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身认知”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启示

2015-03-27 00:50文慧铭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具身认知神经元

文慧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一、引言

1990年初,意大利帕尔马大学的Rizzolatti等人,发现恒河猴脑部一些运动神经元,不仅在执行某动作时被激活,甚至在它看到或听到其他个体执行相关动作时,这些神经元也能被激活,并把这些运动神经元命名为镜像神经元(mirror neuron)[1]。这一发现引起了研究者极大兴趣,经进一步地深入研究显示,在人类大脑中也存在这样一类镜像神经元,这些神经元分布在人脑的左前额叶皮层的Broca区、腹外侧运动前皮质、顶下小叶、额下回、脑岛等区域[2]。这一重大发现,为具身认知观提供了生理学上的证据。

具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其中心含义是:身体在认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认知是通过身体体验及其活动方式而形成的[3]。国内学者认为具身认知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具身认知主张身体在认知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广义的具身认知除强调身体的核心作用外,还重视身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4]。故“身体”和“环境”在认知心理学研究中的作用,重新被人们重视起来。具身认知并不认同传统的认知心理学身体和认知过程相互独立的观点,也不像行为主义一样对认知过程全盘否定。具身认知强调身体与认知过程的密切联系,强调认知过程的具身性。其核心观点为:高级的认知加工过程,是通过一部分感觉、运动及情感系统的再现完成的,这其中身体本身作为表征外部世界的枢轴(pivot)是无法被其他硬件所代替的[5]。

认知心理学领域的变革,必然给以认知心理学为理论基础的相关应用领域,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巨大的实践指导意义。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性,自起始之时便广遭质疑,而种种质疑归根结底,是对犯罪心理测试背后的原理解读存在一定的差异。然而,无论对犯罪心理测试的理论基础作何解释,不可否认的是,其测试内容涉及个体的认知过程,如注意、记忆等。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恰恰是对身体(生理反应变化)进行测量推断其心理(认知)的过程。具身认知观的出现,给身心关系的探讨提供了新的视角,把身心结合的观点带入心理测试领域,而不是孤立地看待被测人的心理和生理变化。

二、“具身认知”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启示

(一)镜像神经元与犯罪心理测试

陈云林等认为,犯罪心理测试是由个体注意并感知了的外部刺激所形成的心理信息,即在犯罪心理测试中,要研究个体对案件的感知和认知两个层面的内容。而心理信息的耦合和共鸣,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情绪反应,是心理生理反应产生的基础[6]。

镜像神经元,无疑为心理信息共鸣的理论解释提供了生理基础。心理信息共鸣,是指外来信息刺激与内在心理信息耦合产生的效果[7]。在犯罪心理测试中,外来的信息刺激是指测试题目的刺激,而内在心理信息,是指犯罪人大脑存储的关于作案的情境、动作及与案件相关的细节,组成案件相关的心理信息。两者越接近,共鸣越明显,诱发的生理反应也更强。而究其可产生共鸣的生理机制,镜像神经元无疑是一个合理的解释。镜像神经元是外来信息刺激与内在心理信息产生耦合的生理基础,其存在使心理信息的共鸣摆脱了物理刺激的枷锁,只通过心理信息即可完成外界刺激与心理信息的共鸣。

在犯罪心理测试实践方面,镜像神经元带来许多启示:首先,在测前谈话过程中,适当让被测人了解测试题目,不仅可使被测人更容易理解测试题目内容,还能激活其镜像神经元,进而在正式实施测试时,能更大程度地产生心理信息共鸣,因此,无论是测试题目的编制还是测前谈话的安排都要慎重、仔细;其次,应排除其他信息的干扰,实现对测试题目刺激的纯化,强化心理信息共鸣,这就要求对测试环境有较高的要求,如心理测试室要保持安静、室内温度湿度控制在适度状态等。

(二)情绪的具身性与犯罪心理测试

随着具身认知研究的开展,相应的一些个体高级心理过程的具身性也渐渐得到重视,具身情绪的概念也随即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具身情绪强调身体、情境对情绪的重要性,研究者的研究也证实,在情绪语言、情绪体验及情绪认知等方面,都存在着具身性特点。[8]

身体和情境对于认知的重要性,体现在对知识的理解,需要一开始信息呈现时所唤醒的相关神经状态的参与,即认为这是一个感觉、运动及情感系统的再体验过程。[9]在犯罪心理测试中,信息呈现可看作对被测试人呈现问题刺激,从具身的观点出发,刺激诱发的有罪被测试人生理反应的变化,并非完全是被测试人及时对事件可能带来的结果的恐惧情绪所致,还包括其对储存在长时记忆中作案时,其身体所经历的感觉、当时的运动状态及作案时的情绪的再体验综合导致,因为其身体和情境状态,影响着个体所能产生的情绪,而被测试人测试时的情绪,涉及到对当时的身体动作及情境的再体验过程。

具身认知视角下的情绪理论强调身体和情绪的相互作用。[10]情绪体验或提取情绪记忆将诱发相应的生理反应,而与情绪相关的身体动作也将影响个体对情绪的体验及认知。在犯罪心理测试实践中,在注重对被测试人情绪记忆及情绪体验所产生的生理反应进行测量的同时,也要对身体反应对其情绪的影响给予足够重视。

