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句法分析及其对文本的阅读——再读姜亮夫先生《屈原赋校注》

2015-03-22 23:45江林昌
东岳论丛 2015年9期
关键词:楚辞句法屈原

孙 进,江林昌

(烟台大学 人文学院中国学术研究所,山东 烟台264005)

以楚地为背景,以屈原、宋玉的作品为代表的《楚辞》,不仅在内容上与先秦时期的中原文献大有区别,而且在语言、语音、句法、章法、修辞等方面,亦独具特色。宋·黄伯思《校定〈楚辞〉序》中指出:

盖屈、宋诸骚,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辞。若些、只、羌、谇、蹇、纷、侘傺者,楚语也。顿挫悲壮,或韵或否者,楚声也。 湘、沅、江、澧、修门、夏首者,楚地也。 兰、茝、荃、药、蕙、若、蘋、蘅者,楚物也。 他皆率若此。 故以楚名之。

阅读、分析、研究《楚辞》,需要特别注意其语言、句法、修辞的地域特色。

东汉王逸《楚辞章句》、南宋洪兴祖《楚辞补注》是古代最完整的注本。两书在楚言、楚物、楚名等方面均有详考,极便读者。然而,阅读理解《楚辞》,不仅要明其词法,还必须晓其句法。而王、洪等人的名物训诂只属于词法范畴。对此,宋代学者已经约略感觉到了。朱熹《楚辞集注序》在肯定王逸《章句》与洪兴祖《补注》“于训诂名物之间则已详矣”的同时,批评前人研究楚辞只从大意上“取喻立说,旁引曲证,以强附于其事之已然”,而没有对文本作“沉潜反复,嗟叹咏歌,以寻其文词指意之所出”。这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句法问题了。虽然当时还没有汉语语法理论,朱熹也不可能作具体分析,但其眼光之敏锐,不得不令人起敬。对此,姜亮夫先生《屈原赋校注》有很好评论:朱熹这几句话,“说到了千余年来研究屈赋的人的懒惰情态,不肯在文本上去用工夫。……譬如屈赋的音律、语法,……必然有其地方色彩,而不能与三百篇全部同论。再加作家个人的习惯性行等条件,则在同一地域中,又各有其特殊现象,……所以文法研究,也应该属于个别分析中的重要之途”。

姜亮夫先生的《屈原赋校注》始撰于1928年,完成于1932 年,曾在各大学以讲义形式流布,至1957 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书前有自撰序言一篇,其中特别列出“文法训诂问题”。可以说学术界系统地从语法角度分析研究楚辞,是由姜亮夫先生启其端。综览《屈原赋校注》,其中通过语法分析以考辨词义,纠正旧说,疏通文意的佳例比比皆是,真可谓是超越前人,嘉惠后学。

姜亮夫先生之后,从句法角度研究《楚辞》的学者论著渐渐增多。如王泗原的《离骚语文疏解》,郭沫若的《屈原赋今译》,朱季海的《楚辞解故》,刘永济的《屈赋通笺》《屈赋音注详解》,闻一多的《闻一多全集·楚辞编》,胡小石的《离骚文例》,郭在贻的《训诂丛稿》,廖序东的《楚辞语法研究》等,都有重要的新成果。这些论著为我们把握《楚辞》文本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方法。今试综览前贤成果,结合自己体会,就《楚辞》句法分析及其意义试作分类探讨。

一、《离骚》《九章》《九歌》句法分析及其对作品的阅读

《楚辞》里的楚言、楚音、楚名、楚地、楚物比较特别,如“荃”、“轪”、“女媭”、“阊阖”等,容易引起读者注意,相当于张相先生《诗词曲语辞汇释》中所谓的“字面生涩而义晦”之例,王逸、洪兴祖等人对此有专门考证,已不成为阅读作品的难题。难的是另有一些词,词面很普通,但用在《楚辞》里其词义有许多变化,相当于张相先生所说的“字面普通而义别”之类。这些词容易被人忽略,反倒成了阅读《楚辞》的难点。近现代以来的学者已开始注意采用多种方法研究这些词,其中之一便是通过《楚辞》句法,总结、归纳《楚辞》句法规律,既可判断前人注解之正误,推测词义之大概,又有助于认识作品主题,欣赏作品艺术价值。以下以《离骚》《九章》《九歌》诸篇为例,试作分析说明。

例证一:动名+以(兮)+动名

从内容上分析,这类句式中的“以”(兮)表示目的。如“纫秋兰以为佩”意即连缀秋兰的目的是为了做成佩环。而从结构上分析,“纫秋兰”与“为佩”均为“动名结构”。类似的句子很多,如:

