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玉 欢
(南京大学 哲学系,南京210023)
恩格斯晚年的民族理论经典《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写于1884 年3 月,至今已发表整整130 余年了。这130 余年来,历史风云跌宕变迁,这部经典中所涉及的核心问题之一——民族问题,也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随着资本主义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民族问题已经愈发同阶级、国家等问题交织在一起,也愈发受到当代批判理论的关注。今天,回到这部经典,还原其产生的历史情境,梳理其中理论要义,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起源》一书于1884 年5 月底完成,并以小册子的形式在苏黎世出版,包括两篇序言、九章内容和一个附录。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成熟作品。本书批判的对象是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机会主义倾向,即支持资产阶级提出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国家观,并把资产阶级民族国家说成是永恒的存在。为了批判和破除对民族国家的迷信,恩格斯强调以历史唯物主义,即从揭示古代氏族社会制度的解体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形成的历史过程,阐明阶级社会的一般发展特征,剖析民族国家的起源、实质及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来深刻揭示古代氏族社会历史过程的本质逻辑。这种做法产生了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有力地抨击了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错误的民族历史观;另一方面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可以说,恩格斯所研究的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不是体现在历史中的客观事实,而是这一客观事实在历史维度上所体现的“意义”。我们有理由宣称,这部民族理论的经典,依然是国内外人类学、民族学、文化学等学科专业研究的重要理论依据,是一部系统阐述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光辉文献。
我们在理解、评价恩格斯晚年《起源》的历史功绩及其当代价值时,将不可避免地要回溯到《起源》写作的历史情境之中。恩格斯在1884 年2 月写给卡尔·考茨基的信中谈到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或对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以下简称《古代社会》)一书说:“马克思谈到过这本书,但是,当时我脑子正装着别的事情,而以后他也没有再回头研究;看来,他是很想回头再研究,并把这本书介绍给德国的读者……假如我有时间,我倒想利用马克思的札记把这些材料加加工,为《社会民主党人报》的杂志写点东西,但是,目前不可能去考虑这一点。”[1]512在此引用这段话,正是因为有一个疑问:恩格斯为什么在短短的一个月后改变了主意,放下手头《资本论》第二、三卷的整理却开始着手写作《起源》,紧接着在年底撰写了《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把民族问题放在了晚年工作的重点。究其根本,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值得注意。
首先,恩格斯在1884 年《起源》序言中一开始就提到:“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述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2]15因此,恩格斯晚年所做的这项工作其意义之一,不仅是对马克思古代氏族系统研究的完善,而且同时把马克思和自己长期关注的民族、私有制、阶级、民族国家的起源,以及原始共产主义的实质等一系列民族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得以重新论证和彻底阐明;意义之二是按照当时马克思的遗愿把《古代社会》这本书以另外一种形式介绍给德国的读者,尤其是工人阶级,恩格斯说:“如果只是客观的介绍摩尔根的著作,对它不作批判的探讨,不利用新得出的成果,不同我们的观点和已经得出的结论联系起来阐述,那就没有意义了。那对我们工人阶级不会有什么帮助。”[1]516对此,恩格斯在给考茨基的4 月回信中指出写这篇即《起源》,对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共同观点及其帮助工人阶级树立完整的民族观,将有特殊的重要性[1]516,是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共同愿望。
其次,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类古代社会的系统研究和重大契机,要归功于摩尔根对原始氏族制度的发现。写作《起源》一方面是对摩尔根1877 年出版的《古代社会》一书的补充完善。恩格斯在阅读并批判《古代社会》的基础上,指出摩尔根在阐述整个古代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只是阐述了氏族社会的特征和表现形式,而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生产劳动。“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的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产和再生产。并受两种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制约。”[2]15因此,只有基于生产这个事实基础,才能合理阐明这一进程中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发生发展的合理性。此外,还有一点是恩格斯非常“反感”但不得不明确指出的:欧洲的学者不相信并“冷漠”对待摩尔根这个“美国佬”,他们不仅否认摩尔根的发现在历史观中引起的革命,同时却把摩尔根所得出的结果据为己有,“正如德国的职业经济学家多年来热心地抄袭《资本论》同时又顽强地抹杀它一样,英国‘史前史’科学的代表对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也采用了同样的办法。”[2]15所以,为了使对摩尔根《古代社会》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评价,就必须对氏族社会的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
