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加强警民血肉联系的“公安法宝”
——对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的探究与思考
陈诗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面对社会转型期警民关系紧张的复杂社会局面,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积极构建导向警务模式,制定“警务广场”战略。湖州市罗师庄警务室社区民警马长林在深入贯彻实施“警务广场”战略的过程中探索形成了“361°群众工作法”,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警民关系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促进了“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目标的实现。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的探究,对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警民关系
群众路线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是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湖州市公安局根据党中央对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路线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内容新形式,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务广场”战略作为湖州市公安机关实践探索群众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在某种程度上更好地体现了湖州市公安群众工作方法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社区民警马长林同志的公安群众工作法,则是湖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广场”战略的一个成功范式,是警民血肉联系的“公安法宝”。在当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群众工作活动中,深入探究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公安群众工作,提高广大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2008年,民警马长林受命到湖州市杨家埠镇罗师庄社区从事社区警务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将一个“偷盗多、打架多、纠纷多”的治安乱点改造成为当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和谐家园。这一变化得益于马长林在长期公安基层工作中摸索出的一套“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当靠山”的工作方法,即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该方法“无疑是湖州市公安机关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最成功的尝试,构成了马长林个体实践与市局总体战略之间的相互响应关系”。[1]马长林积极实践“警务广场”战略,始终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2]大胆创新城中村警务管理新路子,较好地破解了城中村治安难题,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被群众称为“社区的守望者,百姓的贴心人”。
(一)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当靠山
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的核心理念为: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当靠山。
1.真心把群众当主人。马长林刚到罗师庄社区工作,感觉没有多少人欢迎他,群众也不愿接近他,甚至上门做群众工作遇到讥讽和挖苦。面对群众工作难以开展的困境,马长林通过自责和反思逐渐意识到:群众工作打不开局面,是自己没有真正地把群众当“主人”,主要是自己做群众“公仆”的角色没有到位。此后,马长林在心中牢固树立一个信念:“人民警察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人民群众就是我的主人。”凭着这种真切的情感思维和高度的自我认识,马长林践行“摆正位置、放下架子、沉下身子”三步曲,在平日工作中发生了一连串亲民爱民故事。
2.真心把群众当亲人。马长林善于带着亲情做群众工作,把群众当家乡父老,把群众当兄弟姐妹,坚持“亲情服务、亲情管理、亲情调解”原则,赢得了群众满意。群众工作是警民血肉联系的“公安法宝”,马长林自创的“亲情式”群众工作法,体现了他“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崇高思想境界。马长林为民服务的事例很多,如为外来打工者免费开办“租房、招工”中介;为拿不到工资的民工免费打官司;为社区内的残疾和弱势群体排忧解难。马长林的此行此举情深意浓,为其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3.真心把群众当老师。警察不是万能的,做好社区治安工作,仅靠民警一己之力远远不够。群众的智慧无穷无尽,只有虚心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社区警务工作才会有强大的“智力支撑”。基于“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马长林立出“真心请教、耐心倾听、虚心纳谏”三训条,自觉强化学习意识,主动向群众请教。如他推出的如何防范“三车”被盗招数,就是通过对一个维修电瓶车师傅的拜师学习,最终成了他教会群众怎样防范“三车”被盗的宝典。
4.真心把群众当靠山。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巨大的,只有把群众当靠山,充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社区警务工作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马长林坚持把群众当靠山,推出“警民互动、先进带动、社会联动”三模式,巧借“民智民力”编织全方位治安防控网络,从而做强做大社区警务工作。如他创导的“警民互动”模式,凭着深厚的群众工作基础,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700多户出租房房东、18000多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同时,他依靠群众的协助,完成了六类二十余项台账,对辖区企业单位、沿街店面和重点管理人员进行了详细摸底,登记造册,并录入到警务室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了电子化管理。他一手组建的信息员、宣传员和调解员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为编织全方位的治安防控网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创新三种模式,在联系群众上多一度热情
1.喇叭“推销”法。尽快走进群众,让他们熟悉自己是马长林刚到社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为此,他每天背着一套由录音机和大喇叭拼装成的“人工组合音响”从早到晚穿行在街头巷尾,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法律法规,自报警号和电话。肩头磨破了几层皮,背带磨断了三四根,他咬牙坚持,一走就是三个月。群众终于被他的热情和执着所感动,马长林的名声开始响起来了。