《离骚》:揽木根以结茝兮

伏清白以死直兮

制芙蓉以为衣兮

折若木以拂日兮

解佩纕以结言兮

《少司命》:登九天兮抚慧星

竦长剑兮拥幼艾

《东君》:举长矢兮射天狼

援北斗兮酌桂浆

《山鬼》:折芬馨兮遗所思

《国殇》:援玉枹兮击鸣鼓

《惜诵》:竭忠诚以事君兮

忘儇媚以背众兮

《悲回风》:折若木以蔽光兮

抚珮衽以案志兮

根据以上例证,我们就可以借用“动名+以(兮)+动名”这一句式,分析判断楚辞中容易造成误解,或不易确认的词义。如《离骚》:“户服艾以盈腰兮。”“户”是名词,容易理解为家家户户。钱杲之《离骚集传》:“服犹佩也。户服,家家佩服之也。”这是将“户服”理解为“名动结构”,成了“状谓”关系。而根据“动名+以(兮)+动名”句式,“户”应该是动词,所以释“户”为家家户户肯定是错了。其实,这个“户”当读作“扈”,作“被服”解。“户服”是同义复词。“艾”才是“户服”的宾语。同理,“盈腰”的“盈”原为形容词,但句中处于动词的位置。“盈腰”应为“动名”结构,因此,“盈”实际是形容词活用作动词,作“充盈”解。“户服艾以盈腰兮”,意为“被服恶艾,以充盈腰间”。这样就刻画出了奸臣的丑态。又:

驷玉虬以乘鹥兮(《离骚》)

驾青虬兮骖白螭(《涉江》)

两句句法相同。“驷”原指一辆车配四匹马。“骖”则指四匹马中驾在两边的马。“驷”与“骖”原都是名词,但在这两个句子里,都处在动词位置上。“驷玉虬”相当于“驾青虬”,“驷”应作“驾”解。而“骖白螭”相当于“乘鹥兮”,“骖”当作“乘”解。又《涉江》:“齐吴榜以击汰。”“齐”原为形容词,作“整齐”解。但在此句中处于动词位置,因而要活用为动词,作“并举”解。又《离骚》:“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独离而不服”。王逸《楚辞章句》:“薋,蒺莉也。菉,王刍也。葹,枲耳也。……三者皆恶草,以喻馋侫盈满于侧者也。”可见,王逸是将“薋”作名词解的。但根据句法,“薋”在此句中处于“动名”结构的“动”词位上。段玉裁、胡文英、高亨先生、姜亮夫师①段玉裁、胡文英说见游国恩《离骚纂义》,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196-197 页。 高亨说见《高亨著作集林》第4 卷,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334 页。 姜亮夫先生说见《屈原赋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年版,第54 页。等均已注意到了这一点,因而转训“薋”为“积”。“薋菉葹”意指堆积菉葹等恶草。姜亮夫师《屈原赋校注》分析说:“薋盖当为资,涉下文‘菉葹’二字而衍草。……资与通,积也。字亦借茨为之,《广雅》:‘茨,积也。’”

例证二:前后两词同义,中间用“而”“以”“与”“兮”等词连接

此类句式也很多,如:

《离骚》: 屈心而抑志

忍尤而攘诟

举贤而授能

《东君》: 展诗兮会舞

应律兮合节

《山鬼》: 被薜荔兮带女罗

乘赤豹兮从文狸

《礼魂》: 成礼兮会鼓

传芭兮代舞

《国殇》: 操吴戈兮被犀甲

霾两轮兮絷四马

《惜往日》:(独)鄣壅而蔽隐兮

被离谤而见尤

以上句子,前后均结构相同,而词义亦相同或相近。如“屈心而抑志”,屈心即抑志。要注意的是“被薜荔兮带女罗”“操吴戈兮被犀甲”数句,也是“动名+兮+动名”结构,似乎与前面讨论的例证一相同。实际上,这里的“兮”表并列,“被薜荔”与“带女罗”义相近,均指以香草为装饰。而例证一的“以”“兮”则表结果,前后的“动名”在意思上是递进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如《国殇》“援玉枹兮击鸣鼓”句,“援玉枹”的目的是“击鸣鼓”,是递进关系,而“操吴戈兮被犀甲”则是并列关系,“操吴戈”与“被犀甲”是同时进行的,是并列关系,不表示彼此因果的递进关系。这是需要从意义上辨析的。

根据这前后并列句式,我们可以辨析词义,进而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如《离骚》:“理弱而媒拙兮,恐导言之不固。”“理”,字面极普通,但在这里不能作普通的“道理”“治理”义去理解。根据句式,这里的“理弱”与“媒拙”同义,均为主谓结构,“弱”与“拙”相同,“理”与“媒”义近。汪瑗《楚辞集解》:“理,媒之别名也。”又如《离骚》:“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这两句句式相同,均为“动名+而(以)+动名”。但这里是并列,“背绳墨”即“追曲”,则“偭规矩”即“改错”。由“改”字可推测“偭”也是改变、违背之意。由“规矩”可推测“错”不是“错误”之“错”,而是“措施”之“措”,此句中当指“措施法则”解。再看下面句子:

《离骚》: (聊)逍遥以相羊

(聊)浮游以逍遥

《湘君》: (聊)逍遥兮容与

《云中君》:(聊)翱游兮周章

《湘夫人》:(聊)逍遥兮容与

以上句子结构均相同,每句前后词并列义近,“逍遥”“相羊”“浮游”“翱游”“容与”“周章”均为同一联绵词的不同写法而已。

例证三:否定句中代词宾语提前

在上古汉语中,以“不”“毋”“未”“莫”“勿”等为否定词的否定句中,如果宾语是“之”“吾”“我”“予”“余”等代词,则这些代词宾语必须提前。如《国语·齐语》:“邻国未吾亲也”,即“邻国未亲吾”。《左传》宣公十五年:“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即“我无诈尔,尔无虞我”。但如果不是否定句,则代词宾语不提前。如《左传》昭公十二年:“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这里的“与”是“给予”的意思。“不我与”即“不与(给)我”,因为是否定句,故代词宾语“我”提前。后一句“其与我乎”,因为不是否定句,所以代词宾语“我”放在“与(给)”之后。《楚辞》中也严格遵守这一规律。试以《离骚》为例。“女媭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这是肯定句,所以,代词宾语“予”在动词“詈”之后。而“夫何茕独而不予听”中的“予”,因为是在否定句中,所以提前到“听”之前。又如,“凤皇既受诒兮,恐高辛之先我”。这也是叙述句,代词宾语“我”在动词“先(赶超)”之后,而“国无人莫我知兮”,因为是否定句,故代词宾语“我”提到“知”之前。《楚辞》中类似的句子还有如下数例:

