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长江
《诗经》“爰”字解——善阁读《诗》记(十二)
袁长江
(衡水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河北 衡水 053000)
“爰”字在《诗经》中有这样的功能:“爰”字本身虽不能独立表达任何意义,但冠于动词之前,和动词结合在一起使用,使动词的动感更加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活用为动词的名词或形容词来说,这种作用更为明显,似乎有一种把名词、形容词动化的作用。
“爰”;“于”;“何”;语词;动冠词;《诗经》
据陈宏天、吕岚的《诗经索引》统计,“爰”字在19首诗中出现了44次。在这些诗中,《兔爰》一诗里的“有兔爰爰”的“爰爰”(一诗凡三见),是叠音词,诸家注释基本相同。因为迭音词属于联绵词的一种,其组成迭音词的单字已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所以我们不把它做为这次讨论的对象;《小雅·四月》中的“爰其适归”中的“爰”,《孔子家语·辨政》引作“奚”,即解作“何”,亦留待后面讨论。其余37个“爰”字基本上属于同一类型,“爰”字在诗中的意义也基本相同。然而诸家对这些“爰”字的解释却有很大歧义,归纳起来,大约有以下这些,即:于(包括於)、于是、于何、何、之、往、安、焉、而、乃等。有的直接解作“语词”或“发语词”,不再做任何说明。《尔雅》释为:“于、爰,曰也。”又释:“爰,于也。”似乎是做为虚词来解释。而《说文解字》则说:“引也,从从于,籀文以为车辕字。”是把它做为动词“援”字。《说文解字》又释“援”为“引也,从手爰声。”事实上,“爰“很可能就是“援”的初文。康殷先生的《文字源流浅说·释例篇》认为金文的也就是甲骨文的。他说,初文象手提犬豕形,用以表示引、提,转而为拯救等意。看来,“爰”字最初是做为动词出现的,表示一个动作,后来“援”字出现,才逐渐失去其原始意义,但从《诗经》中的37例“爰”字,还可以看出其从动词转化的痕迹。虽然做为独立的动词已不复存在了,但它冠于动词之前,还起着增强动词动感的作用。在单音节词占绝大多数的《诗经》时代,冠于动词之前的“爰”字还可以起协调诗句节奏的作用。《诗经》中这种类型的词是很多的,如:以(《邶风·谷风》:“以阴以雨。”《小雅·鼓钟》:“以雅以南。”)、其(《卫风·伯兮》:“其雨其雨。”《豳风·七月》:“八月其获。”)、载(《豳风·七月》:“载玄载黄。”《大雅·生民》:“载谋载惟。”)、于(《周南·桃夭》:“之子于归。”《邶风·燕燕》:“燕燕于飞。”)、有(《邶风·谷风》:“有光有溃。”《豳风·七月》:“有鸣仓庚。”)、言(《豳风·七月》:“言私其豵。”《小雅·黄鸟》:“言旋言归。”)、实(《大雅·生民》:“实覃实訏。”《大雅·韩奕》:“实墉实壑。”)等等。这些词的原始意义可能不都是表动作的,但在诗句中,冠于动词之前,其意义却是相同的。在这里不准备进一步讨论这些词,只把《诗经》中37例“爰”字逐一分析,找出其规律和作用。
爰居爰处(《邶风·击鼓》《小雅·斯干》)
《毛传》释《击鼓》“爰居爰处”为“有不还者”,而没有释《斯干》其句,《郑笺》释“爰”均为“於”。实际上,前者“於”为“於何”,后者“於”为“於是”。“何”为疑问代词,“是”为指示代词,名同实异。朱熹均释为“於”,但注明前者为“於是”。高亨先生释前者为“乃、于是”,释后者为“于是”。余冠英先生把前者释为“疑问代名词,就是在何处”,而对后者没有释,但译作“全家来此居住”。我认为这不同的两首诗中的同一句诗所表达的意思是相同的。“居”“处”译为现代汉语便是“居住”“生活”。而冠于“居”“处”之前的“爰”,在这里除了加强动感,协调诗的节奏,并无他意,解作指示代词或疑问代词并不符合诗意。
爰笑爰语(《小雅·斯干》)
此句与“爰居爰处”句相同,但诸家解释却有歧义。释成白话,有的译作“这里笑来这里语”,有的译作“说说笑笑来相处”。读起来很是别扭。其实,此两句就是现代汉语的“又说又笑”之意。“爰”的作用与上句同。
爰始爰谋(《大雅·緜》)
