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参与农村建设的动力初探
孟菊香,向定杰
(湖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8)
摘要:与新生代农民工在返乡与留城之间遭遇的双重边缘化生存现状相伴生的,是当今中国乡村建设的主体缺失而导致的发展动力困境。在看到城市化大势不可逆转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否认存在着回流乡村、重建乡村的可能。通过对武汉市100位新生代农民工的访谈结果分析,得出优化生活方式对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回乡至关重要,而建构一种持续、良性、健康的农村生活方式的核心在于产业结构调整,唯此才能形成“外出挣钱、回乡创业、建设家乡”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乡村建设;动力研究
“新生代农民工”用来指代“农二代”中那些受完中学教育(初中、高中)之后,没有继续读书深造就直接进城务工的青年人群体。我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社会,工农业比较收益差距的存在使得越来越多的“80末90初”涌入城市,取代父辈成为打工者中的主力军,如今这一群体在1.5亿人中已占到60%以上,大于1个亿。
但研究发现,这一群体的生存现状却不像当初他们进城时期待的那样如人意。一方面,城市对他们的接收度十分有限:在就业上除了他们拥有年龄与体力的优势,只能从事低质性的体力职业;付出与获得不成正比,“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在生活上,享受同等的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却要支付高昂的成本;社会交往圈子狭小,只能依靠血缘、地缘进行,造成环境隔离。这一切使得他们即使身在城市却无法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的工作和生活圈。这种明显的不平等待遇固然有他们自身文化素质、技能的不足,但更是计划经济思维下二元户籍的制度性排斥,是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政策弊害。
另一方面,要想回归日益空心化的乡村,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也显得疏远而陌生。他们对乡下有着主动的排斥心理,缺乏对土地的依恋,没有务农的经历和知识,对乡村生活记忆淡漠,对农村社会的认同度低。他们厌恶农村的风俗,由衷的向往和渴望城市的生活方式,对乡村社会有种本能的脱离倾向,产生了根在农村却不愿回农村的倾向。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发布的“城镇化全国入户调查数据”显示,在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超过七成不愿意返乡就业,只有7.3%愿意回乡务农,其中90后农民工中只有3.8%。这并不是第一份反映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返乡的研究数据。早在2011年,当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负责人曾援引数据表示,只有7.7%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回农村定居。由此,城市市民化与农村农民化的双重艰难,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徘徊于城市、乡村之外,出现不被接纳的双重边缘困境。
不得不承认今日中国已由“农耕社会,乡土中国”,转变为“工业社会,城市中国”。处在高速发展中的中国,逆城市化的一天还远未到来,乡村无形的消失每天都在上演。轰轰烈烈的撤村并居运动,大大小小的拆迁事件,因为乡村机构更多在执行城市化、开发区、房地产征地、计生相关的事务,而传统乡村的人伦道德、文化传承等正在日渐塌陷,乡村所代表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正被完整置换。政府规划设计、想象描绘的新农村蓝图,在不小地方却成了尴尬的现实。因为毕竟乡村建设农民才是主体,而现今乡村的留守儿童、老人自杀、离婚率攀升等家庭、社会问题正井喷式的涌现,无一不是农村精壮劳动力外流、农二代不愿回乡的后果。
自上世纪80年代打工经济肇始之后,农村劳动力外流渐成学界关注焦点。按照生命历程说,较早外出务工的第一代农民工逐渐进入了返乡的年龄阶段,出现过一阵与农村劳动力外流相对的返乡潮。不过,农二代们始终还是“融入不了城、回不了村”,究竟该何去何从又成了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通过阅读文献,发现过多地把研究视角放在了新生代农民工怎样融入城市,被城市接纳的对策探究,这似乎已经预设了一个前提即新生代农民工未来只会在城市完成市民化的进程,否认了存在回流、在地市民化的可能。此外,对策性的概括也主要集中在“如何构建合理的制度、如何使农民工的留城能力与流程意愿相匹配、如何推进第二代农民工从农村推出、城市进入、城市融合三个环节”,无疑是一种典型的政策制定者、研究者的视角,而忽视了市民化的主体农民工自身的实践能动性,必然造成研究成果应用性、有效性的不足。最致命的是,这种重心的偏离在本质上还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新生代农民工进城促进了城市发展,势必也造成了乡村地区的人才流失,阻碍了农村、农业的建设与发展。这样,中国的乡村建设就没有了推动力,新农村建设也无从谈起。
近年来,也有少量研究开始注意到这个理论缺陷。张春华认为,乡村建设只有依靠具有现代化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的新生代农民工,只有调动这些“农村精英”的主动积极参与意识(途径是构建具有吸引力的农村生活方式),才能强化新生代农民工对乡村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中国乡村社会建设走上科学发展之路;但依然存在的问题是较少对新生代农
民工市民化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主体意愿进行兼顾,只是粗略地设想描述了建构一种具有吸引力的生活方式来催生回流动力,实践上的可行性很难让人信服。接下来,潘华则更明显的从行动主体的视角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将会更多地由大城市回流到户籍所在的中小城市,在打工积累的基础上转向自主创业或正规就业,从而实现一种“回流式”的市民化2。不过,按照这种逻辑推演,似乎已把农村建设等同于城镇化,没有考虑到乡村建设自身的特色和需求。