《离骚》: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即“不与我”)。

不吾知(即“不知吾”)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涉江》:世混浊而莫余知兮(即“莫知余”),吾方高驰而不顾。

哀南夷之莫吾知兮(即“莫知吾”),旦余济乎江湘。

《惜诵》:情沉抑而不达兮,又蔽而莫之白也(即“莫白之”)

退静默而莫余知兮(即“莫知余”),进号呼又莫吾闻(即“莫闻吾”)

《怀沙》:世混浊莫吾知(即“莫知吾”),人心不可谓兮。

根据以上句法规律,可以解决一些《楚辞》校读上的疑难问题。例如,《离骚》在第三部分写主人公作去留楚国的决定前,有一段请巫师灵氛占卜的文字:

索琼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

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

思九州之博大兮,岂惟是其有女?

按照《离骚》韵例,“命灵氛为余占之”与“孰信修而慕之”二句当押韵。但现在“占”字与“慕”字不相叶,于是引起了注家们的讨论。概括起来有如下三说:

其一,据字音而改字。姜亮夫师《屈原赋校注》:“‘占’字当为‘卜’字之误。而‘慕’字当‘莫’字之误。二字皆衍字形之下部。……‘莫’在入声铎韵,‘卜’在屋韵,尤侯鱼模本可合韵也。”①姜亮夫:《屈原赋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年版,第106-107 页。刘永济《屈赋通笺》亦持同论:“疑‘占’本作‘卜’,‘卜’‘慕’为韵。”②刘永济:《屈赋通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 年版,第13 页。

其二,据字形而补字。闻一多《楚辞校补》:“按‘慕’与‘占’不叶,义亦难通。郭沫若氏谓当为‘莫□’二字。……案,郭说是也。……此字必其音能与‘占’相叶,其义又与‘求美’之事相应,此固不待论,而字形之下半尤必须能与‘莫’相合而成‘慕’。……则惟‘念’足以当之。‘念’缺其上半,以所遗之‘心’与上合于‘莫’即‘慕’……矣。……‘孰信修而莫念之’与上下文义亦正相符契。”③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5 卷),《楚辞编·楚辞校补》,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135-136 页。

后来,郭在贻又在《训诂丛稿》中指出,郭沫若所推测的“莫□之”,应为“莫心之”,而非“慕念之”:“何以知之?盖以韵言,‘心’与‘占’古韵并隶侵部,二字相叶;以形言,‘慕’字正是‘莫心’二字之合体;以义言,‘心’字古有思念、思虑之义。似此揆诸形、音、义三者而无一不合,则其为‘心’字当无疑义矣。”④郭在贻:《诂训丛稿》“楚辞解诂(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年版,第16-17 页。

其三,据语法找“脱”字。以上改字说与补字说均言之成理,自成一家之言,但与《楚辞》句法均不合。按照姜亮夫师、郭沫若、闻一多、郭在贻等先生意见,“慕”字当读为“莫”。那么这就是一个否定句,“莫”字之后应该是代词宾语提前,例同前引《离骚》之“莫我知”,《惜诵》之“莫之白”,《怀沙》之“莫吾知”。1983 年,金小春发表《试论〈离骚〉“慕之”当为“莫之思”》一文,合理解决了这一难题:

“慕之”当是“莫之思”之脱误。……“思”字与上句“……命灵氛为余占之”的“之”字押韵,……语法更是不成问题。

“慕之思”怎么会脱误成“慕之”的呢?仔细阅读上下文便可发现讹因所在。请看:“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莫之思? 思九州之博大兮,岂惟是其有女? ”拿掉标点,“莫之思”后面紧跟着又是一个“思”字。 两“思”字相连而脱落一“思”字也! 这正合于俞樾《古书疑义举例》第八十二条“字以两句相连而误脱”之例。……“思”字脱落后,原句文意便不足了,且少了动词。 这就最终导致否定性的无定代词“莫”讹成了表示思、恋意义的动词“慕”了。 “莫之思”也就讹成了“慕之”。⑤金小春:《试论<离骚>“慕之”当为“莫之思”》,《杭州大学学报》,1983 年第3 期。