最后,19 世纪80 年代,是资本主义由上升时期走向资本主义衰落和垄断的重大转折时期。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和工人政党的相继成立,欧洲出现的机会主义者对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共和国大肆赞扬、顶礼膜拜,并把资本主义的民族国家说成是永恒存在的东西,以此迷惑工人阶级。对此,恩格斯敏锐地观察到“民族国家”这个问题在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德国显得尤为重要,他说:“在德国,来自哲学的对国家的迷信,已经进入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之中。”[3]因此,恩格斯指出“为了彻底破除对民族国家的迷信,必须从理论上阐明民族国家的本质和起源,又必须阐明民族国家出现以前及其与原始的氏族制度的历史关系。”[4]258只有认识到“民族国家”是一定的、历史形成的产物,资产阶级统治的民族国家必将走向灭亡的一般客观规律,才能使工人阶级认清国家的本质,促使工人阶级树立一个历史的民族观和形成无产阶级意识主导的无产阶级民族革命。
在马克思恩格斯以前,关于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的认识,基本上都是唯心主义的。其中尤其以黑格尔“民族是自我意识的表现”的理论论述为代表。恩格斯在《起源》中提出了以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以批判和探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为基础,以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的发生发展为核心,拉开了一条解读古代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的线索。重点围绕民族的产生以及最初的三种表现形式、阶级的产生与四次分工的重大关系和民族国家发生发展的历史规律,由此为揭示人类社会尤其是原始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一,恩格斯通过对原始社会的考察,阐明了民族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氏族—胞族—氏族联盟/部落是民族最初的三种表现形式。他认为一个部落的进步和完成“可以由氏族的建立来证明,它构成地球上即使不是所有的也是大多数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基础,并且在希腊和罗马我们还由氏族直接进入了文明时代。”[2]49这种全盛时期的氏族,其前提是生产极不发展,这时主要是以获得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广大地区内人口极其稀少,完全受自然的支配。这样,氏族内的成员就结成一个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没有地位权力的差距,没有高贵低贱的概念,每一个氏族成员都有相互保护的义务。
氏族向胞族的过渡,按马克思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十分自然的现象。在单个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的情况下,一个氏族就必须同另外一个氏族发生婚姻联系,于是这两个氏族就构成一个胞族。由五六个以上氏族的部落中间,就会有一个女儿氏族最初的氏族,摩尔根根据希腊语和印第安语,把这个集团称为Phratrie(胞族)。一般情况下,一个胞族可以包括4—8 个氏族,或者可以更多,作为胞族内的氏族,也会互成为兄弟氏族。胞族内部设有议事会,以解决内部事务,选举酋长和军事首领,举行宗教仪式等,拥有法庭和行政机关。
氏族联盟的出现是民族产生的重大转折,因为“亲属部落间的联盟,常因暂时的紧急需要而结成,随着这一需要的消失即告解散。但在个别地方,最初本是亲属部落的一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Nation)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2]108也就是说,氏族联盟的出现是各氏族的联合,打破了各氏族互不联系和干扰的关系。氏族联盟内部设有一个公共机构即部落议事会,主要处理联盟内部的生活和外部战争,规定部落成员有选举和发表意见并定期举行宗教祭祀的权力,以及保护和帮助部落成员的义务。对其成员来说,氏族联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的思想和感情都完全依赖和无条件服从,“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脐带。”[2]12这种因最自然的原因而产生的氏族联盟,因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出现了缓和,但同时也是氏族共同体的权力被打破的原因,这个缺口正是私有制的出现。
这样,在史前时代,民族就按照氏族,胞族和氏族联盟组织起来,并按照语言、地域和公共议会制度等基本特征确立了民族最初的内容。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恩格斯提醒我们,“不要忘记,这种组织是注定要灭亡的。”[2]112因为,虽然氏族联盟的建立是人类在还没有分化成各种阶级以前,考虑到生产落后、人员稀少和外部战争的原因而结成的没有阶级的氏族社会,但它始终是人们发展的界限,最终必将被文明的阶级社会所取代。
第二,恩格斯通过阐释全盛时期氏族社会的四次分工,揭示了阶级的产生和四次分工之间的重大关系,拓展了生产方式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民族之间内在生产矛盾的理论。氏族社会的第一次分工是性别上的分工。最初,分工是纯粹自然产生的。它只存在于男性和女性之间,男性打猎、捕鱼和作战,女性采集、做饭和生育,女性和男性分别是自己使用工具的所有者,恩格斯把这一分工描述为“天天都要重新获得食物”的分工。后来由于家畜的驯养,男性在获得食物的新来源上占据比女性重要的地位,并利用这个优势废除了传统的继承制,确立了按男性计算世系的办法。女性被贬低、奴役,变成了男性的奴隶,变成了单纯生孩子和照顾家庭的工具。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了,这也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这就是历史上最初的阶级对立,是两性之间阶级压迫的起因。
第二次分工是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起初是驯养牲畜,后来才开始繁殖和看管牲畜。这样氏族内就有了除田野耕作以外财富的新的来源,并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酋长或族长是畜群的占有者,是他们的特殊财产,畜群的私有制开始发展起来。随着牲畜的繁殖,需要更多的人来看管,战俘首先被当作奴隶,造成了自由民和奴隶的差别。