农二代为何不愿回乡?将他们与父辈对比,就能清晰地看到两代人在价值观念、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通常,新生代的农民工们少有务农经验但享受了相对更高层次和系统的教育,有着更宽阔的眼界,也迸发出了更多想法。他们拥有更加主动的择业观念、更加开放的消费观念、更积极的维权意识。并掌握着信息化的沟通方式和获取方式,更加多元的消遣娱乐方式,甚至具有城市婚恋的倾向。在一项关于武汉市新生代农民工返乡意愿的调查显示,其总人数已达110万以上,其月均工资为2144元,只有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03元)的56.4%。在问及衣、食、住、行、劳动工作、休息娱乐、社会交往等方面的理想状态时,74.3%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只要农村稍微改善就有意愿回去。不难看出,这些诉求其实都统归于生活方式的范畴,所以,要吸引农民回乡首要在于建构一种具有吸引力的生活方式,这种方式不见得和城市一模一样,但至少应该兼具现代城市和传统乡村特点基础上的新农村面貌。
同时,要真正开拓出这样的一种理想生活样态,第一步还是发展生产,因为生产力决定了生活方式,无论是依据主体及其生活观念、生活活动条件和生活活动形式三大类构成要素来界定,还是单单就各类活动形式的总和,如日常家庭生活活动与消费、工作与劳动活动、社会政治活动与社会公益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与学习、社会交往活动与婚恋等作为生活方式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都离不开就业、工作这一最为重要的经济基础,因为一旦新生代农民工回乡,一个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是:回来务农还是务工?倘若务农,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无地种、不会种的困境。尽管,在农业种植科技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这些新生代农民工能否成为新型农民、承担起农业现代化之责也还是问号。倘若务工,则会面临工种难以对接的困境,因为大型城市和家乡中小城市对工种的需求不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农民工就业的两大行业分别为制造业和建筑业,占比为35.7%和18.4%,而在中小城市,这两大行业远不及大型城市发达,用工量和薪水自然也不及大型城市多。仅制造业一项,在东部地区用掉了44.6%的农民工,但在西部地区却只吸纳了15.4%的农民工。也就是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如果返回西部原籍,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而由于缺乏技能培训,许多农民工又无法适应新工种。
所以,要破解新生代农民工“进不去城、回不去乡”的夹缝困局,于乡村而言,当务之急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深加工农业,用规模化经营形成大农业,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倡导“离土不离乡”,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要及时研究掌握劳务回流的信息和发展动态,加强沟通联系,制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利用他们在外形成的新观念、学会的新技能、管理经验和积累的资本优势,回乡创办实业、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拉动就业增长,形成“外出挣钱、回乡创业、建设家乡”的良性循环,为返乡农民工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一种持续、良性、健康的农村生活方式才有可能被建构起来。
不可否认,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不了大城市时,并不必然选择返回乡村,而有极大可能选择回流到户籍所在的中小城市(县城、集镇)就业或创业来实现过渡,因为城市正逐步敞开怀抱、放开对农民工的限制,尤其是不再区分城市户口和农民户口,不过,吸引力恐怕大不如前,毕竟拥有一份农村土地是最现实的利益。在未来,即使他们不生活在老家乡村,也可以通过信息、资金、市场、技术等参与模式来支持乡村建设,毕竟户籍伴生的地缘、乡缘、血缘仍会影响他们的行为规范。在城镇化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摸索前进的未来,会不会出现新生代农民工的返乡潮还不能断定,但经过城市条件和乡村条件的权衡比较后,越来越多的乡村年轻人将停止远行,回归家园必将是大势所趋。挤在城市,离农村渐远的人们,也有各种类型的乡愁、田园梦和重建乡村的努力,在逆反着城市化而行。这让我们看到了当代人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以城市资源反哺乡村、重建乡村的可能。在这个命题下,让农村人回乡比城里人进村更重要,假如农村人都不爱乡村,假如对土地的感情没有了,那新农村运动的发起者又在为谁忧愁为谁忙呢?因此,积极尝试将美好的生活方式设想付诸实践,引导相当一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返回乡村,进而转化为新型农民,未来乡村才会明天。
参考文献:
[1]张春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与中国乡村社会建设[J].求索2011,(9).
[2]景晓芬,马凤鸣.生命历程视角下农民工留城与返乡意愿研究——基于重庆和珠三角地区的调查[J].人口与经济2012,(3).
[3]潘华.“回流式”市民化: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新趋势——结构化理论视角[J].理论月刊,2013,(3).
[4]吴焕文.生活方式指标体系初探[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