比较上述三种意见,我们认为金小春的意见更可取。闻一多的“莫念之”、郭在贻的“莫心之”,虽然解决了字形与叶韵问题,但与句法不合。因为上古汉语中,包括《楚辞》在内,不可能出现“孰信修而莫念之(或“莫心之”)”这样的句子。前引《离骚》“恐年岁之不吾与”“夫何茕独而不予听”,《惜诵》“又蔽而莫之白”“进号呼又莫吾闻”等,均是否定句中代词宾语提前。金小春提出的“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莫之思”,既符合否定句中代词宾语提前的规律,又解决了“思”字与上句“命灵氛为余占之”的“之”字叶韵问题,“之”与“思”古韵同属之部。再从内容上看,“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莫之思”的“之”指“你”,代指屈原。整句的意思是,只要是两美必能遇合,有谁是真正的美好而不思念你呢?故下文云“勉远逝而无狐疑兮,孰求美而释女”。这里“孰求美而释女”是正说,“女(汝)”指屈原;而“孰信修而莫之思”是反说,“之(汝)”亦指屈原,意思正相一贯。

例证四:副词状语与形容词状语居首

从句法角度看,在《离骚》《九章》《远游》等抒情诗中,为了突出表达内心情感,往往将状语提到句首。这些状语大多是副词,也有形容词,而且许多是楚方言。具体分析,又可分为如下几类:

1、单个副词状语居首。如《离骚》: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

汩余若将不及兮

喟凭心而历兹

耿吾既得此中正

溘吾游此春宫兮

以上第一句中的副词“纷”状写“有”的丰富。第二句中的副词“汩”表示岁月流逝之快,是楚方言,洪兴祖《补注》:“汩,……《方言》云:疾行也,南楚之外曰汩”。第三句中的“喟”感叹郁闷之极。第四句中的“耿”字表示得中正时的光明状态。第五句中的“溘”表示游春宫时的匆忙,洪兴祖《补注》:“溘,奄忽也”。以上句首的副词状语只“状”全句中的第一个谓语。如第一句“纷”状谓语“有”,第二句“汩”状谓语“若将不及”,第三句“喟”状谓语“凭心”,第四句“耿”状谓语“既得”。而以下句子中的副词状语则“状”全句中的两个谓语。如《离骚》:

忳郁邑余侘傺兮

忽奔走以先后兮

忽驰骛以追逐兮

聊逍遥以相羊

第一句中的“忳”是烦闷的样子,而“郁邑”与“侘傺”也都是苦闷失意的意思,在句中作谓语,顺读当为“余忳郁邑与侘傺兮”,副词“忳”既状谓语“郁邑”,又状谓语“侘傺”。现在副词状语“忳”被提到句首,更增加了“郁邑”与“侘傺”的程度。第二句中的“忽”正写屈原为君王而“奔走”与“先后”的积极状态。第三句中的“忽”则反写小人为名利而“驰骛”与“追逐”的匆忙状态。第四句中的“聊”也是既状“逍遥”又状“相羊”,表示一种悠闲的神情。以上2、3、4 句主语均省略,若按顺读再补上主语,可得主状谓结构如下:

(余)‖<忽>奔走以先后兮

(众)‖<忽>驰骛以追逐兮

(余)‖<聊>逍遥以相羊

以上三句中的“以”均作“而”,表并列。《离骚》《九章》等篇中,还有三字状语居首者,如:

《离骚》: 纷总总其离合兮=其(指云马车队)‖<纷总总>而离合

和调度以自娱兮=(余)‖<和调度>而自娱兮

聊浮游而求女= (余)‖<聊浮游>而求女

《哀郢》:惨郁郁而不通兮= (余)‖<惨郁郁>而不通兮

蹇侘傺而含慼= (余)‖<蹇侘傺>而含慼

忠湛湛而愿进兮= (余)‖<忠湛湛>而愿进兮

《思美人》:迁逡次而勿驱兮= (余)‖<迁逡次>而勿驱兮

独茕茕而南行兮=(余) ‖<独茕茕>而<南>行

《悲回风》:超惘惘而遂行=(余)‖<超惘惘>而<遂>行

遂倏忽而扪天=(余) ‖<遂倏忽>而扪天

忽倾寤以婵媛=(余) ‖<忽倾寤>以婵媛

例证五:主语居中

为了突出谓语或状语,楚辞中往往将其提前,反让主语居其后,从而出现了主语藏于句中的现象。如《离骚》“惟庚寅吾以降”,顺读应该是“吾惟庚寅以降”,但为了突出“庚寅”这一吉祥的时辰,故将其提到全句之首,主语反倒居中了。类似的例子很多,如:

《离骚》:延伫乎吾将返=吾延佇乎将反

曾歔欷余郁=余曾歔欷而郁邑

溘埃风余上征=余溘埃风而上征

《湘君》:邅吾道兮洞庭=吾邅道兮洞庭

《湘夫人》:朝驰余马兮江皋=余朝驰马兮江皋

捐余袂兮江中=余捐袂兮江中

遗余褋兮澧浦=余遗褋兮澧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种句式中,当主语居中后,容易将主语误解成定语,如“余马”“余袂”“余弧”容易作偏正结构解,而理解成“余之马”“余之袂”“余之弧”。之所以说这是误解,是因为这样一来,句中便没有主语了。这是不符合原作本意的。因此,读《楚辞》时,一定要把上列句子均顺读过来。“回朕车”非“回朕的车”而是“朕回车”,“步余马”非“步余的马”而是“余步马”。据此,我们再读如下《九歌·国殇》中的一段: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挚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坠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几乎所有的注本均将“凌余阵”“躐余行”读成“凌余之阵”“躐余之行”,从而误解成敌军侵犯我阵营,冲乱我队列。其实,这是《楚辞》中惯用的主语居中名。“凌余阵”“躐余行”即“余凌阵”“余躐行”,其句式犹如《离骚》之“回朕车”“步余马”即“朕回车”“余步马”,《湘君》之“捐余玦”“遗余佩”即“余捐玦”“余遗佩”。《国殇》这里用“余凌阵”“余躐行”极写战士冲锋陷阵,勇往直前,从而与前文“矢交坠兮士争先”、后文“严杀尽兮弃原野”意思相一贯。若解“凌余阵”“躐余行”为敌人冲入我阵营,则消弱了将士们的勇猛英武之气,与全文主旨不合。姜亮夫先生最先察觉了这一事实,其《屈原赋校注》谓:“凌余阵、躐余行,犹言余凌阵、余躐行也。楚辞句例多有以主词倒置动词之后者。若解为敌人凌躐,则不见其为士争先之义,亦不见其为鬼雄之意”①姜亮夫:《屈原赋校注》,第266 页,第150-151 页。。

《离骚》《九章》《九歌》中的句法例证,除上述五则之外,尚有“之字定语后置”“以字状语后置”以及“动名+以+状动”“动名+以+动”等,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二、《九歌》《九怀》《九思》“兮”字句的分析及其对作品的阅读

“兮”字是《楚辞》里最具地方特色的用词,它来自楚地民间方言。具体分析《楚辞》中的“兮”字,在共同性的基础上还有一些差异。这差异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体现在《离骚》《九章》《远游》《招魂》等篇中,仅起语气词作用;另一类则体现在《九歌》《九怀》《九思》三篇中,相当于虚词“之”“乎”“于”“其”“而”“与”“夫”“以”等意义。姜亮夫先生对此有很好的总结,其《屈原赋校注·九歌解题》说:

自句法而论,……《离骚》《九章》以“兮”字为分句,在一句之末,上句殿以“兮”字而下句协以韵。 此两句句义必相关合,情愫必相对待,故“兮”字太半为语助,而少介词之用。 ……而《九歌》则“兮”在句中,句义足成于当句,“兮”字不仅为稽迟声息之用,且又有所借于词义之助,故“兮”字多有其他介词之义。②姜亮夫:《屈原赋校注》,第266 页,第150-151 页。

在《楚辞通故》中,姜亮夫先生又指出:

就字义言,(兮) 则大多数在句末者,仅为一种助声之语气词,即今语体中句尾带感叹作用之“啊”“呀”等字。……其用遍及《骚》《章》《远游》《招魂》《卜居》《渔父》《九辩》《惜誓》《招隐士》《七谏》《哀时命》《九叹》等篇。至于《九歌》《九怀》《九思》诸篇中变化殊大,略起语助字 “乎”“于”“其”“夫”“与”“之”“而”“以”等虚词之作用,当视其上下文义而定,但无纯语词之用。③姜亮夫:《楚辞通故》(第四辑),济南:齐鲁书社,1985 年版,第324 页。

姜亮夫先生之后,闻一多先生于1941 年发表《怎样读九歌》一文,1942 年又出版《楚辞校补》,对《九歌》中的“兮”字也作了全面总结。

我们先比较《九歌》《九怀》《九思》中的“兮”在《离骚》《九章》《远游》等篇中是如何与其它虚词相应的。

“兮”作“以”解:《湘君》“聊逍遥兮容与”,《离骚》“聊逍遥以相羊”

《九怀》“援芙蓉兮为裳”,《离骚》“集芙蓉以为裳”

“兮”作“其”解:《湘夫人》“九嶷缤兮并能”,《离骚》“九嶷缤其并迎”

《大司命》“老冉冉兮既极”,《离骚》“老冉冉其将至”

“兮”作“而”解:《大司命》“结桂枝兮延佇”,《离骚》“结幽兰而延佇”

《云中君》“思夫君兮太息”,《哀郢》“望长秋而太息”

“兮”作“之”解:《东君》“载云旗兮委蛇”,《离骚》“载云旗之委蛇”

《大司命》“玉佩兮陆离”,《离骚》“余佩之陆离”

“兮”作“于”解:《湘夫人》“驰余马兮江皋”,《离骚》“步余马于兰皋兮”

《九思》“朝骋骛兮江皋”,《离骚》“朝发轫于天津兮”

“兮”作“与”解:《东皇太一》“奠桂酒兮椒浆”,《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

“兮”作“夫”解:《湘君》“邅吾道兮洞庭”,《离骚》“邅吾道夫昆仑”

以上几对句子,都结构相同,而《九歌》诸篇中的“兮”字在《离骚》诸篇相同位置上分别作“以”“其”“而”“之”“于”“与”“夫”诸词。这正说明《九歌》诸篇中的“兮”字有这些虚词的作用与词义。

以上关于《九歌》《九怀》《九思》诸篇中“兮”字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对作品的阅读理解。首先体现在可以通过“兮”字句法准确把握词意。如《九歌·河伯》:“乘水车兮荷盖,驾两龙兮骖螭。”“荷盖”与“骖螭”本是偏正式名词,即“荷叶做的伞盖”“驾两边的蛟龙(螭)”。但这里的“兮”字实际上作并列连词“与”解,其句式如同《大司命》“乘清气兮御阴阳”,《河伯》“乘白鼋兮逐文鱼”。可见,“荷盖”与“骖螭”也应作动宾结构解,译成“顶荷盖”“驾蛟龙”。