2.二是广场互动法。为更好地联系群众、听取群众呼声,马长林把办公场所搬到了社区的广场、公园、空地,广泛开展面对面的警民交流互动。2009年以来,他已累计组织活动58场次,参与群众达到20000余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00余条,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如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电瓶车被盗案件,他迅速回应,在公共区域组织安装了大量地锁,使此类案件大幅下降。
3.三是民主协商法。马长林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凡事与群众商量着办。以前,社区没有停车场,路上到处停满汽车,不仅通行不畅,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社区停车场建设问题经上级协调解决后,许多车主却因为费用问题不愿意停进去。为此,马长林先后五次组织停车场、车主、交警部门召开“诸葛亮会议”,促使各方最终达成了能够接受的价格方案,顺利实现“停车进场”的目标。
(三)完善六项机制,在服务群众上多一度热爱
1.一是中介服务法。为更好地帮助新居民找工作和租房,解决其就业、生活问题,2008年底,马长林与辖区几家企业和部分租房主合作,在警务站开辟了免费招工(租房)中介服务。4年多来,已累计为3000余名新居民找到了工作,为社区50%的租房主介绍承租信息(1200余户次)。
2.二是邻里登记法。为抓好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马长林推出了出租私房登记制度,督促租房主主动做好承租人员登记工作。目前,社区内700多户出租私房均已建立登记台账,租房登记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了承租人员“来有登记、走有去向”。工作中,马长林和警务站根据这些登记资料提供的线索,已先后抓获5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3.三是乡音调解法。罗师庄有来自全国26个省份的新居民,由于地域差异,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次生案(事)件。为解决这一难题,他以新居民中的党员、退伍军人、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动员组建了“老乡帮帮团”,通过老乡帮老乡、老乡劝老乡,协助公安机关调解纠纷300余起,举报或制止违法犯罪40余起。
4.四是候鸟牵手法。2012年7月,在团市委支持下,马长林在警务站建起了全市首个“阳光假日小屋”,组织安利志愿者分会、湖州师范学院等单位的志愿者每周六上午、暑假期间为“小候鸟”们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法制宣讲等服务。一年来,已开展服务50余次,参与“小候鸟”达6000余人次,并通过家长与孩子同学习、共成长,达到了“小手牵大手”的效果。
5.五是公益联心法。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法律、卫生等方面的服务需求,马长林向全社会发出公益号召,得到广泛响应。如动员律师事务所到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动员医院的医生到社区开展医疗咨询、健康义诊服务,组织社区店主开展免费理发、就餐、低价修理服务等。
6.六是网络拓展法。2010年8月,马长林在互联网上建起了“马长林网上社区警务室”,发布中介信息和办事服务指南,并开辟了留言板、在线QQ、电子邮箱等与群众实时互动。2011年3月,他根据一名新疆籍群众陈某寻亲的留言,经多方辗转,终于为其找到了失散27年的弟弟,使他们得以团聚。
(四)建设一个警务共同体,在发动群众上多一度热量
1.一是骨干带动法。为更好地发挥新居民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马长林于2010年8月在社区建立了新居民党支部,并任支部书记,使32名新居民党员重回组织怀抱。有了党支部的带动,社区内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及治安积极分子踊跃参与进来,积极参与政策法规宣传、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同构成了“警务共同体”的第一梯队。
2.二是集腋成裘法。为全面整合社区内的社会管理力量,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2008年8月,马长林以警务室为核心,与社区内计生、消防、工商、城管、交通、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等站点实行统筹联勤,建立起“一室七站”服务管理平台,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极大地便利了群众生产生活。
3.三是社会吸纳法。2012年3月14日,“马长林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共同体建设示范点”落户警务站。以此为依托,马长林定期发布服务需求信息,招募合作伙伴开展志愿服务。目前,基地(示范点)已与湖州市总工会、湖州师范学院等30余家单位进行了合作共建,志愿者总数达600余人;先后组建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队、雷锋之家爱心联盟、好邻居互助会等11支志愿服务团队,推出了乡音乡情话和谐、老陈说法等涉及群众生活、平安建设的服务项目。
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开启了新时期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民力无穷”的金锁,其作为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一个典型范式,是警民血肉关系“公安法宝”的又一创新成果。探究马长林的公安群众工作法,有利于引发广大民警对公安工作群众路线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理性思考。
(一)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
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的最大闪光点是其中一个个充满感情、倾注真情的爱民为民故事,这些故事是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个缩影,验证了警民一家人的弥足珍贵。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多的亲民政府机构,应当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于心,践行群众路线不动摇。民警的宗旨意识淡薄容易造成一系列问题,如执法方式简单、作风粗暴、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等。因此,要时刻牢记宗旨,强化基层民警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主动为他们释疑解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二)坚持与时俱进,优化公共服务
新形势下的公安群众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警不仅压力大、头绪多,而且时常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3]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有利于帮助广大民警意识到: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善待民意民诉,才能大胆面对、主动触及并及时化解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许多民警由于缺乏一定的知识积累,业务素质较弱,工作能力不足,难以妥当地处置群众问题,招致群众的责怪和埋怨。因此,基层民警应该积极主动学习,熟悉相关公安政策、理论,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以及警务沟通方法,利用习得知识不断创新公共服务手段,畅通民意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并把群众的反映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测试仪”,用新办法新思路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为群众提供生活帮助和治安保障。
(三)转变执法方式,精心维护民权
