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税收政策探索

2015-03-27 06:35袁瑞英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税种支撑体系优惠政策

袁瑞英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税收政策探索

袁瑞英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建设中原经济区应该有相应的税收政策配套。针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制订相应的税收政策,政策的制定要侧重于现代农业、加工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3个产业。

中原经济区;税收改革;配套政策

0 引言

2011年,中原经济区写入国家 “十二五”规划纲要,同年10月,中原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原经济区范围包括7省28市,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处于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重要战略地位。在中国产业布局由东向西的梯度转移和西部大开发中,中原经济区既是梯级发展的重要承接带,又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中原经济区作为国家规划的主体功能区,有其自身的自然资源特点、文化背景和具体发展境况。建设中原经济区是一条前所未有的探索发展之路,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税收是国家必不可少的经济调控手段。因此,为了促进中原经济区快速发展,构建一套适合中原经济区自身特点的相对独立完整的税收政策体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 中原经济区税收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

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应当在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进程中主动发挥其适应性和应有的前瞻性作用。税收政策的制定应以实现中原经济区战略目标为宗旨,以国家税制改革原则和指导思想为方针,结合中原经济区的经济特点和优势,遵循中央关于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部崛起和河南振兴为总体战略,全盘规划,合理安排,优化税制结构,建立统一、规范、公平、高效和民主法治、简化透明的税收体系,综合运用各种税收政策,进一步强化税收应有的功能作用,为推动河南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努力把中原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板块,在支撑中部崛起、密切东中西联系、服务全国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2 中原经济区税收政策的适用情况

2.1 中原经济区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通过深入研究税收对区域经济的作用机理得知,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发展的影响归根结底依赖于价格机制,税收优惠政策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1]。因此,下面主要介绍中原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情况。

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条文分析整理得出,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中原经济区所能享受的税收政策共有1023项[2],涉及17个税种。其中,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127项,涉及税种13个;支持现代工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131项,涉及税种14个;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165项,涉及税种12个;支持城镇化体系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53项,涉及税种14个;支持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47项,涉及税种10个;支持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36项,涉及税种10个;支持构建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开发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54项,涉及税种12个;支持构建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124项,涉及税种11个;支持构建内外互动的开放型经济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65项,涉及税种9个;支持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48项,涉及税种12个;支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43项,涉及税种11个;支持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支撑体系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130项,涉及税种15个。

2.2 中原经济区税收政策适用性问题

目前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远远不能满足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需要,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中原经济区缺乏必要的税收管理权限

现行分税制下,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绝大部分税种的立法权、税种的开征权、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税收减免权等都归属于中央。地方政府仅仅只有税收的征收权、执行权以及在极小范围内的立法补充权。一些税种已经不能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但是地方又没有立法权,这严重阻碍了地方经济发展。另外,地方政府也不能针对本地经济发展基础、地方经济特色和社会发展需要构建行之有效的地方税收体系,无法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调控作用。

2.2.2 中原经济区缺少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中原经济区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中原经济区提出之前就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其他经济区域已普遍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原经济区的税负相对高于东部地区的税负,普惠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中原经济区的发展。在中原经济区提出之前,我国针对东部地区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等特定经济区域,都制定了专门的鼓励性的税收倾斜政策,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这些都是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因而,国家也应针对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制定一些适应中原经济区发展需要的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2.3 中原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作用区域范围小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从 “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内陆—— 一般地区”由低到高的梯级优惠模式。中原经济区内的国家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工业基地城市、内陆开放城市、贫困地区才能享受到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郑州、洛阳等地的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能享受经济特区的相关减免政策。(2)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焦作等5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能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3)河南省54个县能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4)中原经济区的少数民族地区、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可享受中部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5)郑州市作为内陆开放城市可以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而中原经济区的其他广大地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税收优惠政策作用的区域范围太窄,不能体现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持。中原经济区特别需要扶持的农业、物流、制造业等产业,由于不在规定区域内而得不到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致使中原经济区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不能显著体现[3]。

2.2.4 中原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目标不明

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性越强,作用效果就越明显,反之则越差。中原经济区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023项[2],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都涵盖在内,跨度范围较大,中原经济区的12个支撑体系包含了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过多的政策目标反倒弱化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功能。

3 中原经济区税收政策建议

3.1 税收政策制定的侧重点

针对区内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税收政策的选择和适用不能均匀用力,而应当有所区别,有所侧重,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中原经济区税收政策应重点支持以下行业的发展:第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原经济区是国家重要的农业生产区。大力发展农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税收应加大对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投资,使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由单产承包到户向规模化、机械化方式转变,鼓励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自主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第二,支持加工制造业发展。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目前人口已突破一个亿[4]。解决河南省人口的就业问题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课题。由于河南省是粮食、棉花、畜产品等原材料的主产区,因此,可以因地制宜地发展食品加工、棉纺和服装加工。这些产业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既能解决就业难的问题,也可以大大节约生产成本。目前河南省的加工制造业的优势已经凸显,国家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积极引导加工企业采取“农户+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加快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形成规模优势和产业集聚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第三,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现代物流业是中原经济区重点发展的产业。河南省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连南贯北,交通业的区位优势十分明显。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河南物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发展潜力很大。但是目前河南物流业仍处于从初级向高级攀升的阶段,很多物流企业的规模小,基础设施还很薄弱[5]。因此,制定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3.2 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结合中原经济区的经济优势和特点,建立对中原经济区的税收政策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适当扩大中原经济区的税收管理权限,将一些区域性强、不影响全局经济发展和分配格局的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下放给河南省政府。

(2)适当增加地方税收留成,提高中原经济区所得税地方分享比例,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40%、中央留成60%的分配办法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各为50%。

(3)对于中原经济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给予一定期限增值税全免或全退、低税率的优惠税收政策。如,对新办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畜牧业产品加工和深加工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农业投资和农业生产,在现行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对于购买农业机械的可以使其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对各种企业提供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免征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为开发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100%扣除。

(4)对于中原经济区新办的物流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从事物流的车辆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并且对购买车辆所负担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对于年收入在80万以下的小型微利物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对于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经营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4 结语

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国各个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完善,税收政策导向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合理的税收政策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具有中原经济区自身特色的税收政策体系。

[1]袁瑞英.我国税制改革与区域经济关系探讨[D].开封:河南大学,2009:34-35.

[2]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政策法规库 [EB/OL].[2014-02-06].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main.jsp.

[3]河南省统计局.2013河南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75-76.

[4]河南省省情网.河南概览[EB/OL].[2014-02-16].http://www.hnsqw.com.cn/hngl/qsgk/200612/t20061201_31 01.htm.

[5]凌 云.中原经济区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物流商论.2012(1):186-187.

[责任编辑 樊建科]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86X(2014)04-0099-03

2014-03-27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基金项目: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税收政策研究(2012QNKY005);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税收政策的选择和运用(2013-GH-263)。

袁瑞英(1977-),女,河南南阳人,讲师,经济学硕士,从事高校财经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

猜你喜欢
税种支撑体系优惠政策
浅析圆弧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设计与应用
治理视角下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构建
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实证研究
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优惠政策的思考
安徽:打造创新全生命周期的金融资本支撑体系
超重梁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要点
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对策及相关问题研究
各城市具体优惠政策
税制结构发展、分类与描述
实现中国梦的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