这里释明“始”的意思就行了。《毛传》不释。《郑笺》云:“始与豳人之从己者谋。”余冠英先生是把“始”与“谋”当作同义词来释的。高亨先生却疑为“怡”(喜欢)的假借。清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始,亦谋也。始谋谓之始,犹终谋谓之究。……《尔雅》基、肇皆训为始,又皆训为谋,则始与谋义正相成耳。”始、谋同义,冠于前的“爰”字则起了增强动感的作用。前人似乎也理会到这一点,所以从动词的角度来诠解“始”义。
爰究爰度(《大雅·皇矣》)
《说文解字》释“究”为“穷”。《毛传》:“究,谋。度,居。”后人多从之。朱熹释:“究,寻。度,谋也。”“究”“度”都是做为动词出现在诗句之中。那么,“爰”字在诗中的作用便很明显了。和“爰始爰谋”一样,因为“爰”字冠于前,便从动词的角度来释解词义了。
爰众爰有(《大雅·公刘》)
如上所析,在《诗经》中,“爰……爰……”犹如“载……载……”“实……实……”等,所冠两个动词是并列的,它们之间有时有顺序之分,但绝无谁修饰谁的关系。有人把这种结构释为“乃……乃……”,其实,《诗经》当中的“乃”在这种结构中也和“爰”“载”等词一样。如“乃寝乃兴”(《小雅·斯干》)。
爰丧其马(《邶风·击鼓》)
“丧”为丢失之意。《说文解字》:“亡也。”有人把“爰”解为“何”,从诗义看不确。既然上句说“爰居爰处”,驻扎在这里,接着说在此丢失了马匹。这里只是叙述,并无疑问,下句才说在哪儿找到,“于林之下”。“爰”冠于“丧”前,只起加强“丧”的动感作用,且协调诗句的节奏,并不起任何疑问作用。
爰有寒泉(《邶风·凯风》)
爰有树檀(《小雅·鹤鸣》凡两见)
爰采唐矣
爰采麦矣
爰采葑矣(均见《鄘风·桑中》)
“采”便是采摘之采,《说文解字》:“采,捋取也。”“爰”冠于前,更明确地告诉我们,“采”在此做动词用。《卷耳》诗中的“采采卷耳”,其实就是“爰采卷耳”之误。这种类型和“采采芣苢“(《周南·芣苢》)、“蒹葭采采”(《秦风·蒹葭》)、“采采衣裳”(《唐风·蜉蝣》)里的叠音词“采采”的用法不同,叠音词“采采”在这里只是做形容词用。而“采采卷耳”之“采采”是做动词。
爰伐琴瑟(《鄘风·定之方中》)
“伐”,一说砍伐树木以做琴瑟,一说敲击琴瑟。《说文解字》:“伐,击也。”总之,“伐”为动词,而“爰”冠于前,其义不言自明。
爰得我所
爰得我直(均见《魏风·硕鼠》)
爰求柔桑(《豳风·七月》)
“求”为寻求、寻找之意。有人把“爰”释为“于”“往”,看出了“爰”在诗句中动的一面。其实,这种动是因为冠于动词“求”之前,和动词结合的缘故。“爰”只是增加动感,其本身并不表示“于”“往”之意。
周爰咨诹
周爰咨谋
周爰咨度
周爰咨询(均见《小雅·皇皇者华》)
《毛传》:“忠信为周,访问于善为咨。”朱熹:“周,遍也。……咨诹,访问也。”“咨”,就是问、访问的意思。在诗句中,“周”是状词,“咨”是动词。“爰”用于“咨”前,增强了咨作为动词的作用。
亦集爰止(《小雅·采芑》《大雅·卷阿》)
这两首诗都是说的鸟类集群和止息。《采芑》说的是隼(鹰鹞类),《卷阿》说的是凤凰。止,有停留、止息之意。如《秦风·黄鸟》:“交交黄鸟,止于棘”之“止”。实际上“止”也是一种动作。《郑笺》和《诗集传》把此句诗解为“集于所止”,不确。金文“集”作,鸟止于木。集、止都是动词,且义相近。“亦集爰止”,很可能是“爰集爰止”之误。
爰及矜人(《小雅·鸿雁》)
爰及姜女(《大雅·緜》)
瞻乌爰止(《小雅·正月》)
此“止”与“亦集爰止”之“止”同,是止息、停留之意。许多人把“瞻乌爰止,于谁之屋”的“爰”解为“何”,其实错了。试把“爰”换成“何”,便是“瞻乌何止,于谁之屋”,显然重复,当然也不能解为“于”。“瞻乌爰止”,就是“瞻乌止”,和下句连在一起,意为“看乌止息在谁家的屋顶上”。“爰”义很明显。
爰契我龟(《大雅·緜》)
契,钻刻。《毛传》:“开也。”《诗集传》:“所然火而灼龟也。”“或曰,以刀刻龟甲欲钻之处也。”余冠英先生曰:“契或指凿龟,也可能指刻记卜言。”总之,契是动词,“爰”的意义很明显。
周爰执事(《大雅·緜》)
执事,即做事。执,《说文解字》:“捕罪人也。”引申为执行、从事、作等义。高亨先生译此句为“人人各有所事”,是正确的。
爰整其旅(《大雅·皇矣》)
《说文解字》:“整,齐也。”整,在这里是使动用法,即整顿军队使之整齐。“爰”在这里起强化动作的作用。
爰方启行(《大雅·公刘》)
方,始也。“方启行”,即开始启程。“方”在这里是时间副词,“爰”用于前,实际上是用在“启行”之前,是对“启行”这一行动增强动感的。而且兼有调节诗句的节奏。
四方爰发(《大雅·烝民》)