又如《东君》“载云旗兮委蛇”,据《离骚》可知,此“兮”当作“之”解。再据前文讨论可知,这实际是一个“之”字定语后置句,顺读当为:“载委蛇之云旗”。“委蛇”为联绵词,又作“逶迤”“逶迟”“威夷”等,表示婉转曲卷之意,在本句中形容“云旗”的飘动舒卷,十分形象生动。又如《湘君》:“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据《离骚》《九章》可知,此第一句中的“兮”当作“以”,表目的,即驾飞龙是为了“北征”。而第二句中的“兮”当作“夫”,表方位处所,指转道于那个洞庭。因为湘君与湘夫人的约会地点在“北渚”,即洞庭湖北岸的沙岛上,所以要绕洞庭而“北征”。《湘君》写湘神“朝聘骛兮江皋”,经过一天的“驾飞龙兮北征”,结果是“夕弭节兮北渚”。湘君到了“北渚”之后,湘夫人也来赴约,这便是,《湘夫人》开头所写“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这些生动美丽的情节故事,通过几个“兮”字得到了很好的表达。

《九歌》《九怀》《九思》诸篇中的“兮”字用得最多的是作介词“于”字解,如《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王逸注:“设欲远去,犹捐玦佩置于水涯。”可见,王逸是以“于”字释“兮”字。类似的例子很多,大多引出地理方位:

《东君》:暾将出兮(于)东方,

照吾槛兮(于)扶桑。

《湘君》:采薜荔兮(于)水中,

搴芙蓉兮(于)木末。

《湘夫人》:帝子降兮(于)北渚。

播芳椒兮(于)成堂。

《大司命》:导帝之兮(于)九坑。

《少司命》:与女沐兮(于)咸池。

晞女发兮(于)阳之阿。

《河伯》:与女游兮(于)九河。

送美人兮(于)南浦。

《山鬼》:若有人兮(于)山之阿。

表独立兮(于)山之上。

《九怀》:玄武步兮(于)水母。

《九思》:屯余车兮(于)黄支。

谣吟兮(于)中野。

以上“兮”字均作介词“于”字解,引出动词发生的地理方位。

《九歌》“兮”字作“于”解这一规律的认识,为我们解决了《山鬼》研究史上的一个重大学术问题,这就是关于“于山间”的辨析:“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于山间”,按常规理解即“在山岭之间”。“于”字作介词,引出地点“山间”。但按照《九歌》句法,本句中的“兮”字也作“于”字解,即前文已讨论的《湘夫人》“帝子降兮北渚”与《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表独立兮山之上”之“兮”。律此,则“采三秀兮于山间”即“采三秀于于山间”。前面既有介词“于”,则后面的“于山”当为名词。最早从句法角度发现这一问题的是郭沫若《屈原赋今译》:

采三秀兮于山间,于山即巫山,凡楚辞“兮”字每有“于”字作用,如“于山”非巫山,则“于”字为累赘。①郭沫若:《屈原赋今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 年版,第32 页。

郭沫若正是从《九歌》句法入手,先断定此句中的“兮”字作“于”字解,从而推论后面的“于山”为“巫山”。我们再从古音角度考虑,“于”“巫”古音相通,例得通假。《庄子·天地》“於于以。”《淮南子·俶真·释地》作“毉无闾。”《楚辞·远游》作“於微闾。”以“於”释“毉”,而“毉”从“巫”。由此可见,郭沫若释“于山”为“巫山”,从训诂上是可行的。

通过句法判断“于山”即“巫山”,从而使得“采三秀兮于山间”正确理解为“采三秀于巫山间”,文从句顺。而更有意义的是,确认“于山”即“巫山”,还有助于我们对作品主题的把握。《山鬼》标题只提供了一个通名,没有标明具体是哪座山。所以旧注对此“山鬼”有种种推测。或以“鬼怪神灵”释之,如洪兴祖《楚辞补注》、朱熹《楚辞集注》、林云铭《楚辞灯》、王夫之《楚辞通释》等,均作如是说。或以为“山鬼”为“人鬼”,即楚先祖,如胡文英《屈骚指掌》、王闿运《楚辞释》作如是说。

我们通览《九歌》诸篇所咏,大多有专属。如天体神灵中,《东君》《东皇太一》为昼夜太阳神,《云中君》为云神,《大司命》为主寿神,《少司命》为生育神。山川神灵中,《河伯》为黄河神,《湘君》《湘夫人》为湘水神。由此推测,则《山鬼》亦当有具体所指。最早解开这一疑题的是顾成天的《九歌解》。顾氏认为《山鬼》当是歌咏巫山女神:“楚襄王游云梦,梦一妇人,名曰瑶姬。(《山鬼》)通篇辞意,似指此事。”可惜顾氏没有提供证据。郭沫若考定“于山”为“巫山”,则提供了直接内证,意义重大。马茂元指出:

从“采三秀兮於山间”一句中,我们可以弄清它究竟指的是哪座山,从而对本篇的内容有较深入的理解。……郭沫若说“於山”即“巫山”,……因此篇中所写的女神也就是南楚神话中的巫山神女。 我们感到,现存一些巫山女神的资料和本篇都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彼此印证,可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①马茂元主编:《楚辞注释》,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181-184 页。