第三次分工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随着日益多样化的生产技术的改进,手工业也开始在氏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出现了专门从事纺织、金属冶炼和食物加工的人员。由于分工明确,生产劳动效率极大的提高,从而使个人财富迅速增加。财富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少数“贵族”手中,大批自由民贫困化不断加剧,出现了富人和穷人这种新的阶级划分。如果这些贫民想获得生存,就只能从事手工业或充当“贵族”的奴隶。恩格斯说,雅典和罗马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就是依赖于这种阶级对立,“已经不再是贵族和贫民之间的对立,而是奴隶和自由民之间的对立。”[2]136
第四次分工是商业和手工业的分工。剩余产品的出现,使产品的交换成为普遍现象,产品不再是物品,而是商品。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阶级:商人阶级。商人不用从事生产,却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生产的领导权,并在经济领域行使一切特权。他们成为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人,并对生产双方都进行剥削。这时的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就不再是职业分化的对立,它直接的表现在对人的压迫、对经济的剥削上。
文明时代巩固并加强了这些已经发生的四次分工。恩格斯指出:“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2]196这一矛盾就是阶级的对立,是生产分工的直接后果。首先人的本性被堕落和被贪欲所“控制”,为了获得财富一切都可以出卖,孩子甚至是自己;其次,分工导致阶级的出现不是在垂死文明的沉沦中,而是在新文明诞生的阵痛中形成的。相比较之前的时期,虽然阶级的形式即统治和被压迫阶级形式一样,但构成阶级的人却不同了,这是民族阶级划分最主要的一个内容,是历史实现分化和改组的结果。最后,阶级的形成是民族国家建立的直接原因。当氏族开始解决不了分工造成的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时,只能依赖于国家。恩格斯说区别氏族和国家的一个标志,就是氏族的前提,是氏族成员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区,而国家出现的前提却是从控制阶级对立、阶级冲突的需要中产生的。国家是有产阶级控制和防御无产阶级的机器。
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阶级的存在是四次分工的历史必然性,“当阶级的存在不再必要,而且成为生产的真正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亡,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的产生一样。”[2]193
第三,恩格斯从历史本质论和历史运行论的双重角度,论证了民族国家实践活动的本质就是阶级斗争。民族国家问题是恩格斯《起源》一书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弄清民族国家的发生发展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历史问题而且对无产阶级来说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随着生产的发展,伴随着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分工越来越细,产品通过普遍的交换成为商品,并为个人带来更多的私人财产。这样就在根本上动摇了氏族社会的基础。不断发生的战争和土地私有化,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穷人,氏族制度面对这一困境,却无能为力,只能求助于新的机构。一句话,氏族公共制度已经走到了它的尽头,新的民族国家在不知不觉中建立起来。这种新的设置对原有的制度造成了不依靠共同居住的区域而为公共目的而划分人民,这样氏族内的成员就不属于任何氏族,他们可以随时随地移民、迁徙和杂居,这样就促进了王权的产生。国家内部的各民族在各方面越来越融合,亲属性质的联系就让位于生产地区性的联系,并为了保护某种财产并掠夺另一种财产而不惜发动战争,并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联盟普遍适用的民族法(Volksrecht)。
民族国家的出现不是偶然,而是一个必然的历史事实。在氏族向氏族联盟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最早的议会制度,恩格斯依据摩尔根的考察指出,这种议会机构是民族国家的雏形,但在本质上还是和国家不同的。“国家是一种与全体固定成员相脱离的特殊的公共权力为前提的”[2]110,而这个议会机构是一种纯粹社会的制度,“没有士兵、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地方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一切都是有条有理”[2]111,那么,这种议会制度最后又是由什么打破而成为民族国家的形式呢?恩格斯总结为:私有制的出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财产。“财富被当作最高的价值而受到赞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的行为辩护,所缺少的只是一件东西,即这样一个机构,它不仅保障单个人新获得的财富不受氏族制度的共产制传统的侵犯,不仅使以前被轻视的私有财产神圣化,并宣布这种神圣化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最高目的,而且还给相继发展起来的获得财产从而不断加速财富积累的新的形式,盖上社会普遍承认的印章;所缺少的只是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使正在开始的社会分裂为阶级的现象永久化,而且使有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权利以及前者对后者的统治永久化。”[2]125这样,建立民族国家就随着农业和手工业、商业和航海业的发展而被发明出来了。
可见,民族国家是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为了缓和这些因物质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阶级斗争中灭亡,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此,随时势所迫,联合为民族(Volk)的各个民族国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权阶级,并从控制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中获取自己的利益。这样,民族国家就从社会中产生但又高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异化,成为有产阶级防御无产阶级的组织了。