犯罪人在被测试时表现的生理反应,源于其记忆中存储的关于案件的情绪记忆,这些心理内容的获得,是由其身体在犯罪情境下的体验获得的,因此,根据具身情绪的观点,身体的状态对测试的影响也应成为其研究内容。研究者针对身体对情绪的影响做了一系列研究,Strack设计的实验研究了表情控制对情绪的影响,[11]研究让被测试人用牙齿或嘴唇固定铅笔,来达到对被测试人笑或无法笑的表情控制,因变量是对卡通是否有趣搞笑的评定,结果发现前者的得分显著高于后者;Stepper和Strack的研究,也表明不同的身体状态(背部挺直双肩高耸和耷拉着双肩)对个体的自豪感产生了影响。[12]这些研究说明,身体的状态对被测试人的表情和身体姿势会影响个体的情绪或者心境。在犯罪心理测试中,保持被测试人的身体姿势相对稳定,并在测前谈话及测试过程中,尽量避免涉及让被测试人产生一些无关案件的情绪变化,因为这些情绪变化形成的表情,可能会影响到测试时被测试人的心理状态。另外,测试时发生的BPL效应(就是本能紧张效应,即连接仪器的被测试人比未连接仪器的被测试人能提供更多调查信息,即使仪器本身并没有“测谎”功能),也可能是在个体身上连接传感器后,对其身体状态的改变使其倾向于提供更多信息,在实施测试时应给予考虑,这无疑给多道仪的“无线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三)记忆的具身性与犯罪心理测试

犯罪心理测试,尤其对其中的隐蔽信息测试(CIT),特别强调对被测试人是否具备案件相关记忆的探测很重要,只有被测试人大脑中储存了与案件相关的记忆,才会在测试中成功地诱发相应的心理生理反应。那么,记忆是否也具备具身性?这种具身性会为犯罪心理测试提供哪些合理解释和实践指导?举个简单的例子,试想一下,在一个犯罪现场的两名目击证人,一个身高 190cm,另一个身高只有160cm,那么,他们所观察到的犯罪现场,以及对犯罪现场的记忆会完全一致吗?大部分人的回答都会是否定的,因为身高的差距将可能导致有些低处的事物高个子的人看不见,而高处的一些事物个子低的人也不能看仔细,因此,二者由这些视觉信息而形成的记忆自然不会完全相同。而且,不同个体身体间的差异并不仅局限于身高方面,记忆也将随着不同个体的身体条件而不同,个体对环境的感知和记忆受到其拥有的身体类型的制约,记忆也有一定的具身特征。

一些研究给记忆的具身性特点提供了证据,其中最直接的证据,是犯罪个体对行动的记忆要优于对行动的描述或命令的记忆。[13]这就说明,行动过程中的身体活动、状态,以及对当时环境感知使记忆更加深刻,当个体提取这些记忆时,包含了对当时身体状态的体验过程,这也使记忆更易提取,因而记忆表现要比命令的言语描述好,身体信息使记忆更具体,回忆表现更佳。

在隐蔽信息测试(CIT)中,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信息的泄露对无辜者造成的影响,将测试假阳性概率增大。从上述观点来看,虽然犯罪人和知情无辜者记忆中都有案件相关记忆,但是个体实施犯罪和仅了解犯罪相关信息的记忆程度是存在差异的,因此,对两种被测人测试时诱发的生理反应强度变化会有一定差异,可以区分被测角色是犯罪人还是知情无辜者。

三、将具身认知观点引入犯罪心理测试的意义

犯罪行为是较为特殊的行为,它将带给行为实施者较为强烈的情绪体验及较为深刻的记忆,而这种体验受犯罪人的身体条件制约,身体条件的差异将对测试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介绍的具身认知这一概念,虽并不能完全消除学术界对犯罪心理测试理论基础质疑,但却可以对其进行一些实在的补充,让这门和身心关系密切相关的技术具备更广阔的视野,更好地指导实践者科学有效地开展测试工作。

[1]Rizzolatti G,Fadiga L,Gallese V,et al.Premotor cortex and therecognition of motor actions[J].Cognitive brain research,1996(2):131-141.

[2]丁峻,陈巍.具身认知之根:从镜像神经元到具身模仿论[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132-136.

[3]叶浩生.具身认知:认知心理学的新取向[J].心理科学进展.2010(5):705-710.

[4]胡万年,叶浩生.中国心理学界具身认知研究进展[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3(6):111-115.

[5]Prinz JJ.Furnishing the mind:Conceptsand their perceptual basis[M].MIT press,2004.

[6]陈云林,孙立斌.心证之道——心理测试技术新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165.

[7]陈云林,孙立斌.心证之道——心理测试技术新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164.

[8]李荣荣,麻彦坤等.具身情绪:情绪研究的新范式[J].心理科学,2012(3):754-759.

[9]丁峻,张静,陈巍.情绪的具身观:基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视角[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94-97.

[10]丁峻,张静,陈巍.情绪的具身观:基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视角[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94-97.

[11]Strack F,Martin L L,Stepper S,et al.Inhibiting and facilitating condition of facial expressions:anon-obstrusivetest of thefacial feedback hypothesis[J].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88.

[12]Stepper S,Strack F.Proprioceptivedeterminantsof emotional and nonemotional feelings[J].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93(2):211.

[13]Glenberg A M.What memory isfor:Creating meaning in theserviceof action[J].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1997(1):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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