这里所说的巫山女神资料,指的是宋玉《高唐赋》中的瑶姬与《山海经·中山经》中的瑶姑、蘨草。媱姬由灵芝变化而来,媱姑由蘨草变化而来。蘨草即灵芝。《中山经》说“蘨草”是灵草,“服之媚于人”。而《水经·江水》注:“天帝之季女,未行而亡,名曰‘瑶姬’,封于巫山之阳,精魂为草,实为灵芝。”《山鬼》“采三秀兮於(巫)山间”,此“三秀”亦灵芝的别名,又长在巫山,正是媱姬、媱姑的化身。《高唐赋》说媱姬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又与《山鬼》“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相一致。由此可以推想,远古时期,楚国民间即有关于巫山女神的神话传说,美丽而动人。屈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上加工改造了媱姬形象,完成了《山鬼》这首动人的诗歌。

三、余论:有关《楚辞》复句的几点认识

以上我们只是对《楚辞》中比较典型的句法作了举例分析,主要目的是提醒读者,阅读《楚辞》应当注意其句法特点。前文的举例分析,只限于单句。其实,《楚辞》的句法特点也体现在复句中,故在此余论中提出几点认识,但限于篇幅不全面展开。

1、《离骚》《九章》《远游》诸篇以一个“兮”字组成一个复句,《九歌》则以两个“兮”字组成一个复句

《离骚》《九章》《远游》诸篇的“兮”字一般都在前句之末尾,起提顿作用,至后句才算完成一个意思。如“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由远祖讲到先父,完整交待了屈原的家族背景。再接着“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则是交待屈原的出生时日。《离骚》通篇几乎都是以一个“兮”字组成一个完整的复句。试再举几例:

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 (因果句)

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 (并列句)

吾令帝阍开关兮,倚阊阖而望予。 (转折句)

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 (递进句)

《九章》中的复句也大致相同。试以《惜诵》为例:

行婞直而不豫兮,鲧功用而不就。 (因果句)

矰弋机而在上兮,罻罗张而在下。 (并列句)

竭忠诚以事君兮,反离群而赘肬。 (转折句)

心郁邑余侘傺兮,又莫察余之中情。 (递进句)

姜亮夫先生《屈原赋校注》指出:“《离骚》《九章》有‘兮’字以间为两句,……无一例不以两句对比成一长句,表一整体意义”②姜亮夫:《屈原赋校注》,第151-152 页。。

《九歌》中的“兮”字则在句中既起舒缓语气的作用,也起虚词“与”“而”“以”“于”“其”等作用。而从内容上考察,也大都是两句成一完整的意思,因此是两个“兮”字组成一个复句。例如:

《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并列句)

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递进句)

《山鬼》: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 (因果句)

《九歌》的复句以并列句递进句为多。这可能与歌舞表演的性质有关。

2、《楚辞》中的复句,多为互文见义

为了节省篇幅,表达效果,古诗文往往在上下文相对应的位置里使用不同的词,其词义则相互照应与补充,是为“互文见义”或简称“互文”。如杜甫《客至》:“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这里,“不曾”与“今始”为互文见义,意思是说“花径不曾缘客扫,今始为君扫;蓬门不曾缘客开,今始为君开。”又如王昌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前句“秦”与“汉”、“明月”与“关”为互文见义,完整意思是,秦汉时的明月与雄关。又如柳宗元《捕蛇者说》:“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也是互文,意思是叫嚣隳突乎东西南北。这种在唐宋诗词中极为常见的互文现象,在先秦文献中就已经出现了。《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公入而赋”“姜出而赋。”汉服虔注:“入言公,出言姜,明俱出入,互相见。”

在《楚辞》中,这种现象也多见。如《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这里,“朝饮”与“夕餐”,“坠露”与“落英”为互文,完整的意思是,朝饮夕餐木兰秋菊的坠露与落英。以下都是《楚辞》中的互文见义复句:

《离骚》: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州之宿莽。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

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

椒专佞以慢慆兮,榝又欲充夫佩帏。

《湘君》: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

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

《东君》:展诗兮会舞,应律兮合节。

縆瑟兮交鼓,萧钟兮瑶簴。

《惜诵》: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与向服。

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

《抽思》:望三五以为象兮,指彭咸以为仪。

《悲回风》:糺思心以为纕兮,编愁苦以为膺。

心鞿羁而不形兮,气缭转而自缔。

以上所列,都在一个复句内,两个单句之间互文见义。如《离骚》第一例,即朝夕採摘阰之木兰与州之宿莽。第二例指以芰荷与芙蓉制为衣裳。其余可类推分析。在《楚辞》中,还有一句之中前后词互文见义者,如《离骚》:“奏《九歌》而舞《韶》兮。”清代王萌《楚辞评注》:“《九歌》曰‘奏’,《大韶》曰‘舞’,互文耳。”又如,“仆夫悲余马怀兮”。这里的“仆悲”与“马怀”亦互文,即仆与马均悲伤又怀念故乡,而总起来是写诗人的心境。

3、《楚辞》里大多以四句为一解,形成一个多重复句

在《楚辞》里,为了充分表达情感,往往采用多重复句。如《离骚》: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

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

这四句中,只有一个主语“余”,而谓语动词则有“滋”“树”“畦”“杂”四个。王逸《章句》:“滋,莳也。树,种也。”朱熹《集注》:“畦,陇种也。”《方言》:“杂,集也。”这里“滋”“树”“畦”“杂”四种栽培的方法实际是互文见义,合指精心养育,以比喻作者对人才的极力培养。