如果恩格斯《起源》中有关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问题的独特贡献,如我们上面所阐述的一样,不仅从历史发生论的角度阐述了这一问题的发生,而且从历史运行论的角度阐述了其发展,那么,我们就必须进一步追问,这一在理论上发生的转化与实践上的应用包含何种影响?或者说,我们能从中获得哪些启发?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
首先,《起源》一书的出版,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有关民族问题研究的热潮,特别是对列宁对民族国家的研究起了重要的影响。自从恩格斯1884 年发表《起源》以来,在欧洲乃至亚洲掀起了一股对古代民族研究的浪潮。出现了一大批民族理论研究的专著[4]262,如俄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科瓦列夫斯基的《原始法权》第一分册《氏族》和《家庭及所有制的起源和发展的概论》,法国人类学家勒图尔诺的《婚姻和家庭对比之进化》,德国作家的《古秘鲁的农村公社和马尔克公社》等著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借鉴和受到《起源》一书的影响。这些著作的发表,也成为后来恩格斯再次修改《起源》的理论依据。
列宁作为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领导者,非常注重对民族国家及其无产阶级和民族解放关系的研究。他在1917 年春仔细研读了《起源》并深受启发,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民族和民族国家的材料,结合当时俄国的实际情况,撰写了著名的《国家与革命》一书。在该书序言中,列宁充分肯定了恩格斯写作《起源》的必要和理论贡献,指出:“如果不同‘国家’问题的机会主义偏见作斗争,使劳动群众摆脱资产阶级的影响、特别是摆脱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影响的斗争就无法进行。”[5]110因此,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首先必须对国家的态度要历史、客观,为确凿这些观点,列宁说:“我们先从传播最广的弗·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讲起,这本书已于1894 年在斯图加特出了第6 版。”[5]113并在《论国家》的演讲时说:“我提到的这部著作,是因为它在这方面提供了正确观察问题的方法。它从叙述历史开始,讲国家是怎么产生的。其中的每句话都是可信的,每句话都不是凭空说的,而是根据大量的史前的材料和政治材料而写成的。”[6]这一段话十分清楚地表达了列宁对《起源》一书的重视,并阐明了这本书的方法论意义。
其次,为全世界无产阶级树立正确的民族国家观,提供了理论依据。具体来讲,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深刻地批判了“永恒国家观”的观点。应该说,恩格斯在《起源》中的“国家消亡”这个说法非常恰当,因为它向无产阶级提供了一个客观事实:民族国家的发生发展是一个渐进性的过程,它的形成同阶级的形成一样都是经历了从无—自发—自觉这一过程。这样就在理论上提供了破除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机会主义者对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永久国家观”的理论依据。其二,系统阐发了民族国家以及无产阶级问题同社会革命之间的关系。民族国家和无产阶级问题同社会革命之间的内在关系,是以往所有理论家和政治家很少注意并竭力回避的问题,于是产生了长期以来无产阶级在认识民族国家问题上的模糊和不确定性。无政府主义根本不会理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和以后的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的发展,这样就给机会主义提供了机会,他们借以改良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迷惑了无产阶级。这一举措对刚成立、思想还不成熟的工人政党产生了极其消极的作用。因此,恩格斯《起源》中有关民族国家的理论,就为正在理论上逐渐成熟起来的无产阶级认清这种改良的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本质依然是压迫无产阶级民族的存在,认识到必须打破资产阶级国家这个机器、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提供了可能。
最后,《起源》一书中有关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的研究,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要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要有两大对立的民族阶级,即无产阶级民族和资产阶级民族;其二,无产阶级民族要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而《起源》恰恰回应了《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这两个基本问题的发生、发展。《起源》一书通过对古代社会下民族、阶级和民族国家的历史的详细阐述,特别是关于希腊雅典国家、罗马和德意志国家建立的阐述,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提供了历史线索。并说明了在原始共产主义制度下氏族成员的生产和再生产,氏族内部如何处理和解决公共事务。这种最原始的共产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关系,无疑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建立提供了模型。
总之,恩格斯晚年所著的这本民族理论的经典之作——《起源》,为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生和历史运行的一般规律,做出了重大贡献,并使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深入到具体的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使历史唯物主义的民族观更加完善、系统。这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经典著作,接续了马克思对古代社会问题和民族国家问题的研究,为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的民族问题确立了坚实的理论坐标。其中关于民族问题的阐述,内涵丰富、观点明确、思想深远,确如列宁所说,这本书的意义是重大的,是我们在今天仍然要不断阅读与思考的伟大著作。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
[4] 朱传棨.恩格斯哲学思想研究论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 列宁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 列宁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