发,朱熹《诗集传》:“发而应之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发,行也。”无论是解作“响应”,还是解作“行”,发是动词无疑。“爰”用于前,正是增强“发”这一行为的。
爰其适归(《小雅·四月》)
此句《孔子家语·辨政》引“爰”作“奚”,从语义看是对的。《诗经》44例“爰”字,除“爰爰”是叠音词外,其余37例都是用在动词之前的,而此句中的“其”是代词。从《诗经》的“爰”字使用情况看,是不能与除动词之外的其他词类结合。所以《孔子家语》引作“奚”是正确的。“爰”正是“奚”之误。奚,何的意思,疑问代词做宾语便前置。因此,此句按现代汉语语法应是“其适归奚”,这样是完全通的。所以,这一例不能做为“爰”字例,应是“奚”字之误。
综上所述,“爰”字在《诗经》中有这样的功能:“爰”字本身虽不能独立表达任何意义,但冠于动词之前,和动词结合在一起使用,使动词的动感更加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活用为动词的名词或形容词来说,这种作用更为明显,似乎有一种把名词、形容词动化的作用。如果细细考究,冠于动词之前的“爰”字似有某种程度的动词的特性。如“爰求柔桑”,有的注释者把“爰”解为“往”;“瞻乌爰止”,有的注释者解“爰”为“之”,便是感到了“爰”字的这种“动性”。其实,这种“动性”是它后面的动词所赋予的,其动的形态也由后面的动词决定。所以,起这种作用的“爰”字,只能冠于动词之前,而不能与其他词类相结合。同时,有这种功能的“爰”字在《诗经》中还兼有协调诗句节奏的作用。
“爰”字在先秦典籍中应用甚广,主要出现在《诗经》当中。(《左传》中凡五见,两次是引用《诗经》中的诗句;“爰居”做为鸟名出现;“爰娄”做为地名出现;而“爰田”则是商鞅所说的“辕田”。《论语》无见。《孟子》中凡四见,均是引用《诗经》中的诗句。)有些语法学家把具有这种功能的词一律称之为“动词词头”,而不把它们当做一类词看待,更没有再进一步研究它们在语句当中的作用。有的语法研究者则反对这种称谓,认为不过是诗句当中的一个语助成分或附音。我认为,这类词既不同于介词,也不同于语助词(至于其中有些词兼有其他词类的功能,如“有”“于”等,则当别论。),它们有共同的使用方法,在语句中又有共同的作用,可以把它们做为单独的一种词类,列入古汉语的词类之林。蒋立甫先生似乎也发现了这类词的特点,在其《诗经选注·鸿雁》注中说:“考《诗经》中加在动词前的‘于’字,大体都要表示动作正在进行,虽释为语助词,但仍有‘在’的意味,只是不明显罢了。”如果做为一类词来对待,无论是进行研究,还是进行教学或学习,使用起来既明确又方便。我想可以暂名之为动冠词。虽然这种命名有点“舶来味”,但对“爰”字词类来说,还是较为合适的。
The Explanation of——Memoir of Readingin Study(XII)
YUAN Changjiang
(College of Literature and Communication, Hengshui University, Hengshui, Hebei 053000, China)
In,can not express any meaning independently, but it can be put in front of a verb to make its innervations much stronger. Specially, to those nouns or adjectives which are used as verbs skillfully, the function of it is quite distinct. It seems that it iswhich gives the nouns or adjectives the function of a verb.
;;; term; dynamic articles;
10.3969/j.issn.1673-2065.2015.02.017
I207.22
A
1673-2065(2015)02-0080-04
2014-05-23
袁长江(1943-),男,河北武邑人,衡水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教授。
(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杨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