《楚辞》的行文大多以四句为一解。从内容上考察,一解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从语法角度考察,一解为一个多重复句。姜亮夫先生《屈原赋校注》早先注意到了这一特点:“《离骚》句法,大类有二。一为流水句,如‘饮余马于咸池’四句,……二为两相关合之句,……如……‘固时俗之工巧兮’四句”①姜亮夫:《屈原赋校注》,第58 页。。姜先生所说的“流水句”又可分为递进关系与因果关系,“关合句”则可细分为并列关系与转折关系。试举例分析如下。

递进关系。如《离骚》:

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

及荣华之未落兮,相下女这可诒。

第一句说到了春宫,第二句说在春宫里折了花枝,第三、四句说要及早将花枝送给下界女神。四句的主语是“吾”,而动词谓“游”“折”“相”则递相推进。又如《哀郢》:

将运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

去终古之所居兮,今逍遥而来东。

这里写屈原乘扁舟,离开洞庭,进入长江,回头望望故乡,含泪继续东行。详写由西而东的过程,刻画了屈原隐忍悲痛的心情。

因果关系。如《离骚》:

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

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

前两句说放马于兰皋,是果;后两句写因仕进获罪,所以要洁身隐退,是因。又如《离骚》:

为余驾飞龙兮,杂瑶象以为车;

何离心之可同兮,吾将远逝以自疏。

前两句写自己备车驾龙要远行,是果;后两句说因为没有志同道合之人,所以要远游自疏,是因。

并列关系。如《惜诵》:

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与向服;

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

这里的主语“吾(屈原)”承前而省。谓语是四个并列句:请“五帝”“六神”“山川神”“咎繇”来评判,反复申述,以表白自己的忠心耿耿。又如《离骚》:

吕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举;

宁戚之讴歌兮,齐桓闻以该辅。

前两句写吕望鼓刀遇周文王,后两句写宁戚放牛遇齐桓公。两事并列,合在一起说明君臣相得。

转折关系。如《离骚》:

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

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

前两句写自己忠心辅君,前后奔走。后两句写君王不察,信谗齌怒。前后两层所表达的情志相违,形成转折关系。

分析把握《楚辞》四句一“解”为单位的多种复句,同样有利于对作品的阅读理解。例如《离骚》:

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

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

旧注对句中的“夏康娱”多有误解。王逸《章句》以“夏康”连文:“夏康,启子太康也。娱,乐也。”戴震《屈原赋注》则以“夏”为“夏朝”:“言启作《九辩》《九歌》,示法后王。而夏之失德也,康娱自纵,以致丧乱。”这些解释都与《离骚》句法不合。其实,这四句共叙一事,均以“启”为主词。说“启”得《九辩》《九歌》之后,康娱自纵,不顾难以图后,结果小儿子武观(五子)乘机作乱。有关武观家哄事见于《逸周书·尝麦解》、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这四句中前两句写启康娱自纵,后两句写因而致遭家哄,是表因果关系的多重复句。不得另写“夏康”其人。姜亮夫先生《屈原赋校注》指出:若依王逸注以“夏康”连文,则与《离骚》句法不合:“以夏康为太康,与下文‘不顾难’二句连为一义,不与上句相贯。《离骚》无此文法。……以此四句文义详之,必为一韵(四句)贯穿一事一义之例。”姜先生还指出,这里的“夏康娱”之“夏”当训为“大”:“‘夏康娱以自纵者’,文与‘日康娱以淫游’‘日康娱而自忘’句法全同。‘夏’读如《诗》‘夏屋渠渠’之‘夏’,毛传‘大也’,《释诂》同”①姜亮夫:《屈原赋校注》,第64 页。。姜先生的分析是可取的。“夏”训“大”,作“康娱”“自纵”的状语,属于前文讨论的“副词状语居首”例,如同《离骚》“忽驰骛以追逐兮”“忽奔走以先后兮”等句例。

我们再看《离骚》原文,此四句是屈原“就重华而陈辞”的具体内容:先叙“启”康娱自纵而致武观“家巷”;再叙“羿”淫游佚畋而致寒浞“贪夫厥家”;三叙“浇”纵欲不忍,结果是厥首“颠损”。三组多重复句均各叙一事,表因果关系。此进一步证明姜亮夫先生的判断分析是正确的。

以上分析可知,《楚辞》的多种复句均合叙一事,其中表达递进关系、因果关系者为多阶段直叙一事,而并列关系、转折关系者则多层面横叙一事。而无论是直叙或横叙,都形成了排比铺陈的气势,从而达到了淋漓尽致地表达情感的目的。这是《楚辞》行文的一大特点。

这一特点对汉代辞赋产生了直接影响,开启了汉赋铺陈排比的先河。所不同的是,楚辞的铺陈排比是为了抒情,汉初的骚体赋尚能保持此一特色;而到了西汉中叶至东汉中叶的散体大赋,则其铺陈排比只为了叙事张扬,而缺少楚辞的动人情感了。

猜你喜欢
楚辞句法屈原
述谓结构与英语句法配置
《楚辞·九章·惜往日》校读一则
梦见屈原
端午思屈原
屈原和楚辞
节奏观下《楚辞》的英译研究
秋夜读《楚辞》
屈原及其《离骚》(外三则)
句法二题
诗词联句句法梳理