公安机关作为法律的实际执行者,必须端正执法思想,明确“为谁执法”这一核心问题,创新警民互动的执法理念,转变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不失偏颇,真正做到罪刑法定、罚得其所,让人民满意,让人民信任。”[4]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是社会稳定的前提,也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故公安机关不仅要打击犯罪,还要创新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参照马长林工作方法聘请当地资深律师作为警务室合作伙伴,定期免费为片区居民提供调解纠纷、维权诉讼、法律援助等服务,精心维护民权,从而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四)坚持开门评警,接受群众监督
在现阶段,公安机关的社会环境、形势任务均面临着严峻挑战。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表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对做好公安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活动,逐渐提升了民警服务群众的质量与水平。因此,公安机关要“把走访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作为改变公安工作作风、转变民警形象的过程”,[5]坚持开门评警。一方面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民意为主要权重的公安工作考核机制,促使公安机关和民警个人的工作重心向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方向转移,转变服务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热情服务;另一方面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公共账号、QQ群以及网上警务室等方式充分保障群众平等地享有评议权,实现群众考评。与此同时,在现代化背景下,公安机关应当充分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扩大警务公开范围,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强化民警执法监督,将办事程序公之于众,最大限度保障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五)贴近百姓生活,落实群众满意
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重要前提,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既体现了马长林“以人为本”做群众工作的高度自信,又展现了马长林敢于超越自我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的无私情怀。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关键是贴近百姓生活,融入群众,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赢得群众对民警的支持和认可,充分调动群众的主观能动作用,为做好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为此,一是要以群众的安全感为本。安全是人的最根本需求,作为社区民警要深入研究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继承和发扬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等传统做法,积极在创新安全防范上下功夫,不断拓展城市视频监控、住宅小区电子防盗报警等警务信息化防范手段,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做到研判在先、谋划在先、防范在先,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防范盲区,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二是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本。要积极适应当前公安执法服务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不断拓宽公安工作的发展空间,把打击犯罪与疏导矛盾、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坚持融法、理、情于一体的理性文明平和规范的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落实群众满意。三是要以群众的新期待为本。新时期,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公安机关必须把公安工作更加自觉地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当中来研究、谋划和考量,在“最急”上抓落实,在“最怨”上促整改,在“最盼”上想办法,以新思维不断提升治安之策和治警之道。
从警16年来,马长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和体现自身价值的标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扎根社区,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积极实践“警务广场”战略,首推“治安三宝”——一组人工音响、一套电子台账、一批观察前哨,构建了“三层联保”的平安网络,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当靠山,探索形成了“361°群众工作法”,把一个流动人口众多、治安混乱的社区打造成为和谐安定、群众满意的新家园,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和拥护。
马长林“361°群众工作法”作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群众工作的一个典型范式,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的东西还有很多。总之,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群众工作,关键取决于每一位民警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只要每一个人都愿意做、想去做、想做好,任何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群众工作就会成为公安工作的加油站和助推器,警民关系就会更加和谐。
[1]李理,沈秋伟.马长林“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枫桥经验”的新发展[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2(5).
[2]南京政治学院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心.抓准选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入点[N].解放军报,2013-07-02(7).
[3]普金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N].人民公安报,2014-02 -16(3).
[4]赵翔.论新形势下的公安群众工作[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5).
[5]谢晓丹.论新时期公安机关群众工作[J].公安研究,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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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391(2015)12―0030―04
2015-11-20 责任编校:边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