的一种不同于字面意义的特殊涵义,是一个具体、完整和连续的动态过程。Levinson在1995年将推导的隐涵义明确的分为两类:“一般隐涵义”和“特殊隐涵义”。其中,“特殊隐涵义”随着语境的改变而改变,“一般隐涵义”不随语境的改变而改变[5]26-31。
从Levinson 的理论可以看出来,“一般隐涵义”虽然是“一般的”,但还不是词语所“固有的”,它和“特殊隐涵义”一样都可能在特定的语境中被消除。但是“一般隐涵义”又不依赖特定的语境,因此是“可预测的”,是比较可靠的。因为“影响语言交流效率的一个瓶颈是想得快而说得慢,要表达的意思多而来不及说,解决的办法就是说得少一些,多一些推导。而推导一要可靠,二要快速”[3]248。而PCI的推导太慢,不符合这个要求,而GCI的推导既快又可靠。因此,在具体语境中,“一种十分重要的语义演变过程就是PCI→GCI→SM,即词义引申是从‘特殊隐涵义’开始的,用例不多,要考语境来逐步推导,后来这种推导反复进行并且扩散开来,不需要靠语境和逐步的推导就可以直接得出相关的隐涵义”[3]248,即“一般隐涵义”。“一般隐涵义”再进一步固化,就变成了词语的固有义。
“许”的主观化的语法过程就很好地体现了从“特殊隐涵义”到“一般隐涵义”再到“固有义”的演变过程。“临界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
(22)这不是许不许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
通过这句话,可以大致推断出其发生的“临界环境”。句中“许”和“能”的用法值得注意,这里重点讲“许”。“许”首先表示“赞同”,其次表示“许可”、“准许”;但是从具体的语境来看,说话人并不是在表明自己可能选择“许”、也可能选择“不许”的犹豫态度,而是明确表达禁止、不赞同的意向和情感。此时,第二个“许”要重读,而且要与后面的“能”相呼应。也就是说,这个“许”已经在原来“赞同”义的基础上进一步虚化了,这时仅表示这句话是个禁止的祈使句,不是说话人要与听话人协商的意思,它甚至可以用“不准”来替代。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这个虚化的过程和“禁止”的事理是有关的:如果听话人期待说话人答应一件事,而说话人为了避免对方期望自己在 “许”和“不许”之间做出“同意”、“允许”选择,即有利于听话人的选择;而且为了遵循会话的礼貌原则,表面上说话人为对方提供了选择的空间;但实际上,说话人已经了做好了决定,即否定了对方期望的答案“不许”。按照这种禁止事理,从回溯推理角度可使听话人做出如下推导:
①说话人在告诉我,他可能允许我这么做,也可能不允许我这么做;②在当前的语境里,他可以做出“许”的选择是不言而喻的;③说话人之所以还要这么问,是违背了会话的“适量准则”;④说话人是不会违背“适量原则”的,不然我们的交谈就会失败;⑤说话人一定是另有用意,根据“禁止”的事理,那句话的隐涵义就是禁止我这么做。
动词“许”的基础义在语用回溯推理的过程中不断虚化,变为意义更虚灵的情态副词,其语法化的过程也是主观化的过程。
在共时层面上,“许”在表达功能上具有共性,“许1”(称赞)、许2”(答应)、“许3”(允许、许可)、“许4”(也许、或许)四种不同用法都体现了说话人的主观性。但是它们的主观性是有差异的。在历时层面上,“许”的词义虚化经历了三个阶段,它的语法化机制包括量的原则、隐涵义的固化以及语用推理。它在语法化过程中,词义不断虚化,主观性不断加强。
[1]沈家煊. 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1(4):268-275.
[2]吴福祥. 汉语语法化研究的当前课题[J]. 语言科学, 2005(2):20-32.
[3]沈家煊. 语用原则、语用推理和语义演变[J].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4(4):243-251.
[4]彭睿. “临界环境-语法化项”关系刍议[J]. 语言科学, 2008(3):278-290.
[5]LEVINSON S. Pragma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6]段业辉. 语气副词的分布及语用功能[J]. 汉语学习, 1995(4):18-21.
[7]韩晓方. 我国外语界有关“溯因推理”的研究综述[J]. 外国语文, 2010(1):88-93.
[8]廖秋忠. 《语气与情态》评介[J]. 国外语言学, 1989(4):157-163.
[9]沈家煊. 词义与认知:《从词源学到语用学》评介[J]. 外语教学与研究, 1997(3):77-79.
[10]盛春丽. “大概”、“也许”和“恐怕”的语义、语用分析[J]. 汉语学习, 2008(1):45-51.
[11]张德岁. 合作原则研究综述[J]. 江淮论坛, 2009(4):135-140.
[12]余琼. 语气副词“不过”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 文学教育,2012(3):146-147.
[13]STEIN D & S. Wright. Subjectivity and Subjectivisation[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14]TRAUGOTT E C. On the Rise of Epistemic Meanings in English: An Example of Subjectification in Semantic Change [J].Language, 1989(1): 31-55.
(责任编辑:母华敏)
Study on the Subjectivity and Subjectivisation of Xu(许)
Geng Lijun
(School of Liberal Arts,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46,China)
In Chinese, the word Xu(许) appears to have functions of subjective cognition. From the synchronic level, this article analyzes four kinds of expressive function of Xu(许), namely chengzan(称赞), daying(答应), yunxu(允许) and yexu(也许), and compares their different levels of subjectivity. Moreover, the subjectification process of Xu(许), which is related to prohibition act, is also clarified and examined from the diachronic perspective in this article. The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pragmatic inference and implicit meaning all play important roles in this process and result in gradual semantics grammaticalization.
“Xu”(许); subjectivity; subjectivisation; implicit meaning; pragmatic inference
10.3969/j.issn.1672-7991.2015.04.004
2015-11-03;
2015-11-20
耿丽君(1989-),女,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现代汉语、汉语方言研究。
G127.22
A
1672-7991(2015)04-00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